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魔鬼的辯護士
2017年 魔鬼的辯護士
魔鬼的辯護士之一﹕歧視
2017 年09月24 日星島日報《信懷南專欄》﹐09月27 日上網
有些基督徒﹐一看到魔鬼或聽到魔鬼兩個字血壓就上昇﹐心跳就開始加快﹐什麼人居然敢為魔鬼辯護﹐這還得了﹖《基督精兵》的歌詞和旋律立刻就在腦海裡響了起來。為了顧及我的基督徒朋友們的健康起見﹐讓掌門人把「魔鬼的辯護士」究竟是啥意思先講清楚說明白。
「魔鬼的辯護士」指的是像信大「瞎」這類人﹐他們往往發表些一般人不喜歡聽的寶貴﹐不寶貴﹐或%$#$%$ 意見﹐目的是讓這些人有機會對一些他們認為的真理﹐如果有興趣的話﹐可以更進一步的加以檢視和省思。
我為什麼突然發神經做起魔鬼的辯護士來了呢﹖原來最近在西雅圖散步的時候看到好幾家前院有塊牌子寫著﹕住在這屋子裡的人相信﹕黑人的命也是命(Black lives matter); 婦權就是人權(Women's rights is human rights)﹔人無合法非法之分(No human is illegal)﹔科學是真實的(Science is real)﹔愛就是愛(Love is love); 善心超乎一切(Kindness is everything)。
首先讓我問有多少老中認為這牌子上寫的是真理﹖很好﹐我看到 80% 讀信懷南專欄的都舉了手。我再問﹕有多少人願意在自家前院豎立起這塊牌子﹖嗯﹐我看超過三分之二的手都放下來了。沒關係﹐沒關係﹐為善不為人知﹐老中對這種事都比較低調﹐理解。
但我真正想問的是有多少人相信(believes) 這塊牌子上的理念而將這些理念付諸實行﹖知難行易還是知易行難永遠是個沒有絕對答案的議題。但在我看來﹐我認識的人中有一種人有說有練﹐這種人我喜歡﹔一種人不說但練﹐這種人我佩服﹔有種人不說不練﹐這種人我無感。但我最看不起甚至可以說最討厭的一種人是光說不練的那類人。西諺曰﹕ Fool me once, shame on you; Fool me twice, shame on me (唬我一次你該慚愧﹐唬我兩次﹐慚愧的就該是我了。)連續幾個星期﹐我打算把我看到的這塊牌子上的理念分成四個議題來談。
現在我們先從黑人被歧視的議題談起。「黑人的命也是命」是一個為黑人爭取平等待遇的組織﹐起源於 2012 年在佛州一個 17 歲的黑人被殺﹐次年﹐殺人者被判無罪。之後﹐美國各地屢有黑人被白人警察槍殺後﹐白人警察被判無罪的例子。
黑人的命也是命嗎﹖當然是。但這有點像我們常說的﹕人人生而平等﹐但有的人比別人平等的弔詭。在很多城市「愛扣板機」的白人警察眼中﹐黑人的命比白人的命不值錢些。原因從兩方面來談﹕一方面是警察的素養和訓練﹐另方面是黑人的形象和行為。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 William "Bill" Beall 是誰或看過一張一個警察彎著腰聽一個小孩仰著頭和他講話的有名照片﹖1957 年在華府中國城有一個遊行﹐一串串鞭砲在空中爆炸﹐一個叫 Naurice Cullinane 的警察告訴一個才兩歲多的小孩 Allen Weaver 別太靠近燃放的鞭砲。那時Bill Beall 是華府一家報社的攝影記者﹐他立刻把這個親切的鏡頭記錄下來﹐這張照片後來登載在《生活雜誌》的封底﹐標題是《Faith & Confidence》傳遍全世界﹐連在台灣的我都看到並記得。 1958 年普立茲攝影獎頒給了 Bill Beall 和這張相片。相片中的警察後來做到華府的警察局長。今天在喬治亞州的 Jonesboro 城有一座與真人同樣大小以此相片為本的塑像。我講這個故事是想說明美國警察給人的印象﹐從青年掌門人時 Norman Rockwell 和 Bill Beall 所描述的親民形象淪落到愛扣板機﹐草芥黑人人命的地步﹐除了警察的素質越來越差勁外﹐黑人要檢討的地方也很多。
