災害防救計畫
桃園市大溪區員樹林國民小學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壹、計畫依據
一、「災害防救法」。
二、教育部令頒「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實施要點」。
三、教育部令頒「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四、教育部函送「教育部軍訓人員值勤暨校安通報實施規定」辦理。
五、教育部函轉內政部民防團隊基本訓練綱要計畫。
六、內政部「各項活動安全管理指導綱要」。
七、「消防法」。
八、桃園縣政府99 年11 月22 日府教設字第0990461051 號函辦理。
貳、計畫目的
一、推動校園災害防救教育,強化校園災害防救功能,以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 促使防災教育向下扎根。
二、辦理不同類別的防災教師訓練活動,提昇教師的防災素養程度。
三、辦理地震災害實員演練活動,提升全校師生自救救人的能力,確保安全的學習環境。
四、辦理各項防災教育創意與宣導活動,將防災的知識與觀念融入活動中,宣導正確的防災觀念,強化師生的防災意識與能力。
五、加強各項災害校園防救措施,共同做好防災安全工作,建構安全校園。
參、計畫適用範圍
校園遭逢天然災害及其他校園安全工作事項等緊急事故。除另有規定外,均需參照本計畫內容實施處理。
肆、計畫檢討修正之時期及時機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每學期舉行一次災害演練實施並檢討其結果,每二年(自98 年起)依據學校軟硬體設施或設備等實際狀況之改變檢討修正本計畫。
伍、計畫擬定基本原則
一、確立災害防救對策與措施
(一)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為各級學校推動災害防救業務之實施計畫,應以學校所在區域為範圍作整體性之規劃。
(二)計畫期程以二年內可執行、達成事項為原則,惟因社會變動、業務執行需求,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視需要檢討、補強,針對特殊狀況,宜規定作必要之即時修正。
二、成立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研擬推動小組
(一)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防救事項,由學校相關災害業務處室成立計畫研擬及推動之工作小組,並建立相關權責處室之編組與分工,同時也可依據學生特性考量學生參與可能性。
(二)需要專業團隊支援協助之部分,可尋求相關專業團隊建議、諮詢,或共組工作小組進行計畫之研擬與推動。
(三)執行時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考量與學校周邊之社區防災組織、校外救援單位及醫療單位密切相互配合,研擬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時如有需要應邀請前述相關人員參與。
三、成立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
四、製作校園災害疏散避難地圖
五、辦理災害防救教育訓練及家庭防災卡之推動
陸、共通性事項
一、防災計畫研擬小組
由校長擔任召集人並由各處室主任及災害業務承辦人組成,並建立相關權責處室之編組與分工,同時也可依據學生特性考量學生參與可能性,本校防災計畫研擬小組如下:
二、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與通報
為避免學校行政體制之複雜化,於平時並不執行分組,各處室以平時業務範圍及性質來執行災前之各項平時預防工作,應變分組將於災時啟動執行各項應變作業。
三、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及其任務分工:
校園內必須規劃因應災害發生之應變組織,於災害發生時肩負搶救災之責任,災害應變組織需界定清楚各分組於災時之工作,避免於救災時人力分配不均之情形延誤搶救之時機,啟動分組進行應變。
(一)應變組織:針對常見之災害如地震、颱風及火災等…考量學校現有之人力、物力,茲將校內之應變組織分為指揮官、副指揮官(兼發言人)、搶救組、通報組、避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以及緊急救護組,校內之災害應變體系如下圖。
(二)任務分工:災害發生,由指揮官發佈救災指示於各分組之負責人,再由負責人指派分組成員執行,確保災時分組能快速進行救災行動,各分組於災時之任務分工如表,各應變成員依其分組須於平時接受相應之技能訓練,以提升災時應變之能力。
員樹林國小校園災害防救應變組織分工表
四、製作校園災害疏散避難地圖:
五、辦理災害防救教育訓練及家庭防災卡之推動:
災害防救教育為提升學校師生災害防救認知與技能之方法之一,由總務處邀請學者或消防局人員舉辦防災教育相關之講座或各項逃生器材使用方法及逃生方式,並在校內舉辦活動、宣導及每年至少舉辦 1 至2 次應變計畫演練等方式。為便利學生攜帶家庭防災卡,於家庭聯絡簿頁面設計家庭防災卡並推廣學生與家長共同填寫,每日攜帶以備不時之需。家庭防災卡樣版與推廣計畫如下:
柒、本計畫經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或補充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