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節過後,夏天算是已經過去,秋天正式來臨。
如果春天像花枝招展、充滿活潑朝氣的少女,那夏天則是個意氣風發、欣欣向榮的年輕人;如果我們把冬天比作一個年華逝矣、來日不多的老者,那秋天可真像是一個飽經風霜、時不我予但猶不甘心抱殘守缺、了此餘生的中年人。
第一次領略秋天的蕭條,是那年逃難從成都翻過秦嶺到寶雞的途中。那時候我十歲不到,有天車子停在一個叫張良廟的小地方休息,我走進停車附近一家破屋的後院,驚起一隻野雁,呱的一聲從蘆葦叢中飛起來,嚇了我一大跳。如今五十年一晃就過去了,兒時逃難的情景大都不記得了,但那隻被我驚起的孤雁,那振翼而起的悲鳴,卻深印在我的腦海中,我對秋天長懷一種說不出的感情,大概就是從那天開始的。
好幾千年前有一個壯士,基於義氣,答應了朋友的要求去刺殺一位雄才大略的君王。這本來就是一項不可能的任務,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士為知己者死,大丈夫言出必行。送君千里,終須一別,分手的時候正好在江邊,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秋天,是此地一為別、孤蓬萬里征的季節。
又一千多年過去了,有一個才氣縱橫的年輕詩人,在一次詩友文士的宴集時,即席為文。在古老的傳說中,這位年輕的詩人每寫一句,主人就叫侍宴的僕人大聲報讀上聽,目的是想考考這位年輕人的文思和膽識。
那時候正好是時維九月,序屬三秋,潦水盡而寒潭清,煙光凝而暮山紫...就這樣,年輕的詩人一句句地寫下去,侍宴的僕人也一句句地報讀上去,做主人的正在聚精會神聽得忘我的時候,突然座下報來「落霞與孤騖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的絕句。激賞之餘,叫僕人就此停唸,表示對這位年輕詩人的肯定。可惜這位才華橫溢的年輕詩人,在那次宴集盛會後不久就去世了,只活了二十五歲。
年輕的詩人去世後的三十七年,另一個有名的詩人出生。他是河南人,二十四歲時應進士試不第,三十五歲後客居長安,一生困頓失意,飽經戰亂。在妻離子散、流離他鄉之餘,將年輕時候作品中洋溢的浪漫激情,逐漸變成對社會大眾民生疾苦的關懷。
西元七百六十年,也就是詩人四十八歲的時候,在朋友和親戚的資助下,他在成都浣花溪畔蓋了一間茅草的屋子住,但到了第二年的秋天,一陣大風吹過,把草堂茅屋的屋頂給吹破了。屋漏偏逢連夜雨,詩人在長夜難眠的困境下,心中有感,許下了「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的心願。七年後的另一個秋天,在他鄉作客的詩人登上了另一處高地,回想一生的遭遇,難免會感到一陣悵然,看到秋高氣爽的美景,於是寫下了「無邊落木蕭蕭下,不盡長江滾滾來」的詩句,在詩人的心中,充滿著「萬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獨登臺」的無奈。這時候詩人五十五歲,再過三年,也就是他五十八歲的時候,這位詩人就這樣走完了他「親朋無一字,老病有孤舟」的一生。
在詩人去世一千兩百多年後,我來到成都浣花溪旁的草堂。這時候的草堂,早已是現代建築的產物,浣花溪多美的名字,連影子都不見。在賣零食和明信片的小販追逐下,我買了張票進了草堂紀念館,在結廬在人間而無車馬喧的清靜中,一個人在商業化的詩人故居兜了一圈。後來我循著詩人的行蹤順流而下,那時我和詩人寫「白日放歌須縱酒,青春作伴好還鄉」的年齡差不多,但日換星移的結果,千載以下,我們這代多半沒有放歌縱酒的豪氣,且早已習慣了四海為家。
第一次真正看到秋天的顏色,是我到了「陌地生」開始做事的那一年。
威州大學校區的附近,有一個像森林一樣的植物園。那年秋天,我常常一個人把車子開到林子深處的路邊,從車子的前窗望出去,一片片的楓葉,有黃的有紅的,在空中飛舞。有時候我也喜歡一個人踏著滿地的枯葉毫無目的漫步,為的是聽那沙沙的聲音。植物園的入口處有一個小湖,湖邊長滿了蘆葦,在夕陽西下的時候,我喜歡坐在湖邊想像「落霞與孤騖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的景色,回想起來,那段日子很可能是我一生中最孤獨的一段日子。其實孤獨和寂寞並不完全一樣,一個人在孤獨中不一定會感到寂寞,當一個人感到寂寞的時候也不一定是孤獨的時候。我曾經是個寧願選擇孤獨,並且自誇是個很能耐得住寂寞的人,不過那已經是很多個秋天以前的事了。何處秋風至,蕭蕭送雁群;朝來入庭樹,旅客晨先聞...要耐得住寂寞的人,才能欣賞秋天。
結婚後的第七年,我們搬到加州,其實加州也有秋天,也有黃葉。一九八六年到一九八八年間,我在香港寫了一封懷念加州秋天但沒寄出去的信給我兒子,信的開頭是這樣寫的:
兒子:
轉眼萬聖節又到了。想起來,我倒是蠻懷念那些帶著你出去裝神弄鬼的萬聖節,月黑風高的夜晚,暮秋的空氣中瀰漫著壁爐中燒木頭的味道...。我到今天還記得我們第一次出征回來,清點戰果,當你把要到的糖倒出來數的時候,你的眼睛都亮了...我真等不及把你妹妹打扮成小南瓜一道帶出去...。
我從香港回美國後,兒子已經失掉在萬聖節出去要糖的興趣;當女兒有資格在萬聖節的夜晚出門要糖的時候,我又去了台灣。帶著兄妹同時出征的構想,也就永遠沒有實現。令人懷念的,倒不全然是暮秋空氣中那股燒木頭的香味;更令人懷念的,是那一去不回的歲月,和那些歲月中的純真年代。
年輕的時候在台灣,整天只想立志東飛,從沒有耐心去認識和欣賞台灣的秋天。一直等到懂得「折蘆花贈遠,零落一身秋」的年歲時,再上擎天崗,面對一堆堆比人還高的芒草,才體會到什麼是「向尋常野橋流水,待招來不是舊沙鷗」的心情。這時候,人生已經過了大半,在心情上已經入秋。在做白日夢中,我一直希望有一天能看到這樣的電影結局:
暮秋九月,枯林古道,長河飲馬,一代劍聖信掌門,在蘆花渡和刀王凌如風決一死戰。信掌門千山獨行,獨孤劍號稱不輕易出鞘,出鞘則非見血不收...信掌門今天劍已出鞘,在白茫茫的蘆花堆中,和凌如風相對而立。是時也,一輪落日,滿天餘暉,照紅了半邊天。劍聖、刀王遲早要決一死戰是命中注定的事,蘆花渡之約,早在十年前就該赴會,不過那年凌如風新婚,信掌門冒天下的大不韙而沒有赴約。如今,凌如風的兒子已八歲,此戰終不能免,劍聖、刀王,天地中只能容得下一個...。
一隻野雁噗的一聲從蘆花堆中飛起,只見凌如風金光一閃,雪白的蘆草堆上灑了一片鮮紅的血跡。這時候,信掌門依然文風不動,嘴角泛起一絲微笑,收劍入鞘,轉身飄然而去,留下凌如風一個人滿臉茫然地站在那裡,面對滿天晚霞。他知道剛才出刀的那一瞬間,他心中唸著的是誰。這一戰其實他早已輸了,於是他用指頭在刀背上一彈,寶刀斷成兩截,凌如風把手中那半截刀柄向遠方擲出去,轉身朝信掌門相反的方向走去。而今識盡生死味,卻道天涼好個秋!
前陣子兒子離家遠行的早上,我把他帶到他祖父的墳上去走一趟,算是告別。那時候夏天已接近尾聲,秋天還沒來臨,我們父子倆在墓園裡散步聊天,並且好玩地數算各墓碑上死者的年齡,有的比我大,有的比我小,話題難免又回到怎麼處理我的「後事」問題。
我父親生前對他的後事處理,只交代一句話 — 由我全權處理。於是我就決定將他的骨灰帶到加州,葬在一個他完全陌生的異國。我的後事,N 年前就早已交代,燒成灰灑掉,連選個什麼特別的地方來灑都沒必要。在我看來,人生行旅,來去本無由,死者已矣,沒什麼好囉唆。
那天兒子突然對我說:「其實你還是應該有個墓碑。」我說:「幹嘛呢?」他說:「可以到墓前來紀念你。」我說:「記在心中不就成了,要什麼墓碑?你看,剛開始的時候,你祖父的墓旁都是空的,現在擠滿了一大堆陌生人。我才不願意和一大堆陌生人擠在一起哩。」我兒子笑著說:「我可以把你葬在一個沒人的地方,墓碑上刻你的名言:【I Choose to be alone, and thus, by definition I am not lonely.】如何?」講完後我們父子相顧大笑。
因為終將會過去,所以要時時記住,對秋天也是如此,不是嗎?
《也是秋天》describes perfectly, for me, the conflicted feeling of being happy in your aloneness and yet longing to reach out and connect with an equal soul. — L
懷南補記﹕在過去的一年半中﹐「L」不但耐心教我有關 Internet 的技術 (誰說您不能教老狗新把戲)﹐並替這篇文章打字。一位沒見過面﹐但「義薄雲天」﹐非常夠意思的NDR。
懷南補補記 (12/4/07)﹕在這 400 篇文中中排名第一的是﹐你猜對了﹐是《也是秋天》。為什麼﹖很難說。也許是我喜歡文章中有種「東西兩萬里﹐上下五千年」的揮灑自如。也許是自己非常得意文章中突然冒出一段暮秋九月﹐長河飲馬﹐信掌門在蘆花渡決戰凌如風的想像空間。 在《也是秋天》裡有這麼一段話﹕「年輕的時候在台灣,整天只想立志東飛,從沒有耐心去認識和欣賞台灣的秋天。一直等到懂得「折蘆花贈遠,零落一身秋」的年歲時,再上擎天崗,面對一堆堆比人還高的芒草,才體會到什麼是「向尋常野橋流水,待招來不是舊沙鷗」的心情。這時候,人生已經過了大半,在心情上已經入秋。因為終將會過去﹐所以常常要記住﹐對秋天也是如此」。 What a life﹗
In My Life
John Lennon & Paul McCartney
兒子:
在七千哩外,隔著半個地球,祝你生 日快樂。
真的那麼久了嗎?十一個年頭一晃就 過去,好像還是昨天一樣。「很久很久以前,在一個嚴冬的晚上,我一個人走在威康 辛州『陌地生』的街上,突然聽到一陣嬰兒的哭聲,從垃圾桶裡傳出來。」 記不記得 你小時候我被你逼急了亂編出來的故事?也許你又要說:「爸爸,你算了吧!怎麼又 是這個老調?你真以為我那麼容易騙?」
一個人坐在這裡寫這封信,十一年來的那些塵封往事又一幕幕地回到我的腦海中。從 你出生的那晚開始,第一次揹著你去湖邊曬太陽從紐澤西州回「陌地生」的飛機上處 理你辦的「大事」初到加州時我帶你到「不可來」(Berkeley)的山上騎馬還記不記 得你第一次去陳叔叔家過夜,我藏在你睡袋中的那封信?當你長大些,我開始教你騎 腳踏車,暮暮三月,加州草長,我們第一次放風箏。兒子,對我來說,世界上沒有比 知道你生活得快快樂樂更重要的事了,但當你一天天長大的時候,你會發現,要快快 樂樂地過活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一回事。
當你在遇到任何困難和不快樂的時候,你一定要記住你母親和我都非常愛你,雖然 我 們愛的形式很不一樣,但你千萬不能懷疑我們愛你的程度有任何差別。我希望你在長 大的過程中沒有任何恐懼感,對什麼事都不要害怕,就算面對失敗,也沒什麼好怕的。 你也知道天底下沒有那麼多容易的事,但我們不能因為怕失敗就不去試啊!
我希望你長大後成為一個有「鬥志」的人,但這並不是說我要你凡事都比別人強。說 來也奇怪,我常常覺得奮鬥的本身,比奮鬥的結果有意義。如果你問我最怕什麼,我 最怕的就是你長大後,凡事畏縮不前,不敢面對現實。我活了半輩子,只有一句真理 能告訴你:「天下沒有不勞而獲的事,如果有的話,也不會持久。」我希望你的心中 永遠有一顆同情弱者的愛心。世界上不如我們幸運的人太多,長大後你一定要做一個 比我好的人,不要讓物質的享受影響你的價值觀。在我們的生命中,物質享受絕對不 是最主要的。當你打開我寄給你的生日郵包時,你也許會發現很多你想要的東西我沒 給你,但我給你的東西也有可能是世界上很多小孩子一輩子都得不到的東西。
兒子,這就是我想給你講的道理,每件事都有正負兩面,要看你從哪個角度去看。學 去欣賞一些小的事物,退後一步,放眼看看你的周圍,你會發現世間上有好多好多美 的東西,不是錢能買到的。初升的朝陽,午夜的流星,友情的溫暖,愛情的甜蜜,、 大江東去的氣派,萬里雪飄的風景,這些都不是錢能買得到的。所以你千萬不要養成 凡事都是理所當然的驕傲,謙虛點總是好的。但我不是要你對自己沒有信心,老鷹很 少叫,但卻飛得很高;烏鴉老是呱呱叫,但哪裡都飛不去。還有。別忘了養成多方面 的興趣,要有幽默感。
我是不是對你有些要求過分?也許是 吧!但你得體諒一個做父親的心情。在這個世界上,我只有你這麼一個兒子,每當我 看到你或想起你的時候,我總希望你將來長大成人之後,做一個我想做到但做不到的 人。很多年後,當你自己做了父親之後,你也許會明白我此時的心情。到那時候,該 輪到你用你自己的方法去告訴你的孩子你愛他們....
一九八六年的秋天,我一個人到香港 去做事,那時我兒子十歲,我女兒還不到一歲;我則是人到中年,面臨生平中第一次 危機。
那年夏天,我四十多歲,在舊金山城 裡的一家大公司做專案經理人,一年四個星期的假期,免費享用公司出產的家庭用品 和維他命藥丸子。我的辦公室在二十九樓,從玻璃窗看出去是金門大橋和橋那邊的山 丘。有時候霧從山丘上湧下,紅顏色的金門大橋一半掩藏在濃霧裡,每當我看到這樣 的景緻,就覺得每天上下班日子乏味。
我在那公司己經七年,雖然年年照例 加薪,也很獲得頂頭上司的賞識;但轉過頭來問,為什麼不呢?他們原來都是和我一 起進公司的,他們陞官,我做事,照理說應該是很好的組合。只要我安安份份做事, 只要公司不關門大吉,我在那家公司裡養老應該不是什麼困難的事,反正我負責的系 統是我設計的,由我來負責維護,比誰都熟悉。但我那時候雖然有「坐看雲起時」的 機會,但完全沒有「坐看雲起時」的心情和智慧。於是當有天一位「獵頭者」來電話 要我跳槽到當時美國排名不是第一就是第二的超級市場連鎖店,加入重新設計該公司 作業系統的專案小組時,對一個系統分析師來說,這是人生難得一逢的機會。就這樣, 我放棄了既有的一切;毅然告別相處七年的公司和同事,以將近半百之年,跳入不確 定的新環境,面臨不可知的新挑戰。
一九八六年的夏天,我帶著太太,兒 子沿著太平洋岸開車北上,去溫哥華看世界博覽會,回到辦公司的第一天早上,老闆 進我的辦公室喪著臉對我說:「你休假這段期間,公司大裁員,你也在名單中。」我 聽完後,也沒什麼特別的反應,木己成舟,什麼樣的反應也無濟於事,於是很平靜的 問道:「你裁員的標準是什麼?」老闆沒想到我有此一問,想了一下說:「我得保護 我的專案。」換句話說,老闆手下很多專案,有的對他重要,有的對他不是那麼重要, 我負責的不是他認為重要的。就這樣,我離開了上班才一年多一點的新工作,單身飄 洋過海到香港去開創我事業的第二春。
在香港的那段日子,週末我常進辦公 室,辦公室靜悄悄的,面對著電腦,試著給我兒子寫信。我兒子那時候太小,不可能 看得懂,因此這些信都是寫給自己看的,一封也沒寄出去。
在這些信中,我試圖向兒子解釋我對 人生、對事業、對家庭、對讀中文學校、對中年失業、對父母與子女的感情、對宗教, 和對他的期望基本看法。這些電腦信件,有的印了出來,有的不知道掉到哪裡去了。 後來我決定放棄一生中從未有過的權力和工作保障,回到美國從頭來起,原因很簡單, 不想再看見我兒子每次在機場送我時強忍著不哭但又忍不住流眼淚的離情。
富蘭克林曾經說過:「如果從頭來起, 我不在乎仍然選擇我原來的一生,我只希望能像寫書一樣,在出版前有機會修改更正 一下。」每個人一生決定,都是自己選擇的,是對是錯,是禍是褔,都與人無關。我 在「陌地生」一起混的好朋友,後來回台灣變成了政壇大紅人。但是五十一歲就英年 早逝。我常常想,如果他留在美國和我一樣沒出息,不知道能不能多活一些時候。有 一次在台北來來大飯店門口,看到我大學時候同學在等他的司機開車來接,那時候他 己經是部長級人物了,滿頭白髮,我並沒有過去打招呼。
當我被公司裁員後,最難的一件事就 是向我十歲的兒子解釋為什麼我突然失業。當時我兒子只問了我一句話:「你是唯一 被公司裁掉的嗎﹖」叫我怎麼回答呢?雖然我們那批被裁掉的人後來集體控告公司打 贏了官司,而裁掉我的人也被降級,但你怎麼向一個十歲的小孩解釋什麼是對,什麼 是錯,什麼是平等,什麼是公義呢?要留在美國是我自己的選擇,如果要付代價也是 應該的,天下事本來就是如此。
有一次兒子和我一道去參加一位長輩 的追思禮拜。他告訴我,他現在常常想起我的「來日不多」和遲早要說再見就很感傷, 我安慰他說:「幹嘛呢?天下大多數男人的一生,除了老了,記憶力衰退了,最後死 了外,沒什麼好誇的。至少我有你這樣的兒子,倒也不枉此生。」
懷南補記﹕如果這篇補記過份 personal, 請原諒我。
1986 年的10 月到1988 年的4 月﹐我在 香港用 Letters To My Son 的方式記下了那時候的心情。上面這封信﹐是少數寄出去的 一封。但一直到今天﹐我和兒子都沒有提過這封信的事。1988 年的 6 月我回美國後﹐ 把那些信放在一個folder 裡﹐雖從沒給任何人看過﹐但也不願意丟掉。也許有一天﹐ 我會交給我兒子。但要等到他做了父親之後。1988 年的 1 月22 號﹐我在一張紙上列 出﹕ "Things I Miss The Most" 其中包括﹕
Take you to Baskin Robins to share a banana split.
Watch "What's Up Doc?" and "That's All Folks" with you.
Stop at 7-Eleven after Chinese School.
Swimming contest with you and lost the race in free style.
Stay up late and watch silly movies such as Police Academy.
See your school report card.
Hear people tell me what a nice boy you are.
Call me Dad-D-U.
Keep me company while I run errends.
Say Good Night to each other.
Play basketball with you.
Cheat on card games and get caught on purpose. Hear you say: "You are so low even to cheat on your own son!."
一晃16 年過去了﹐我開始寫這篇補 記的深夜11 點點鐘﹐我們難得有機會全家送他去飛機場搭凌晨1 點半的飛機去尼泊爾。 他會在那邊的醫院實習一個月。這十年來﹐開始是他在飛機場接我﹐送我﹐但最近 四﹐ 五年﹐輪到我常常深夜在飛機場接他﹐送他。在乘客下機走道人群中看到他時的喜悅﹐ 和看他的背影在登機乘客中消失時的那份失落和擔心﹐這麼多年來﹐還是一樣。明年 三月後﹐他恐怕就不再需要我接他﹐送他了。男人一生三 個最重要的決定﹕娶什麼樣 的女孩做妻子﹐進什麼樣的行業﹐希望在那裡定居﹐他已經上路。我上面提到的那些 當年在香港懷念的瑣事﹐今天幾乎全已經失掉它們原來的意義。天下所有的愛﹐目的 都是為了擁有﹐只有父母對子女的愛正好相反﹕是為了讓他們有自己的天空和世界而 付出。這種愛的程度最深﹐境界最高。
在我補記寫好後﹐我們收到他寄回家 的 e-mail。 在結尾時他是這樣寫的﹕The people here are so poor and yet so grateful to have any medical help. it is a great reminder of why I went into medicine and how irrelevant a lot of my concerns about where I will match or what my board scores are, etc. I am really glad I came out here. The people are very nice and although the country is very poor, I am able to live quite well. I tried washing my clothes the other day, and realized it is much harder without a dryer!
回頭來看這篇文章﹐想起那段在香港 的日子。想起文章中提到的兩個故人﹐想起我可以和他們走同樣路但沒走的原因。想 起我的一生遭遇﹕想起如果在人生重要的轉彎處﹐我選擇不同的路會怎樣﹖想起我給 他寫第一封信時的心情和希望他能成為我想做到﹐但沒有做到的人。希望他對生命和 生活有比我好的 perspective。 想起一生中的得與失。 想到到了最後總結的時候﹐還是 兩不相欠﹐沒什麼值得抱怨的。這真是生命中的大奧秘。
我有時想﹕如果我有機會從頭來起﹐ 有機會用現在有的去換我現在沒有的﹐我願不願意換﹖我曾經寫過一篇沒有發表過的 小說回答了這個問題。生命中有很多預料不到的事﹐一路行來﹐其實有滿多的失望和 遺憾。但兒子成為我最好的朋友﹐這應該算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意外和安慰。
懷南補補記 (12/4/07)﹕排名第八的是《給兒子的第一封信》和《Happy Journey, 小丫頭》。用「教」小孩﹐和「養」小孩的標準來評斷﹐我決非一個好父親。這不是謙虛﹐是實情。前陣子一位高中應屆畢業生寫信給我﹐想用我曾經引用過的話來寫大學入學的申請信。這讓我想起我兒子和女兒的求學過程中﹐我一點也幫不上忙。我現在常放馬後炮吹﹕他們能進「東西兩佛」的學校﹐就全靠我從沒幫忙。其實小孩讀什麼學校絕不重要﹐成為什麼樣的人﹐這生怎麼過才重要。進elite 名校﹐必須小心﹐否則會造成性格上的缺陷。我這兩篇文章﹐總結我希望他們成為什麼樣的人的看法。
Happy Journey, My Little Girl
Written by:Xin Huai-Nan & Translated by: K C Lu
Friday afternoon, blue sky, no clouds, 70 degree Fahrenheit, June.
Nine years ago, at this very football field, your brother graduated from high school. I flew back across the Pacific for the ceremony, could only stay a few days and had to leave in a hurry. Last night, your brother flew in from the East Coast; forty eight hours from now you will take him back to the airport. To the east flies the shrike, to the west flies the swallow, these days gathering all four family members under the same roof has indeed become a rare occasion.
I do not know what you are pondering right now. The all night party that will be held at school tonight? The four years of high school days that will never return? Just napping? Actually paying attention to what the speaker is saying on stage?
I was 18 and young once, the year I graduated from high school, I skipped the graduation ceremony and left without saying thank you or goodbye to any of the teachers. Why? Who can say? Wanting to play cool? Perhaps! As far as I am concerned, most people who lecture at graduation ceremonies have nothing important to say.
Listen to that student representative on stage... "Build a ladder to reach the stars" - how to build such a ladder? She gave no clue. "Stay forever young" - how does one achieve that? Worst comes to worst, "forever stupid" is a much more real possibility.
That winter 18 years ago, I watched your arrival to this world in the hospital. A nurse placed you on the scale to weigh you. It seems to have occurred just yesterday. In a blink of an eye, you have grown as tall as I am.
Before you turned one, I had to go to Hong Kong to work. By the time I returned stateside, you were already three. In the following years I had to find jobs and worked in Taiwan twice. Your brother took over the man-of-the-house role at a very young age. He had to look after your mother and you in my place. By the time I settled back in the States again, you had started elementary school. So many things in this world we are given only one chance to do, when you give up that chance you may never get another. There are many moments I shared with your brother which I never shared with you: I never took you hiking on the hills; I never enjoyed a cold drink with you sitting on the slope taking in the view; I never flew a kite with you; I can not even recall when and how you learned to ride a bicycle. Thinking back, I realize your arrival to this world was a pivotal moment and had its special meaning. For a very long time, however, I could neither understand nor accept the blessing that is the changing of the course of my life brought about by your birth.
I see you standing in line, wearing the cap and the white gown, going up to receive your diploma, the smile on your face so radiant. I turn aside to look at your brother. I often joke with him on how you are the best present I have ever given him. Many years from now, on a Friday afternoon in June, you will be at the high school graduation for your own child. More likely than not, I will not be around to witness the event. Will you think of me then? Do you know what I would like to say to you now?
What I would like to tell you is this: in the next four years you will probably face the two most important decisions in your life: I have to admit that I am indeed too old fashioned, but I do think "marrying the right person" is the most important decision you have to make. When you face that choice, I hope you will follow your head and marry someone whose love for you is stronger than yours for him, instead of following your heart and marrying someone for whom your feeling is stronger than his for you.
I saw the graduation gift your brother gave you: he made a collage of your pictures "from crayons to perfume" and quoted book Proverbs, chapter 3 and verses 5 to 7 from the Old Testimony for you. Indeed, man's wisdom is very limited. On the other hand, we Chinese also have 2 proverbs: "Not listening to the words of an old person, you shall come to grief in the very near future", and "Do your best before leaving it to fate." These old sayings are derived from thousands of years of experience and deserve to be heard. Please listen to me:
"Marrying the right person" is not difficult. I have only eight words to impart: "comparable family background and comparable interest and aspiration." "Comparable family background" is an objective condition. In principle I am not for interracial marriages. You may find this difficult to accept. I understand at your age you must find my theory of "marriage is not just an event between two people, it is an event between two families," quaint and out of step with time. However, trust me; this theory is based on the lasting experience of many people.
"Comparable interest and aspiration" is a subjective condition. Both sides should have similar value system and share the same approach to life. In truth, it is not easy to hide a person's true character. It is just that, in love, we often can not bring ourselves to face the facts. Among the different subjective value systems, views on religion, money, and sex are the touchstones. There are wide variations and clear delineations on how people view these three subjects. I can guarantee you a marriage of two people with different views cannot lead to happiness. Time shall be your friend, not your enemy. You will learn that in this world, there are very few unhappy bachelors, but there are many unhappy marriages.
The second most important decision you must make is the career you shall choose. Time has changed, in the States, one does not equate marrying with a life long meal ticket. Opposite to selecting the right marriage partner, you should follow your heart in selecting a career instead of following your head. Get into a line of work you enjoy doing, seek to excel in your field.
As you were growing up, your mother taught you the faith and discipline of a Christian. Your brother set a worthy example for you. I never gave you anything. Now that you are 18, and you will become independent and go out on your own. I hope you are well equipped. Mark Twain once said: "When I was a boy of fourteen, my father was so ignorant I could hardly stand to have the old man around. But when I got to be twenty-one, I was astonished at how much the old man had learned in seven years."
Happy journey, my little girl.
Happy Journey小ㄚ頭
星期五下午,藍天、無雲、氣溫70度,6月。
九年前,在同一個足球場妳哥哥高中畢業。我從太平洋的那邊飛回來,待不了幾天又匆匆話別。昨天晚上,妳哥哥從美國的東岸飛回來,48小時後,妳送他去機場。東飛伯勞西飛燕,這些年來,我們四個人要聚在一起的機會已經不是那麼容易了。
我不知道妳現在在想什麼?想今天晚上學校裡舉辦的通宵派對?回顧這一去不回的四年高中生涯?在打瞌睡?在真正注意聽台上的人講什麼?
也是18,曾經年輕,那年我高中畢業,沒參加畢業典禮,沒跟任何老師說聲謝謝就不告而別,為什麼?誰知道?性格?也許!在我看起來,極大多數在畢業典禮上致辭的人,都是胡說八道,不知所云。
聽聽那個學生代表在胡說什麼呢?「建一個可以摘星的梯子」?怎麼建法?沒說。Forever Young?怎麼可能?搞不好,Forever Stupid倒有可能……
18年前那個冬天,我在醫院看妳出生,護士把妳放在秤上量體重的情景恍如昨日。一晃,妳已經長得和我一樣高了。妳一歲不到我就去了香港,回來的時候妳已經三歲。後來我又回台灣做事兩次,妳哥哥很小就要照顧妳和妳母親,我真正回家的時候,妳開始讀小學。很多事情機會一縱即逝,永不再來,我和妳哥哥做過的事從沒機會和妳做:我沒帶妳爬過山,沒有坐在山坡上眺望遠景享受「可樂」,我們沒有一起放過風箏,就是連腳踏車妳是怎麼學會的我都不記得。回頭來看,妳的出生自有其特殊的目的,有很長一段時期我既不能瞭解也不能接受我的一生被妳改變的福份。
我看見妳排著隊,穿著白色的袍子,戴著方帽子上台領畢業證書,笑得如此開心。我側頭看妳的哥哥,我常開玩笑,妳是我送給他最好的禮物。很多年後當妳在另一個六月的星期五下午,參加妳小孩的高中畢業典禮時,我多半已經不在了,那時候妳會不會想起我?知不知道我現在想告訴妳什麼呢?