我說過 N 次﹐黑人被歧視不是種族問題是經濟問題。如果黑人和老中一樣﹐重視家庭和教育﹐膽子小﹐個人不大﹐惹事生非的事避而遠之﹐被警察擊斃的人數絕對會少。掌門人曾經有三次和警察打交道的經驗﹕一次在 East Palo Alto 該停車沒停﹐警察過來給罰單第一句話問車子是不是我的﹐因為我開的是一部新賓士。第二次在 Concord 停車向警察走去想問話﹐被警察叫來同僚如臨大敵。第三次在 Orinda 閒著沒事去問警察他開的是什麼車﹖警察非常有禮貌地解釋並謝我付稅他們才能開這款新車。查查這三個城市家庭的中位數收入﹐黑人佔的人口比率﹐和該城犯罪率。你就知道為什麼我說黑人問題不是種族問題而是經濟問題。「黑人的命也是命」組織的目標和訴求是捨本逐末。如果黑人不多出些各行各業的中產階級﹐結果大多數永遠只能住 East Palo Alto 而極少數才能住 Orinda。 這話聽起來有些刺耳﹐「魔鬼的辯護士」的功用就當如此。
2017 年10月01 日星島日報《信懷南專欄》﹐10月04 日上網
我看到的那塊牌子上的宣示中﹐「女權就是民權」和「人沒有合法非法之分」可以歸類為「人人生而平等」的理想訴求。不幸的是迄至今天﹐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but some men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 是不能否認的事實。
不要吹毛求疵的話﹐人只有男人和女人兩種。兩者的人數差不多﹐大家都是猴子的後裔或是亞當夏娃的後裔你們自己決定。但誰決定女人的地位比男人低我則是非常不能理解。最近看大陸拍的古裝宮廷連續劇﹐對古時做僕人的對主子﹐做臣子的對天子﹐女人對男人那種卑恭屈膝的樣子﹐讓我恍然大悟原來老中的奴性比別的民族要重﹐其來有自。但女人的地位比男人低﹐也不全是咱們老中的專利﹐英文中的「歷史」 (HISTORY)﹐是「他的」(HIS) 而非「她的」(HER)「故事」(STORY)。要把女權和人權掛鉤﹐評論美國男女是否平等﹐我們得先從「她的故事」開始﹕
美國立國之初﹐女人是無權以自己的名義置產的﹐一直到 1839 年才有一個州打破這種限制。而這個州是密西西比州。事實上走在別州之前﹐提倡有關女權的州﹐都會跌破你我的眼鏡。比如說1890 年首先給予婦女投票權的州是懷俄明﹔1916 第一位聯邦眾議員 Jeannette Rankin 是蒙塔拿選出來的﹔1932 年阿肯色的 Hattle Caraway 是第一位聯邦參議員﹐這些州基本上是共和黨保守派的地盤。 20 世紀後﹐美國的女權受到憲法的保障﹐其中最重要的有1918 年 Margaret Sanger 公開討論節育﹔1920 憲法增加條款 19 條保障婦女投票權﹔1963 法令規定同職同酬﹔1968 年德州佬強生總統頒行政命令僱主不能有性別歧視﹔1973 年的 Roe v. Wade 判例將墮胎合法化。到了 21 世紀的今天﹐美國國會有104 位女性眾議員﹐21 位參議員。據我所知﹐現在醫學院的女生可能比男生多。因此美國女性被歧視的問題並不太顯著。
