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說明與佐證

Post date: 2018/4/6 上午 12:26:05

(一)依規定成立交通安全教育推動小組,組織架構完整,定期召開會議,充分發揮運作之功能。

1.成員:包含校內人士(校長、各主任、教師代表)共17人,校外人士(家長會長、導護志工隊長與

社區里長、派出所員警)共8人,擔任顧問。

2.任務:負責審定計畫、規劃方向、檢討缺失並提供活動改進意見等。

3.運作:每學期期初召開會議訂定推動計畫,依擬定之計畫內容藉由教學融入及主題活動辦理確實

推展,確保交通安全教育順利實施。

4.檢討:期末召開會議進行工作檢討並持續改進使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更臻完善。

5.105~106學年度共計7次會議(105/9/30,106/1/17,106/2/17,106/6/16,106/9/22,

107/1/3,107/2/23),會議中決議的各項執行項目皆以成效追蹤檢核表進行追蹤考核,目前各項

目皆已完成。

(二)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之各項工作,循「P-D-C-A」精神不斷地修正、執行並建立計畫管考機制以期精益求精。

1.依據本校交通安全教育推動小組組織辦法定期於學期期初與期末召開交通安全教育委員會議,擬

定下學年度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規劃學期工作目標,包含交通安全之推動、改善上放學周邊

交通狀況、以及將交通安全融入教學與活動等。

2.在活動及教學執行後實施檢討,針對檢核修正的部分加以改進,有計畫地調整實施策略。

3.根據調整後的策略持續執行進行完整資料紀錄,以評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