我想告訴妳的是,在今後的四年中,妳很可能會遇到妳一生中最重要的兩個選擇。我也許是老派,但我認為「嫁對人」是妳一生中最重要的決定。當面對選擇的時候,我希望妳follow妳的頭腦,嫁一個愛妳多過妳愛的人,而不是 follow妳的心去嫁一個妳愛他多過他愛妳的男人。
我看了妳哥哥給妳的畢業禮物:鏡框中收集了一些妳的照片,從小丫頭到大小姐,他引用了《舊約》「箴言」第三章五到七節的經句來送給妳。不錯,人的智慧有限,但很多時候,中國人所謂的「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盡人事以聽天命」還是有它的真理在。妳現在聽我說:
「嫁對了人」其實不難,我送妳八個字:「門當戶對,志趣相投。」「門當戶對」指的是男女雙方的客觀條件。我基本上是不讚同異族通婚的,這話妳現在聽不進去。我也知道妳今天不可能接受我認為婚姻不單祇是兩個人之間的事而是兩個家庭間的事的說法。但相信我,我知道我在說什麼。
「志趣相投」指的是男女雙方主觀的價值和人生觀接近。其實人的本性是不容易掩飾的,祇是我們在戀愛中常常不願接受事實而一意孤行。在所有的主觀價值中,對宗教、金錢和性的看法及態度是試金石。這三件事大家的看法有明顯差異,我保證婚姻不會幸福。時間是妳的朋友,而不是妳的敵人。妳會發現,天下很少有極不快樂的單身者,但卻有很多極不快樂的婚姻。
妳人生中第二個重要的決定是選什麼樣的行業為生。時代不同了,在美國,沒有嫁人如買「飯票」這回事。和選擇配偶正好相反,在選行業的時候,follow妳的heart,不要follow妳的head。進妳喜歡的行業,在妳那行追求卓越。
18歲之前,妳媽媽教給了妳做一個基督徒的信念和紀律。妳哥哥為妳樹立了一個值得傚法的榜樣。我什麼都沒給妳。18歲之後,妳將獨立自主,離家在外,但願我們已把妳裝備完成。馬克吐溫說過:「我18歲的時候,我認為我爸爸是天下最大的笨蛋,但我22歲的時候,我發現那老傢伙的進步可說是驚人。」
Happy Journey,小丫頭。 (信懷南) 7/6/03
懷南補記﹕我本來不想將原文附在這裡,因為我覺得英文翻譯的非常好,連我信手亂引馬克吐溫的話都給改正了。但因為我們的讀者包括台灣和大陸的,他們看中文可能比較方便。翻成英文主要是給第二代的ABC 看的。他們通常不聽自己父母的話,同樣的話別人講,比較容易聽進去。有人批評我的觀點不正確,這極有可能。但在「真」和「對」之間,這次我選擇了前者,這也是為什麼我沒改信手亂引馬克吐溫名言的原因。
懷南補記﹕2015 年4 月﹐小丫頭結婚﹐嫁給一個牧師的兒子。婚禮在舊金山的 Legion of Honor 舉行。 It was a very beautiful wedding。
給陌生人的一封信
2004年1 月25《坐看雲起時》專欄
你說人活在世上面對的是四個無解的難題:
1、死亡不能避免(Death is inevitable)
2、任何決定都不一定正確(To decide is to kill all other potentials)
3、人終歸是孤獨的(One will always be alone)
4、生命的意義不是那麼清楚(The meaning of life is difficult to find)
古往今來,人類不斷地用各種方法去尋求這四大難題的答案。宗教、哲學,甚至科學都試圖去提供他們自己的答案。一般來說,宗教提供的答案最簡單,但不是每個人都能毫無困難地接受簡單答案。今天我不會用「你要的答案,《聖經》裡都找得到」來回答你的問題。我知道你已經不像小孩子那樣單純,不容易接受「一個尺碼合所有的腳」的答案。這是你的幸運,或是你的不幸?我是沒有資格來評斷的。
為什麼認為死亡不能避免是大難題呢?人都會死是世界上極少數的平衡點(the equalizer)之一。每當我想到歷史上所有的偉人不管他們生前如何的叱吒風雲,多麼的不可一世,但到頭來還是和我們一樣會塵歸塵,土歸土,我就覺得非常得意。這也許有些阿Q,但我真的不覺得死亡不可避免有什麼大了不起。其實大多數的人怕的不是死,怕的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死和怎麼死法。年輕是我們怕死是怕死得心有不甘,而年老怕死是怕死時心有不捨。這是為什麼宗教把死亡解釋成不是結束,而是新的開始能吸引人的主要原因。因此,我建議你,要嗎就相信死亡是生命新的開始,要嗎就相信它是生命最後的了結。只有對此二者之一深信不疑的人,才會坦然面對死亡不可避免而無懼。
幾十年前,我曾經寫過一篇小說,故事是說一個後悔該做決定時不做決定,做了決定後又後悔的人,奇蹟似地得到一個從頭開始的機會。這一次,小說的主角所有的決定都是基於理智的計算和對自己最有利的考量。小說的結論是:第二個機會從做決定的結果看並不一定比第一個機會做的決定要好。因此,當我們每跨出一步之後,不要回頭看。珍惜你我現有的,也就是說永遠不要second geess 自己,要有輸得起的精神。人生大小決定,多少有點賭博的成分,決定的正確與否,必須從面和線去看而不能從點去看。塞翁得馬,焉知非禍,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人生最壞的決定是不做決定。
馬克吐溫曾經說過:The worst loneliness is not to be comfortable with yourself。這當然不是說我們應當過一種與世隔絕、孤芳自賞或自我中心的生活。但我坦白告訴你,回顧一生,我最不能忘懷的快樂時刻都是「相願無相識,長歌懷採薇」的時刻:那年夏天死谷的萬點繁星;初秋的清晨Grand Teton 的白露橫生;有次坐普通民船從重慶順江東下,夜過萬縣,我摸黑上岸找吃的。在空無一人的石板路上,除了我自己腳步聲外,拌隨我的,只有路旁賣茶蛋的小販半明不亮的電石燈。你千萬不要以為認識人多就是交朋友多,也不要以為到人多的地方就可以不會寂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像在黑夜裡的海上,兩條船相遇,彼此交換的是燈光信號,聽到的是遠方傳來的聲音。當這些燈光和聲音過去後,我們仍然走自己的路。不能忍受和欣賞孤獨的人,一輩子不會懂得什麼是快樂和滿足。人越成熟應該越能欣賞孤獨。這話不是我講的,是愛因斯坦講的。
你也許會覺得我對人生的看法太過於消極,不夠進取。對人生的意義了無新意。怎麼新意法?你上Google,輸入「meaning of life」試試看,你知道有多少網站在談論這個問題?如果我告訴你答案是7,320,000。不錯732 萬!你會不會大吃一驚?這是為什麼我多年前就已經放棄再浪費時間去苦思「什麼是生命的意義」了。
我知道不管我多麼的努力,我永遠不可能做到我「想要」做到的人,我也知道我不可能做到我「應該」做到的人,我唯一可以做到的是一個比我曾經更好的人。我在離開這個世界的時侯。如果我知道我已經盡了我最大的努力,只要世界上有一個人的生活真的會因為我的存在而變得更好,那我就會覺得不枉此生。這也是我認為生命最起碼應該有的意義。你認為呢?
懷南補記:這封信讓我想起海明威曾經說過﹕I have tried simply to write the best I can; sometimes I have good luck and write better than I can。我的書沒有一本屬於暢銷書﹐在全世界華人的作者圈子裡﹐很少人知道有我這號人物 (我的「漢名」可說是完全沒有「威」)﹐但如果我們用讀者的水準來衡量一個作者的價值﹐坦白說﹐我可能不需要羨慕任何人。I have my shares of good luck﹗
回一封陌生人的信
2007年6月17日《坐看雲起時》專欄﹐6月19日上網
Dear Friend:
您說﹕「我知道你是信神的﹐為什麼神要我們受苦﹖我們都是好人﹐從沒做過什麼壞事﹐也儘可能地幫助別人」。您同時也提到您遇到的苦難﹐有些還是基督徒帶來的。
其實您的問題有「標準答案」。最常聽到的標準答案是﹔我們受苦﹐因為我們的祖先犯了罪﹐所以我們在為「原罪」付代價。「標準答案」也會建議我們不要因一些基督徒的行為而影響到我們對神的信仰。我猜您大概還不能接受這種答案。否則您不會拿問題來問我。
我不知道您所謂的「信神」和我所謂的「信神」是不是一回事﹖我更不知道您是不是像很多人一樣並不知道「信神」和「信教」有區別。信神指我們相信宇宙萬物有個創造者﹐和掌權者。這個創造者和掌權者就是神。人與神之間﹐是一對一﹐介於主僕﹐父子(女)﹐朋友之間親密而近乎神秘的關係。
信教則是一種有組織性的信仰﹐是公開的集體行為。這些行為包括讀經﹐禱告﹐聚會﹐奉獻﹐宣教﹐上主日學和做禮拜。如果說信神像談戀愛﹐那信教則是像結婚。愛得夠深就會結婚。此乃我們能接受的普世價值。這和信神信得夠深﹐就會服膺一些信教的規則和行為是同樣的道理。
但也有很多信神的人﹐他們的信是「喜馬拉雅山式」。如果有人告訴您喜馬拉雅山是世界上最高的山﹐去攀登它的經驗是無比美好的境界。這些話您也許都能深信不疑﹐但如果您沒有去攀登它的意願﹐喜馬拉雅山對您來說﹐只是一個遙遠而陌生的事實。就像一個絕世美女﹐您並無心追求﹐她的存在與否﹐與爾何涉﹖因此﹐信神兩個字包涵的意義﹐也許比您想像的要廣泛些。
如果我們信的神是公義的﹐是全能的﹐那為什麼神會容許世間不公義和不公平的事情發生﹖對真正信神的人﹐這不是問題﹐因為他們不會挑戰神的權柄。對無神論者﹐這也不是問題。在他們看起來﹐天下事的發生﹐反正都是靠或然率。您大概屬於那種半信不信的人﹐因此才會有這個問題。在我的認知中﹐信神並不代表災難就不會降臨到我們的身上。我年輕的時候最怕聽一些頭腦發熱的人做見證。我現在仍然怕﹐但已接受人有選擇愚蠢的權利。想想看﹕如果信神能避災免禍﹐萬事順利﹐那天下還會有不信神的﹖
Elizabeth Edwards 是美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 John 的太太。她患有乳癌﹐他們的男孩在 16 歲的時候車禍去世。當她被問到一個信神的人﹐為什麼會遇到這些苦難的時候。她的回答是﹕I have to accept my God is a God who promised enlightenment and salvation. And that's all.「 啟發」 (enlightenment) 給我們今生面對苦難的力量。「救贖」(salvation) 給我們對未來的盼望。可惜天下有太多所謂的基督徒不懂得這個道理。
我曾經提到過替七個博士上專案管理課的事。我戲稱他們是我的「將官班」。課程結束後﹐「將官班」的六位同學﹐和我相約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天見一次面。唯一缺席的Caroline 前幾天因腦瘤病復發去世﹐ 才活了45 歲。 You see my friend﹐您的問題﹐我沒答案。但日頭照好人﹐也照壞人。雨淋不義的人﹐也淋義人卻是事實。很多所謂的基督徒﹐只是掛名而已﹐您也不必太認真。人生行旅中最嚴苛的考驗是我們在面對苦難的時候如何學習忍耐﹐在忍耐的煎熬中學會如何盼望﹐在盼望中建立信心﹐信心給我們帶來力量﹐力量幫我們去面對苦難。這些話我講比您做容易太多﹐但生命的奧秘和價值要靠我們自己去尋求﹐而信神是一個不壞的開始。我們素昧平生﹐您一下就捐了好幾千塊錢給我們的基金會。我愧無所報﹐裁書寄懷而已。
懷南補記﹕這篇文章是寫給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
對非基督徒而言﹐你們別以為基督徒都是 bunch of losers. 不錯﹐有不少人是因為生病。求職﹐申請綠卡﹐遭遇困難﹐寂寞﹐湊熱鬧而信教。人總是軟弱的﹐我們要有同情心和謙虛求教的態度。
對基督徒而言﹐最好引人歸主﹐和傳道的方法只有一個﹕讓人羨慕你的生活與生命。很多年前﹐有一個人(現在已經是中央研究院的院士)對我說過一句話﹕「如果我媽媽會進天堂﹐我寧願不進」。沒有行為的信仰是死的。你的信仰再純正﹐再堅定﹐但我不羨慕你的生活和生命﹐我會聽你的嗎﹖只靠「因信稱義」的大招牌﹐得人豈能如得魚乎﹖所有的信仰都是私人的選擇﹐有時也會有忘情演出。我這篇文章﹐可能觸動一些人的神經。任何東西﹐如果用得過份﹐有害無益。政治﹐宗教﹐愛情(排名不分先後)都是如此。
掌門人言盡於此。我從來不在乎我的話是對或是不對。你同意還是不同意。我只在乎我有沒有講 truth. The truth as I see it.
懷南補補記 (12/4/07)﹕排名第九的也是兩篇﹐《給陌生人的信》和《回一封陌生人的信》。我年輕的時候很能寫信﹐現在很少寫了。和這兩位「陌生人」偶爾有電郵往返﹐至少五六年了。我上星期《筆為誰寫》裡提到的「空谷迴響﹐與我同行。風雨如晦﹐雞鳴不已」。指的就是這種不算陌生的陌生人。
我現在有一個很奇怪的習慣﹕用手不會寫英文信﹐用電腦不會寫中文信。只好用寫文章的方式回答陌生人比較深刻的問題。
信懷南住的小城,街上沒路燈,入夜之後黑漆麻漆的,據說是為了防小偷的緣故;蓋外來的小偷在偷了東西后,地勢不熟,摸黑不易脫身。講這話的人,「鐵」是老美,老中的小偷哪有這麼笨?
信掌門的公館,離街有段距離,並且相當隱蔽,每年萬聖節來要糖的只有一位(鄰居的小孩)。有次請客邀了五對夫婦,雖然事前我用電腦印出一份圖文並茂的詳圖,但仍然沒有一對夫婦找得到。其中有一對停車問路,鄰人太太好心帶他們過來;另有一對朋友,車子已經開到了我家門前的小坡上但不敢轉進來,結果在車裡用行動電話求救。難怪有位嫂夫人進門第一句話就說:「你的房子送給我,我都不要。」我不好意思告訴她,有位老中的房地產仲介人曾經看中「我家門前有山坡」,認為風水好,財寶往家裡流。不過到目前為止,信某一天比一天窮,不知道是不是寒舍後面是另一個山坡,財往外流的緣故?
每個星期一的晚上,我照例把垃圾桶從山坡下拖到山坡上的街邊,這也是我唯一有機會抬頭望月和看星星的機會。我從小喜歡「夜觀天象」,是什麼原因也說不出來,往後因為為生活奔忙的緣故,有很長一段人生,頭上只有太陽,沒有星星和月亮。但如果把星星和月亮一比,我可是一個看星而不是看月亮的人,其中的道理,我一直到最近才想清楚。月亮本身就是一個欺軟怕硬的傢伙,白天怕太陽,躲著不出來,晚上溜出來,專門欺負小星星,變成月明星稀,一個人死出鋒頭。月亮的性格善變,非常的灰色,於是才有「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的失敗主義論調。
信懷南《小和尚下山》時,在台北「卡拉還算OK」的場合,也跟著人起鬨唱過「月亮代表我的心」,但邊唱邊想:「這是什麼邏輯?月亮代表我的心,豈不是表明時圓時缺靠不住嗎?應該唱太陽代表我的心才對。」
如果打開老祖宗寫的詩,描寫月亮的特多,描寫星星的特少,充分表現出老祖宗「西瓜偎大邊」的投機性格。阿Q型的老祖宗,每遇到不如意的時候,尤其是失戀的時候,立刻拋出「本待將心託明月,誰知明月照溝渠」。信懷南年輕時用到這兩句的機會蠻多,每次用完後,都有「算你倒楣」的得意,真要謝謝老祖宗的開導。
「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是老祖宗還沒錶的時候,與人約會的計時法。「月落烏啼霜滿天」,是寒山寺為了吸引日本觀光客做的不實宣傳廣告。「舉杯邀明月,對飲成三人」,是酒鬼李白窮極無聊,沒人陪他喝酒,只好找月亮作陪的胡言亂語。「秦時明月漢時關」,月亮又變成了種族隔離份子,「不叫胡馬渡陰山」的藉口。總之花樣繁多,不勝枚舉,最後還想出一個「眾星拱月」的成語來拍月亮的馬屁。
至於對星星的讚美,不知道是老祖宗「視茫茫」沒近視眼鏡,還是故意裝看不見,反正找來找去也找不到什麼特別精采的句子。倒是唐朝的詩人杜牧留下什麼「天階夜色涼如水,臥看牽牛織女星」的美麗畫面。可惜小杜生前行為不檢,是揚州「華西街」的常客。由他來為星星站台,難怪要走霉運也!星星的霉運一走就是一千多年,直到了清朝的時候才有位叫黃景仁的詩人寫了首《綺懷詩》,其中有「似此星辰非昨夜,為誰風露立中宵」的名句。
信掌門俠骨柔情,對「下面的狗」(underdog,弱者)最有同情心,這是為什麼我從一開始就喜歡星星不喜歡月亮的原因。再加上自從人類上了月球之後,有關月亮的神祕感完全沒有了;反而是對宇宙這麼大,星星這麼多,對人類只此一家、別無分店的老問題愈來愈覺得不可思議。 我第一次對宇宙如此浩瀚這個問題發生疑問,是初中畢業旅行,全班上了獅頭山。晚上睡覺的時候,一群十來歲的男孩子擠在一起怎麼睡得著?有個姓邱的搗蛋鬼,不知從哪裡找來了一條細繩子,號稱要把一位已經睡著的同學的「人之初」給縛起來。信懷南從小對這些幼稚玩意沒興趣,加上肚子痛要上廁所,於是一個人從寄宿的廟子裡溜出來,在後山找個空曠之地開始練起「蛤蟆功」來。 那時候的台灣,哪有今天的空氣汙染?滿天星斗,一眨一眨的。我當時想:「宇宙這麼大,不知道有沒有人在此時此刻和我做同樣的事?」辦完大事後回到房間,有同學問:「你溜到哪裡去啦?」我回答說:「去吸取日月精華!」回頭來看,信懷南一生「武功」怪異,很可能是那晚星光燦爛下練「蛤蟆功」練出了毛病。 不過那位姓邱的搗蛋鬼,長大後變成有頭有臉的人物。有次我回台灣,他們開同學會,把我請去,一桌子的人,我只記得他一個人的名字,也真是怪事。
那晚之後,我就從沒有好好抬頭望星,一方面是沒有那份閒情,一方面好像覺得生活中比花時間看星星重要的事太多,這一晃就是幾十年。當我結束「台獨」的那段日子準備回家前,一個人揹了個背包,買了一張火車票,跑到墾丁公園去閒逛。從墾丁回到嘉義,上阿里山,轉玉山看日出,然後坐車走橫貫公路去花蓮,在花蓮時突然接到信老太電話,要我陪她老人家去南非觀光。
吉普車在非洲的克魯格國家公園(Kruger National Park)的草原上亂跑,土著的嚮導坐在吉普車的車蓋上指東指西,好像很專業的樣子。由於信懷南早就打過招呼,我對看什麼都沒興趣,唯獨對看犀牛有興趣(別問我為什麼)。折騰了半天后,仍不見犀牛蹤影,信某頗為不耐。這時候嚮導用鼻子在空中聞了聞,叫車子停下,他趴在地上用耳朵貼著地面聽了一下,然後告訴大家有好戲看了。好戲是啥,也講不清楚,說不明白,但大家被他一唬,又士氣高昂起來。回頭來看,我們這些自以為聰明蓋世的城市佬,很可能被這位看起來土土的嚮導擺了一道。因為自從他宣告好戲在後頭之後,大家又安安靜靜地跟著他亂跑一通,無怨無悔,誰知道他是不是故意趴在地上演戲?太陽下山後,天氣奇冷。南半球的夜晚,滿天星斗,又大又亮,我和同車的人萍水相逢,在一個偶然的機會遇在一起,在異國的星光下共同度過一個狩獵的夜晚。
其實,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和天上的星辰相當近似,看起來很近,其實很遠。從表面上看起來,大家的「長相」都差不多,但每個人都有他特殊的地方,也不是一眼看過去就看得透的。某種程度的獨立和疏遠(detach),往往是保持人與人彼此關係良好、不出毛病的最有效方法。
在過去六、七年中,每年夏天,信夫人會帶著信丫頭回娘家,我變成了單身漢,老喜歡做一些像我這把年齡不該再做的冒險事,譬如說有一年我一個人開著車子去「死谷」(Death Valley)。其實「死谷」除了熱、靜、沒人和黃沙滾滾外,沒什麼可看的。很多事,你知道命中注定要去做一次,去「死谷」看一眼就是其中之一。晚上借宿在「死谷」一家小旅舍,荒山野地我睡不著,披衣開門,天上繁星萬點,夜深人靜,突然間真的才知道「似此星辰非昨夜,為誰風露立中宵」的含義。第二年的夏天,信二世對我說:「這恐怕是我最後一次和你一道過暑假了,我陪你到哪裡去走一趟。」於是我們父子倆開車跑到一個國家公園去。晚上住在山上的小木屋裡,沒有電沒有水,要靠燒木柴取暖;在室外洗臉漱口準備睡覺的時候,一顆流星畫空而過。躺在沒有電燈的小床上,爐裡柴火正旺,我轉頭看我兒子,他正藉著手電筒的光在讀《聖經》,我當時很詫異,問:「你在這種情形下,睡前還要看Bible,是基於習慣呢?還是基於紀律?」我兒子想了一下後回答:「你怎麼知道我不是基於渴望(desire)呢?」我當時心中一震,小孩長大了,有自己的方向和道路。我一生中沒有對任何事有像他這樣的「渴望」,突然間感到很安慰,到底做兒子的已經超越過老子。 我想起那顆流星,當它走完該走的路,做完該做的事,遲早要消失在黑夜裡。其實這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似此星辰非昨夜」,人活著,不在乎他生命的長短,要看他說再見時有多少遺憾。
有的散文像一抹金色斜陽, 燦爛, 卻不刺眼。 有秋收的溫暖充實而不冷冽肅殺, 這是我們讀後「心有慼慼焉」的原因。
齊豫有一首歌, 翻來覆去只有兩句: 天上的星星, 為何像人群一樣的擁擠? 地上的人兒, 為何像星星一樣的疏遠? 正是: 「 其實,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和天上的星辰相當近似, 看起來很近, 其實很遠。」
人和他人結緣, 最深重的緣分就是平行的夫妻, 和縱向的子女。夫妻的一方, 若像信掌門的老爺車, 「相倚20年之後, 看著他/她在夕陽中被帶走」, 也就只剩下自己了。子女終究也會振翅飛走, 沒人能靠著不斷生養子女來扯住緣份。
我們其實一直是孤獨的。是誰說的? 「我選擇孤獨, 所以從嚴格的定義來說, 我不算寂寞。」 掌門人還「老喜歡做一些這把年齡不該再做的冒險事」, 其實正提醒了你我: 「.....那顆流星,當它走完該走的路,做完該做的事,遲早要消失在黑夜裡。.....人活著,不在乎他生命的長短,要看他說再見時有多少遺憾。」遺不遺憾, 應該不在於享樂夠不夠。 蕭 琪
懷南補記﹕ 我去南加州為空軍子弟小學聯合校友會主講﹐蕭琪自動拔刀相助出來為我賣書收錢﹐找錢﹐為我老人家留了一些面子﹐不太「斯文掃地」。她選的這篇文章﹐也是我最喜歡的之一。字也是她打的。我常想﹕「講義氣」算是「最後一代的內地人」的特色﹐這個事實﹐不是張三﹐李四﹐王二麻子﹐或是Tom & Jerry 隨便寫封不知所云的信就那麼容易被抹殺的。
那年夏天我和我兒子去的是 Kings Canyon National Park 和 Sequoia National Park。 第二天黃昏的時候﹐不知道是誰先提出來﹕幹嘛不回家看 Star Trek -- The Next Generation ? 那時候舊金山灣區有家電視臺週日每晚11 時重播 Star Trek -- The Next Generation 。我和我兒子都很喜歡這套影集。於是我們把房間退了﹐立刻上路。披星戴月開了兩三百里的路回家。進門正好11 點不到。Those Were The Days, My Friend!