今天除了同職同薪和「玻璃天花板」有時還會有些爭議外﹐就連最保守的 Augusta 高爾夫俱樂部現在都拉幾位女會員來充充場面。因此﹐我認為男女平等已經是普世價值﹐阻礙女權向正確方向發展的不是反對女權的頑固男人而是過份前衛的女人。這話怎說﹖ 譬如說有些婆娘把上衣脫光﹐招搖過市說是要和男人一樣﹐這和鼓吹「女權就是人權」有啥瓜葛﹖大媽上空被警察抓是因為破壞美麗環境﹐辣妹被抓是為了妨礙交通。如果美國還有只許男人光身不許女人學樣的法令﹐我認為應該修正以示公平﹐老娘敢脫﹐老子敢看﹐但這和人權扯不上關係。
No human is illegal 指的是非法移民問題。你認為非法進入另外一個國家算不算違法﹖小時候父母帶著你偷渡來美算不算非法移民﹖當年東德人民冒死逃到西德﹐蘇聯入侵後的匈牙利難民﹐越南淪陷後的船民﹐近年大批湧入歐洲的敘利亞難民﹐這些人和從墨西哥偷渡過來的﹐和我們這些經過千辛萬苦和種種考試合格合法來到美國的留學生﹐有區別嗎﹖
我曾經有四個「非法留美」的朋友﹐當年在好萊塢餐館打工﹐發餉時一個洋女人來拿一位同事的薪水﹐大家都知道這位同事和洋女人假結婚想換身份。後來在「陌地生」的同房﹐台灣海軍官校的公費留學生﹐拿到博士學位後不想回台﹐請律師打移民官司﹔有次和一位跳船的朋友在湖上釣魚﹐遇到警察來查釣魚證﹐我們沒證爽快接受罰款﹐怕警察問我朋友身份﹔很多年後我家丫頭的保姆是大陸來的一位大學教師﹐她對在美做保姆心裡非常不平衡。那時正好遇到六四﹐美國政府給他們那批人合法留美的機會﹐她雖然不喜歡美國但也不願意回中國。離開我們家後精神越來越有問題﹐老說有魔鬼附身。我勸她回國她不聽﹐後來她來信借錢﹐我們給她錢後從此再也沒有聽到她的消息了。
你看過逆水而上去產卵的三文魚嗎﹖牠們沿途上困難重重﹐有的被老鷹叼去﹐有的被人釣走﹐有的進入熊口﹐能夠到達目的地的也是為下一代犧牲自己。我基本上認為不計代價要來或要留在美國的人和我一樣﹐我們同樣有權選擇自己要走的道路和居住的國家。如果美國政府要用高牆和其他的方法來阻止這些人﹐這也是政府的權利。我不知道我那四位用不同方法想留在美國的朋友現在在哪﹖處境如何﹐後不後悔當初的決定﹖任何決定和選擇都要付代價﹐他們一定也付了相當大的代價。我真心祝福他們。
老中對「女權就是人權」反對的人不多﹐認同「人沒有合法非法之分」的人有多少我就不敢說了。
2017 年10月08 日星島日報《信懷南專欄》﹐10月12 日上網
英文中有三個類似的字﹐或者說中文中有三個類似的字﹐看起來差不多﹐但仔細分析起來還是有些不同。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但願意在行家面前放膽班門弄斧一下。
同情心 (sympathy) 指的是對別人的遭遇心生憐憫﹐通常這種感覺多少有些不平等地位的優越性。同理心 (empathy) 是在同情心之上再加上一點感同身受的瞭解。還有一個字叫愛心 (compassion)﹐愛心是在同情心和同理心之上再加一些想做點什麼的激動。在我看到的那塊牌子上﹐「Love is love (愛就是愛)」 和「Kindness is everything (善心超乎一切)」也許可以屬於追求同理心的訴求。
猛一看字面﹐「愛就是愛」也許有些突兀﹐這是所指為何呢﹖我相信這是指同性戀而言。我對同性戀就同我對所謂的「非法移民」所執的態度一樣﹐算是一個「修正主義」者。我原先認為那些偷渡過來﹐目不識 ABC 的阿米哥和我們這些經過合法手續來美奉公守法﹐繳了一輩子稅的留學生享受同樣的待遇﹐非常不公平。但這幾十年我看替我們剪草和清理房間的阿米哥﹐他們人都很好﹐也很勤勞﹐如果來美國和留在美國是他們的選擇﹐這和我當年來美國和選擇留在美國有什麼區別﹖如果他們是偷渡過來的﹐吃的苦一定比我多﹐未來的前途和他們子女的前途很可能沒我好﹐我和他們斤斤計較有什麼意義﹖我說過﹐三文魚逆水而上﹐各有下場不同﹐我不過也是其中之一﹐有什麼權利排斥別人﹖