掌門人有三個徒弟:大徒弟叫信望愛,二徒弟信達雅,小徒弟叫信不信。有天掌門人把三個徒弟叫到跟前來吩咐道﹕「賢徒們啦,你們追隨為師的學武藝已經有好一陣子了。俗話說師傅帶進門,修行在個人,咱們蜀山派的前輩鄧老爺子曾經說過﹕﹁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從現在開始,你們各自下山,到江湖上去磨練磨練。十年後的今天,回來報告你們闖蕩江湖的心得。」話畢之後,師徒四人拱手互道珍重再見,後會有期而別。
師父偶來松樹下,高枕石頭眠;山中無曆日,寒盡不知年。徒弟們桃李春風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燈,今天是信掌門和他三個徒弟別後重逢見真章的日子。
掌門人先問大徒弟:「我說信望愛呀?談談你的總結經驗吧!」
「日光之下,其實並沒有什麼新鮮的事,江湖上一般人追求的東西,無論是財富也好,智慧也好,權力也好,名聲也好,到頭來都是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有定期,萬物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栽種有時,收成也有時,跑得快的不一定會贏,力量大的也未必得勝,聰明的人不一定能得溫飽,懂道理的不一能得到財富,而靈巧的人也未必能得到喜悅…我們一生的年日是七十歲,若是強壯的可以活到八十歲,但其中所矜誇的不過是勞苦愁煩,轉眼成空。開始的時候我覺得很懊惱沮喪,好像一切努力都沒有意,不過我後來終於悟到也許我們所有的迷惑,都是因為我們不承認自己是罪人的緣故。也祇有認罪悔改接受救恩,信奉唯一的真神,生命才有意。﹁因信稱義﹂不單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道路…。」掌門人聽了後,笑了笑沒說什麼。
信達雅接著說:「在這些漫長的歲月,我一直在尋找心中的那分平安,我找到了快樂;我找到了苦悶;我找到了瘋狂;我找到了寂寞;我找到孤單的痛苦;但是我並沒有找到平安…。笑傲江湖的結果,我發現有三種看起來很簡單但其實非常強大的力量在影響我:對愛的渴望,對知識的追求,和對人類受苦的那份憐憫之心。愛情與知識,把我帶到靈魂的最高點,但是由於那揮之不去的憐憫心,我不得不回到地上。我希望我有能力解脫別人的痛苦和戰勝邪惡,但我沒有那個能力,因此我也必受苦,但回頭來,這趟江湖行旅還是值得的,如果有機會,我還是樂意再走一趟…。」掌門人聽了後,笑了笑也沒說什麼。
最後輪到信不信了:「一開始,我並不知道為什麼要有這趟江湖行。但到了最後,我也漸漸瞭解到並且珍惜這趟江湖行的機緣和奧秘。」
「我缺乏大師兄的信心和單純,但絕對的信心往往造成屬靈的驕傲,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是正確的答案,但很可能不瞭解什麼是真正的問題。我也沒有二師兄的熱情和勇氣,江湖上揚名立萬的多屬二師兄這類。但過多的熱情和懷疑祇會讓我們迷失焦點,能夠提出最好問題的人往往不是有答案的人。大師兄有可能得到生命而失掉生活,二師兄則容易因太重視生活而失掉生命。」
「我一直想在生命和生活中找到一個平衡點。為了這個平衡點,我的確吃了不少苦頭:有人因為我不能接受世界上有﹁一個尺碼合所有腳﹂的絕對答案而認定我頑固無救;有人因為我不喜歡湊熱鬧而說我驕傲;我心中有神但不信教;江湖上的各門各派都不可能把我當成自己人…。振衣千仞崗,濯足萬里流,我這一路行來,遺憾有一些,但也沒什麼值得抱怨的。有輸有贏,有笑有淚,不過,I did it my way.」
信不信講完後信門三徒非常恭敬地等候掌門人的最後講評。掌門人先喝一口「烏龍」提提神、緩緩道:「三人行,則必有我師,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師,師不必賢於弟子,你們這趟江湖行,已經遠超過我能教導的。信老大學到智慧,會得到永生。信老二學到知識,遲早會得﹁諾貝爾﹂。至於信老三嗎?註定是「門神」的命:看起來兇巴巴的但心腸很軟,門開著你會在裡面,門關起來你就在外面扮演旁觀者的角色…,為師的祝你好運。」
懷南補記﹕如果真有信懷南的 Manifesto 的話﹐This is it! 有人曾經說過一句很深刻的話﹕「不經長夜慟哭者﹐不足以語人生。」同樣的道理﹐這篇文章不是寫給每個人看的。
文章中我引用了《舊約》「傳道書」和「詩篇90章」來詮釋「信望愛」靠信心稱義,和對永生盼望的理想。我用羅素在他出版的自傳中的序文來表達一個現代知識份子「信雅達」因崇尚理性,追求完美而面臨的無力感和掙扎。
「信不信」一生老惹麻煩﹐是他選擇做一個「我是什麼,我不能掩飾,我不是什麼,我不能偽裝」的人。這種人會讓「信望愛」失望﹐因為在「信望愛」的眼中﹐「信不信」太不謙虛﹐也放不下「今生的驕傲」。「信雅達」也不會把「信不信」當自己人﹐覺得他沒有強烈的使命感﹐太容易妥協﹐並且對很多事情不是那麼熱心。他們往往低估了「信不信」忠於自己的誠實和決心。
「信不信」深信世界上99% 的麻煩是宗教﹐政治﹐和愛情惹出來的。因此﹐他認為如果天下的人對這三件事看法心情輕鬆點﹐態度開放點﹐別老是那麼緊張兮兮的話﹐大如國與國的戰爭﹐族群與族群的世仇﹐小如政客與政客間的口水戰﹐男人與女人間的愛恨情仇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這是「信不信」對世界的基本看法。
「道狹草木長﹐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願無違」。。。
懷南補補記(12/4/07)﹕第二名是《江湖夜雨》。江湖夜雨出自宋朝黃庭堅寄年少時的好友黃幾復的詩句﹕「桃李春風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燈」。這篇文章﹐算是我對「人生行旅」下的總結。我在文中用聖經舊約的《傳道書》﹐《詩篇》。羅素自傳的序來闡述「信望愛」﹐「信雅達」的理想。我用「信不信」的獨白﹐明確地表現出我對中道思想的嚮往﹐和追求多元化價值的執著。選擇「道狹草木長﹐夕露沾我衣﹔衣沾不足惜﹐但使願無違」是要付代價的。
And we too - will it not be soft and kind
That rest from life, from patience and from pain
That rest from bliss, we know not when we find
How can I have enough of life and love
In your eyes are my secrets that I've never shown you
In my heart I feel I've always known you
In your arms there's a comfort that I never knew
You're what I've been waiting for, there's no one like you
Sure as the sunrise, pure as a prayer
You fashioned hope right out of thin air
Ev'ry dream I abandoned, seems it could come true
I believe in miracles, there's no one like you
Innocent as a newborn in a world so fright'ning
It's as if my world's been struck by lightning
Ev'ry dream I abandoned, seems it could come true
I believe in miracles, there's no one like you
Readers who are over 50+ may more or less comprehend 《 江湖夜雨 》 , but still not many. Also male may relate to 《 江湖夜雨 》more than female. Then one more key point, certain accumulated life experiences needed to realize what you were really trying to convey..... Therefore, no more worry about the guessing game. Because《 江湖夜雨 》is also one of your best... probably the top one. 無須再來四圈.... AC
親愛的信掌門:
去年我一時衝動,將電腦軟體「女友 5.0」升級換成「老婆 1.0」,這一換之下,麻煩可多啦!首先,我不知道要裝「老婆 1.0」就必須要同時安裝「小孩 1.0」。在實用價值上,「小孩 1.0」沒有什麼特殊功用,並且需要很大的空間 (Space) 和資源 (Resources) 來維護,這個附加的產品,在原先的促銷廣告上也不是寫得很清楚。我有被「郎中」的感覺。
我最不滿意的是每當「老婆 1.0」啟動後,我其他心愛的應用軟體像「麻將 4.0」、「電視 2.0」、「高爾夫 3.0」、「卡拉OK 5.0」等都不能用。就算勉強啟動起來,但「老婆 1.0」會在毫無預警的時候,強行中斷其他軟體的操作,或不斷地在螢光幕上出現警告的信息 (Warning Messages),叫人防不勝防,非常的無奈。
除此之外,我同時也發現,「老婆 1.0」和我其他功能性的軟體 (Utility Program)「阿媽 1.0」、「老姐 2.0」不能在同一「視窗」系統下和平共存,既不能彼此溝通,又不相容 (Incompatible) 。我好幾次都想重新回到「女友 5.0」,但是這個軟體一被「殺」(Deleted) 後,想「再灌」(Re-install) 進電腦中已不可能。在失望之餘,我心一橫想乾脆把「老婆 1.0」換成「老婆 2.0」算了。但當我把「老婆 1.0」的收據拿出來看後,發現有「貨物出門,概不退換」的一條,因此想將「老婆 1.0」換成 2.0 版本,財務損失非常大,很劃不來。我現在是進退兩難、生不如死。 素聞掌門人劍膽琴心,一套信不信由你的無影劍法,練得神出鬼沒,務請掌門人指點迷津,救本苦命人脫離苦海,企首以待,多謝多謝。
苦命人敬上
親愛的苦命人先生:
您面臨的問題,是很多「老婆 1.0」軟體的初用者都會遇到的問題。我對您的第一個建議是「稍安勿躁」,需要點時間才能適應。
每個人購買「老婆 1.0」的原因不同,有的是看到阿貓阿狗都有,自己沒有,很沒面子,因此也不管自己是否有能力來維持這個軟體的運作,就迷迷糊糊的上了線。但一般說起來,當一個人最脆弱的時候,碰到一件能得到的東西,這種情形下做的決定,最容易犯錯。根據市場調查的結果,一半以上「老婆 1.0」的用戶,都是在一個人最脆弱 (Vulnerable) 的時候,遇到一個可得到的 (Available) 情況下做的錯誤決定。
很多人對「老婆 1.0」究竟是什麼樣的產品還搞不清,以為它是供人消遣的娛樂性產品。也有人專門用它來作為生產和製造的工具。他們不瞭解「老婆 1.0」基本上屬於「作業系統」(Operating System) 。在設計上是「專屬性」的系統 (Proprietary System),它有一些看不見的檔案 (Hidden File),一旦建立起來,就很難「殺掉」。這是為什麼「老婆 1.0」一裝上,就不能再回到「女友 5.0」的原因。
「老婆 1.0」除了缺少「用者友好」(User Friendly) 的優點外,還有三個特色:
不很穩定,常常無緣無故地「出狀況」(Crash) 。
很難把它放在「背後」(Background) 去運作。
有「老婆 1.0」後再想裝置「女友 6.0」一定會崩盤。
為了減少「老婆 1.0」出狀況,我建議您不妨考慮安裝一些「後援系統」(Back-up System) 或起死回生的「還原程式」(Recover Program) 。世間常見的這類產品包括「道歉 8.0」、「送花 5.0」、「禮物 2.5」,但根據消費者的追蹤報告,有的「老婆 1.0」本身就有瑕疵,算是不合格的產品 (Defect) ,上面這些救命招式,對有瑕疵的「老婆 1.0」恐怕是無能為力。在這種情形下,我建議您「關機」。換句話說,把電腦關掉,不理它一兩天,有的時候,毛病在關機一兩天後自然會消失。
有另一派的人認為,凡是新購入「老婆 1.0」軟體者,應該立刻來個「強制適應」(Burn-in) 的下馬威,也有人認為測試電腦和測試汽車輪胎的方式應該是一樣的:要用腳踢。Doc X ( 掌門人聽起來有點黑道的味道,還是 Doc X 聽起來比較有學問 ) 堅信對付「老婆 1.0」絕不能動粗,耐性比什麼都重要。如果什麼方法都試過後還是沒用,那將「老婆 1.0」整肅 (Purge),把希望寄託在「老婆 2.0」新版上,也不失為解決問題的辦法。
但如果您已經下定決心將「老婆 1.0」換「老婆 2.0」,有兩件事要特別留意:第一,根據統計資料顯示,用 1.0 版本失敗的人,2.0 照樣出毛病的比例相當高;第二,怎麼處理和「老婆 1.0」配套的「小孩 1.0」的歸屬問題,以及他們和「老婆 2.0」彼此間的溝通,中介 (Interface),和整合 (Integration) 也都會是棘手的問題。
根據 Doc X 多年的觀察心得,不是每個人都有必要擁有屬於自己的一套「老婆 1.0」軟體。該軟體的功用,可以從其他代用品,或租用、下載等不同的方法中得到滿足。尤其是「小孩 1.0」,一個人如果沒有強烈的意願去通過一些必須的訓練和測試,他是沒資格安裝「小孩 1.0」的。
在老一代的電腦系統,像 IBM 360 或 370,有「前面」(Foreground) 作業和「後面」(Background) 作業的區別。在新的電腦系統中,這種誰屬前、誰屬後的作業方式已經不合時宜了。因此您的心理必須要有「老婆 1.0」的畫面 (Screen) 隨時可能出現爆現 (Pop-up) 的準備。
由於近年來新新人類的興起,對軟體財產所有權的尊重大不如從前,別人的「老婆 1.0」常常被盜用,信掌門思想前瞻,但行為保守,對這種大家交換非法盜用軟體的搞法頗不以為然,人人都在網路上,只要一個不小心,中鏢落馬,把病毒 (Virus) 傳給別人,這可不是鬧著玩的,這是本掌門人在此要順便提醒閣下的一件事。
有人認為既然大錯已經造成,「老婆 1.0」變成了讓人頭痛的軟體,想退不能退,想換沒錢換,只要一開機,它就在眼前,這樣耗下去怎行?還不如再去買一套「女友 6.0」算了。小心呀,苦命人先生。「老婆 1.0」不靈光,只是苦命而已。在「老婆 1.0」之外再去裝置一個什麼「女友 6.0」之類的產品,很可能從「苦命」變成「玩命」,為什麼呢?
首先是在技術上面臨的挑戰。「老婆 1.0」本身的設計非常複雜,在瞭解和操作上需要長年的摸索才能摸索出一點門路。所有有關如何使用「老婆 1.0」的用者手冊 (User's Manual),在本掌門人看起來全是鬼扯淡和提些不關痛癢的建議。尤其是很多本身沒吃過「老婆 1.0」苦頭的好命人,閉門造車,憑理論和教條想出來的解決方案,更是笑死人。
十九世紀的俄國有名的苦命人托爾斯泰,曾經寫過一本和「老婆 1.0」有關的用者手冊安娜‧卡瑞尼拉 (Anna Karenina) 。該手冊開章明義就擲地有聲地拋出一句對「老婆 1.0」問題最深刻的名言:「所有快樂的家庭都一個樣,但每一個不快樂的家庭卻各有理由不同。」(Happy families are all alike, every unhappy family is unhappy in it's own way.) 因此祇有絕頂聰明的,和技術一流的人才有資格去同時操作「老婆 1.0」和「女友 6.0」兩套系統不出樓子,一般中下之人,千萬別想去碰「平行系統」(Parallel Systems),「多樣工作」(Multi-task),「時間共用」(Time-sharing) 等高難度的系統。何況「女友 6.0」絕對不便宜,銀子不多的人,是很難同時維持兩套系統的。
講了半天,我對閣下的具體建議有四點:
能夠「關機」就關機,眼不見心不煩,省下的時間多培養些其他興趣 。
沒事多求神,多禱告。禱告的最大功能不是叫困難不見了,而是增加自己面對困難的勇氣和處理困難的智慧。
要懂得對「老婆 1.0」之外的軟體祇可以「瀏覽」(Browsing) 和「虛擬測試」(Test in Virtual Mode),千萬不能玩真的 (Hands-on) 。
喝杯白開水,吞兩片阿斯匹靈,一覺睡醒,問題還沒解決,再打電話給信掌門人。
Doc X 敬覆
下面這篇﹐是讀者從女士的立場和觀點出發寫的。署名 Kopy Cat﹐非常客氣。其實掌門人乃是更大一號的「Kopy Cat」。「請問桌問君」是我杜撰的。蓋取意電腦這行技術支援桌 ( Technical Support Desk) 一變為 Ask Me Desk ﹐再照中文﹐把「姓」放在前面﹐則是「卓文君」的諧音也﹗以後各位女士如有什麼疑難雜症﹐唯「桌問君」是問。男士們的疑難雜症﹐則由「師父出馬」﹐靠信不信由你的無影劍法解決問題。
婚姻的好處卡多﹕男人婚姻幸福變成詩人﹐不幸福則成為哲學家。女人婚姻幸福﹐世界上會多一個女作家﹐不幸福﹐則多一個女強人。固 Such a great institution 也﹗
最近清理舊物,無意中找出我年輕時候寫的一首打油詩,驀然回首,那己經是卅幾年前的事了。
我初中算是好學校的壞學生,再加上初二的時候迷迷糊糊被留校察看,套句二流文藝小說的描述「幼小的心靈受到巨大的創傷」,於是獨來獨往,書沒讀好,但在籃球場上練成百步穿楊的功夫。那時候學校籃球架少,因此我常常要等天黑了,在微弱的燈光下或是在月光下苦練投籃,可惜考高中不考「月光箭法」,結果高中只考進二流學校。
進了二流高中後,信懷南卻變成了好學生。回頭來看,高中三年,是我一生的轉捩點。由於同學中極大多數都是英雄好漢型的各方人物,信懷南和什麼人都可以混在一起,但什麼人都不能影響我,「旁觀者」性格就是那時候養成的。到了後來,班上的同學一分而二,三分之二屬於放牛班,三分之一屬於升學班。高三時,升學班坐前兩排,放牛班的同學坐後三排,中間是無人地帶; 老師上課,基本上是對著我們升學班的這批人上的,後面放牛班的同學在搞什麼誰也不去管,有人吃便當,有人看小說,有一次居然聽到「叮叮叮」擲骰子的聲音。
讀二流學校的另一個誘惑是男女同校。那時,我和四位同學特別要好,其中「老師」﹐「霸王」和「兔子」是本會長領導的「光桿會」成員,號稱不近女色;至於其他兩位好友「拿破崙」和「大鐵」,雖隨時曉以大義,但對「拿破崙」不守清規,「大鐵」兄態度曖昧、腳踏兩條船也無可奈何,後來我們五個人都進了大學,並且是不同的大學,除了進台大的「拿破崙」日後變成電視名主播沒出國之外,其餘四人都出了國,「老師」和我在加州的餐館裡混,「大鐵」在亞利桑那州讀完碩士學位後,由我開著我的老爺車,孤車伴明月,陪他回學校接寶眷的。「霸王」留學西班牙,畢業後變成KMT駐海外的特派員。有次路過美國,我大鳴大放,完全是自由主義的本色,沒想到這傢伙回台後向信老太打小報告,說我思想左傾。這首打油詩就是他在西班牙向我大吐苦水,說要立志回台灣娶老婆時,我寫來開導他這個打小報告的大混蛋的。
雖然我們五個人就讀不同的大學,但放假時老湊在一起打麻將。那年頭,台灣的大學生打麻將的風氣很盛,尤其是所謂「內地人」家庭的子弟。我們五人中,「拿破崙」聰明絕頂,挑燈夜戰,輸少贏多,但他有個「罩門」,就是不能聽別人說他像「拿破崙」。這個「罩門」也是我們無意間發現的。有天,我們在牌桌上被他修理得不亦慘乎的時候,不知哪位突然冒出一句:「老兄真的像拿破崙。」原來此兄長相英俊,國語標準,否則也不會成為後來的電視紅主播,唯一的遺憾就是個子矮了點。被我們無意中稱為「拿破崙」,擊中要害,他的手風急轉直下,四圈不胡牌,信懷南趁機反攻大陸,接連胡了好幾把大牌。
「拿破崙」不贏錢的時候,就輪到「大鐵兄」贏錢。此兄功課一流,高三上數學課時,老師只見他點頭就繼續往下講,他不點頭就再加解釋,好像只有他繳了學費似的,此兄講話多加一個「鐵」字以示「積極性思考」(positive thinking)。他打牌時,常常將牌「啪」的一聲全部蓋倒,口中唸唸有詞道:「鐵自摸了。」有時候信懷南的東南西北爛牌還沒出完,他就來這一套,也不知他是真是假,頗不是味道。
大學四年,每年除夕照例是在我家打通宵麻將。「大鐵兄」的壞習慣是每到午夜十二點鐘,就要回家向祖宗牌位叩頭。我家先住寧波東街,後住紹興南街,他家住泉州街,兩家距離不近,那時候我們都是以腳踏車為主要交通工具。「大鐵兄」拜祖宗,我們三缺一吃稀飯等他,通常我們第二碗的稀飯還沒吃完,他就回來了,速度之快,使我們常開他玩笑說如果長此練習下去,他很有機會代表國家參加奧運會單車比賽。
「老師」讀的是師大數學系,這是我們叫他「老師」的緣故,「老師」人極為老實,平時連電影都不看的人卻跟著信懷南搓麻將。「老師」是個孝子。白天搓麻將要提早結束回家陪老爸吃晚飯;晚上搓則要等到老爸上床後才能開溜;(幸好他老爸上床早,否則還搓什麼鬼?) 天亮老爸起床前要爬牆回去。
因為「老師」和信懷南長得有點像,連級任老師都如此認為。我們那時出國要照X光,怕有肺結核,X光不通過,美國大使館是不給簽證的。信懷南出國的手續什麼都辦好了,去照X光,結果被醫院說有肺結核,晴天霹靂,這下信某可慌了,因為做夢也沒想到臨門一腳來這麼一招。十萬火急之下,把「玉照」交給「老師」,叫「老師」另外找個醫院,借他的肺,替信某「調個包」。世人常常用「肝膽相照」來形容朋友之間的義氣,「老師」可真的夠朋友夠到「以肺相照」。
多年後我們談起此事,他告訴我在醫院掛號時,櫃檯後的那位老先生操著鄉音說:「這照片看起來不太像嘛!」「老師」回答說:「哦,是以前照的老相片。」就此混過了關。這件事回想起來實在有點邪門,信懷南的肺在出國體檢前X光照過N次,之後在美國也照過N加一次,從沒人說有毛病,單單要辦出國手續時有毛病,到現在為止仍為生平三大疑案之一。我看「鐵」是醫院打信某的歪主意,想要紅包。
至於「霸王」之名,來自其有言在先:「你們三缺一要我湊一腳,可以。但講明咱們沒錢,輸了是不會付帳的。」我們有時候迫於情勢也只好讓他打「霸王」牌。也許有人好奇會問:「他贏錢怎麼辦?」奇怪的是他從沒贏過,你說怪不怪?
看到這首打油詩,想起一些塵封的往事,少年輕狂,恍如隔世。「鳥入雲無際,魚行水自流」,那時候真不知天高地厚,太狂了。提筆寫這篇文章,在感覺上就像是回頭看自己走過青苔上的腳印一樣,除了有點悵然外,也沒有太多的意義,倒是偶爾想起那些逝去的日子和天各一方的老朋友,「人生不相見,動如參與商。今昔復何昔,共此燈燭光。少壯能幾時,鬢髮各已蒼。。。」,在我們這個時代,要共此燈燭光的機會乎已不可能。「大鐵兄」在南加州事業做得很好,「霸王兄」在歐洲做他的特派員;我和「老師」算是住得比較近,但也很少見面。至於麻將,我早已金盆洗手,卅多年沒碰過。「拿破崙」在台灣是名人,有次在台北街頭遇到,說要找機會聚聚,也是說說而已。
「。。。昔別君未婚,兒女忽成行」,回頭再看青苔上的腳印,哪些是自已的,哪些是別人的,也愈來愈模糊了。
懷南補記﹕上面這篇文章﹐是《坐看雲起時》早期3000 字一篇的作品。我想那至少是四﹐五年前的事了吧。下面這篇《秋山更幾重》算是「補記」。如果不是因為我在網站上有機會把「八大元帥」的「玉照」公諸於世作為尋人啟事的工具的話﹐這篇狗尾續貂的補記﹐我是不會寫的。
四﹐五年前我寫《青苔上的腳印》時﹐雖然是舊事重提﹐但心中卻沒有希望故人重逢的想法。四﹐五年後寫《秋山更幾重》﹐心中卻有故人如能重聚有多好的想法。看來我的確開始老了。
回想我高中四年﹐日子過得倒挺開心的。雖然「八大元帥」全是所謂的「內地人」﹐但那時我們交朋友﹐只問性情合不合﹐根本沒把「省籍」放在心裡。我有時想﹕為什麼我和初中同學沒來往﹖和大學同學沒來往﹖偏偏和高中同學有來往﹖結論是﹕我初中三年讀了兩個學校﹐第二個學校又讀了兩個不同的班。大學也轉過系﹐沒住過校。沒什麼歸屬感。高中三年沒換過學校﹐沒轉過班。大學四年加出國前那一年我和其他「七大元帥」的革命感情﹐連續不斷地維持了8 年。大家共同走過 The Years of Innocence。我在下面這篇補記的結尾﹐應該算是一個「旁觀者的心聲」吧。我看下一步是「旁觀者的懺悔」。我什麼時候出席大學同學會﹐ 就是在什麼時候正式宣告「旁觀者的懺悔」。We'll see.
2004年10月10日《坐看雲起時》專欄﹐10月14 日上網
搬家時找到一張老照片﹐大概是我1965 年出國前照的。「八大元帥」﹐四坐四站﹐「二字」排開。其中唯一沒出國的留在台灣成了家喻戶曉的名人。幾十年沒聯絡﹐有回在臺北街頭無意中碰到﹐說找時間再聚﹐後來也不了了之。那時候我中年落拓﹐浪跡兩岸三地﹕十年離亂後﹐長大一相逢﹔明日巴陵道﹐秋山又幾重是常遇到的事。
「大鐵」是班上第一名﹐代數老師上課﹐看「大鐵」點頭就繼續往下講﹐「大鐵」不點頭﹐就重覆再講一遍﹐好像是他的家庭老師而我們都沒繳學費似的。1967 年「大鐵」畢業來洛杉磯做事。我開我的「血勿來」(Chevrolet) 陪他去Tucson 接未婚妻。仗義行「千」裡﹐孤車伴明月。早上一兩點鐘在公路上被警察攔下來。看我們大包小包﹐車子又老爺﹐以為是墨西哥偷渡過來的黃魚。1970 年代後期﹐我到洛杉磯出差﹐他來找我﹐開的是一部英國Aston Martin 的小跑車。我那時住在威斯康辛﹐鄉下土包子﹐有眼不識金香玉﹐不知道 Aston 是何方神聖﹐沒有立刻表示肅然起敬。
前幾年他來北加州查賬﹐「大鐵」﹐「老師」﹐和我晚上聊得很愉快﹐我後來寫了一篇《一等就是十年多》。「大鐵」說他家的管家最喜歡看我的文章。我沒問﹕「究竟是你家管家水準高﹖還是咱們文章的水準低﹖」老朋友見面十分鐘內就能見是否可以「重拾舊歡」的真章。不是每個老朋友都能「重拾舊歡」的。
形容朋友之間的義氣是「肝膽相照」﹐「老師」對我可算是「以肺相照」。這個「照」是照 X 光的「照」。這說來話長﹐少吃碗牛肉麵﹐多買本掌門人的《旁觀者的旅程》來看看就知道了。我在洛杉磯﹐他和他未婚妻從台灣飛舊金山﹐一看美國地圖﹐舊金山離洛杉磯就像臺北到臺中一樣﹐於是來封信說﹕「那你就來接我吧。」後來我們一起在北好萊塢梅林園端盤子﹐他們在北加州的 Davis 結婚﹐我特地從洛杉磯趕去做男儐相。我68 年離開洛杉磯﹐他們一直留在矽谷。我77 年重回加州﹐兩家距離一個多鐘頭的車程﹐雖不常見面﹐但偶爾通通電話﹐互報平安。上次去找他﹐大家出去投了一下籃球。我們大概有 40 年沒在一起投籃了。「老師」的兩個女兒已經出嫁﹐自己也成了祖父級的人物﹐我的女兒還在讀大學二年級。掌門人乃「大器晚成」的人物。
以上三位是我大學時代的麻將搭子。三缺一點時候﹐找「霸王」替補。「霸王」者﹐打霸王牌﹐輸了講明不付帳的 (是你們要我上桌﹐俺是沒錢的)。「霸王」留學西班牙﹐後來成為國民黨派駐南美和歐洲的特派員。有次回國敘職﹐路過美國﹐聽我大鳴大放﹐回去向我老媽打小報告﹐說我思想左傾。虧他還是我「光棍會」的會員。我每次見到他就勸他﹕你這個八朝元老﹐還幹個什麼勁﹖何不退休寫爆料的回憶錄﹖寫不出來﹐我為你捉刀。他就是不聽我的。
「黃毛」進了陸軍官校﹐後來他來美國學電腦﹐回臺走教書的路。現在退休住在美國東岸。兩年前﹐他發現我就是信懷南﹐來了個電話。用四川話要我猜他是誰﹖「黃毛」的楷書從小就寫的很好﹐聽說現在槓上開花﹐變成了畫家。既然信懷南都可以做「作家」﹐「黃毛」當然也可以做畫家。
「財多」和「兔子」1965 年後就音訊全無。他們現在大概都在美國。為什麼外號「財多」﹐想來和他長得胖胖的有關。不是我們這一代的人﹐恐怕知道誰是「財多」的不多。「兔子」的外號當然和五官的某一官長相有關。但我從沒當面叫他的外號。「兔子」﹐「老師」﹐和「霸王」﹐和我坐一排﹐「光棍會」我是會長﹐他們三人是會員。有次我上學遲到﹐旗已經昇完了。「兔子」和「霸王」不知道為什麼被罰站站在昇旗臺前。我遲到﹐大搖大擺走過去﹐一副幸災樂禍的樣子。他們被罰站﹐看到我有點尷尬。將近半世紀前的事了﹐恍然如昨﹐我到今天﹐一想到他們兩個在太陽下罰站的鏡頭就想笑。 朋友﹐你如果看到這一篇文章﹐來封信吧。如果永遠沒看到﹐無論你在那裡﹐無論你做什麼。有一個美好的晚年。 I wish you well..
獻給 60 年代來美國留學的那輩人
前幾天和一個朋友聊天,話題談到美國六○年代的民權運動,以及七○年代初期中國留學生的保釣運動。我朋友是當年保釣運動的熱血人士,他突然冒出一句:「那時候你在哪裡?」在正義之聲的逼迫下,信懷南只好從實招來:「我那時候剛結婚,在『陌地生』過小資產階級的生活。」
話回答完後,心裡有些不服氣。在美國,尤其是二次大戰後,小子常問老子:「老爸,那時候 (大戰時) 你在哪裡?」如果老爸的回答是「俺在老家吃饅頭」(要帶點山東音),那多沒面子?於是我也脫口而出問那朋友:「你提到六○年代美國社會的變化,一九六八年是代表,那時候你在哪裡?」他說:「我在大學三年級。」我聽後心中暗暗得意,好像爭回一點面子似的。
「你在哪裡?」是我們常被別人問到、有時自己也會問人的一句話。同樣四個字 (英文則省點氣力,只有三個字),由於語氣的不同,代表的意義也不一樣。民進黨自家人吵架的時候,美麗島人馬一面緬懷當年犧牲奮鬥,一面問黨內當權的後生小子:「你在哪裡?」這是不懷好意的問法。二十年離亂後,老大一相逢,江湖夜雨各話滄桑之餘,拋出一句:「那時候你在哪裡?」這是半好奇半關切的問法。新認識一個朋友,如果大家談得投機,相見恨晚,一句「你在哪裡?」道盡了少許輕愁、幾多遺憾的悵然。
信懷南從來不是一個民族主義者,一生只參加過一次遊行示威 (其實是嘻嘻哈哈湊熱鬧,並沒發什麼「威」),那是為了天安門事件。對了,天安門事件的時候,你在哪裡?
記得學生們在天安門廣場上愈聚愈多的時候,我每天坐在電視機前面,眼睛好像被膠水黏在螢光幕上一樣。當時美國各主流電視台的王牌記者,為了採訪中蘇交惡後第一次在北京舉行的高峰會議傾巢而出。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行,結果戈巴契夫走後門會見小平同志沒人報導,全世界的眼睛都盯著天安門。記得我當時的想法是——終身打雁最後卻被雁啄了眼睛。老共靠學生運動起家,這下要被學生運動把人民共和國的招牌給拆了。沒料到中南海的頭頭火了:「老子二萬五千里用命換來的江山,難道要斷送在穿著睡衣就來見李鵬總理的娃娃手裡嗎?格老子的,這不是造反嗎?」就這樣,坦克車就開進城了。
在現場轉播的鏡頭中,印象最深刻的當然是那位穿白襯衫、提黑旅行袋的年輕人,他以一夫當關的姿態,用身體去擋那一字 (是阿拉伯數字的 1,不是中文的一) 排開的坦克車。有人說這位年輕人叫王維林,不知道他又是怎麼知道的?王維林也好,不是王維林也好,你在哪裡?你看,「你在哪裡?」,也可以用來做現在式的問話,這可比英文要更具多功能。我常常在想,當年天安門廣場上的年輕人,你們現在又在哪裡呢?
二○○○年是韓戰爆發的五十週年。當年韓戰爆發的新聞,我是在香港街邊的報紙號外上看到的。那時候信大毛難童一個,年紀甚小,大字認不到幾個,也不知道韓國 (或朝鮮,不記得啦) 是啥玩意,韓戰爆發的那天 (越戰不是爆發的,所以沒有人能記得是哪一天開始的),你在哪裡?生下來沒?還在吃奶吧?
清理舊物,翻出一本叫《聯合》的季刊,薄薄的一本,沒有印哪年哪月出版的,根據內容看,顯然是七○年代初期,在美國的中國留學生保釣運動如火如荼時,像雨後春筍般冒出來的刊物之一。翻開第一頁,就是緊急聲明,聲明的內容是罷該雜誌前「領導同志」的官,因為該前領導同志夥同另外一位前領導同志為釣魚台事件在耍陰謀。這位被指名批判的前領導同志,正好是信懷南的大學同學。此兄後來不搞革命後,很早就進入美國政府工作。雜誌的後半部,是介紹美國婦女解放運動專輯,洋洋灑灑全是吐苦水。最後一頁則是職員名單,其中不少熟悉的名字,負責廣告的是個故人,後來回台官拜 X X 委員,從整本雜誌只有一頁廣告來看,此兄棄商從政,算走對了路。
這些英雄好漢們,今天你們又在哪裡呢?當年冒著風雪走上街頭,搖旗吶喊的熱情仍然還在乎?
那時候不是沒有人想爭取信懷南,左派右派都有。我書架上還有一本蓋有芝加哥大學圖書館大印的《毛澤東選集》,這本書是當年一位朋友借給我研讀的,後來他回台灣做了官,書也不要我還了。現在台灣政壇上的中生代紅人,很多都是那時候的保釣大將。好幾年前我曾經看過一份報導,談的是當年保釣的左派,也就是回中國見周恩來的那夥人的現狀,似乎「混」得都不怎麼好;比起來,回台灣的那批人陞官發財的比較多。
我講這些話,既不是酸葡萄,也不是故意幸災樂禍。信懷南天生是旁觀者的性格,人多的地方向來不願去。搞運動要靠人多,因此我對任何運動都躲得遠遠的。何況如果投身運動,只有兩個選擇:要就帶頭做領袖,要就跟著別人在後頭搖旗吶喊。做領袖,我性格太謙虛,不適合;做群眾,我性格太孤傲,也幹不來。
談了半天,只是為了回答朋友問我那句「你在哪裡?」的話。我心想,你們在密西根大學 (University of Michigan) 所在地安娜堡 (Ann Arbor) 開國是會議的時候,左派右派文攻武鬥,鬧得不可開交的當時,我一個人劃著那條小船在「陌地生」的「夢到她」(Lake Mendota) 湖上看夕陽,來回開一百哩的車去看一眼馬克吐溫筆下的密西西比河...。
我的朋友把投身保釣運動的經驗用最熾熱的愛情來做比喻,想想也有些道理。「搞革命」和「談戀愛」有兩個非常相同的地方,開始的時候都是「我本將心託明月」,但到了最後,卻往往變成「奈何明月照溝渠」。但戀愛和革命有一個最大的區別——戀愛尚未成功,閣下仍需努力;革命可不一樣,很少聽說什麼人搞革命像戀愛一樣,見一個 (革命) 就愛一個。基本上信懷南是個「長城萬里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的歷史憑弔者,而不是個歷史創造者,創造歷史的人多半聽不到別人問「你在哪裡」了。
對我來說,就像對美國整個國家來說是一樣的,一九六八年改變了我們一生的命運。
那來夏天,我從 UCLA 畢業,當灰狗從聖塔莫尼卡緩緩出站時,我左手提的是口箱子,右手提的是十二張古典音樂唱片,全身家當就那麼多。回頭看一眼滾滾紅塵的好萊塢,人生的行旅就如此匆匆上路。那年的春天,越戰打得火熱;尤金‧麥卡錫 (Eugene McCarthy) 宣佈代表美國的鴿派競選總統;馬丁路德‧金恩博士 (Martin Luther King) 在孟菲斯被刺;「畢業生」的插曲「Mrs. Robinson」高居美國流行歌曲排行榜的第一名;哥倫比亞大學的學生佔據了學校的行政大樓。六月,我到了「陌地生」,第二天電視上播出羅勃‧甘迺迪 (Robert Kennedy) 在洛杉磯大使旅館被刺。
我初到洛杉磯的時候,在大使旅館洗碗,大使旅館有間叫作什麼「椰子樹」的舞廳,曾經是早年好萊塢全盛時期星光雲集的地方。有次聽說有人在那裡拍電影,信「小廝」(那時候既非「老廝」,也非「大廝」) 乘機摸魚去看熱鬧。拍的是男女主角跳舞聊天的鏡頭,因為只拍上半身,演員都沒穿鞋子。當時我心想,原來電影都是騙人的把戲啊!
有天,一個人在「陌地生」一家天主教堂前的球場投籃,天上突然飄起雪來,我覺得好奇怪,哪有六月天仍然飄雪的道理?我看教堂門是開著的,走進去,空無一人,我那時候單身漢一個,沒錢,沒女朋友 (連男朋友都不多),沒工作,沒神,也沒什麼前途,可算是真的自由自在,諸法皆空。那時候我需要你的時候,不知道你在哪裡?
那年秋天,我開始在兵工廠上班,第一件事是買汽車和電視。八月,蘇聯的坦克開進了捷克,粉碎了所謂的「布拉格之春」。在大西洋的這邊,一百哩之外的芝加哥,美國民主黨的總統提名大會上,警察和民眾大打出手,鬧翻了天。芝加哥市長,也就是日後辭商務部長職務,去為美國副總統「阿哥」(Al Gore,高爾) 輔選的戴利 (Daly) 的老爸;昔日在電視上對示威的群眾也大叫過「反了!反了!」的風雲人物韓福瑞 (Hubert H. Humphre)、尼克森、詹森,今天你們又在哪裡呢?
突然想起「花落誰家」(Where Have All the Flowers Gone) 那支老歌,歌詞不記得了,大意是說花從被年輕女孩摘去,轉到女孩嫁的年輕士兵,再回到年輕士兵的墳上。
有人會問:「你在哪裡?」至少證明我還活著。
懷南補記﹕2001 年8 月﹐我和兒子開車橫跨美國﹐繞道 Madison 去看他出生的地方。他替我在33 年前一個人投籃的籃球架下照了這張相片。我的生涯規劃中﹐根本沒想過會舊地重遊﹐能夠舊地重遊﹐也是緣份。紅磚的教堂仍在﹐但籃球場和籃框已經破損不堪﹐也許教堂人去樓空也說不定。當年那個在這裡一個人投籃的年輕人已不再年輕。相照完後﹐我們就匆匆上路。今生此世﹐我是不可能﹐也沒必要再回來了。左邊那張相片是我剛開始做系統分析師時照的。懷君屬秋夜﹐寂寞詠涼天。兩張照片前後相差大約也是 33 年。
kc
前一陣子在教育電視臺上看到美國經史 (American Experience) 製作的羅伯甘迺迪特輯,其中摘錄了羅伯甘迺迪一九六八年四月四日在印地安那州首府 (Indianapolis, Indiana) 演講的錄影。
一九六八年四月三日,黑人民權運動領袖,金恩博士,在田納西州曼菲斯市(Memphis, Tennessee) 演講,聲援罷工的市府衛生工作人員。在演講中他要求抗議者秉持著「溫和訴求」的信念走上街頭。四月四日金恩博士在旅館的陽臺上遭狙擊斃命。
當晚羅伯甘迺迪為了爭取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提名,原安排了在印州首府演講造勢。聽到了金恩博士遇刺身亡的消息,他臨時自己提筆,匆匆寫就了一篇新的演講稿宣佈金恩遇刺的壞消息。在他的講稿中,羅伯甘迺迪引用了古希臘悲劇作家艾思克樂斯 (Aeschylus) 的名句:
— Aeschylus (525 - 456 BC)
艾氏的詩句扣人心弦,即使是入世不深的年輕人也不免感受到它發自內心的真摯。但是在汲汲營營的日常生活中,大部份人走過平凡的一生。有多少人真正經歷了人生的千錘百煉?經歷過磨煉的人又有多少人能進一步將錘煉的痛苦昇華為智慧?更有多少人 — 如李登輝之流 — 讓涓滴入心的痛苦潰爛化膿,轉而將滿心的毒惡施諸於社會﹖
羅伯甘迺迪引用艾氏的詩句並非偶然。他從小崇拜長他八歲的哥哥,約翰甘迺迪。以約翰的仕途為己任,輔佐約翰競選參議員,問鼎白宮。他對約翰的忠誠,對工作的狂烈競爭心,對宗教的虔敬信仰,以及對公義的固執使他與一般政客格格不入。一九六三年約翰甘迺迪在德州被刺身亡,是羅伯甘迺迪無法承受的大慟,他對他衷心信仰的神產生了懷疑。但是經過嘔心瀝血的省思, 智慧,經由神的恩典,悖逆著他的萬般不願,的確悠然而至。終其一生,他相信命運安排了他的喪兄之痛,讓他能夠深刻地理解並同情全人類的苦難,進而運用他優越的出身與才幹為社會,猶其是弱勢團體,消除痛苦,謀取福利。
古希臘哲人的詩幫助羅伯甘迺迪走過幽谷,將涓滴入心的悲慟凝聚成智慧。一九六八年四月四日他引用這首詩來慰藉因金恩之死受到重創的社會人心。同年六月六日,在贏得民主黨加州初選的慶祝大會上,羅伯甘迺迪遇害。
一九六八年我在台北,讀高三,考大學,不瞭解「痛苦使人成長」的涵義,不知道在成長的過程中選擇愛與智慧比選擇恨與權術來得困難,沒能理會到天際有幾顆高潔耀眼的星辰倏然隕落。
懷南補記﹕相信大多數的朋友們都熟悉馬丁路德金恩:「我有一個夢」演講詞﹐但很少人有機會知道或聽到過羅伯甘迺迪宣佈金恩遇刺演講詞全文(我也是第一次知道)。
當您在聽這篇擲地有聲的演講詞的時候﹐不知道會不會和我一樣在想﹕如果把羅伯甘迺迪口中的「美國」換成「台灣」﹐「黑人﹐白人」﹐換成「本省人﹐外省人」﹐這篇演講豈不是在對我們講嗎﹖比較一下美國和台灣政治人物的水準﹐您心中能不感慨嗎﹖
我對 1968 有一份特殊的感情﹐那年在我身上和週遭發生了很多永生難忘的大事。回頭去看好像是上輩子的事一樣。。。
Bob:
。。。阿拉巴馬州是當時民權運動的中心,卡里爾他們在書中將之稱為「阿拉巴馬三角地帶」,包括蒙哥馬利、謝爾馬(Selma)以及伯明罕(Birmingham)三城,民權運動期間所有大型的遊行、罷工和騷亂幾乎都發生在這三大城市——當年的那些場景如今已被塑成雕像,屹立在這幾座城市的街頭巷尾,供人們懷思。而田納西州的孟斐斯市(Memphis)則是馬丁路德金的犧牲之地,當年他遇刺的羅林汽車旅館(the Loring Motel)後來被改建成美國歷史上首座主要的民權運動博物館,成為了孟斐斯市的重要一景。
如果,如果你看了Selma 的街頭抗爭紀錄片,可知他們步履走得艱辛,如果你又走過伯明罕城中區的教堂,就是四個黑人小女孩被炸死的地方,有的還不到十歲,如果再看到George Wallace 站在University of Alabama的大樓門口,不讓兩名黑人學生註冊,聯邦派來軍隊...那是阿拉巴馬州曾經黑暗的日子, 如今終於走過來了。
幾年來,我們在美國過小資產階級的生活迄今,隔岸看臺灣,每一開民主倒車的舉措,都牽動我們的神經,可是我們都忘了「夢裡不知身是客」,其實我們已經選擇遠離臺灣,帶著記憶裡「美好的從前」早已出走...
幾十年來,我們在這裡適應得很好,也見識到蔣家家天下時所看不到外面的世界。韓戰給老蔣一線生機,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穩定臺灣40年,也讓無論藍綠子弟讀完了國民義務教育, 但是回不去了... 因為我們的下一代不瞭解1949 至八十年代那段歷史,正如大陸同胞對1949至文革結束時,對外界所知是一片空白。
1968,69 時,臺北中山北路的酒吧林立,自越南來台度假的美軍,一批又一批,街頭上摟著吧女喧囂,你錯過了...
當時三家電視臺競爭激烈,由黑白變成彩色,你的「盛小生」不可一世,你沒見到?
當時還是個獨裁的社會,但是司馬桑敦的「野馬傳」終於能反映自由主義的立場。大陸尚未開放時,蔣芸從香港赴大陸後,寫了篇「江南已沒有了春天」,現在臺灣已沒有了黑白......追求民主的代價甚過軍購或必須流血?
無論如何,我們都曾眼見這半個世紀的痕跡...
你喜歡「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境界,大概會繼續旁觀吧?還是...? AC
「五月」是在我家地下室陰暗處找到 的一隻小貓,全身鐵灰,因是五月來的,我就叫牠「五月」。
有天晚上,我在半睡眠狀態下,聽到有鳥叫的聲音,心想:這時候怎麼會有鳥叫?但 也並沒有多想一下就趕著去見周公了。第二天才發現原來叫了一晚的不是鳥,是「五 月」。
為什麼「五月」一個人躲在那裡叫? 迄今仍屬大奧秘,牠為什麼沒有兄弟姐妹?是地下室本土出生?還是「外來政權」? 是到信府觀光?還是想拿 PR﹖這些問題永遠沒有答案,但一夕之間,「五月」的歸 屬問題和統獨之爭在信府浮上檯面。在朝的主獨,在野的主統,掌門人夾在中間。
主獨的理由基於:一、安全因素 (有過 敏症)。二、不確定感因素 (誰知道外來政權會帶來什麼樣的災害?) 並認定統派祇憑 感情用事,到最後一定會不負責任,同時也將掌門人歸類為打著中間路線的招牌,而 行暗統之實的可疑份子。
其實掌門人十分倒楣,我不去找麻煩, 麻煩自己找上門來,是統是獨還沒有結論之前,怎麼讓「五月」保持呼吸,卻變成掌 門人的責任。
掌門人從小就缺乏民胞物與的美德, 絕不是動物保護協會的模範生。最早用彈弓打過爬在樹上的「知了」,後來用氣槍射 過站在電線上的麻雀,用半個西瓜扣死過小鴨子,拿石頭砸傷過池塘裡的鯉魚,揮大 棍子打死過路上的一條蛇...但不知什麼時候開始,好像有人在掌門人身上動了手 腳似的,心變軟了:抱著那小傢伙到左鄰右捨去幫「五月」尋母,自己都覺得好笑, 打電話去問動物保護協會,得到的回答和印象是 Good Luck,你好自為之。
幾通電話下來,倒是瞭解到「五月」 這麼小,根本不會吃信丫頭為牠開的鮪魚罐頭和倒的牛奶,換句話說,掌門人得上街 採購小貓專用的奶瓶、奶嘴和喝的什麼奶 (絕不是牛奶),實在很難說這是咱們生涯規 劃的一部分。
走進寵物用品專賣店,放眼一看嚇了 一大跳。原來養隻狗養隻貓有這麼多花樣哩。小小的一罐奶要六塊錢,比人喝的牛奶 還貴。還有那麼多殺跳蚤的藥,突然間覺得獨派的堅持不是沒有道理。但問題是要怎 麼獨法?最乾脆的獨法當然是在月黑風高的晚上,趁小傢伙吃飽睡著的時候,盒子裡 一裝,開車出去,找個垃圾筒一丟,揚長而去。我年輕的時候要我這樣做,不難。現 在?
開始餵奶時,小傢伙不知道怎麼吮, 我也不知道怎麼餵,但經過一番掙扎後,大家進入狀況。小傢伙吃飽了就和我玩,玩 累了就睡。睡醒了就叫,叫就表示要吃或要玩。牠最喜歡玩的方式就是往我身上爬。 從腳開始,一直爬到我的肩頭上。牠老想把頭伸到我的襯衫領口裡去,或是把牠的鼻 子來碰我的鼻子,舌頭來舔我的臉。「二筒對二筒」的時候,才發現小傢伙的眼睛是 碧藍色的,長相非常乖。並且認得出我的聲音,一聽我下樓就咪咪叫。
這樣又混了幾天,獨派對掌門人的暗 挺統派以拖待變開始不耐煩,並限令在五天內解決「五月」的問題。掌門人在急獨的 壓力下,晚上做了一個噩夢,夢到「五月」被汽車輾了兩次。第一次被輾傷,第二次 被輾扁。第二天早上,我把「五月」先餵飽,裝在盒子裡,盒子外貼上一張電腦畫的 小貓頭,非常感性地印上一行大字:「請將這個可愛的小貓帶回家 – 救牠的命,救 我的良心。」站在超級市場前,像救世軍要人樂捐一樣,結果沒人問津。把小傢伙抱 到救火隊,也被拒絕。最後沒法,祇好找動物保護協會的地址,想來個霸王硬上弓式 的登門託孤。車停在紅燈前,右邊正好有家 Pets Mart,靈機一動,心想:聽說這是一 個可以收養小傢伙的地方...。
回到樓下,靜悄悄的,耳邊仿彿還聽 到「五月」的咪咪聲。想起牠曾踡臥在我懷中,或和我搶電腦的鍵盤。心中難免惘然。 我從沒計畫牠會來,但牠還是來了,這是我們有緣。我並不想叫牠走,但她非走不可, 這是我們無份。面對並非完美的世界,接受不可避免的結局,我們一生的遭遇豈不多 半如此?但在那一個五月的五天中,我曾用我知道的最好方式去待牠。Have a good life 小傢伙,Wherever you are ...對我來說,後悔?沒有。遺憾?有一些。
懷南補補記(12/4/07)在寫過的400 篇專欄中排名第五的是《五月的五天》和《相倚20 年》。這兩篇會排名那麼高恐怕出乎很多人的意外。《相倚20 年》是寫我的一部20 年的老爺車。《五月的五天》是寫一隻在我家的「地下室」揀到的小貓。
《五月的五天》是我少數文章中﹐讓你看到我心裡軟的那一小塊。一隻可愛的小貓咪和我﹐因偶然而遇到﹐因必然而分開。算是有緣﹐卻是無份。這篇文章前面的大部份都很輕鬆好玩﹐一直到最後以「羅馬假期」式結束。點出在現實生活中﹐你我經常面對做「該做的事」﹐而不是做「想做的事」的那分無奈。「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關風與月」﹐很難想像歐陽修寫得出這樣的句子。
Yesterday when I was young
The taste of life was sweet as rain upon my tongue;
I teased at life as if it were a foolish game
The way the evening breeze may tease a candle flame.
The thousand dreams I dreamed, the splendid things I planned--
I always built to last on weak and shifting sand;
I lived by night and shunned the naked light of day,
And only now I see how the years ran away.
Yesterday when I was young,
So many happy songs were waiting to be sung,
So many wild pleasures lay in store for me,
And so much pain my dazzled eyes refused to see.
I ran so fast that time and youth, at last, ran out,
I never stopped to think what life was all about;
And ev'ry conversation I can now recall
Concerned itself with me, and nothing else at all.
Yesterday the moon was blue,
And ev'ry crazy day brought something new to do,
I used my magic age as if it were a wand,
And never saw the waste and emptiness beyond.
The game of love I played with arrogance and pride,
And ev'ry flame I lit too quickly, quickly died;
The friends I made all seemed somehow to drift away
And only I am left on stage to end the play.
There are so many songs in me that won't be sung,
I feel the bitter taste of tears upon my tongue;
The time has come for me to pay for yesterday
When I was young.
我們那代的留學生,在松山機 場上飛機出國的心情,不是過來人是不會明白的。一則是喜,一則是悲。喜的 是跑區公所,跑團管區,找保證人,在衡陽街換黑市美金,一陣折騰和冷眼下 來,上了飛機之後,心一橫:我再也不要回到這鬼地方了。但飛機一升空,面 對窗外茫茫的雲海,想起此地一為別,孤「鴻」萬里征的情景,恐懼和寂寞的 感覺湧上心頭,「今夜不知何處宿,望極天涯不見家」,一瞬之間,人就這樣 突然變得成熟多了。
飛機晚上到洛杉磯,放眼一看, 萬家燈火,原來世界這麼大。該來接機的人沒來,來接機的是大學的一位同班, 接到他住的「人民公社」(見後文〈離散的蒲公英〉)睡了一晚,第二天醒來, 公社人去樓空,桌上留有洛城地圖一張,便條寫的是:「我等打工去也,你起 床後去大街(main street)社會褔利保險處申請一張社會保險卡(social security card)以便打工用。回家路上,不妨沿街找店家問問有沒有工可打。英文是 「Is there any opening here?」因此,信懷南在美學會的第一句英文,就是非常 合乎實務的 Is there any opening here。
公社在二十九街,凡是到過洛 杉磯的人都知道,二十九街算是黑白交界的灰色地帶,老中亂多,很多都是當 年成功嶺上的革命夥伴,如今同為天涯淪落人,從值星官一變為各大小餐館的 堂倌。大家早出晚歸,難得見面,見面就發牢騷。
初抵異國,誰懂得地圖怎麼 看?從二十九街到大街,採迂迴路線,一走就是一上午,中午歇腳的時候,忍 痛掏出一毛鎳幣買瓶可口可樂慰勞自己。我一輩子對可口可樂(老牌瓶裝那 種)情有獨鍾,對百事可樂碰都不碰,恐怕和幾十年前在洛杉磯街頭,烈日當 空之下,在美國第一次花錢的往事有關。曾經可樂難為水,信懷南可算是個有 情有義的人。
社會保險卡拿到後,走馬上任的第一家餐館是好萊塢大道頭上的上海樓。
上海樓時是洛杉磯生意最好的 中國餐館之一,老闆長得肥頭大耳的,有點像毛澤東。由於生意好,小費高, 「毛主席」見利忘義,變成了不付薪水,剝削窮留學生的走資派。信懷南初臨 貴地,連東南西北都摸不清,迷迷糊糊被「毛主席」郎中了兩個星期。大夢初 醒後,跑去投靠好萊塢大道上的另一家中國餐館重慶樓。重慶樓的老闆是加州 大學畢業的工程碩士,信某離開台灣時,其老爸自動修書一封推薦本人去他兒 子的餐館打工,沒想到不出示推薦信還好,一出示推薦信,則被這位留學生的 老前輩痛加修理,什麼在美國生活要靠個人奮鬥,不能靠人事關係云云;老闆 的母親從廚房裡探出頭來為信懷南打抱不平。信某被訓之後,從此大徹大悟, 原來老中這麼不好搞,內鬥內行,外鬥外行;見到洋人就矮一截,對待自己同 胞,欺軟怕硬的劣根性,證諸以後求學做事所遇到的例子,更是層出不窮,和 猶太人盡力照顧自己同胞的情形正好相反,這可能和老中自私,怕別人比自己 強和缺乏自信心的弱點有關。
反正經過重慶樓事件後,信懷南在好萊塢大道混不開,於是換碼頭到鄰街的日 落大道上去討生活。第一家打工的洋餐館是開二十四小時的咖啡館,上班時間 是所謂的「墳場值班」(graveyard shift)----「墳場值班」者,晚上十一時到明 早七時的大夜班也。信某心想,半夜三更誰會出來喝咖啡?以為這下可撈到一 件好差事了。哪知道鐘響午夜,好萊塢群鬼亂舞,喝杯咖啡,又是盤又是碟, 刀叉匙一大套,忙得信茶房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再加上龍的傳人不習慣於夜 戰,於是向咖啡館領班建言,如有白天上班的機會,務請提拔。
陳情過後不久。有天早上,正 當信某苦撐了八小時,好不容易等到天亮,準備回公社睡覺的時候,洗碗的 「阿米哥」居然沒有出現,廚房裡杯盤狼藉,餐館領班急得像沒頭公雞似的, 把阿米哥的祖宗八代都罵遍了。我乃性情中人,袖子一捲,從前面跑堂的搖身 一變為後房洗碗的,總算把陣勢暫時穩定下來,後來領班在喝咖啡的年輕客人 中找來一個替死鬼,我功成身退,回公社睡覺的時候,己經是日上三竿的大白 天了。
第二天晚上去上班的時候,突 然發現昨天找來洗碗的年輕老美,居然身著白制服,幹起白天班的茶房了。我 心中大不服氣,問領班是怎麼一回事,領班二話不說,叫信某隨他到後面的辦 公室去,開張支票,信某就無緣無故地被炒了魷魚。不過那時候,我己經不再 是沒見過世面的昔日吳下阿蒙了;你忘恩負義,我不跟你一般見識,天下之大, 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大丈夫只要不怕辛苦,難道還會餓死嗎?
多年之後,我到洛杉磯出差, 路過重慶樓,看見其店面相當破舊,沒有進去,倒是特別到上海樓去吃了一頓 晚飯,景色依舊,人事全非,我也懶得問「毛主席」還是不是老闆。臨走前給 了那個從大陸來的茶房相當高的小費,他有些奇怪,我只笑笑,什麼話都沒說, 頭也不回就走了。開車到日落大道那間咖啡店去坐坐,第一個印象是當年蠻大、 蠻豪華的一間咖啡館,為什麼清b在看起來這麼普通、這麼小?
到現在為止,我還不知道為什 麼會被炒魷魚,我不過不平而鳴,對不公正的待遇和誠信問題不能保持沈默罷 了;對方可能認為你區區一個茶房,哪有什麼發言權?在美國,這樣的經理人 並不太多,也算信某走運,一出道就碰上一個。基本上,這恐怕要涉及美國這 個社會有沒有種族歧視,以及中西文化對「義氣」的認知問題。美國社會種族 歧視的問題存在嗎?當然存在,但比起二、三十年前,現在的情況好很多。同 樣的事情發生在今天,那位經理人是逃不過法律制裁這一關的。一般說來,教 育程度愈高的美國人,愈能隱藏其種族歧視的傾向。至於上完八小時的班後再 去洗碗,在東方文化是對老闆表現兩肋插刀的義氣;對西方文化來說,這是你 自願的,而自願的主要原因很可能是為了多賺些錢。
我在好萊塢跑堂的經驗,並沒 有因後來進了學校讀書而中斷。求學期間,在週末的時候偶爾也客串演出一下, 有時候學校附近比佛利山或伯爾(Bel Air)的有錢人家在游泳池畔開派對,常 到學校找學生去服務。我算見識了一下美國有錢人家的生活,原來美國社會裡 貧富之間的差距這麼大啊!
我在好萊塢餐館混地頭蛇的生 涯,後因畢業離開洛杉磯而結束。年輕的一代,永遠不知道我們那一代的路是 怎麼走過來的,是幸褔或是遺憾很難說。
當灰狗巴士從聖塔莫尼卡 (Santa Monica)的車站緩緩啟動時,窗外太陽正好下山,「回首夕陽紅盡處, 應是長安」。來的時候,該來接的沒有來接;走的時候,該來送的沒來送。從 此天涯孤客,旁觀者的旅程就這樣踏出了第一步。
懷南補記﹕《回首向來蕭瑟處》雖然是我「坐看雲起時」專欄 的第二篇文章﹐但第一篇是旅程的楔子﹐真正的「旅程」應該是從這一篇開始。
那張照片是出國前受訓出操休息時照 的。散兵游勇﹐模糊不清的形象﹐配上 Yesterday When I Was Young 的歌詞﹐道盡了我「回首向來蕭瑟處」的心情。 我那篇文字其實是多餘的。
那年夏天,你來香港看我,晚上我們同床,那時候 你十歲不到,還在小學。自從你生出來後,我只和你在同一房間睡過一次覺,同一張 床,這還是頭一遭。
你一歲不到,有次我們開車從「陌地生」去東部。 我聽了一位美國同事的餿主意,在車子的後座平放了一塊木板像平台一樣,把你放在 平台上,身邊放了些吃的和玩的,你居然既不吵又不鬧,安安靜靜地陪我們從威斯康 辛,經伊利諾、印地安那、俄亥俄、賓夕維尼亞,一路開到紐澤西州。
回想起來,我們那時候年輕不懂事,膽子也太大了 點,把你一個人放在後座的平台上,也沒什麼安全帶可綁,萬一出車禍或來個什麼緊 急煞車的驚險演出,那你豈不是要飛掉了?
趕路頭一天晚上,我們在俄賓兩州交界的「楊氏 城」(Youngstown)過夜。我們睡床,你睡地板,我們把你放在旅館房間的正中央。 第二天早上我睜開眼睛,突然發現你不見了,心裡嚇一大跳,後來再一看,原來你晚 上爬到房角一張桌子底下去了。我看你像條小狗一樣趴臥在房間的一個角落,忍不住 笑了起來。
從此之後,我們再也沒有什麼機會睡在一個房間裡, 直到那年夏天你來香港陪我兩星期。那兩星期中我白天仍然上班,有空的時候,我最 喜歡帶你去兩個地方:一個是黃金市場、另一個地方則是九龍尖沙咀半島酒店對面的 麗晶旅館樓下。
黃金市場不是什麼好地方,坐地鐵去很方便。市場 裡小店林立,那時候電腦的盜版軟體多得很,同樣的軟體,只要十分之一的價錢,在 黃金市場都買得到,「任天堂」的電腦遊戲也是一樣。但奇怪的,你從小就比我有節 制、有紀律,置身黃金市場,我變成了小孩子進到免費玩具店一樣,興奮得要命,東 西亂買一氣;你反而表現得出奇的冷靜,不大願意買什麼電腦遊戲。這種自我克制的 功夫,以你當時的年齡來說,實在比同年齡的小孩 要成熟太多。
這種自制,後來在我兩度回台灣工作的那段期間表 現得最突出。我每次回台都把提款卡和密碼告訴你,需要用錢的時候,可以自己去拿 錢用,但你從來沒用它去提過一塊錢。我讀高中的時候,如果我老爸給我這種機會, 那張提款卡一定會像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在這方面,我常常為你惋惜,成熟得太 早,失掉了小孩子和年輕人應該享有的胡鬧的特權,回想起來,你好像沒有給我什麼 麻煩就長大成人。
帶你去麗晶樓下吃冰淇淋,因為麗晶正好在水邊, 可以一邊喝咖啡,一邊看海那邊香港的高樓大廈。有時候一艘老式的帆船從窗外駛過。 我不知道世界還上有什麼地方、什麼港口,能夠將東方和西方、明天和昨天、高科技 和舊傳統、最富裕和最貧窮的人,放在一鍋炒,炒出這樣精采的佳餚。從黃金市場到 麗晶,坐地鐵不用半個鐘頭,但卻表在資本制度下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一個人的一 生,在黃金市場的大排檔吃雲吞麵,和在麗晶喝放在小冰桶裡像香檳一樣上桌的可口 可樂,基本上都是人生行旅的一部分,我帶你去看這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本來想利 用這個「天國與地獄」的機會教育,讓你看看世界上不同的人是怎樣生活的。但那時 候你太小,哪裡懂這些,而你對麗晶精緻無比的冰淇淋,也不覺得有什麼特別了不起。
有天晚上,不知我們在談什麼,你突然對我說: 「爹,你應該懺悔認過。」你當時用的是 repent 這個宗教意味極為濃重的字。我故意 問:「你是什麼意思?」你的回答是:「哦!你知道我是什麼意思。」
你從小跟著你母親在教會的主日學中長大,repent 這個詞從你口中說出來我並不吃 驚,吃驚的是你選擇在什麼場合,什麼時候對什麼人 說。最開始的時候,我對你在信仰上的執著和與神之間的親密關係,感到非常不能理 解。無論怎麼說,你是我的兒子,為什麼在對真理的追求和神的認知上,你和我的態 度及看法相差那麼遠?我那套自以為「自由主義者」的「客觀」和「理性」,怎麼一 點也不能影響你?