回到同性戀﹕我越來越相信同性戀是先天的﹐我曾經投票反對同性婚姻﹐「最有名」的論點是﹕如果同性可以結婚﹐那人和狗是否也可以結婚﹖有一次我和兒子﹐媳婦﹐女兒﹐女婿四個基督徒圍桌閒聊同性戀的問題﹐我兒子告訴我 gay's life style 和 gay's marriage 不同﹐後來我千里迢迢去東部參加一個後輩的同性婚禮﹐如果我說我不覺得那種婚禮「怪怪的」﹐或我從沒有想過如果結婚的是我的小孩的感受﹐那是騙人的。結論是﹕別人結婚是別人的事﹐又不招惹我﹐我幹嘛要管那麼多﹖
因此﹐我建議大家對同性戀多一些同理心﹐尤其是基督徒和衛道之士﹐沒錯﹐《聖經》的《舊約》和《新約》中都認為同性戀(似乎強調男男戀多些)是可恥之事﹐但有說要我們替天行道嗎﹖有一天你(妳)發現你(妳)小孩是同性戀﹐或你的老友請你去參加他小孩的同性婚禮﹐你(妳)怎麼辦﹖把同性戀是「罪」和對自己小孩或對老友小孩是「愛」來分割﹐前者不能容忍﹐後者可以容忍﹐你(妳)不覺得這是雙重標準﹖如果同性戀是天生的﹐同為上帝造的﹐何罪之有﹖有人要和狗結婚請我觀禮﹐只要不買飛機票﹐警察不來抓人﹐我也會出席。
把 kindness 翻譯成善心並不十分恰當﹐kindness 是一種只能體會不易言傳的感受﹐其中包含有客氣﹐友善﹐禮貌﹐寬容﹐諒解﹐尊重等多方的意思。我想用中文成語的「與人為善」來形容 kindness 比較恰當。幾個星期前我們從西雅圖飛回家﹐在西雅圖通關驗證的時候﹐那位女安檢員看了我的駕駛執照後說﹕我喜歡你這張照片。這下叫我受寵若驚﹐脫口回答說﹕謝謝﹐You're very kind。
中華民族算不算一個 kind 的民族﹖今天早上走路時我特別作了一個試驗﹕和我迎面而來的老美﹐ 100% 和我不是點頭微笑﹐就是友善打招呼。有兩次我自動讓路﹐對方都說謝謝。這也許不能證明老美比較「與人為善」﹐但換成老中的社區﹐是否也是如此﹐這我可不敢說。有件事是顯而易見的﹕與人為善是世界上最不花錢﹐最不花時間﹐最不難做到﹐但給人快樂效果卻最好的一件事。難怪在我看到那個代表現代文明人的六條信念中﹐「善心超乎一切」放在最後壓陣。幾千年前孔丘博士就說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也是洋人所謂的「黃金律 Golden Rule」。說穿了就是勸世人要以同理心和 kindness 待人。
想想看﹕如果人人都以同理心和 kindness 待人﹐這個社會一定會是一個比較和諧的社會﹐我們的生活也一定愉快很多﹖ 但奇怪的是人類偏偏非常「驢」(ASS=Absolutely Super Stupid)﹐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夏娃亞當異性結婚生下的子女彼此亂倫﹐近親通婚的結果﹐使得我們這些後代智商有問題﹐最後變「驢」了。魔鬼的辯護士的話﹐信不信由你。
魔鬼的辯護士之四﹕真理
2017 年10月15 日星島日報《信懷南專欄》﹐10月18 日上網
特朗普總統上任後砍科學研究預算﹐科學界上街舉牌抗議﹐「科學是真實的 Science is real」是抗議的口號之一。 但從廣義言﹐我個人認為這牽涉到長久以來科學與神學(宗教)誰是真理的爭論。