從那個時候開始,我開始相信我對你的影響其實有 限得很。你追隨的和能夠帶領你往前走的是另外一個力量,這個力量遠比我的,或者 你媽媽的,以及世界上任何一個人的能力大太多,這就是你心中所謂的神。
兩星期後你回美國,臨行時忘了把你的一件夾克帶 走,我讓它掛在衣櫥裡,故意不掛其他的衣服。我寫了封信告訴你說:「看到你那件 孤零零的夾克掛在那衣櫥,可以回味那年夏天你來香港和我同過兩星期的情景。」 後 來你從信裡寄來一張報上剪下來的漫畫,漫畫中父女(原作者Lynn Johnston,漫畫叫 「For better or for worst」)的對話是這樣的:
女兒:「爹,當你有小孩的時候,你大概沒有選擇的餘地吧。」
父親:「嗯!」
女兒:「那你高興有我這麼一個小孩嗎?」
父親:「我當然高興。」
女兒:「你知道嗎?」
父親:「知道什麼?」
女兒:「我也很高興有你做父親。如果我有選擇,在全世界所有的 父親中,我仍然會選你做我的爹地。」
父親:「那太棒了,女兒,因為我也是一樣會選你。」
女兒:「真的?」
最後一張圖片是父女擁抱在一起,女兒說: 「Boy,我們真的運氣不錯,因為somebody把我們放在一起。」
我回美國後把這張剪報拿給你看,那天是一九八八 年八月一日,你己經進了初中。
從那次之後,我們再也沒有機會同房睡,一直到了 你大學三年級的那個暑假,你母親和妹妹回了香港,你對我說:「明年畢業後恐怕不 能和你度暑假了,我陪你到哪裡去玩玩。」
我們選擇了加州的Kings Canyon 和Sequoia 的國家 公園,我們選這兩個連在一起的國家公園是因為它們不太有名,我們單獨一人恐怕一 輩子都不會去,何況它們離家不是那麼遠。
我曾經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我們在山上小木屋中靠 柴火取暖,晚上你睡前用手電筒照著讀《聖經》的往事。我問你這樣做是基於紀律還 是習慣?你反問我為什麼不是基於渴望?那晚我聽了你這樣的回答後,心情久久不能 平靜。一方面我感到很安慰,因為你己經超越了我;另一方面我也難免傷感,因為在 你靈魂的最深處,就像是我靈魂的最深處,我們可能永遠進不去。那天晚上我們在小 屋外漱口準備睡覺的時候,你突然叫我:「爸,看天上的流星。」有人說望著流星許 願,願望會實現。很多時候,我真希望我能改變,能在信仰上比較有彈性,只有這樣, 我也許才能和你分享一些屬靈的美好時刻,這方面我羨慕你母親。
長久以來,也許從那年夏天你來香港看我那天開始, 在人生的旅程中我學到一個事實---我是什麼,不能掩飾;我不是什麼,不能偽裝。我 一生在做人做事上有很多失敗的地方,過分性格是一大敗筆。但如果我連這點性格都 失掉了,那我更是什麼都不是。
二零零零年夏天,你和我在香港的旅館裡同房了兩 天,二十五年來這是我們第三次睡在一個房間。這時候我的人生旅程己經逐漸接尾聲, 而你的人生旅程才剛剛開始。
在我向東飛、你往西走的分手前夕,你突然對我 說:「你一生面臨的遭遇,我恐怕不能 handle」我說:「那是因為我比你強。」 「不錯,因為你的天性就是個生還者(You're a survivor by nature)。」你說。你告訴我你很高興我的專欄有人喜歡。你 最後說:「你有一個好的一生。」我想了一下說:「我的一生相當豐富。」 「那不就是好嗎?」你說。我最後想:「不錯,我的確有個好的一生。」
懷南補補記(12/4/07)﹕《那年夏天》原來排名第三﹐後來改為第四。不是我喜歡它少些﹐是我覺得另一篇重要些。《那年夏天》不只是講一個小孩在某年的一個夏天﹐飛到太平洋的那邊去看他父親的故事。《那年夏天》也講兩個命中註定要同行的人﹐在萬物逆旅﹐百代過客的那一剎那﹐留下的一些回憶。豈止於親﹐相期以友。冬天不再寒冷﹐秋天不再寂寞﹐因為有了《那年夏天》的緣故。
暑假過後,星期六送我家小丫頭去中文學校,一路上小丫頭一言不發,套句台灣的流行話,非常之「鬱卒」;我則是有說有笑,心情振奮。在我們家裡,有一個共同的結論:我可能是所有上中文學校的學生和家長中,唯一一想到要去中文學校就開心的人。唉,這話說來就長了。
在美國長大的 ABC (American Born Chinese,華裔美國人),尤其「不幸」生為台灣來的留學生的後入,很少能逃得過星期六用看卡通的時間去上中文學校的洋罪。放眼信懷南諸親朋好友的少爺小姐,有的苦撐待變,有的幾進幾齣,有的無疾而終,有的因故早退,基本上全看家長是走保守或放任的路線。保守派重視 Law and Order,做事講求有始有終,撐完十二年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原則,上中文學校變成了培養 Character 的機會。
相形之下,走自由放任路線的家長通常是「老子不管小子」的理論家兼實踐家,如果和其他的課外活動衝突時,學中文不是最重要的。家長不堅持要進中文學校,吃牛奶麵包長大的 ABC 多精啦,此時不閃,再待何時?一般說起來,閃掉的家庭比苦撐十二年堂堂畢業的人要多很多。
我家小子還有四年中文學校才能畢業,如果歷史可做借鏡的話,她想閃掉的機會不大;四年後她畢業時,我在此間中文學校前後「混」了二十二年,一生最美好的時光也在中文學校混了過去。你如果對二十二年有多長缺乏概念,不妨這樣去想想看:今天回家生個小孩,開始餵奶換尿片,一直到小孩大學畢業正好是二十二年,人的一生,有幾個二十二年?
首先得解釋一下二十二年是怎麼來的。信懷南有子女各一人,相差十歲左右,每人上中文學校十二年,應為二十四年,但兄妹同學兩年,因此我在中文學校前前後後混了二十二年。
現在輪到我解釋「混」的時候了。
當孩子六歲有資格進中文學校時,天生就是自由主義份子的信懷南對小孩上不上中文學校倒並不堅持,只是信懷南夫人乃香港僑生,通常僑生都比較重視固有文化的價值觀念,因此認為送小孩去中文學校是天經地義的事。信某一向是做大決策的人,譬如說兩國論有沒有道理、法輪功是啥玩意之類由我決定;至於小孩教育這類的小問題,老婆辦事我放心。何況我平時吹起牛來,文章好像天下第二的樣子,又是台灣來的,於是小孩學中文的事,就交給我主持。
那時正好趕上信某的中年危機,對打網球非常瘋狂。每星期六早上,小孩中文學校一放,就和其他家長去打網球。有一天中文學校的教務主任,也是我大學同學的太太,拿了一捲注音入門的錄音帶給我老婆並說:「對你兒子會有幫助。」我老婆心想:「教務主任無緣無故幹嘛要送我一捲注音入門?」於是開始對我們父子產生懷疑。
有天她御駕親征,坐進兒子的課堂實地考察。一考察之下,才發現兒子坐在中文課堂內,老師講他的,他神遊太虛,好像和他沒關係似的。無獨有偶的,是兒子的媽有天在字紙簍裡找到一張揉成一團的考試卷,展開一看,四分赫然在目,信夫人一開始還搞不清楚四分是十分中得四分?還是一百分中得四分?後來發現四分原來是一百分中才得四分。這下火大了,當場炒了我魷魚,將教兒子中文的重任一肩擔起。我一想,這樣更好,從此可以專心打網球。
有話則長,無話則短,到目前為止信某在中文學校已經打了十八年的網球。校址換了四個,球伴已是第三代的人物。十八年下來,中文學校不但不知道家長中有信某人,恐怕也沒有人看過我穿長褲。
打了近二十年的球,其中可歌可泣的事當然也不少,其中被我兒女渲染得最不像話的則是「My Dad Cooked His Shoes」(天才老爸煮鞋記) 的糗事。
根據我兒子的描述是這樣的:「每個星期六的早上,我老爸一定是第一個起床的,起床後第一件事就是看外面地濕不濕。如果外面在下雨,我老爸就長吁短嘆 (二世的中文程度,豈能說得出如此高深的成語?長吁短嘆是信某加的),知道今天打不成網球了。有一回不知是怎麼搞的,他突然發現他的球鞋洗了沒乾,一急之下,拿到廚房炒菜的火爐上去烤,結果帆布做的網球鞋給燒了起來。我老爸一點也不在乎,燒焦的鞋子照穿,球照打...。」
後來兒子進了大學,有天回來對我說:「你現在變成我同學中的傳奇人物了 (legend),有人問我:『你確定你是他的兒子?』」言下之意,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可能認為能進史丹佛的兒子,老子會這麼笨?我跟我兒子說:「我如果那時候聰明些把鞋子放進微波爐去烤,你現在可能已經進哈佛了。」
我家的小丫頭聽他老哥的描述,自己再加油加醬,在她的口述中,我變成把鞋子放到鍋裡去煮的天才老爸了。
有次她老哥請大學朋友來家裡玩,由於其中十之八九都讀過中文學校,話題又免不了回到「天才老爸煮鞋記」上面去。我家小丫頭現在可以發言了,於是當眾洩她老爸的底說:「我老爸星期六早上六點就起來,短褲、球衣穿上,早飯吃完,開始熱身運動。」說著說著,還示範給大家看,最後加一句 So stupid。唉,養女不教父之過,信懷南一世英名就毀在這兩個 ABC 手上了。
信懷南這些年來網球雖然打得不亦樂乎,盼望星期六就好像台灣民謠「望春風」一樣,但信二世在他老媽親自操盤學習中文之下,日子可不好受了。星期五晚上,全家進入戰鬥位置,督促兒子趕明天要繳的中文功課。美國的中文學校也絕,居然沒有什麼「放牛班」之類,考試亂多,因此在開始的時候,信某一時膽大,用雞飛狗跳來形容當時全家大小苦趕中文功課的緊急情況。沒想到一句話講錯,到現在還翻不了身,被打成了反對小孩學中文的大毒草。
信二世天生忠厚老實,被他老爸只誤了一學期,以後就發憤苦學。信懷南偶爾也放下「大師級」的身段,星期五晚上幫兒子中文造句、作文,常被兒子問:「Are you sure?」真是有眼不識泰山。好不容易哥哥走了,妹妹又來。信懷南剛進中文學校的時候,頭上沒有一根白頭髮,現在不但兩鬢風霜,打完球後還要回家躺半天哪!
凡事有老中的地方,一定有是非,這是為什麼我一開始就懂得明哲保身的道理:該輪班就輪班,該放哨就放哨,該罰錢就罰錢,雖不是一等家長但也不是麻煩製造者。不過這些年來也領教過咱們女同胞的厲害。第一件事是朋友的太太做老師,學期結束時準備了一些禮物送學生,朋友的太太要班上考試成績好的同學先挑禮物。這樣,惹火了一位後挑學生的媽媽,要告中文學校影響她女兒的心理健康。校長跑來求救,我對他說:「誰叫你什麼人不去惹,偏要惹兒童心理專家?」
另外,還有一件事可是親身經歷。前面看過我的《老爺車的懷想》,就知道信懷南學開車是無師自通的。由於根基沒打好,開車老出毛病,有次在中文學校的校園內居然把一位女同胞的車子給刮到了。本來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奈何這位太太擺出一副得理不饒人的架式,堅持要叫警察來 (信懷南專攻網球,不去建立人際關係,這下報應到了)。小丫頭被這麼一搞,嚇哭了。後來發現這位剽悍的女同胞,原來是信懷南每星期球場上見面朋友的老婆,大水沖翻龍王廟,這位嫂夫人終於讓信懷南領教了一下「老娘不是好惹的」真才實學。我常想:「女老中嫁男猶太,生出來的小孩保證天下無敵。」
本人累積在中文學校「混」了近二十年的資深經驗,並以可能創下二十二年記錄保持人的身份,有寶貴意見如下:
一、中文學校的老師、負責人、家長會,任勞任怨,自動自發,付出的多,收回的少,我很欽佩。
二、除非不進,進了中文學校就要把它上完。人的一生中,過程往往比結果更重要。
三、畢業後還認得「王大中」、「李小明」就不錯了,功課別那麼多,考試鬆一點。
四、兒子學中文最實際的好處,是當著洋人面父子可用中文品頭論足一番。
五、你不逼小孩學中文,他們將來會怨你。
六、信懷南只後悔只有兩個小孩奉獻給中文學校,不然的話,老朋友送孫子進中文學校,大家豈不是還可以在球場上再一報舊仇嗎?
親愛的桌問君 :
去年我一時意亂情迷,將電腦軟體「男友 5.0」升級換成「老公 1.0」。這一個新程式,出乎意料地影響到原有的會計軟體,嚴重地限制了「治裝」、「外宴」、「首飾」的功能!這一個負作用在產品宣傳小冊上面並沒有提到,讓我有被愚弄的感覺。「老公 1.0」同時拆除了許多我心愛的應用軟體,好比說「香檳玫瑰 7.5」、「歌劇 6.1」、「吉魯巴 3.0」都突然失蹤,另人怨怒。
我最不滿意的是它更進一步安裝了一些無聊的軟體,到目前為止已經有「撲克 1.5」、「足球 5.0」、和「高爾夫 2.4」,過一陣子天知道還會有什麼花樣出來。我的「過來人」女友們都警告我有一個什麼「散漫 7.2」和「啤酒肚 1.0」隨時可能爆現 (Pop-up),讓我每天提心吊膽。以前還可以啟動「對話 8.0」解決一些問題,現在我只要拿滑鼠在「對話 8.0」的符號上按一下,整檯電腦馬上開始冒煙,主機也立刻當 (Machine Down) 掉,苦不堪言。
我曾試用過一些「後援」軟體,朋友介紹的「嘮叨 1.0」效果有限,「迷湯 7.2」使用起來頗費資源,苦命女走投無路,求桌問君 指點迷津,救苦命女脫離苦海,企首以待,多謝多謝。
苦命女敬上
親愛的苦命女士:
您面臨的問題其實十分普遍,主要的原因來自錯誤的觀念。許多人以為由娛樂性質的「男友 5.0」升格到「老公 1.0」可以得到更多的娛樂價值,卻不知「老公 1.0」是一份系統級的軟體 (System Level Software),設計當初就是要讓它少跑應用程式,多做資源分派,難怪您注意到一些資源限制的問題。同時,系統軟體必須「多元作業」(Multi-task),內部邏輯十分複雜,常有記憶庫不敷分配的困窘;丟三忘四,小病叢出,其實是正常運作狀況。
有些客戶因為不瞭解「老公 1.0」的本質,稍出問題就自行加裝「男友 6.0」,結果造成更大的困擾,「口角 3.2」、「婚姻諮詢 2.4」、「分居 1.2」、「談判 3.0」等週邊程式,喧賓奪主,干擾電腦的正常運作,得不償失。我建議您保留「老公 1.0」,發揮耐心與毅力,將它的內部邏輯摸索清楚,您會發現當初將「男友 5.0」升級換成「老公 1.0」的決定還是正確的。
「老公 1.0」運作上了軌道以後,它可以有效地操縱許多效能優秀的高級應用軟體 ,包括「良伴 8.0」、「益友 9.0」、「知心 7.5」、「愛侶 10.0」;另有一些經濟互惠的實用程式,如「勤雜工 1.5」、「水電工 0.8」、「理財客 2.7」、「按摩師 0.5」等等。給予機會,「老公 1.0」會成為您日常生活中不可一日或缺的必需品。
不瞞您說,科技日新月異,本公司出產的「老公 1.0」還有一個隱秘的特殊功能 — 它被植入了研發部門最新發展出來的「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讓它能夠「自我改良」(Self Modify)。由於一般客戶看多了科幻片,對《2001 太空漫遊》(2001 Space Odyssey) 中能夠自我改良的軟體 HAL 有誤解與無端的恐懼,我們對這突破性的特殊功能採取低調處理。用戶滿意程度的追蹤報告顯示,「老公 1.0」的「自我改良」功能與用戶本人是互動的,我建議您報名參加本公司特別設計的「改良互動訓練班」,相信可以將您由苦海轉送上西方樂土。
有一派的人士認為「老公 1.0」出毛病時不妨「關機」,也就是說把電腦關掉,不理它一兩天,毛病在關機一兩天後自然會消失,我期期以為不妥。「老公 1.0」的「自我改良」功能需要「回授訊息」(Feedback),保持互動是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這是我必須強調的。
聽說在明尼蘇達州的臥必剛湖 (Lake Wobegon) 有一個童話世界:湖畔的居民凡是男人都壯如山,凡是女人都美如水,凡是兒童都高人一等。但是我們在實際生活中必須對現實低頭,再精準的品質管制也無法保證每一份出廠的「老公 1.0」軟體都全無瑕疵。如果什麼方法都試過後還是沒用,那將「老公 1.0」整肅 (Purge),把希望寄託在「老公 2.0」新版上,也不失為解決問題的辦法。
但是將「老公 1.0」換「老公 2.0」並不是萬靈丹,有它必須留意的許多細節。本公司另一套「旗艦產品」(Flagship Product),「老婆 1.0」的用戶也必須面對類似的問題。取捨之間還盼您多讀多看,聽取專家的意見。
總結一番,我對您的具體建議是:建立健全的用戶心態,與「老公 1.0」的「自我改良」功能保持良好互動。如何建立健全的用戶心態是本公司「改良互動訓練班」的課程 (請參考附送的報名表),內容讓我在此為您啟示一、二:
與「兒時的家」劃清界線,創立「老公老婆新家」,千萬別安裝「岳母 1.0」。
建立「共同樂趣」,但也別忘了大廈需要「獨立的支柱」。
同心協力面對歡樂與困境,在患難中尤其需要共同鍛鍊,加強聯繫。
建立一個安全港,可以在其中化解衝突與糾紛。
建立如何成為「一等愛侶」的共識。
不忘進修,保持良伴益友的身份。
每天不忘執行「幽默 6.0」與「開懷大笑 7.0」的後援軟體,看清遠景,莫錙銖必較。
每天不忘執行「浪漫 100.0」的維護軟體,莫吃定一切是理所當然。
桌問君 敬覆
1965
江上幾人在﹐天涯孤棹還。何當重相見﹐樽酒慰離顏。
2005年3 月20 日《坐看雲起時》專欄
今天是我來美國40 週年的日子。
1965年的3月20 號我在台北松山機場上飛機的時候﹐世界完全是另外一副光景。送行的人中﹐有的早已不在人世﹐有的已經忘掉是誰。沒忘的幾乎全都老死不相往來。「悵望一灑淚﹐蕭條不同時﹔故人各離散﹐歸路從此迷」。我們那時候出國﹐雖不能說全像風蕭蕭兮易水寒那樣的壯烈﹐但此地一為別﹐孤蓬萬里征﹐茫然中夾雜著興奮的感覺﹐到今天我仍然記得。
那時美國的最低工資是一塊兩毛五一個鐘頭﹐但汽油一加侖才三毛一。平均年薪雖然只有六千四百六十九塊錢﹐但兩千六百一十四塊錢就可以買部新車﹐一萬三千六百塊錢就能買新房子。 有份固定收入﹐馬上就可以實現鍋裡有雞﹐住有兩個車位房子的美國之「俊」(American Dream)。
我曾經在 www.thelastndr.org 網站上做過一次民調。我問﹕「你同意不同意人類的黃金時代已經過去了﹖」百分之36 的人說﹕「並不同意」﹐百分之14 的人說﹕「非常不同意」。也許我沒有把「黃金時代」的定義交代清楚﹐但和40年前比起來﹐在美國求生越來越難﹐生活品質愈來愈差﹐美國之「俊」的夢想越來越難實現是不爭的事實。
1965年的奧斯卡最佳影片頒給了 The Sound of Music 而沒有給 Doctor Zhivago. 我40年前對這樣的結果不服氣﹐40年後仍然不服氣。第二次看Doctor Zhivago 的時候是在「陌地生」﹐我轉頭對身旁的女孩﹐未來的妻子說﹕「下一個鏡頭是滿地的黃花」。她很驚訝﹐為什麼我多年前看過的電影還記得那麼清楚﹖我沒告訴他﹐我第一次在好萊塢大道上看這部電影的時候是一個人坐公共汽車去看的。少「孤」為客早﹐多「難」識卿遲﹐其實一個人夜晚走在洛杉磯的街上還是蠻冷的。
福特的「野馬」(Mustang) 那時候剛推出不到兩年。
UCLA 的籃球校隊打遍全國無敵手的風光﹐我身逢其盛。加汽油不用自己動手﹐並且有人搽窗子。地圖免費拿﹐車門從不鎖﹐學生上課很多都是穿西裝﹐打領帶的。
「小店打烊我就走」﹐英國的邱吉爾1965 年結束了他輝煌的一生。菲律賓的馬可仕當選總統﹐是他腐敗的開始。
越戰升級﹐美軍人數從2 萬人增加到19 萬人。 美國雖然通過了民權法案﹐但社會對黑人的歧視豈是因一紙法令就能夠改變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8月11號﹐洛杉磯的 Watts 區發生暴動。暴動連續了6 天﹐死了34人﹐4000人被警察抓走。我那時候正好住在 Watts 區的邊緣﹐少不更事﹐居然跑去看熱鬧。40年前我以為只有白人歧視黑人﹐40年後我發現中國人比美國白人更歧視黑人。
波音公司1965年在報章雜誌上登大幅廣告﹐說要開發一種叫SST (Super-Sonic Transports) 的飛機﹐這種飛機只需要兩小時就可以橫跨美國大陸﹐飛越大西洋也只要兩個半小時。波音預計這種飛機在4 年內就可以試飛﹐1970年代的初期開始載客。今天﹐很少人還記得這段歷史。
在我的白日夢中﹐我總「夢」到和我坐同一班留學生包機來美國的那群人又聚在一起各述這40年的不同遭遇。說來說去﹐無非都是些破碎的夢想﹐沒兌現的諾言﹐不能解釋的機遇﹐意想不到的轉折。是命﹖是運﹖是靠神的恩典(God's grace)﹖還是個人的努力﹖每個人的結論不一樣。對我來說﹐我們每個人這40年的遭遇和扮演的角色﹐劇本早在1965 年3月20 號我們登上那架泛美的包機時已經寫好交到我們的手上了。如果時光倒流﹐你問我會不會踏出那一步﹐照著劇本扮演我的角色? 叫我怎麼回答呢﹖quizas﹐quizas﹐quizas。
1965 年流行歌曲的排行榜上﹐有法蘭克辛拉屈的 It was a very good year 。我們那時候好年輕。It was a very good year. 真的﹗
懷南補記﹕這張照片是我1965 出國前照的。地點是台灣太平山山頂。在某種程度上﹐這張照片頗有點「振衣千仞崗﹐滌足萬里流」的浪漫情懷。這是為什麼我想了很久﹐還是決定「亮相」的原因。「驀然回首」到底我們都曾經有過「頭望著天上﹐腳踏在雲裡」的年輕歲月。
我用「broken dreams, unfulfilled promises, inexplicable events, and unforeseen turning points」 來總結大多數人的人生行旅也許太主觀了些。「劇本早以寫好」的說法﹐恐怕會被認為是「宿命論」﹐這話解釋起來就長了。但我基本上是個「敬天認命」(不敢自己說自己是「樂天知命」) 的人。
您如果是「我輩中人」﹐您應該還記得在 1965 年﹕
Joe Namath 簽了張 $400,000 年薪的職業足球合同﹐當時認為簡直是天文數字;
General William C. Westmoreland 被選為時代雜誌的風雲人物;
Malcolm X (黑人民權領袖)被謀殺﹐Edward R. Murrow (CBS 的王牌記者﹐後一輩名記者像 Charles Kuralt 的 Mentor) 57 歲死於肺癌。煙抽太多;
Muhammad Ali (I'm the greatest!!) 再敗 Sonny Liston 但有人懷疑 Ali 一拳就把老李放倒有詐。Ali 與我同歲﹐現在得了巴金遜病﹐連走路都東歪西倒的。但 Atlanta 世運時他點聖火的鏡頭非常感人。前幾天在電視上看到公共電視訪問 Peter , Paul, & Mary. Mary 胖的簡直和他年輕時候像兩個不同的人。但他們三個人的精神仍然是 60 年代的。
黎巴嫩後裔﹐普林斯頓﹐哈佛名校出身的 Ralph Nader 寫了一本叫 Unsafe at Any Speed 的書﹐把通用汽車公司搞慘了。Nader 現在越混越差﹐老在總統大選時攪局。 算是英雄末路;
說到英雄末路﹐南越空軍小鬍子阮高琪 (Nguyen Cao Ky) 靠政變和 CIA 協助當了首相。南越亡國後他流落洛杉磯地區﹐鬱鬱而歿;
愛聽「貓王」的 Crying in The Chapel, 和 Temptations 的 My Girl 嗎﹖
「迷你裙」出現在倫敦街頭, Stevie Wonder 才15 歲﹐ Sonny & Cher 剛冒出頭。Sonny 後來棄歌從政﹐成為南加州選出的眾議員。Sonny 滑雪撞樹死後﹐Cher 出席前夫喪禮居然沒出狀況;
我喜歡看的 Hogan's Heroes 開始在電視上演﹐我當時哪有時間和心情看這種電視節目﹖幾十年後看 re-run﹐真希望所有的戰爭都像這樣多好;
後人只記得 LBJ (詹遜總統) 越戰升級的惡﹐不記得他 Great Society 的善。能想像美國沒有 Medicare, Medicaid, Head Start, Food Stamp 等社會福利 programs 是什麼樣的國家嗎﹖
您聽過 Cesar Chavez, Tom Wolfe, Bill Graham, Charles Schulz, Andy Warhol 的名字嗎﹖您知道 1965 年他們在做什麼﹖您可知「 天才老爸」﹐搞笑能手 Bill Cosby 在 1965 - 1968 的電視劇 I Spy 中演 007 類似的角色嗎﹖
美國社會有一個說法﹕「回頭看 1960 年代﹐如果你認為那些日子對美國好的話﹐你可能是民主黨員。如果你認為那些日子對美國不好的話﹐那你很可能是個共和黨員。」這話有沒有道理﹖
「。。。出門搔白首﹐若負平生志。冠蓋滿京華﹐斯人獨憔悴。孰雲網恢恢﹐將老身反累。千秋萬歲名﹐寂寞身後事。」這 40 年自己都不知道是怎麼走過來的。「花樣年華」裡梁朝偉問張曼玉﹕「如果我有兩張船票﹐妳會跟我走嗎﹖」音樂響起﹕quizas﹐quizas﹐quizas。答案是﹕ perhaps, perhaps, perhaps.
我兒子常愛問我﹕"What's your plan today?" 我現在的標準答案是「 Keep breathing" 。「保持呼吸」的確是個不壞的 plan。您說呢﹖
錄自2004年8月1號《坐看雲起時》專欄
我接妳進門的時候﹐正趕上我事業的高峰。那時的我﹐目無餘子。意氣風發﹐對未來充滿盲目地樂觀。妳系出名門﹐端莊高貴﹐我們同行﹐常會壤人多看妳一眼。那時我們的朋友中﹐有像妳這樣的「異族」為伴者不多﹐因此我也不是什麼地方都帶著妳。回頭來看﹐「聞喜宴獨不戴花」本來就是我的性格﹐我更不希望在朋友們的聚會中﹐別人問東問西﹐妳變成了話題中心。記得有一次我們已經出門﹐我最後還是決定折轉回頭把妳留在家裡。妳對我這種矛盾的性格﹐和在成長過程中尋求自我肯定的掙扎非常體諒。逆來順受﹐百般容忍﹐從不反抗。
兩年後小丫頭出生。我還記得我帶著妳急忙趕路去醫院﹐連紅燈都闖的情景。一晃小丫頭都18 歲了。她16 歲的時候學開車﹐是妳最早教她的。她哥哥常笑她是嘴裡含著銀匙出生。今年夏天﹐她選擇追隨她哥哥的腳步去中國的孤兒院做義工﹐妳和我一齊看著她從初生的嬰孩到進了大學﹔從黃毛丫頭到亭亭玉立。妳風雨無阻地接她送她。她有今天﹐妳功勞比我大。
小丫頭還沒滿週歲﹐我事業中衰。妳還沒看到我大起﹐就已經陪我大落。就這樣﹐我們開始相倚為命﹐同走後半輩子的人生行旅。
以後的三四年﹐我們聚少離多﹕我其實並不是一個重利輕別的人﹐但人在江湖﹐也是無奈。我常常一去經年﹐把妳一個人冷落在家裡。當我瞭解到「只應守寂寞﹐還掩故園扉」的時候﹐是妳第一個伸開雙臂歡迎我回家。我再一次聞到妳身上散發出的那股熟悉的味道﹐想起這幾年在滾滾紅塵中的機會和歲月。「取次花叢懶迴顧﹐半緣修道半緣君。」我終沒負妳﹐妳是應該知道的。
這樣又是好多年過去了。春去冬來﹐歲月如流﹐我們也都不再年輕。這時候朋友當中不少人換了新的伴侶。其中名花輩出﹐一個比一個年輕漂亮。但妳我始終保持故劍情深的義氣。 有人勸我何必跟妳長相廝守﹖不如趁早把妳休掉另結新歡。我知道他們的勸告是好意﹐不希望我在妳我都年老力衰的時候為了照顧妳的病痛而弄得焦頭爛額。但他們不瞭解我為什麼老是捨不得妳。妳我之間有太多的共同回憶﹐妳現在也許是年華老去﹐但妳也有妳的光輝往日。我每看到妳﹐就想起我自己﹕我們也曾經擁有﹐因此並不在乎失去。在順境中我們從不以物喜﹐在逆境中我們也沒有因自憐而感到己悲。一路行來﹐永遠是妳和我面對這個世界。這是為什麼我難下決心和妳分手的主要原因。
妳健康惡化是從氣喘和血漏開始。妳的氣喘是先天性的遺傳﹐這和妳們家族特殊的食物有關﹐這本來就不能怪妳。但妳年齡越大﹐氣喘的越厲害。我的朋友常常笑妳人沒到聲音先到了。血漏雖不會致命﹐但滴滴答答的討人嫌。有天早晨﹐我突然發現妳年輕時候美好的金嗓子不能發音了。我一直喜歡聽妳唱歌﹐尤其是長途旅行的時候﹐有妳歌聲為伴﹐我們共度過無數狂歌走馬﹐斜陽晚照的美好時光。這些年來我們一起成熟﹐一齊開始學習此時無聲勝有聲的重要。
後來妳又染上一種對氣候不能調整的老年病。夏天熱﹐冬天冷﹐除了心臟還好外﹐其他什麼毛病都來了。這時候妳一手帶大的小丫頭都開始嫌妳了。為什麼﹖我沒問。也許她嫌妳不夠「酷」﹐也許她嫌妳聲音太大。但她也許是為我的安全著想。 於是我開始想到和妳相倚20 年﹐是不是該說再見的時候到了﹖但怎麼說呢﹖想來想去﹐我決定「安樂死」是對妳最有尊嚴的說再見法。
那天一大早就替妳洗一個澡﹐打扮打扮﹐等人來接。妳去的地方﹐會有很多和妳年齡相近的同輩﹐彼此同病相憐﹐比妳和我苦苦相守但不能終老要好。我目送妳在夕陽下被人帶走﹐心中也沒有太多的傷感。天下哪有不散的宴席﹖相倚20 年﹐同行223500里﹐也算有緣。不是嗎﹖
懷南補記﹕ 我用「妳」的稱呼來寫這篇文章是早就打定好了的念頭。但此文發表後引起那麼多人的誤判則是大大地出乎我的意外。這次掌門人命大﹐幸好先給中央領導同志打了一個招呼﹐說有這麼一篇文章會發表﹐可能有人會誤會文中指的她是誰。由於信夫人向來不看世界日報﹐我怕她在這篇文章上報後﹐萬一遇到一些人帶著關愛的眼神看她﹐她不知道是什麼一回事。事實證明掌門人這個「報它一備」是非常英明的決定。
在我收到的讀者來信中有兩個極端的例子﹕一位認為我對信夫人如此無情無義﹐居然在「她」年老色衰﹐百病纏身的時候﹐將其安樂死之﹐因此說要燒我的書﹐拒看我的專欄。另一位則推算出我的年齡﹐認為雖非青年才俊﹐但仍然大有可為 (比起楊振寧﹐誰說我不是青年才俊﹖) 安慰之餘﹐只差一點沒有替掌門人介紹女朋友了。
最殃及的池魚則屬掌門人的近親好友﹐他們忙著接電話﹐澄清謠言﹐我反而在家睡大覺﹐蒙在鼓裡。最絕的是一位朋友事後告訴我﹐說他太太(一個喜歡唱歌的女士) 問他﹕「我不知道信夫人原來歌唱的很好。」Gee, I don't know that either.
在某種程度上﹐這篇文章自然有它為什麼會讓人產生聯想的地方。以物喻人﹐或以人言物﹐其間頗多模糊性的想像空間。回頭看上面那張照片﹐簡直不敢相信小丫頭曾經跟著我到公園湖邊餵鴨子。我那部 300D 是小丫頭出生前一年買的﹐照片中的小丫頭大概是兩三歲吧。
啊﹐對了﹐如果您對「她」的下場真的很好奇的話。我可以告訴您﹐「她」走得沒有痛苦﹐很有尊嚴。到了最後﹐「她」毛病雖然很多﹐像我說的﹐冷氣沒了﹐電動天線壞了伸不出來﹐沒有收音機。因此只好專心開車﹐這是「此時無聲勝有聲」的由來。「定速行駛」 一下子靈光﹐一下子又不靈光﹐全看「她」的心情如何。漏機油是麻煩事﹐車房沒「她」的份﹐「為誰風露立中宵」﹐天天要在外夜宿。反正毛病一大堆﹐什麼都不好﹐就是心臟(引擎) 好。大概是柴油引擎的關係﹐開了二十二萬里﹐仍然神勇無比﹐一點都沒有要翹辮子的樣子。無論天晴下雨﹐不管冬天夏天﹐一發就動﹐雖然聲音其大﹐但開起來像開坦克車一樣﹐非常有安全感。我最後並沒有讓「她」安樂死而是把他開到一個教堂﹐捐給了「救世軍」。「她」可說是有一個名符其實的「善終」。
相倚20年﹐ 再最後說一聲﹕「她」不是「她」是「它」。有圖為證﹗
豈怕人間見白頭
2005年9 月11日《坐看雲起時》專欄﹐9月13日上網
如要坦白從寬的話﹐掌門人願意不打自招是個「頭重腳輕」的人。「頭重」表示很重視頭髮﹐「腳輕」表示從來就捨不得花銀子買貴的鞋子。一生中穿過最好的球鞋﹐是經由內線交易﹐打了折扣﹐號稱英女皇穿的那種「耐吉」。但談到頭髮﹐掌門人的話可多了。長夏將逝﹐秋風近矣﹐聽聽白頭掌門﹐話青絲舊事如何﹖
我小學讀過台北螢橋和花師附小。那時候小學生多半是剃光頭﹐頂上無毛﹐辦事不牢。乏(髮)善可陳者﹐唯上光亮(非上官亮) 而已。
初中讀成功中學﹐教官姓吳名不可﹐什麼都「不可」﹐只有對頭髮的長短﹐因高中部有蔣孝文﹐因此非常的「無」不可。少年掌門人托皇孫之福﹐很早就開始留頭髮。學長中還有一位後來寫武俠小說出名的「古龍」。曾在「古龍」的小說中看到「吳不可」被某大俠一刀斃命的描述。掩卷莞爾﹐所謂君子報仇﹐十年不晚。這是我們寫專欄的不如寫武俠小說的地方。
高中是男女合校﹐青年掌門人為了獲得女生關愛的眼神﹐很早就懂得「配套」的重要。制服燙得筆挺﹐腳蹬「喀喀鞋」一雙﹐頭髮是哪家理髮店打理出來的﹐因史料不全﹐不詳。
高中大頭照
那時候貓王 Elvis Presley 的電影「我為卿狂」(Love Me Tender) 在台一炮而紅﹐貓王式的大包頭「阿魯巴鼓」正當行。「阿魯巴鼓」者﹐ 「all back」台式英文也。青年掌門人進了理髮廳﹐一聲「阿魯巴鼓」﹐理髮師就知道是啥玩意。英文發音太準對方恐怕還聽不懂呢。
後來軍訓教官下令不許留大包頭﹐於是我把頭頂剪成平頭﹐所謂的「平包」﹐靈感是從另一部電影「茶與同情」(Tea And Sympathy) 那裡得到的。掌門人一生覺得兩個女明星最有韻味﹕北非諜影裡的 Ingrid Bergman ﹐茶與同情和金玉盟裡的 Deborah Kerr. 一髮兩制﹐掌門人是先行者。
一髮兩式的先行者
三年一覺高中夢﹐以贏得「光桿會長」名收場。關愛的眼神始終有看沒有見也﹗
進大學後﹐理髮正式昇段到萬國戲院對面的紅玫瑰。這時候年輕掌門人已非昔日吳下阿蒙﹐懂得自己帶髮蠟﹐指定幾號理髮師專主其事等公子哥兒們的花招。雷根式的飛機頭行了四年大運。直到 1965 年出國﹐我和我的頭髮進入人生的另一個階段。
出國的行李中﹐有一套剪頭髮的工具。那時候的窮留學生﹐剃人頭者﹐人恆剃之。我在好萊塢混﹐知道有所謂的理髮學校﹐只要花一塊錢﹐將頭獻上給學徒們作試驗用。有時候小徒弟學藝不精﹐掌門人髮式常常被連剪帶拔理的像狗啃似的。少貪夢裡還家樂﹐早起前山路正長。突然悟到頭髮是啥樣式﹐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
頭髮的霉運走到1968 年我畢業做事為止。1977 年搬回加州後﹐28 年來﹐在同一理髮店理髮﹐雖搬兩次家而不改其志。替我理髮的人﹐已經退休了兩個。� '7b在這一位﹐在開始的時候﹐大家都沒有一根白頭髮﹐今天則都「鬢已星星矣」。28 年中我回台灣做事前後兩次﹐紅玫瑰還在﹐但那已經不是我去的地方了。台北純理髮的老式理髮店所剩無幾﹐延吉街的巷子裡還有一家。有陣子台北街頭理髮店門口﹐居然有漢子叫「來坐﹐來坐」拉客。聽說理次髮要好幾千塊錢。Must be a heck of hair cut.
最近我一改30 年來像 Harrison Ford 那樣的短髮式﹐決定要重溫舊夢把頭髮留長。為什麼呢﹖也許是閒著沒是幹﹐也許是想在頭髮棄我而去前﹐給它們最後一次重振旗鼓 (rally) 的機會。 不同的是當年一頭黑髮﹐現在是兩鬢斑白。
髮已星星矣
「敢將青春換無悔﹐豈怕人間見白頭」﹗一路行來﹐我待它們不薄﹐它們也沒棄我早去﹐彼此算是很夠意思。
懷南補記﹕我們家的人﹐尤其是信夫人﹐一個比一個重視 privacy﹐很不喜歡我文章中提到他們。這十年來﹐我寫專欄﹐變成了「公眾人物」﹐尤其是我的文章﹐容我套句別人批評梁啟超的文風﹕「下筆喜歡偶帶點感情」。而這種「偶帶點感情」的文章﹐卻往往是我寫得最好﹐別人最喜歡看的。寫「人生行旅」的專欄﹐怎麼能不談到自己和週遭﹖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這是我的難處 -- catch 22。英文有 "come with the territory" 的片語﹐我也知道這代價是免不了要付的。原則上﹐I only told people what I wanted to tell them. 這是我的底線。如果有人想超過這個底線是會踢到鐵板的。我的兩個小孩﹐高中時候﹐都是演講比賽的高手﹐上次搬家﹐他們把比賽得到的獎盃﹐一大箱﹐一大箱的丟掉。信夫人在事業上獨當一面﹐比掌門人強多了﹐但他們之低調﹐之不喜歡 show off, 世上少見。我想這和他們嚴守基督教「人的驕傲」是一種罪的信仰有關。我是我們家的「黑羊」。
我講這些話的目的﹐是想說和我同輩的人﹐已經不是有很多人還願意像我這樣去學怎麼在一篇文章中配上相關的圖片和音樂﹐使得文章更生動。如果您曾經在報上看過我寫的 《1965》﹐《你在哪裡》和一些現在已經收集在 「In My Life「 裡的文章﹐再看我在網上為這些文章配上圖片和音樂後的效果﹐兩者相差豈只「一眼眼」而已﹖文字配上音樂和圖片﹐更能表現出文章主題的份量。這樣做不但是我的興趣﹐也是一種挑戰﹐但更重要的是我認為這是專欄寫法的典範轉移 (paradigm shift)。這是為什麼考慮再三﹐我還是決定為《豈怕人間見白頭》配上三張「私房照」的主要原因。
第一張是掌門人高中時代﹐一頭黑髮的大頭照﹐那時候參加考試﹐報名填表﹐都用的到這種大頭照。今天我居然還留有一張﹐也是奇怪。第二張是唯一一張看得出頭頂是 crew-cut 的「平包」髮型照。為什麼照的是背影﹖為什麼斜著照﹖為什麼照得藝術氣氛兮兮的﹐一副「有時空望孤雲高」的樣子﹖Beats me。肩上扛的是鳥槍。掌門人年輕時候花樣交關多。學校越讀越好﹐人越來越老實。這倒也是真的。
最下面的那張照片﹐是去年(2004) 奉高中同班「大鐵」兄之命﹐為南加州華人會計師年會主講時照的。如果你到現在還不知道掌門人是啥樣的話﹐站在那位「美女」(別人介紹說是南加州華語電視新聞主播) 和「大鐵兄」(右一) 中間那位兩鬢風霜的老人家就是掌門人的真面目(「坐看雲起時」刊頭的那張「苦瓜臉 - 某讀者語」是動過手腳的)。閣下如果有興趣﹐不妨到《青苔上的腳印》 去比較一下逝者如斯的歲月留痕 (我是前排左邊第二﹐「大鐵」兄站在我後面。前排右二﹐我左邊坐的是後來的名電視新聞主播盛竹如。) 話雖說得有點傷感﹐但我標榜的仍然是「敢將青春換無悔﹐豈怕人間見白頭」的豪情。We (最後一代的內地人和所有的信文讀者) are older but wiser. "Budweiser", get it? 把喇叭開大些﹐仔細聽聽這支 For The Good Time 歌詞開頭﹕
Don't look so sad I know its over
But life goes on and this world keeps on turning
Let's just be glad we have this time to spend together
There is no need to watch the bridges that were burning .......
2005年10 月2日《坐看雲起時》專欄﹐10月4日上網
那天晚上﹐我們在懷俄明的一個叫 Sheridan 的小城過夜。第二天早上去旅館櫃檯結賬的時候﹐我說﹕「要不要逛逛才上路﹖」你說﹕「there is nothing to see.」櫃檯後面的那位女士聽到我們的對話﹐有點抱歉地接口說﹕「that's true, there is nothing to see.」我聽她那麼一講﹐有些不好意思。但我怎能向她解釋你「離心似箭」的原因﹖但我也不想糾正你﹕是我們常常不知道該看什麼﹐不是沒什麼好看的。
美國的國道號碼﹐雙數的是東西走向﹐單數的是南北走向。主要東西走向平行的幹線從南往北算﹐有10﹐20﹐40﹐70﹐80﹐90﹐和94 號公路。因為要去 Grand Teton 和黃石公園﹐並且要走訪你出生地威斯康辛﹐所以雖然我們是從80 號公路出發﹐但從黃石公園出來後卻轉上90 號公路往東行。
看黃石公園的遊覽圖﹐正好像個 8 字。上下兩個圈圈 (loop)﹐我們從南進入公園﹐住在公園南端的旅館。第二天我們在公園的北端玩。那年正好遇到公園大火﹐從東面出公園的路封了。吃午飯的時候我們談起如果當晚回到公園的南端睡覺﹐第二天還是要從公園北端出去﹐不如早一天離開公園。反正行李已經放在車裡了﹐這是為什麼我們會「出其北門」﹐進入蒙塔拿後再南下東行上 90 號公路﹐晚上會睡在做夢也沒想到﹐一個叫 Sheridan 小城的原因。
上路的時候﹐太陽剛剛出來﹐街上沒什麼人。我停車加油﹐買了一杯咖啡。一部警車靜悄悄地﹐慢慢地從加油站前開過去﹐我猜﹐他可能不常見到加州牌照的車和東方面孔的人。車上了90 號公路﹐ Sheridan 拋在後頭﹐你繼續睡你的回籠覺。我們出發時擬定的策略是「未晚先投宿﹐雞鳴早看天」。你說天一亮就上路可以﹐但你要睡覺﹐我先開車。我本來就喜歡開車的人﹐尤其是大清早。
我們原先計畫在「趕路山」(Mount Rushmore) 多待些時候﹐但天氣太熱﹐又正好遇到好幾十萬的騎士擁到山下 Sturgis 摩托車聖地開英雄大會﹐於是我們決定不湊熱鬧﹐在四位總統頭像下照張到此一遊的照片後就匆匆開車上路。那天我們一開就是13 個鐘頭﹐走了753 哩才停。更沒有想到的是一個月後﹐發生了驚天動地的911事件。說人生是趟行旅真沒錯﹕一腳跨出去就收不回來﹐前面會發生些什麼事情﹐是禍是福﹐也無法知道。只有到了驀然回首的時候﹐才知道什麼是真正的禍或是福。
年輕時候看Thornton Wilder 得Pulitzer 的名作《小城春秋》(Our Town) 不甚了了。覺得死人居然會講話很可笑。後來在 Wilder 出生的「陌地生」一住就是 10 年。我現在沒有一天過去不會想起那次和你一道橫跨美國的點點滴滴﹕想起那些被我們拋在背後﹐永遠不會再回來的小城和住在那些小城的人。他們在想什麼﹖他們會不會比我們快樂﹖如果從頭來起﹐我會不會選擇過 Our Town 裡那種生於斯﹐長於斯﹐死於斯﹐葬於斯的生活﹖不敢說我有了答案﹐但敢說我終於懂得《Our Town》的信息﹕一個豐富的人生 (to live life to the fullest) 和住的地方大小無關。生命的意義﹐也不是看你最後怎麼活﹐是看你每天怎麼活 (life needs to be looked at daily not the end)。
唐朝一位不怎麼出名詩人陳存寫過一首《穆陵路》的詩。
西遊匝長劍﹐日暮湘楚間。
馬上悲秋草﹐逢人問故關。
孤村綠塘水﹐曠野白雲山。
方念此中去﹐何時此路還。
如果我們把「西遊」改成「東行」﹐「湘楚」換成「South Dakota」 和 」Minnesota」。「馬上」變成「車上」﹐「孤村」和「小城」對調。千載之下﹐這不是在講我們嗎﹖這四年來我們很少談起這趟同行。以你目前的年齡和生涯規劃﹐此行對你並不重要。「方念此中去﹐何時此路還」﹐三﹐四十年後﹐當你到了我現在這樣的年齡時﹐你也許會常想起它。你會和人談起這件事。If you do, and I know you will - be kind.
懷南補補記 (12/4/07)﹕排名第六的是《何時此路還》。這是我 2005年 10 月寫的短文。回憶四年前﹐開車橫跨美國﹐送兒子去東部上醫學院﹐路經懷俄明﹐蒙特拿一帶﹐清早上路的心情。與其說我喜歡這篇文章﹐還不如說我總難忘那段奇妙的人生行旅。我兒子當時並不想走這一趟﹐是勉為其難陪老爸。我在文章結束時是這樣寫的﹕「方念此中去﹐何時此路還。三﹐四十年後﹐當你到了我現在這樣的年齡時﹐你也許會常想起它。你會和人談起這件事。If you do, and I know you will - be kind. 」
方念此中去﹐何時此路還
2006年12月3日《坐看雲起時》專欄﹐12月5日上網
離我家不遠﹐有一個專門給退休的老年人居住﹐佔地兩千多畝﹐有上萬居民的社區。聽說社區中老中就近兩百戶﹐他們叫它「樂思畝」﹐是個很有意思的名字。
我每天早上走路去買世界日報的時候﹐常遇到救護車呼嘯而過﹐不用猜就知道車是往那裡開的。我買菜的超級市場﹐就在「樂思畝」的對面﹐遇到的顧客﹐很多是住在「樂思畝」的老人。有時排隊付賬﹐看到他們傴僂的身子﹐稀疏的頭髮﹐用顫抖的手掏錢的時候﹐難免想起將來有一天﹐我也很可能像他們一樣。有次和我兒子聊天﹐談到人總會老去和人老了的不方便﹐兒子脫口而出「It sucks」。 我當時忍不住笑了出來﹐覺得這個英文俚語﹐倒真的很難翻譯成同樣傳神的中文。
如果有一天我見到上帝﹐我會問﹕「神啊﹐我知道你為了懲罰夏娃不聽話﹐所有她的後代經歷生產時的痛楚。我也能理解你要初生的嬰兒一開始就有掙扎﹐加添他們生命的意志力。但你為什麼一定要人走過衰老的過程而死亡呢﹖為什麼我們不能都像電池一樣﹐隨時斷電走人呢﹖你究竟要我們在漫長的衰老過程中學習到什麼有用的功課﹖學到後又怎樣呢﹖」
走過兩旁都是梧桐樹的小街﹐踏著地上枯乾的葉子﹐發出沙沙沙的聲音。
有天我看到空中有一片落葉飄浮在空中﹐我伸手一抓﹐居然被我抓在手裡。我當時心裡有些得意﹐也有些詫異。得意的是自覺身手仍然非常敏捷﹐詫異的是我這一生中﹐在落葉紛飛的樹下不知道走過多少次﹐但來去匆匆﹐從沒有想到停下來﹐望望天﹐試著伸手去抓住一片落葉。我也從沒想過當汽車擦身而過的時候﹐地上的枯葉﹐似乎找到了一股新的動力﹐隨風起舞。突然間悟出也許這是我們面對老之已至應有的態度﹕抓住能抓住的片刻﹐尋找那些能激勵我們再起的機遇。不是嗎﹖
朋友寄給我一篇談到年老的文字和圖片。我把原文翻譯成中文﹐把圖片和音樂改了一下﹐做成一張 CD﹐ 準備在年終歲末的時候寄給朋友賀節。下面是我的中文翻譯﹕
老年對一些人來說﹐的確像冬天﹐但對聰明和樂觀的人來說﹐它何嘗不是快樂收成的季節。
如果我們永遠能保持赤子之心﹐我們就會老的慢些。
人的一生﹐在我們 16 歲到 25 歲間﹐兩三個「是」或「不是」的選擇下就決定了。
突然間﹐老之已至﹐就像一覺醒來﹐窗外雪景白茫茫的一片。
我們只有在逐漸老去的過程中﹐才會學會怎樣保持年輕。
如果有人說﹕我 60 歲的時候﹐能做 20 時做的任何事情﹐這個人在 20 歲的時候﹐顯然沒做什麼事。
老年讓我們懂得什麼是「天意憐幽草﹐人間重晚晴」的意境。
當我們逐漸老去的時候﹐我們通常不會再在乎我們的一些缺點﹐因為這些缺點已經不那麼重要了。
我們的一生﹐都會經過四個重要的階段﹕相信有聖誕老人﹔
不相信有聖誕老人﹔
自己就是聖誕老人﹔
長得越來越像聖誕老人。
好消息是無論我們多老﹐我們還是比將來要年輕。
一個人如果認為他已經老到不能再學新東西﹐那這個人年輕的時候也一定如此。」
年輕時老把雪萊「冬天來了﹐春天還會遠嗎﹖」掛在嘴邊。回頭來看﹐雪萊只活了 30 歲﹐他懂什麼冬天﹖冬天不能避免﹐就好像人一定會老一樣。It sucks﹐沒錯﹐在白雪蓋頂的屋子裡﹐只要那點燃暖氣的火種不滅﹐我們外形的改變由上帝決定﹐但心是否年輕卻由我們自己決定。這樣一想﹐漫長冬天﹐無情歲月﹐又能把我們怎麼樣呢﹖
如果我不說﹐你會相信這是加州嗎﹖
懷南補記﹕從《也是秋天》﹐《那年夏天》﹐到《漫長冬天》﹐剩下來的只有春天沒寫了。什麼時候寫﹖不知道。也許永遠從缺也說不一定。有部韓國電影叫《春﹐夏﹐秋﹐冬﹐春》不知大家看過沒有。如果沒看過的話﹐不妨找來看看 (尤其是女生)。劇情頗具禪意﹐信大俠看得霧煞煞的。但電影的畫面相當的美﹐這可不是沒兩把刷子能拍得出來的。
Well, 地球一陣亂轉﹐又到了「心想時間 X 的快﹐轉眼 YY 又一年」的時候了。如果閣下能有機會看到這篇補記﹐表示我們都還能繼續保持呼吸。我向來認為只要人能夠保持呼吸(當然是以自動自發為原則)﹐就是天大的喜事--尤其是我們這些自以為 We're older but wiser 的 LKK 之輩。因此﹐我這個 YY 絕非當年李敖原文中的「傷心」兩個字。掌門人雖然低調﹐但不悲觀。這是要說清楚講明白的。
說過要給各位賀節兼賀歲。我的賀「卡」是「限制」級。 50 歲以下的朋友﹐也許還沒興趣﹐也沒必要看。現在讓我交代一下技術上的問題﹕
我選的背景音樂是一位英年早逝的台灣作曲家的成名作。蔡琴把這支歌唱紅﹐這支歌把蔡琴捧紅。有點像鄧麗君和「何日君再來」的關係一樣。台灣校園民歌的時代﹐我已經來美國了。我一生中有很長一段時期﹐和台灣脫了節。搬加州﹐回台工作﹐Internet 讓我再次接觸到中華文化。
李敖曾經公開在他的電視節目上承認他寫不出這首歌的歌詞。這沒什麼奇怪的。李兄俠骨有餘﹐柔情不足。我為什麼選這首歌來做背景音樂﹖其實沒什麼特別原因。只是我很喜歡它而已。
你如果要想「邊看邊聽」的話﹐你必須遵守以下的作業程序﹕
(1) 先 按右下方喇叭(speaker)的標記﹐聽到音樂後再按 slide show
(2) 首頁出現後﹐不要再按喇叭的標記﹐按滑鼠換畫面。
你將看到的畫片﹐來自四方面﹕A) 來處不明﹐B) 讀者傑作﹐ C) 我的兩張﹐D) 信夫人一張(她不知道我偷了她的)。信家這三張很容易認得出來﹐因具有「業餘人士」作品的特色。這三張是在什麼地方照的﹖明眼人相信一定看得出來。
好了﹐漫長冬天開演了。《Moments of Reason》。有機會也請介紹給「我輩之人」。我在此拜個早歲。謝謝。
2007年7 月15日《坐看雲起時》專欄﹐7 月17 日上網
懷南前記﹕
大江入海﹐理當趨於平靜。預告過的照片﹐想過之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對不起﹐不「秀」了。原先的想法是﹕在文中加入一張小丫頭畢業﹐全家在 UCLA 校園中合照的相片。39 年前我獨自一個人離開這裡﹐39 後我帶著太太﹐兒子﹐媳婦回來參加女兒的畢業典禮。前後對照﹐豈能毫無俯仰流年﹐浮生若夢的感觸?
那年我在北好萊塢 (North Hollywood) 的梅林園打工。一個朋友在結婚前夕托另外一位朋友捎來一句話﹕「XX 沒有恆心﹐沒有定心﹐小不能成家﹐大不能立業」。年代久遠﹐我已經不記得這句話是評語還是規勸。只記得那封信是在餐館中午休息時拆開看的。看後寄了 20 元美金給新婚的朋友做賀禮。20 元 是我那時做 waiter 的一日所得。40 年過去了。(Hardly) not a single day went by﹐ 我不會想起那位朋友在結婚前託人捎來的話。回顧我這輩子﹐不管怎麼說﹐沒人敢說我在成家上沒有恆心和沒有定心。至於不能立業嘛﹐那和沒有恆心和沒有定心無關。
蘆葉滿汀洲﹐寒沙帶淺流﹔二十年重過南樓。柳下繫船猶未穩﹐能幾日﹐又中秋。黃鶴斷磯頭﹐故人曾到否﹖舊江山渾是新愁。欲買桂花同載酒﹐終不似﹐少年遊。
敗軍之將﹐豈敢言勇﹖懷南慚愧。是為記。
39年前離開聖塔莫尼卡 (Santa Monica) 就沒回去過﹐這次在那裡住了兩晚也是人生行旅中的臆想不到的事。年輕時在洛杉磯混了三年。來的時候﹐該來接的沒來接。走的時候﹐該來送的沒來送。「灰狗」從聖塔莫尼卡緩緩出站﹐太陽正好下山。一肩行李﹐十張唱片。沒想到這一去就是 39 年。
旅館離沙灘只要過兩條街。39 年前我在好萊塢中國餐館「企檯」。重慶樓﹐上海樓﹐牟林園開張那晚﹐小明星一大堆。叫得出名字的﹐只有愛德華魯賓遜 (Edward G. Robinson) 和瓊柯琳絲(Joan Collins)。 趁替魯賓遜那桌上水的時候﹐我對老魯說﹕「我昨晚才看過你演的 Cheyenne Autumn」。老魯對我翻了一下白眼﹐沒答腔。大概嫌我這個企檯多話﹐不夠專業。
餐館打烊後﹐我跟著其他企檯老愛開車去聖塔莫尼卡海灘逛。回想起來﹐那些資深企檯可能不懷好意。星光下常有情侶在沙灘上過夜。我那時候對 homeless 沒有概念﹐老覺得幕天席地非常浪漫和瀟灑。39 年後﹐聖塔莫尼卡海洋大道 (Ocean Ave.) 旁的草地上﹐大白天﹐東一個﹐西一個﹐全睡的是流民。美國在這39 年中變化太大。淪落到今天這個光景﹐不是科技不如人﹐也不是有錢人減少﹐而是窮人增加了。窮人增加的原因之一是非法移民大量湧入﹐搶了窮而懶的人的飯碗。從聖塔莫尼卡海灘的變化看美國﹐很難相信這就是我曾經「欲買桂花同載酒」的地方。
進 UCLA 後﹐同房叫「山本」(Yamamoto) 。我常問他和山本五十六(Isoroku Yamamoto) 有沒有關係﹐要他拿筆記給我抄﹐說是還欠我的血債。他每次聽到我用 "blood debt" 逼他他就笑﹐也就乖乖的拿筆記給我抄。
有次他問我﹕「為什麼台灣來的留學生瘦的和戴眼鏡的那麼多﹖」我正想反駁﹐但放眼一看﹐果真咱們同胞面黃肌瘦又載眼鏡的居多﹐只好生悶氣。有些晚上﹐由我開車載他到聖塔莫尼卡的一家啤酒屋去喝酒。那家啤酒屋的特色是滿地花生殼厚厚的一層﹐走在上面沙沙作響。我們這一代﹐對日本人沒什麼好感﹐他後來要替我介紹日本女朋友被我拒絕。「血債」是這樣還的嗎﹖
沒想到大學畢業典禮花樣還真多。信丫頭三天趕四場。那年我畢業﹐沒等拿畢業證書就走人。畢業證書今猶在﹐只是沒人看過。難怪在聊天的時候﹐信丫頭懷疑他老爸的 MBA 是假的。信二世趕忙說﹕「我看到過他校友會寄來的信」。
大堂畢業典禮的主講人的是「天鉤」賈霸 (Kareem Abdul-Jabbar)。我和賈霸曾經住在同一宿舍﹐那時候他還叫魯阿山(Lewis Alcindor)﹐進飯廳他是唯一要低頭的人。畢業後有次在密爾瓦基旅館的電梯裡和他碰過正著。「高山仰止」之餘我對他說﹕「我們曾經同住一個宿舍」。他問什麼宿舍﹐我說 Dykstra Hall。他說﹕「啊﹐我早忘了」。態度傲慢﹐只差沒有翻魯賓遜式的白眼。人生行旅最公平也最諷刺的現象之一是前半生欠的債﹐要用後半生來還。賈霸到目前還沒有大學和職業籃球隊請他做教練﹐原因是年輕時桀驁不馴﹐人際關係沒搞好。我和賈霸同時畢業﹐39 年後我回來參加女兒的畢業典禮聽他講母校的好話。Chickens always come home to roost。信然﹗
宋朝的張舜民﹐被貶到湖南﹐途經岳陽樓。登樓遠望﹐觸景生情﹐填了一首《題岳陽樓》。最後兩句是「回首夕陽紅盡處﹐應是長安」。一直到我中年以後﹐有次在穿過台北和平東路的陸橋時看到落山的紅太陽﹐才赫然警覺「長安」代表的意義。我當時想﹕回首夕陽紅盡處﹐應該是加州吧。從那個時刻開始﹐我就有個感覺﹐在不知不覺間﹐我已經開始在對曾經有我腳印的地方說漫長的再見( a long good-bye) 了。人生本就是個圓。不是嗎﹖
2007年10 月7日《坐看雲起時》專欄﹐10月9日上網
兒子小的時候﹐只要他母親帶著他前腳回娘家﹐我後腳就開溜。朋友開玩笑說這是「放牛吃草」。「放牛吃草」的日子到小孩進小學後就沒了。這些年來﹐尤其是感覺到自己的體力﹐心情﹐興趣﹐和經濟能力都在走下坡的時候﹐難免會想起那些「放牛吃草」的日子。
如果沒有「放牛吃草」的機會﹐我不會知道在「酒鄉」上空坐氫氣球飄蕩是名過其實。也不會知道從直升機鳥瞰大峽谷的感覺是什麼。那年我一個人在 100 多度的高溫下﹐開著車子在死谷(Death Valley) 裡亂跑。開了將近一個鐘頭的車﹐沒遇到另外一部車子﹐心裡開始有點發毛。後來我看到遠方一個揹著背包﹐孑然獨行的人。我用長鏡頭把這個人模糊的背影照了下來﹐後來這張背影變成《旁觀者的旅程》的封面。
還有一個夏天﹐我去「驚濤駭浪」(white-water rafting)。前晚把車子停在早上出發的河邊過夜。那晚的月亮特別亮﹐我把駕駛座的靠背後倒﹐但仍然睡不著覺。第二天坐皮筏順流而下﹐驚濤駭浪的鏡頭﹐被等在河邊巨石上的攝影師拍到。攝影師把底片綁在信鴿的腳上傳回總部。那是沒有網際網路的年代﹐虧他們想得出這種聰明的 low-tech 辦法。我們回到總部的時候﹐底片已經洗好了。我在台灣做事的那幾年﹐辦公室牆上掛的就是這張相片。那個皮筏裡﹐連「舵把子」在內﹐一共是七個人。除我外全是女生(上網前仔細再看照片。「駭然」發現前排左方那位好像有鬍子﹐這樣看來﹐我並非唯一的男生)「白」水相逢﹐同「筏」共濟﹐她們是誰我不知道。照片上的我﹐正在埋頭努力划槳﹐與浪搏鬥。我那時40 剛過﹐滿頭黑髮 。
有次在台灣﹐和一位老美聊天。我問他家在哪裡﹖他說﹕「啊﹐你不會知道﹐是在亞利桑那州的一個叫 Page 的小城」。我笑著說﹕「我知道 Page 在那裡。在 Lake Powell 旁邊﹐我曾在那小城過夜」。那個老美聽後大為吃驚﹐沒想到在台灣會遇到一個知道 Page 在什麼地方的人。我那次去 Lake Powell﹐是去猶他州南邊的 Zion﹐和 Bryce Canyon 國家公園路上經過。有天黃昏﹐我一個人坐在 Bryce 峽谷「邊緣」(rim) 的長椅上面對峽谷中億萬年風化而成的石柱﹐有的石柱像人﹐有的像獸﹐有的像宮殿。我一直坐到太陽下山﹐月亮出來。也算嚐到深谷人不知﹐明月來相照的味道。
有回在老中的聚會中﹐我抽中了一個頭獎﹐獎品是別人捐的美國航空公司﹐可以飛北美大陸任何城市的來回票。我選擇去加拿大的班芙(Banff)國家公園。有天早上天剛亮我就已經上路。加拿大寬闊的公路上﹐陪我的是古典音樂。在沿著一條小河開的時候﹐看到一隻雄麋鹿( moose) 在過河。我當時想過很多不同的字來形容我那時的心境。最後我想到 content 這個字。我不知道 content 該怎麼翻譯才合適。但我知道它已經超越了快樂 (happy)﹐滿意 (satisfied)﹐興奮 (excited) 的境界﹐是一種近乎宗教似(religious-like) 的平靜和感動。
我兒子有次怪我全家去「優山美地」(Yosemite) 的時候﹐清早我一個人就開車出去不顧他們。我說﹕誰叫你們不起床﹖那天早上﹐我和一隻紅狐貍並跑。現在我們全家出去旅行﹐小孩安排一切。我乖乖地跟著大夥兒走。只是偶爾會想起 Charles Kuralt 和他的 《僕僕風塵》(A Life on The Road)。在我的身體裡﹐原有像 Charles Kuralt 喜歡冒險﹐一個人海闊天空﹐獨來獨往﹐自得其樂的血液。我應該寫得出像《僕僕風塵》那樣的書。曾有人對我說過﹕「你終歸是一個要回家的男人」。不錯﹐這是我和 Charles Kuralt 最大不同的地方。
我老喜歡猜那天早上在落磯山公路上看到的大麋鹿﹐猜牠是過河回家﹖還是過河他往﹖答案我永遠不會知道。但我知道你我的一生都在不停的過河﹐當我們渡過那最後一條河的時候﹐希望河的對岸是我們要去的地方。
作長河飲馬狀者﹐青年掌門人﹐扯後腿者 Kenny Yamamoto 也。地點是 Yosemite﹐時間應為1967 年
懷南補記﹕我回家後﹐兩個小孩長大了。有年國慶節﹐我們全家去班芙玩。七月初﹐居然在路上遇到飄雪。我們從班芙一路開車北上Jasper National Park﹐沿途景點﹐全是當年我一個人開車經過的地方。不同的是這次開車輪不到我了。
你我的一生都在不停的過河﹐當我們渡過那最後一條河的時候﹐希望河的對岸是我們要去的地方。希望您也能找到您的 Place in The Sun。
Like a long lonely stream, I keep runnin' towards a dream, Movin' on, movin' on.