科學和宗教兩者之間只能選一而信之是人類最無聊的爭論﹐ 是 A 就不是 B﹐兩者只能選一在邏輯上叫做 mutually exclusive。但科學的範疇是自然律 (natural law) 而宗教的範疇是靈性的世界(spiritual world) ﹐ 兩者的關係是所謂的 Venn Diagram 的關係。Venn Diagram 也叫 Set Diagram﹐ A 和 B 兩個圓彼此往中間移會出現三個區塊﹕完全屬於 A 的部份﹔完全屬於 B 的部份﹔和同屬於 A 和 B 的重疊 (overlay) 部份。明瞭了這個觀念後﹐一個開明的知識份子和一個開明的基督徒才不會為一些無謂的意識形態而搞得彼此不能相容。科學不能解釋一切﹐因此科學不能否定神蹟的存在﹔但人也不能把神蹟當成策略 (Rely on miracle is NOT a strategy)﹐ 這是信懷南對科學和宗教的基本看法。
現在來談什麼是「真實的」﹐如果我們把 「真實的」和「真理」畫上一個等號也可以。
首先﹐邏輯是真實的。
如果我們說張三比李四高﹐李四比王麻子高﹐那麼我們就得到張三比王麻子高的結論。但這樣的邏輯有幾個先決條件﹕
其一﹐定義要清楚﹐什麼是「高」要有非常明確的定義。
其二﹐張三﹐李四﹐王二麻子有其無二性 (uniqueness)﹐換句話說﹐世界上沒有第二個張三﹐第二個李四﹐第二個王二麻子。
最後﹐誰比誰高發生在一個特定的 (specific) 時間和地點。誰知道? 三年後再來比較﹐也許李四長得比張三高了也說不定。
第二﹐經驗是真實的。
我們看到一個板凳有四隻腳﹐於是就一屁股坐下去不怕摔跤﹐如果不是四隻腳﹐大概就沒這樣的信心。古代的人看見閃電就趕快把耳朵摀住因為雷聲就會到。他們之所以如此﹐並不是他們知道光的速度比聲音快﹐他們是憑藉以往都如此的經驗。
但經驗要變成事實或真理至少有兩個基本要求﹕
首先﹐個人經驗不算數要普世眾人的經驗才算數。
同時﹐一次的經驗不算數﹐要屢試不爽的經驗才算數。
這就輪到我談什麼是第三個「真實的」了。
第三﹐任何真實的東西一定要經得起時間和空間的考驗。
我有一個朋友說她曾經見鬼了(no pun intended)﹐ 但如果鬼是真的﹐那總不能只出現一次吧﹖就像在實驗室做研究工作﹐東搞西搞給搞出一個新發明﹐用同樣的方法﹐原料﹐過程再東搞西搞﹐如果不能複製原先的發明﹐這就不算真實的。同樣的道理﹐最近我的老爺 HONDA 不能發動了﹐拿去叫人修﹐說修好了﹐但有時能發動﹐有時又不能發動﹐這算是修好了嗎﹖顯然說修好了是不真實的。
最後﹐凡是真實的就不會有例外。
還是用「見鬼」這件事來闡述我的寶貴的﹐不寶貴的或是 ^%$#$% 的意見吧﹕有的人見鬼但有更多的見過神﹐神還和他(她)說過話。但為什麼我沒見過鬼和神﹖見鬼我沒興趣﹐但如有機會﹐我會問神我要怎麼做才能踢水桶像電池沒電那樣乾淨利落的踢法﹖
我講這些﹐有人會誤認我在強調只有科學是「真實的」的。其實不然﹐科學有它的極限﹐科學不能提供我們所有的答案﹐這是為什麼世界上有很多頂尖的科學家是有神論者。如果我們懂得謙虛的話﹐越到後來﹐我們會發現世界上有太多不能解釋的事情和現象發生。宗教人士把這些事情和現象用「神蹟」來概括承受。世間有「神蹟」嗎﹖那要看你怎麼對「神蹟」下定義。對我來說﹐你我此時此刻還能保持自然呼吸﹐我能寫我的專欄﹐你能讀我的專欄就是不能解釋的事﹐也就是「神蹟」。
結論是﹕科學和宗教都不能走偏鋒﹐科學走上偏鋒﹐世界就會變成我在寫管理文章時講的一個笑話那樣﹕有天我們只需要一個電腦﹐一個人﹐和一條狗來管理公司和政府﹕人餵狗﹐電腦做所有的事﹐狗專咬用手去碰電腦的人。
宗教走上偏鋒就會出現妖僧畫符﹐神棍治病﹐邪道趕鬼﹐伊斯蘭搞恐爆的怪事。台灣有那麼多穿紫色衣服的信男信女替一個打著「佛教如來宗」旗號的傢伙買 Rolls-Royce 跑車。可見達爾文的《進化論》有問題﹕人類是越來越退化而不是越來越進化﹐這些紫衣證明達爾文的什麼「物競天擇」﹐「優勝劣汰」那套全是「活見鬼」 (pun intend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