Like a branch on a tree, I keep reachin' to be free, Movin' on, movin' on.
'Cause there's a place in the sun, Where there's hope for ev'ryone. Where my poor restless heart's gotta run.
There's a place in the sun, And before my life is done, Got to find me a place in the sun.
Like an old dusty road, I get weary from the load. Movin' on, movin' on,
Like this tired troubled earth. I've been rollin' since my birth, Movin' on, movin' on.
'Cause there's a place in the sun, Where there's hope for ev'ryone , Where my poor restless heart's gotta run.
There's a place in the sun, And before my life is done, Got to find me a place in the sun.
翻完最後一頁
2007年12 月9 日《坐看雲起時》專欄﹐12 月11日上網
1948年﹐在共軍進入重慶市的前夕﹐母親帶著我們姐弟四人﹐最大的10 歲﹐最小的才4 歲﹐避禍去了成都。父親那時候是國民黨重慶市黨部的書記長﹐共軍黑名單上﹐排名在前面的「戰犯」。我母親那年36 歲。
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父親突然來敲門﹐我只記得他穿的是一套棉軍服﹐他和母親閉門談了一陣後﹐沒過夜就走了。很多年後﹐和母親聊天才知道﹐原來父親來告訴她﹐他有四張去台灣的機票﹐四個小孩中可以帶兩個﹐其餘兩個留給祖母帶。我母親不知道該帶誰﹐沒有答應。
第二年的秋天﹐母親接到父親從香港轉來的信﹐希望我們去香港團聚﹐並說會在廣州火車接我們。於是我母親決定千里迢迢帶著我們去廣州。從成都去廣州最短的路是先回重慶﹐然後坐船東行﹐過三峽到漢口﹐坐粵漢鐵路到廣州。但是因為怕路過重慶的時候被人認出來。母親決定坐車爬過秦嶺到陝西的寶雞。從寶雞坐隴海鐵路到河南鄭州。再坐平漢鐵路到漢口。兜了一大圈﹐最後坐粵漢鐵路到廣州。
我那時候年齡太小﹐根本不知道是在逃難﹐對生平第一次看到火車興奮的很。火車頭昇火待發﹐汽笛長鳴﹐黑夜裡月臺上人影憧憧﹐和車過黃河大橋﹐橋下黃水滔滔﹐以及車到漢口前﹐突然慢了下來﹐窗外螢火點點的印象﹐到今天還記得
到了廣州後﹐母親帶著我姐姐每天去火車站等我父親。人沒等到﹐回來後哭。我們五個人擠在一個小旅館的房間裡﹐有些欺生又沒同情心的老廣﹐閒言閒語說我父親不要我們了﹐我母親聽後更是難過。那時候母親只有兩條路走﹕帶我們回四川或毅然決然去香港找我父親。
有天我母親在路邊買橘子﹐另外一個買橘子的講四川話。不知怎麼母親和他聊了起來﹐這個人在民生輪船公司做事﹐我的祖父好像和民生公司有點淵源﹐於是這個和我母親在廣州街頭遇到的陌生人﹐答應幫我們的忙去香港。
這個陌生人送我們上船的時候﹐交了一張紙條給船上的「紅頭阿三」。紙條上說我們是他回港的眷屬。那年頭兵荒馬亂的﹐什麼都是靠關係。我們就這樣迷迷糊糊的在香港上了岸。上岸後遇到轉信的人﹐才知道我父親在台灣﹐說來廣州接我們﹐只是為了鼓勵我母親上路的「謊話」。後來這個人孤身在台﹐窮途潦倒。後事都是我父親替他辦的。
廣州街邊買橘子遇到這位陌生人的故事﹐是今年春天我母親精神還好的時候講給我聽的。我母親說﹕「我連那個人的名字都沒問」。我當時就決定﹐有一天我會把這個故事講出來﹐代表我們全家人說聲謝謝。我也知道那位陌生人能聽到這聲謝謝的可能性幾乎是零。但我想告訴他﹕由於他的善心﹐我們四姐弟現都還健在。我們的子女中﹐到目前為止﹐已經出了一個中醫﹐一個西醫﹐一個律師﹐兩個博士。他如果知道他的仗義﹐改變了兩代人的命運﹐他一定會很高興。
我母親是個安於平凡﹐容易相處﹐愛搓麻將﹐喜歡聽鄧麗君和費玉清﹐不是個有什麼大勇氣的人。但在一個關鍵時刻﹐作了一個絕大多數人都不敢做的大決定。我從沒問過她憑什麼敢作如此重大的決定﹖勇氣從那裡來的﹖就好像我從沒問過她﹐如果要帶兩個小孩走﹐她會帶哪兩個一樣。
我姐姐常說她對母親最好﹐而我對母親講話最「沖」(我說是 I tell the truth)﹐但在四個小孩中﹐她反而對我最好。為什麼﹖我不知道。
我母親在感恩節晚上去世。享年96 歲。書的最後一頁﹐就這樣翻過去了。
Going home, going home, I'm just going home. Quiet light, some still day, I'm just going home.
It's not far, just close by, through an open door. Work all done, care laid by, going to fear no more.
Mother's there expecting me, Father's waiting, too. Lots of folk gathered there, all the friends I knew, all the friends I knew.
I'm going home.
Nothing's lost, all's gain, no more fret nor pain, no more stumbling on the way. No more longing for the day, going to roam no more.
Morning star lights the way, restless dream all done. Shadows gone, break of day, real life just begun.
There's no break, there's no end, Just a living on. Wide awake with a smile, going on and on.
Going home, going home, I'm just going home. It's not far, just close by, Through an open door. I'm just going home.
With Fond Memories of Our Mother 熊啟琳(楚帆)女士 1912 - 2007
2009年11月1 日《坐看雲起時》專欄﹐11月2 日
那天早上﹐我們在你家附近散步﹐這些年來﹐我看到你一步步完成一個男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三件事﹕娶什麼樣的女孩做妻子﹐選什麼樣的行業為生﹐和在那裡定居。而我也感覺得到你對我一天天的衰老感到無奈。我常常安慰你說﹕「至少我還敢上屋頂掃落葉」。你的回答向來是﹕「老爸﹐那不是勇敢﹐那是笨」。玩笑歸玩笑﹐我們都知道在不知不覺中﹐我已經開始對你說那不能避免的「長的再見」 ( the long good-bye) 了。
你曾問﹕「你文章那麼受歡迎﹐那為什麼沒給你帶來任何實質上的好處﹖」叫我怎麼回答呢﹖中西的文化是那樣的不同。我只能告訴你我並不是沒有機會﹐鴻海看了我的文章而請我﹐不回台灣是我的選擇。那天﹐我也告訴你﹐在所有寫文章的人中﹐我會留下我的「痕跡」( legacy)。 用 Legacy 這個字可能不夠謙虛﹐但我不想你為我抱屈。我說﹕「我為我們這一代下了定義」( I've helped to define our generation)﹐ 你不只一次對我說﹕「你們那一代的確是最偉大的一代」。
你常常擔心我﹐怕我在回顧一生的跌宕起伏﹐尤其是和同輩們比較時有冠蓋滿京華﹐斯人獨憔悴的感傷和失望。其實你不需要為我擔心。
記得「阿甘正傳」(Forrest Gump) 裡那個丹中尉嗎(Lt. Dan Taylor)﹖他說他的命運 (destiny) 應該是死在戰場﹐他怪阿甘救了他﹐讓他過斷掉雙腿﹐毫無尊嚴的生活。還記得在狂風巨浪中他坐在桅杆上挑戰上帝的鏡頭嗎﹖後來有一天他對阿甘說﹕「我從來沒謝過你救了我」﹐然後跳進平靜的海水裡﹐在夕陽下仰游。阿甘的旁白是﹕「我相信他已經和神和好了 (has made peace with God)」。
對我來說﹐「重新與神和好」 (to reconcile with God) 是追求心靈平靜的第一層次﹐也是最容易做到的層次。長久以來﹐我已經瞭解到信仰和懷疑是可以並存的。「與神和好」的要點不是墨守宗教的形式而是活出宗教的情操。對我﹐這已經不再是件難事了。
我知道你非常喜歡 「刺激1995」(The Shawshank Redemption)﹐你書房牆上掛的電影海報﹐鏡框還是我替你做的。記得那個黑人(Morgan Freeman) 被問到是否已經感化 (reformed) 的回答嗎﹖Freeman 說﹕「如果能從頭來起﹐我一定和那個年輕人好好談談﹐告訴他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但那個年輕人已經不在了。你現在看到的是一個垂垂老去的人﹐路還是要走下去﹐感化只是一個漂亮的詞彙」。如果能從頭來起﹐但我們能夠從頭來起嗎﹖「重新與人修好」 (to reconcile with people) 是尋求心靈平安的第二個層次。這些年來﹐我儘量彌補我過去犯的錯誤﹐沒機會或不能彌補的﹐那就讓我下輩子來彌補。
我專欄的觀點﹐難免會引起一些爭論﹐但「與人和好」並不代表我想要天下的人都喜歡我。知我者謂我心憂﹐罪我者謂我胡說。別人對我們的看法﹐其實並不如想像的那麼重要。這不是頑固﹐是執著。是自信﹐不是驕傲。
我告訴你「重新與自己修好」(to reconcile with myself) 最難。近年來﹐我仍然常被噩夢驚醒。我的噩夢永遠是考試時間不夠﹐搭飛機遲到﹐做簡報沒準備好這類。我知道這種焦慮感 (anxiety) ﹐是來自我認此生未能發揮出我最大的潛力的一種下意識的不滿(discontent)。你記得電影 The Natural 中﹐Robert Redford 失散經年的女友問他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Robert Redford 淡淡地回答說﹕「人生不如我的想像」 (life did not turn out to be what I expected)。 不是嗎﹖但從另一個角度去看﹐人生行旅﹐盡如所料﹐豈不是太乏味﹖我越來越相信我這生中很多美妙的事﹐都是意外。能夠與你和你妹妹同行﹐豈是在我預料之中﹖
春天遠去﹐長夏不再﹐秋天也到了說再見的時候了。十年之內﹐這一切都將過去﹐「與自己和好」應該是我剩下最後的一門功課。冬日將至﹐裁書寄懷﹐多情應笑我。
I wrote it with my soul and think you know it. XHN/Late Autumn, 2009
2009年11月1 日《坐看雲起時》專欄
While taking a walk together near your home one late autumn morning, it occurred to me these past few years, You have made the most important decisions of any man: whom you should marry, what career path you should take, and where you should call home. At the same time, I have sensed your resignation regarding the inevitable aging process I am experiencing. I often tried to comfort you by offering, "At least I can still climb up to the roof to sweep the leaves." Your steadfast reply was always, "Ba, that is not bravery. That is stupidity." Joking aside, we both know that unconsciously I've started saying the long good-bye to you already."
You asked me once, "since you're such a popular columnist, how come it didn't bring you any material rewards?" How can I answer that? There is such a cultural gap between the East and the West. I can only tell you that I have been offered opportunities. Hong-Hai (Foxconn) tried to hire me after the CEO read my essays. It was my own decision to give up the opportunity because I didn't want to leave my family behind in the United States. That day, I also told you, "Among the many writers, few would leave a legacy as I did." It was perhaps immodest of me to use the word "legacy", but I really did not want you to feel I have been under-appreciated. I assured you, "I have helped define my generation." And as you have said to me many times, "Yours is indeed the greatest generation."
You often worry about me. You fear that as I look back on the ups and downs of my life, especially as I compare my achievement against those of my peers, I would feel sorrow and disappointment of "People in glorious head gear fill the capital city, yet you alone stand emaciated." (a line from a poem by Du Fu dreamt of his friend, poet Li Bai.) However, you really should not worry.
Do you remember Lt. Dan Taylor in the movie, Forrest Gump? Taylor said his destiny should have been to die on the battlefield. He blamed Gump for saving his life, the life of an amputee with no legs and no dignity. Do you remember the scene where, in a severe storm, he sat on the crosstree of a shrimp boat angrily challenging God to take him? A day came though when he told Gump, "I never thanked you for saving my life."He then dove into the serene ocean and calmly did his back strokes under the setting sun. Gump's voice could be heard on the side, "I believe he has made peace with God."
As far as I understand, to reconcile with God is the first tier one must reach in order to find peace in mind. It is also the easiest tier to achieve. For a long time I have understood it is possible for belief and doubt to coexist. I found the most important part of reconciling with God is learning not to cling to the rituals of a religion, but to live according to its true spirit. To me, this is no longer an impossible task.
I know you love the movie "The Shawshank Redemption". The movie poster still hangs in your study; and I made the picture frame for you. Remember the answer given by the inmate played by Morgan Freeman when he was asked if he had been rehabilitated? Freeman said, "I look back on the way I was then .... I want to talk to that young man. I want to try and talk some sense to him, tell him the way things are. But I can't. That kid's long gone and this old man is all that's left. I got to live with that. Rehabilitated? It's just a fancy word." If we could start over; but can one really start over? To reconcile with people is the second tier one must reach in seeking peace of mind. For quite a while now, I have tried to make up for the mistakes I have made in my life. If I miss the opportunity to correct them all or simply cannot remedy a wrong, I will try to make it up in my next life.
The point of view expressed in my writings will probably lead to dispute. However, reconciling with people does not mean I wish everyone to like me. Those who understand me will know my heart is in the right place, those who don't will say I am talking drivel. In fact, I think what other people think of us is perhaps overrated. I am what I am not who I am. This is not stubbornness, but rather standing on principle. It represents self confidence, not arrogance.
I've realized that to reconcile with myself the hardest. In recent years, I still find myself awakened by nightmares. These nightmares are always about not having enough time to finish an exam, being late in catching a flight, being unprepared for some important presentation, and so on. I do know this anxiety comes from my own discontent: Subconsciously I feel I have not lived up to my fullest potential. Do you remember the movie, "The Natural"? Robert Redford, a natural baseball player, was asked by his ex-girl friend with whom he had lost touch for years, "What happened?" Lightly he replied, "Life didn't turn out the way I expected." Isn't that just so? Yet, from a different perspective, if one's life should happen just as one always expected, wouldn't it be a pretty boring life? The more I think about it, the more I now realize that many wonderful things that have happened to my life are not planned. To have you and your sister walk with me in my life's journey is certainly a pleasant surprise.
Spring is far gone, and the long summer no more, even the autumn is ready to bid adieu. In another 10 years, this too would all pass. To reconcile with myself should be the one remaining lesson for me. As winter approaches, I write this letter with my soul, and, to share with my heart, you will pardon my sentimental musings.
Some say love it is a river (有人說﹕愛像一條小河)
that drowns the tender reed (往往淹沒了那些輕柔的蘆葦)
Some say love it is a razor (也有人說﹕愛像刀片)
that leaves your soul to bleed (會讓你的靈魂淌血)
Some say love it is a hunger (有人說﹕愛是一種饑渴)
an endless aching need (對它的需求是不會停止的)
I say love it is a flower (但我認為﹕愛就像朵花兒)
and you it's only seed (而你卻是它唯一的種子)
It's the heart afraid of breaking (一個怕跌碎的心)
that never learns to dance (永遠學不會跳躍)
It's the dream afraid of waking that never takes the chance(一個怕早醒過來的夢﹐永遠不敢斷然把握機會)
It's the one who won't be taken (如果我們不願意被擁有)
who cannot seem to give (那我們就永遠不懂得什麼是給予)
and the soul afraid of dying that never learns to live (只有那害怕死亡的靈魂﹐反而永遠學不會怎麼活著)
When the night has been too lonely (寂寞寒夜)
and the road has been too long (漫漫長路)
and you think that love is only (難免讓我們覺得只有那些幸運和強壯人)
for the lucky and the strong (才能得到愛的眷顧)
Just remember in the winter far beneath the bitter snows (但請記住﹐在寒冬雪封深處)
lies the seed (埋的是一顆小種子)
that with the sun's love (只要有陽光的憐愛)
in the spring (春天來的時候)
becomes the rose (會變成玫瑰)
十年後的一封信
很多基督徒的問題是把別人的信心認為是迷信﹐把自己的迷信當成信心。很多非基督徒的問題是把基督徒的信心全視為迷信。其實這都是不瞭解什麼是真的信心。 信懷南
2001 年的八月﹐我們開了九天的車﹐橫跨美國 20 州﹐4100 哩長征送你去東部讀醫學院。
在黃石公園等看 Old Faithful 噴泉。那天艷陽高照﹐你站在我後面說是幫我擋太陽。後來你去給我買了一頂深藍色的棒球帽。從黃石公園出來﹐穿過 100 度高溫的南達科塔平原﹐走訪你出生的威斯康遜﹐在「陌地生」的「夢到她」湖邊吃午飯﹐我一直戴著那頂藍帽子。
在此之前﹐你給我買過兩頂類似的帽子﹕第一頂是你大學三年級時選擇在牛津大學讀了一學期。我不知道那學期你選什麼課﹐倒是知道週末的時候你常坐海底隧道火車去巴黎。「留學」回國前﹐你不計麻煩找到溫布頓(Wimbledon) 替我買了一頂有溫布頓標誌的帽子和球衣。那頂帽子和 球衣有一陣子被我穿到網球場上去唬人﹐結果發現技不如人﹐靠溫布頓的打扮是贏不了球的。
第二頂帽子是你們學校的足球隊有年打進了玫瑰杯。你和你的同學﹐包括我現在的媳婦去Pasadena 加油﹐買了一頂記念帽子送我。那頂帽子我從來沒戴過﹐沒有戴有兒女學校名字的帽子招搖過市的習慣。
比較之下﹐我特別喜歡那頂藍帽子。看到它就讓我想起我們的那次同行。在我們那一代人中﹐年輕的時候帶著太太開車橫跨美國大陸去上學或就職的例子不少。但一個已經不再年輕的父親﹐有勇氣﹐有興趣開 4100 哩的車送他的兒子去上學卻不是每個人一生都會有的經歷。當年是「趕路」﹐現在是「同行」﹐在心情上是斷然不同的。
我們在 DC 看你讀碩士的學校和參觀博物館。在「媒體博物館」看完影片出來﹐我發現那頂你買給我的帽子留在博物館的戲院了。我想了一下後決定轉頭回去找帽子。幸好戲院的下一場還沒開演﹐那頂帽子仍然留在我原先坐的位子旁。這是我第一次失而復得那頂帽子。
過了幾年﹐你母親回了香港﹐你和妹妹在學校﹐我一個人飛到拉斯維加斯﹐租了部車子先到Lake Powell 然後去猶他州的國家公園玩。我站在船頭遊湖時﹐突然一衽d風把我的帽子吹掉了。過了一陣﹐一個老美從船尾走過來﹐手裡拿著一頂帽子問是不是我的。這是我失而復得那頂帽子的第二次。 今年五月﹐我和你母親去南地中海旅遊﹐同行的都是我們的好朋友﹐看著你長大的長輩。有次上岸﹐回船後那頂帽子找不到了。我非常後悔﹐明明有那麼多頂帽子﹐為何偏偏要帶這頂帽子出門旅行﹖但我也有個很奇怪的感覺﹐一方面覺得非常有信心這頂帽子一定會被人撿到還給船上的 Lost & Found 。另一方面心情又非常平靜﹐這種平靜似乎來自一種可以接受順其自然的領受。突然間想到天下的事﹐有得就有失﹔有開始就有結束﹔雖然失去﹐但也曾經擁有﹔結局不重要﹐重要的是過程。這些都不是什麼深不可測的道理﹐只是我們平時沒遇到挫折和逆境事﹐不會去思想這些事。在旅程中﹐我雖然每天去服務台問﹐但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得失心。終於想通了﹐那頂帽子雖然有記念價值﹐但比起很多其他的事﹐這是小事一樁。到了最後﹐這頂帽子物歸舊主或從此失去沒什麼太了不起。得則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直到旅遊快結束時﹐櫃檯後的小姐手中終於出現了那頂有黃石公園名字的舊帽子。我當真覺得是個小奇蹟﹐第一個念頭是﹕也許從此之後﹐要好好珍惜這頂帽子﹐把它留下來將來還給你。
你從小就立志不是做醫師就是做牧師。從去年夏天到今年冬天﹐我親眼看到你們怎麼靠信心走過來的。你經歷的考驗﹐遠超過我一生中經歷的任何考驗。這些年來﹐我聽過太多的人談信心﹐尤其是基督徒﹐他們熟讀《希伯來書》11 章「信是所望之事的確據﹐和未見之事的把握」(Now faith is being sure what we hope for, and certain what we do not see) ﹐但他們並不一定真正瞭解信心和迷信的區別在哪裡。因此﹐當真正考驗來臨的時候﹐當結果並不如我們期望的時候﹐他們怨天尤人﹐而不是怪自己無知和信心不夠。
建立信心的第一步是「盡力而為」。那天從戲院出來﹐在回去找帽子和放棄找的一念之間﹐有沒有盡力而為是個關鍵。如果那天我怕麻煩﹐懷疑回去找是白花功夫。那頂帽子從此就失掉了。
但不管我們怎麼努力﹐到了最後﹐事情的結局往往操在那隻看不見的手(the invisible hand) 中 。信神的人認為這是神的恩慈(God's Grace)﹐不信神的人叫它純粹運氣(pure luck)。沒經歷過長夜慟哭者﹐豈能知道其中的區別? 在船上帽子被吹掉﹐沒有掉在湖裡的可能性很小。天下很多事不是用人定勝天﹐或靠「或然率」來決定的。
如果我們的信心老是建立在「照單全收﹐有求必應」上﹐這是什麼信心﹖真正的信心﹐是對任何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無論原因多麼不解﹐後果多麼嚴重﹐我們都不會忘掉我們信心和力量的源頭。這樣才能過無怨無悔﹐坦然受之的一生。在你們夫妻身上﹐我看到這種信心。
知道你今年不能回家過節﹐寫這封信祝你們聖誕平安﹐快樂。
我知道用三頂帽子的故事來談信心容易﹐但當遇到真正的考驗時﹐那時候的信心才是真正的信心。我這篇文章是寫給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看的。
最長的 3.4 哩路
《此路今又還》之二﹕上橋
2012年9月16 日 星島日報《信懷南專欄》﹐9月18 日上網
If you're going to San Francisco
Be sure to wear some flowers in your hair
If you're going to San Francisco
You're gonna meet some gentle people there
For those who come to San Francisco
Summertime will be a love-in there
In the streets of San Francisco
Gentle people with flowers in their hair
All across the nation such a strange vibration
People in motion
There's a whole generation with a new explanation
People in motion people in motion
For those who come to San Francisco
Be sure to wear some flowers in your hair
Summertime will be a love-in there
If you come to San Francisco
Summertime will be a love-in there
有一段路﹐只有 3.4 哩長﹐卻花了我 47 年才走完。
我的童年是在一個有白色沙灘﹐高高的椰子樹的小城長大。小城的港灣有個防波堤﹐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我對海浪衝擊防波堤所發出的聲音和水花四濺的景觀特別感到興奮。初中二年級時我離開了那個陪伴我渡過童年的海港小城去了島上最大的城市。
讀中學的時候開始嚮往小島外的世界﹐經過好萊塢電影的「洗腦」﹐對太平洋東邊﹐那個地大物博﹐自由民主的國家充滿著夢想。那時候我對那個國家除了好萊塢外﹐還知道三個地方﹕帝國大廈﹐黃石公園﹐和舊金山的金門大橋。
我對金門大橋情有獨鍾也許是受它的地形﹐顏色﹐和設計的影響。但更可能的是在很多好萊塢的戰爭片中﹐軍艦在夕陽西下時﹐從橋下通過﹐航向大海﹐投入太平洋戰場給我在視覺和感觀上﹐有一種淒涼的美感。很多年後﹐我讀李白《渡荊門送別》﹐覺得如果我把那首詩的幾個字改一下﹐也許可以解釋我為什麼對金門大橋永遠有一種奇妙的感覺﹐因為它代表的是「離別」和「回家」的分界 -- 這個結論﹐是我從篡改李白那首詩中後得到的。李白的詩是﹕
「
渡遠金門(荊門)外﹐來從異(楚)國遊。
山隨平野近(盡)﹐水(江)入大海(荒)流。
月下飛天鏡﹐雲生結海樓。
仍憐故鄉水﹐萬里送行舟
」。
1960 年代的中期﹐我離開了那個島國飛到太平洋的東邊這個國家。第一次親眼看到金門大橋應該是 1966 或是 1967 年﹐我說「應該」是因為時隔太久﹐不敢擔保記憶完全正確。那年夏天﹐我的室友日本留學生 Ken Yamamoto 邀我從洛杉磯北上舊金山和兩位住在舊金山的日本女孩 double-date。我猜她們應該帶我們去看過金門大橋﹐但絕對是遙望而已﹐不會開車上橋﹐更不要說在橋上步行了。
1968 年我離開了加州繼續往東去﹐10 年後回到加州﹐原先的打算是去洛杉磯﹐但陰差陽錯﹐找事的公司在舊金山灣區替我找到事﹐就這樣﹐我就在金門大橋的臨近城市定居下來了。
這些年來﹐我有兩次坐船經過金門大橋橋下的經驗﹐印象最深刻的是冷風撲面﹐氣溫非常低。至於開車從橋上過的次數就數不清了。有一段不算長的時間﹐我的辦公室在舊金山金融區的大樓 26 層﹐從玻璃窗看出去﹐可以看到紅色的金門大橋。遇到天氣晴朗的時候﹐金門大橋後面山路上的汽車蜿蜒而下都看得很清楚。回想起來﹐我那時候從來沒有動過在那橋上步行的念頭﹐在那階段的人生行旅﹐再怎麼樣輪都輪不到想去做那種不關緊要的事。
幾十年又過去了﹐「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江山留勝跡﹐我輩復登臨」﹐當然﹐孟夫子的詩講的是和朋友登山而非過橋﹐但在一個夏日將盡﹐秋天仍遠的週日﹐我和朋友來到金門大橋的北端。
在上橋前﹐我們先在橋下景點照幾張相片﹐然後去 Fort Baker 的五星級旅館上洗手間﹐再從 Conzelman Road 上山。沿途居高臨下﹐從不同的角度照大橋的全景。參觀過 Marin Headlands 的訪客中心後去 Sausalito 吃午飯。最後把車停好上橋。
金門大橋是 1.7 哩長﹐來回 3.4 哩﹐這短短的 3.4 哩路﹐真沒想到卻花了我整整 47 年才走完。這 47 年中我停留過不少城市﹐走的路﹐過的橋也有一些﹐但最後還是選擇回到舊金山。47 年的歲月﹐年輕人的黑髮變白了﹐理想被現實取代﹐當年曾經同學﹐同住﹐同行過的人﹐有的音訊全無﹐有的老死不相往來﹐更有的已經人鬼異途。不同的人追隨不同的鼓聲而行﹐但在那靈光偶爾一閃的時候﹐我們這些 60 年代來美國留學的那輩人﹐應該記得 Scott McKenzie 那首 《If You're Going To San Francisco》的歌詞。40 幾年前那些頭髮上戴花的年輕人﹐如果迄今仍然還活著的話﹐可能和我一樣已經做了祖父或祖母。那天在橋上和我擦肩而過的人很多﹐我相信每個人的背後都有他們的故事﹐為什麼選擇上橋﹐自然也有他們的理由。是好奇﹖是懷舊﹖長久以來﹐我已經對要去什麼地方﹐對做什麼樣的事不再強求﹐因此﹐走完這 3.4 哩路對我來說﹐就像將自己曾經打開過的門﹐在今生有機會時順手把它關上。英文有個字叫 closure 就是這個意思。
「當年立志往東飛﹐八萬哩路雲和月﹔是非成敗俱往矣﹐金門橋上看餘暉」。如是而已。
紐約 紐約
《此路今又還》之三﹕進城
2012年9月23 日 星島日報《信懷南專欄》﹐9月25 日上網
Start spreading the news
I am leaving today
I want to be a part of it
New York, New York
These vagabond shoes
Are longing to stray
Right through the very heart of it
New York, New York
I want to wake up in the city
That doesn't sleep
And find I'm king of the hill
Top of the heap
These little town blues
Are melting away
I'll make a brand new start of it
In old New York
If I can make it there
I'll make it anywhere
It's up to you
New York, New York
New York, New York
I want to wake up in the city
That never sleeps
And find I'm
A-number-one
Top of the list
King of the hill
A-number-one
These little town blues
Are all melted away
I am gonna make a brand new start of it
In old New York
And ...
If I can make it there
I'm gonna make it anywhere
Its up to you
New York, New York
New York
不止一次聽人說過﹕「紐約這城市﹐你要就愛它﹐要就恨它」。我對紐約瞭解的程度﹐也沒深到敢用這種二分法的評論來發表「我的寶貴意見」。但我猜有兩種人恐怕比較會愛上紐約﹕一種是不安於過生於斯﹐長於斯﹐老於斯﹐死於斯這樣平淡一生的年輕人。在他(她)們安於斯之前﹐「看世界」﹐「得經驗」﹐「求獨立」對他們來說﹐仍然非常有吸引力。另外一種人則是有錢的退休人士﹐這些人有條件追求美食﹐藝術﹐音樂﹐和其他多元化﹐高品味的興趣。這篇文章不是寫我對「長安(紐約)雖好﹐非久居之地」的看法﹐是給自己一個機會回想我這一生﹐在不同的階段﹐曾經和紐約有些牽連的回憶。
我第一次去紐約是 1970 年﹐從威州陌地生飛倫敦在紐約轉機。要去的國家﹐包括英國﹐法國﹐意大利﹐和瑞士。那時好像只有意大利還承認中華民國的護照。我那時年輕不怕麻煩﹐居然東搞西搞這四個國家的簽證都被我搞到了。在那個年代﹐台灣留學生敢想﹐敢真的去歐洲渡蜜月的人不多﹐難怪我太太曾經說過一結婚就要為我還債。唉﹗說來慚愧。
記得那天下雨﹐在去倫敦的飛機起飛前還有一段時間可以進城逛一下。去哪裡逛呢﹖我聽過一個叫 Radio City Music Hall 的地方﹐於是叫了一部計程車從機場直奔 Radio City Music Hall。那天 Radio City Music Hall 在演電影﹐進場的時候已經開演﹐為了趕飛機﹐電影沒看完就離場。在那天之後的 40 年﹐我一直很好奇那個下雨天在紐約看的是什麼電影﹖只記得是傑克李蒙 (Jack Lemmon) 主演﹐劇情講一個從中西部小城帶著太太去紐約面試工作的人﹐在紐約遇到些倒了八輩子楣的事。我對老電影號稱「百曉」﹐卻始終沒在電視上看過它重播。一直到最近﹐我才知道這部電影叫 The Out-Of-Towners﹐是 Neil Simon 的劇本。故事好像是警告像我這樣也是從中西部進城的鄉巴佬﹐電影的結尾﹐神來之筆﹐也充分反映出當時美國的一種怪現象。是什麼﹐把片子租來一看便知。
那次是我第一次「進城」去紐約﹐我那時把人生當成一次探險的旅程﹕對新的地方﹐新的事物永遠充滿好奇﹐初生之犢不畏虎﹐心中沒有「怕」字。從紐約飛倫敦的飛機是波音剛上市的 747。500 多位乘客﹐倫敦海關沒見過這種大陣仗。
接下來的幾年﹐我去過紐約兩次﹐一次是在紐澤西的 Morristown 受訓完後去紐約玩﹐另一次是去面試一個工作。記得從 Morristown 去紐約是坐直升機﹐往窗外看下去﹐看到一條條黑顏色的污水流到海裡﹐對紐約的感覺非常不好。那次我如願以償地登上帝國大廈的頂端﹐對帝國大廈的印象來自「金玉盟」(An Affair To Remember) 那部電影。我本想在大廈頂端往下吐把口水﹐後來發現那是不可能的。另外兩件事也記得很清楚﹕去一家中國雜貨店把所有的40 幾塊豆腐乾全買光帶回陌地生。還有就是在一家中國館吃飯時﹐waiter 是我大學同班同學。和他在那種情況下遇到非我所願﹐他說他要回中國。那次別後﹐沒人知道他在哪裡。
男人一生中的三大選擇 -- 娶誰做老婆﹐靠那行謀生﹐和在哪裡長居﹐我那時候三分之二已定。剩下來的就是選擇在哪裡過一輩子。1977 年底我們搬到西海岸。這樣﹐幾十年沒再去過紐約。
近年來去紐約都是參加婚禮。住在曼哈頓奇貴的旅館裡﹐離紐約的地標中央公園﹐Madison Ave. 很近﹐算是真正見識到什麼是紐約。1965 年我來美國的簽證說是去紐約大學 (NYU)﹐結果到了洛杉磯就不走了﹐因為看到 NYU 的校園圖片只有大樓沒有樹木。《紐約 紐約》是 Frank Sinatra 的招牌歌。歌詞開頭﹕「Start spreading the news, I'm leaving today, I want to be part of it: New York, New York。」歌詞中提到﹕「 If I can make it there, I'll make it anywhere. It's up to you, New York, New York.」 如果 1965 年我去了紐約﹐這一生的遭遇﹐包括遇到什麼人﹔在那個公司做事﹔在何處定居﹔和什麼人結婚﹔小孩是誰﹐都會完全不一樣。沒錯﹐在全世界那麼多的城市中﹐紐約非常與眾不同。我們常常說「緣份」﹐其實「緣」和「份」是兩回事。我和紐約是屬於有緣但無份的那類。
我最近問一個年輕人為什麼舒舒服服的家不住﹐要一個人孤孤單單地住在紐約﹖我聽到的回答﹐幾乎是我在她那個年齡時的迴音。我說﹕妳能在紐約生存﹐妳那裡都能生存。除此之外我還能說什麼呢﹖到底﹐我也曾經年輕過﹐不過那已經是很多年前的事。
意外解開的謎
2013 年 9月1 日 星島日報《信懷南專欄》﹐9 月3 日上網
懷南前記﹕
你現在看到的這篇文章﹐加上前記和後記﹐比上報的原文長了兩倍。這可以說是「信門一軍」的特權和「福利」。福利兩個字加上括號表示這只是「我的寶貴意見」而已。在我們搞專案管理人的心目中﹐一個成功的專案必須具備三個要件﹕要好﹐要快﹐要便宜。信文上網﹐是否合乎前兩個要件我不好說。但最後那個便宜的要件﹐怎麼說「免費」總算是「便宜」吧﹖﹗
現在言歸正傳﹐我每天看免費贈送的星島日報﹐平心而論﹐在新聞報導方面﹐星島比世界內容充實很多。這可能是星島的資源比世界豐沛的緣故。
可惜我輩之人﹐說不看星島就不看星島。因此﹐掌門人的樁腳﹐還是從世界日報帶槍投靠上「最後一代的內地人」網站的「黃復興」為班底。大陸來的朋友們﹐大概不知道什麼是「黃復興黨部」。問問台灣來的朋友就有個譜了。知不知道和我想講的沒多大關係。
「黃復興」 既然是自己人﹐那我就不妨有話直說給夥兒聽聽。不但這星期說﹐下星期還會繼續說。我也知道真心話有時會讓人聽起來不太舒服﹐這是為什麼「黃復興」的鐵票到後來也會生鏽的原因。
但信懷南這個假的掌門人和台灣姓馬的真掌門人很不一樣。馬掌門的性格老是想取悅所有的人﹐結果反而讓人搞不清他的立場究竟是啥﹖最後想結交的朋友沒結交到﹐不該得罪的人得罪了。這個教訓﹐信掌門 50 幾年前就學到了啦。
這篇文章的主旨有兩個部份﹕
第一﹐強調我們一生的遭遇﹐會受到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而改變。如果我們抱著一種好奇的心去看﹐我們會發現這些遭遇極為奇妙。不信的話﹐看完正文看我的懷南補記。人生行旅﹐劇本不是人能寫得出來的。
第二﹐有相當深度的自我分析﹐這些自我分析和補記﹐我不會在報上公開發表。所謂親疏之分也是人生旅途上學到的功課之一。 懷南 9/2/2013 Labor Day 出門與朋友去 Tiburon 吃午飯﹐步行過金門大橋前。
幾個星期前我在本欄寫了一篇《當你睡著的時候》的文章﹐文章中提到高中英文課讀到的一個故事。故事講的是一個年輕人旅途疲倦﹐在路旁大樹下睡著後路上發生的一些可能會影響他一生的事情。這個年輕人對這些可能發生的事一無所知﹐醒來後了無牽掛﹐繼續上路。
專欄上報後有一位讀友來信告訴我他高中時也讀過這篇叫 David Swan 的文章﹐原作者是 19 世紀美國有名的作家霍桑 (Nathanie Hawthorne)。說到這個霍桑﹐來頭可大了﹐他是美國新英格蘭文藝復興大師級作家﹐他把宗教﹐心理﹐和浪漫主義揉合在一起﹐代表作有《猩紅 A 字》 The Scarlet Letter 曾經拍成電影。
這位來信的讀友初中﹐高中讀的都是台灣頂尖的學校。大學考上台大最頂尖的科系。他說他問過五位他的高中同學﹐沒有一個記得當年英文課時老師教過這篇文章﹐而我居然能夠記得文章的內容﹐記憶力真好。
被人稱讚總是開心的事﹐但這封電郵也讓我不由自主地問我自己一個問題﹕50 幾年前讀過的課文何止上百﹐我能記得幾篇﹖答案是幾乎沒有。因此﹐我再問我自己﹕為什麼一篇連名字都忘掉的短文﹐內容卻仍然沒忘記﹖這一定有什麼特別的原因﹐但這特別的原因又是什麼呢﹖
於是﹐我開始從頭想起﹕我們每個人的一生﹐都有一段影響他(她)這生基本性格的成型年代。這個成型年代是我對formative years 的信手翻譯。我們可以把這個成型年代當成一個模子﹐這個模子把我們鑄造成一個雛型。每個人的成型年代可能不同﹐可鑄性的程度也不一樣﹐但往後性格上的變化﹐雖然可能受客觀和主觀環境的變化而調整。但你我的基本性格是在成型年代培養成的。
我講這些話﹐當然既沒有學理上的根據﹐也缺乏專家的知識。我只是憑自我分析 (Self Analysis) 試圖解釋為什麼我會在 50 多年後﹐在讀過的那麼多的課文中﹐仍然記得 David Swan 這篇文章的內容的原因。這﹐你也許會問我﹕那和你的成型年代有什麼關係呢﹖關係是﹕記憶是選擇性的﹐選擇性的記憶絕對和一個人的性格有密切關係。
我的性格定型於初中和高中的那六年。初一在台灣東部一個美麗的海港渡過。那時父母已經搬到台北去了﹐我一個人寄居在朋友家。有天看我的集郵簿發現有些郵票不見了。我知道一定是寄居家主人的兒子偷的。於是用計詐出那小子的口供﹐不過我也信守承諾沒告訴他老爸。那是我此生第一次用邏輯﹐推理﹐不為己甚﹐和信守承諾的實例。
那時晚上進城看完電影回家﹐騎腳踏車一定要經過一段小樹林﹐樹林中曾經吊死過人﹐在月黑風高的夜晚﹐一個人要穿過那個樹林﹐如果說不怕是騙人的。但再怕也得硬著頭皮挺過去﹐這是我性格中被遇到逼到牆角的時候﹐那種 Man has to do what a man has to do 的狠勁就會出現的開始。非天生神勇﹐乃不得已也。
初二轉學到台北﹐是一個人坐飛機去的。50 年代小孩一個人坐飛機的不多。不久就因為一篇文章被記兩個大過和兩個小過留校察看。到現在我還記得佈告欄裡記過通告的理由是「侮辱師長﹐情節嚴重」。回想起來﹐套句陳水扁的名言﹕「有那麼嚴重嗎﹖」但那是個學生不能講理的威權年代﹐記留校察看後我被掃地出門﹐換到另一班去。當時的處境﹐倒真有點像霍桑筆下《The Scarlet Letter 》中﹐身上被劃上代表羞恥的紅字的罪人一樣。只是紅字不是大「 A 」而是大 「B」(for Bad Student)。初中最後兩年﹐我本來就是轉學來的﹐現在又轉班﹐同學都不主動和我交朋友﹐我也不覺得沒有朋友有什麼大不了。於是樂得一個人在月光下勤練投籃和閱讀大量的中國古典章回小說和翻譯小說。唐詩三百首也是在那時候背的。回頭來看﹐我今天能寫文章的底子也是那時打下的基礎。
高中學校位於特種行業林立的北投﹐北投因時代雜誌 (TIME) 登過一張美國大兵和特種行業的姑娘洗鴛鴦澡的照片而聞名全球。我們班上龍蛇雜聚﹐在這種環境下﹐一方面要和混太保﹐耍流氓﹐和別人的姨太太有一腿﹐和動手打老師的問題學生打交道﹐做朋友。另方面又要保持頭腦清醒﹐挺得住同儕的壓力不能跟著亂混。這套群而不黨﹐同流而不合污的信門武功和性格﹐對我的後半輩子產生了兩個很大的影響和作用﹕
產生的第一個作用是我壯年風華正茂的時候﹐有一段不長也不算短的日子﹐一個人在台灣﹐香港﹐和大陸過活。
尤其是在台灣的兩段日子﹐正好碰上台灣經濟景氣﹐從美國回台賺錢的熟人很多。林森北路上那些酒醉金迷﹐「公主」坐檯的場面也跟著別人去看過。最後能夠全身而退﹐標榜自己潔身自愛﹐道德高尚也大可不必。取次花叢懶迴顧﹐半緣修道半緣君的定力﹐和自視甚高﹐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分寸﹐是高中時候就練出來的。
第二個影響﹐是我這種看起來很隨和的性格﹐在我成為一個半公眾人物的專欄作家後﹐很容易誤導別人對我的期望。
我說過﹐從表面上看﹐我下筆幽默﹐談吐風趣﹐沒有架子﹐決非呆頭鵝﹐容易給人一個「什麼時候我們來蓋蓋」的印象。但他們不知道我天生不喜歡交際﹐交朋友重質不重量。有一條行為規範的紅線﹐這條紅線是看不見的。任何人只要不跨過這條紅線﹐我們保持得體﹐禮貌﹐融洽﹐電郵往來﹐彼此問候﹐甚至關切會是我的 comfort zone。但如果有人想要跨過那條紅線和我深交﹐或者想進入比較私人的領域﹐那我的「防禦系統」﹐曾經有人所謂的「鐵板」﹐就會豎起來了。這是我性格中相當 controversial (爭議性)和 complexity (複雜性) 的部份。老實說﹐這也是我文章吸引人的地方。為了避免無辜的人踢到鐵板﹐這些年來﹐我常常利用機會提醒別人﹕
第一﹐ "love me little, love me long" ﹐10 年起跳﹐10 年後我驀然回首﹐閣下仍在燈火闌珊處的話﹐那才算數。
第二﹐ 熱情如火的人我是防他三分的﹐因為有這種性格的人最容易「因愛生恨」。那個從波士頓來紐約聽我演講﹐寫信給世界日報為我打抱不平的朋友後來因為我不挺馬英九而發我的火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我心裡很明白﹐如果我和別人保持君子之交﹐這樣﹐我們彼此之間都沒有什麼複雜的期望 (expectation) 。我對你是否真的瞭解我也不在乎。但如果有人想要跨過那條君子之交的紅線﹐那我就要問﹕「你對我的期望是什麼﹖我能滿足你的期望嗎﹖」以及﹐「你喜歡和我交朋友﹐是真的知道我的想法﹖真的知道我是什麼樣的人﹖還是你想和我深交﹐是被我文字誤導﹖如果你沒有瞭解我的功力﹐怎麼能擔保我們能深交﹖」感情的培養是需要時間和經得起考驗的。
曾經有位讀友把我性格中的矛盾非常深刻地指出來。他回答我問他為什麼在我寫的那麼多的文章中﹐我把《也是秋天》排名第一的原因。他說﹕
《也是秋天》describes perfectly, for me, the conflicted feeling of being happy in your aloneness, and yet, longing and connect with an equal soul.
結論是﹕因為我從來就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是那麼著迷﹐所以使得我很早很早之前﹐就對人和神(老天﹐命運)的關係﹐以及我們的一生﹐會受到不確定性因素的影響而改變﹐覺得是個大奧秘﹐也非常著迷 ( I was always fascinated by the fact that life is determined by the elements of uncertainties. It is the greatest mistery of all.) 這﹐應該是為什麼我對 David Swan 的故事印象深刻的主要原因﹐也是我在 50 幾年後﹐意外地解開了一個謎的線索。
如果我不是對權威和威權那麼反感﹐把信神和信教不要分的那麼清楚﹐我可能會是一個好的傳道人。如果我能做到言不由衷﹐嚮往權力﹐那我會去從政。如果我真的在乎別人喜不喜歡我﹐我就不會千山獨行以旁觀者自居。如果我對我好奇的事有追求答案的渴望﹐我會成為一個學者﹐如果我寫專欄的目的是為了討好觀眾和爭取大量的粉絲﹐我就不會潑人冷水。如果我迷戀燈光和掌聲﹐那我不會這樣低調。。。結果呢﹖結果我什麼都不是﹐而我就是我。
一封陌生人的來信﹐意外地解開了一個塵封了 50 多年的謎底。生命中的不確定性仍然讓人著迷﹐誰說陽光下沒有新鮮的事﹖
懷南補記﹕
文中提到被記留校察看是因為「張老師作文事件」。
這件事是這樣的。很多年前我在世界日報《坐看雲起時》專欄的一篇文章中﹐附帶提到張老師打麻將的往事。張老師的孫女用律師樓的信紙寫了一封信寄到紐約世界日報總社。關於這件事後來在我的專欄中曾經輕描淡寫地提到過。但有兩件事我基於厚道﹐一直「留中不發」。現在時過境遷﹐該是還原真相的時候了。
第一件事是在我心目中﹐讓我最冒火的﹐表現最差勁的﹐最好笑的﹐最可憐的﹐不是來信唬人的張家後代而是世界日報的反應。
紐約世界日報接到印有律師樓 letter-head 的信嚇壞了 (在某種程度上用 PGNL 更為生動﹐不過算了)。於是先由世界週刊的主編來電話希望我在專欄上來段更正或道歉的聲明(大意如此)﹐結果被我訓了一頓。後來紐約世界日報把 hot potato 丟給舊金山的世界日報﹐因為張家住在南灣。於是舊金山的世界日報修書一封﹐並附了一張什麼國畫大師的複印品當禮物﹐希望對方笑納﹐算是賠罪。我看在眼裡﹐真是又生氣﹐又好笑﹐並且非常同情他們。堂堂這麼一份大報﹐在美國擺攤做生意也這麼多年了﹐怎麼被人一唬就變成軟腳蝦﹖專欄作家的寶貴/不高貴/&^%&^* 意見﹐和報社有什麼鳥關係﹖怕啥﹖絕的是禮送去﹐對方拒收﹐像是要玩真的法院見一樣。舊金山的世界日報真是自取其辱﹐丟臉到家。
我從頭到尾都是老神在在﹐理由很簡單﹕第一﹐咱們做了家庭作業﹐張家後人要告我譭謗﹐尤其在加州﹐勝算是 minus。第二﹐我手中握有秘密武器沒人知道﹕有位信文讀友寄來李敖的日記一則﹐提到當年落魄時﹐朋友介紹他替成功中學的國文老師代改作文﹐五毛錢一份﹐國文老師的大名﹐張老師赫然在目。
如果故事到此為止﹐人生的遭遇﹐恩怨情仇的不確定性﹐也太沒拍案驚奇的高潮了。這就是還原真相的第二件事﹕
大概是五六年前吧﹐我每個月和七位 Ph.D 聚會一次﹐我叫他們是我的「將官班」﹐叫這個聚會 Sundays with Bob。有次我在課堂上提到張老師事件﹐下課後一個同學過來告訴我她是張老師的姪女。張老師生前住在 San Jose﹐並向她提到過當年一定要處罰一個學生﹐因為蔣孝文也在成功中學﹐不處罰那位學生﹐則是表示放縱特權 (當時家父是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任委員兼組工會副主任﹐標準的小蔣的人)。
後來在我的專欄裡我還是教訓了張老師的後人﹐說他們仍然保留了老中的惡習﹐動不動就用印有律師樓 letter-head 的信來唬人是很不應該的(誰知道寄信者是不是律師樓的小妹﹖)同時﹐我也很誠懇的說明我不知道張老師已經往生﹐否則我在用字上會更小心或根本不提張老師的大名。在我心目中﹐那個時代的外省人﹐打麻將根本不算一件壞事。我文章中不止一次提到我的麻將技術是「幼承庭訓﹐家學淵源」。回想起來﹐麻將桌上被盛大主播﹐張大鐵﹐徐老師郎中了不少 NT﹐非常丟信老太的臉﹐慚愧﹐慚愧。
50 幾年前的事﹐50 幾年後換到太平洋這邊來 haunt 我。不過這一切現在都過去了。張老師和我都受當年台灣社會和政治環境的影響﹐我的一生沒有被那件事毀掉﹐算是運氣。張家後人如果在處理這件事上不是那樣咄咄逼人﹐世界日報不是那麼窩囊﹐也不會惹毛我那根 FMDIDGAD 的神經 。。。我「將官班」的學生﹐一個英年早逝﹐三個遠走新加坡(包括張老師的姪女)﹐兩個仍然以師禮待我﹐一個久無音訊。我今天除了說人的一生﹐仍然不斷地受不確定因素影響外﹐What else can I say, kid?
我那篇文章 - 《最後一代的內地人》10 年後的補記
2013 年9月8 日星島日報《信懷南專欄》﹐9月11 日上網
前言
如果要我在「因為誤解而喜歡我」和「由於瞭解而不喜歡我」作個選擇﹐我會義無反顧地選擇後者。理由其實很簡單﹕再過 10 年﹐我可能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上了﹐但我那篇《最後一代的內地人》可能還在。在這種情況下﹐就算我這篇補記會讓你失望﹐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Only truth can set me free﹐我其實並沒有其他的選擇。
名豈文章著
2003 年的3 月 23 號﹐我的《最後一代的內地人》上報﹐10 年來﹐文章在網上流傳的很廣﹐包括我的「原版」和別人的「改寫版」。在我寫過的那麼多的文章中﹐《最後一代的內地人》會是把信懷南「放在地圖上」的一篇。這是我當初寫那篇文章時完全沒預料到的。
我寫文章的習慣不好﹐通常是寫寫停停要拖一陣才能完工。但《最後一代的內地人》從頭到尾幾乎是一氣呵成﹐並且寫好後沒什麼修改。我後來常常在想一個問題﹕那篇文章什麼會寫得如此駕輕就熟﹐水到渠成﹖我的猜想是我在那篇文章裡想講的話﹐也許在我心中已經蘊藏了很久﹐有點像賈島的《劍客》那首詩描述的﹕「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今日把示君﹐誰有不平事﹖」有些事是命中註定一定會發生的 (it's meant to be)﹐我寫《最後一代的內地人》就是屬於這類。
為什麼用「內地人」而不用「外省人」
很多人奇怪為什麼我不用近年來大家習慣用的「外省人」而用很少人還在用的「內地人」為標題。張系國曾經有篇文章一針見血的指出這是信懷南的「中國情結」。我那篇文章中一開頭就把「最後一代的內地人」的定義說得很清楚。他(她)們是﹕「1937 到 1950 中國出生﹐台灣長大﹐長住美國的這批人」。有這種背景的人﹐以及他們的子女﹐如果住在台灣﹐就是所謂的外省人。「外」和「內」一字之差﹐充分表現出是自己人還是非自己人的區別。我認為「外省人」的政治意識味道太濃而故意不用﹐我用「內地人」是經過考慮的。
由於台灣是個政治掛帥的地方﹐在台灣的外省人是少數族群﹐這些人看信懷南的那篇《最後一代的內地人》﹐心中可能充滿一些複雜而矛盾的情緒。一方面他們知道信懷南是自己人﹐是所謂的「正藍旗」﹐但信懷南那批人大學一畢業就去了美國﹐變成了美國人﹐既沒有守在台灣和他們一道受苦﹐又沒有對台灣的成就有什麼貢獻。在心底下是有反感的。
別用泛政治的心態看《最後一代的內地人》
這批人的代表人物是郭冠英。郭先生用范蘭欽(泛藍旗)的筆名寫了一篇文章評論《最後一代的內地人》。他的基調是對信懷南這種人「反獨」不夠狠﹐「親中」不夠熱﹐有些恨鐵不成鋼的失望。郭先生的文筆很好﹐在我第一次讀范蘭欽的文章就公開說﹕「我不知道范蘭欽是誰﹐但此人必非泛泛之輩」。
郭先生用泛政治的出發點讀我那篇文章﹐不瞭解我認為「最後一代的內地人」彼此認同的基礎﹐出生背景是次要條件而非必要條件。我認為這批人彼此之間認同的必要條件是現代價值觀和中華文化。但由於我那篇文章用的標題﹐容易讓人誤會「最後一代的內地人」有排他性。郭先生和很多像郭先生那樣的民族主義者﹐大概不能瞭解從廣義來說﹐凡是自認身上流的是中國人的血液﹐對台灣存感恩之思﹐對美國有權利﹐義務﹐和責任的人﹐也都可以算是「最後一代的內地人」。
我們不是落花飄零的一代
這些年來網上有一個用我那篇文章配上照片做成的圖輯檔案流傳得很廣﹐連我都收到不少次。由於這位不具名的作者在圖輯中提到「信懷南曾經寫過一篇《最後一代的內地人》的文章」而沒有很清楚地註明他用的這篇文章就是信懷南的那篇﹐於是有人誤以為又有一篇《最後一代的內地人》出現了。
我知道這位不具名作者是好意﹐但如果他先和我打個招呼﹐我會給他三個建議﹕
第一﹐圖片用和我們那個時代有關的舊照而不是用毫不相關的風景照。
第二﹐我那篇文章沒提到陳水扁﹐要加就要註明是自己加的。
第三﹐我文章的原意絕沒有「處處流露著無處歸屬的感嘆與無可奈何的哀傷」的濫情。沒錯﹐我文章中有「無論我們住在哪裡﹐我們都是「過客」而非「歸人」的句子。但那是信懷南對人生行旅的基本看法﹐但這並不表示我在這個世界上的時候沒有歸屬感。我曾經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我出國後第一次回台灣﹐在台北的滾滾紅塵中﹐心裡想念的是美國。回程時在芝加哥轉機。在飛機上我睡著了。後來被駕駛員的廣播驚醒﹐看到地面上麥田縱橫﹐青山綠水﹐我心想﹕哇﹐好一個世外桃源。從那個時刻開始﹐我知道我屬於這個國家。無論遇到什麼挫折﹐始終堅信﹕如果我不喜歡美國﹐我就離開﹐否則別抱怨。更毋須幽幽怨怨作小兒女狀。這位不具名的作者和像他那樣的人﹐不瞭解我那那篇文章「埋骨何須桑梓地﹐人生何處無青山」的結論。「最後一代的內地人」不是沒有根﹐我們有中國﹐台灣﹐美國三個根。
信懷南 9/3/2013 抗日戰爭勝利日誌
名豈文章著 《打開信懷南的墨盒子》﹕四之一
2014 年04月27 日星島日報《信懷南專欄》﹐04月30 日上網
懷南前記﹕
《打開信懷南的墨盒子》是我分析我自己文字和文字緣的四篇文章的第一篇。這四篇文章會被歸入 In My Life 裡﹐其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之重﹐可想而知。
我為什麼要寫這四篇文章呢﹖理由很簡單﹕有一天當《信懷南專欄》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之後﹐當有人問起這《信懷南專欄》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我的答案在這裡。
用《打開信懷南的墨盒子》做總標題是有原因的。我曾經寫過一本書叫《打開潘金蓮的紅盒子》﹐大陸版叫《假如克林頓是龍的傳人》。台灣版上市的時候我正在台灣﹐到金石堂書店去逛的時候﹐注意到一位中年男子把《打開潘金蓮的紅盒子》翻開一秒鐘後就關上。我想他老兄看到書名以為是色情書籍﹐翻開後沒潘金蓮的清涼照﹐大為失望。坦白說﹐我這四篇自我分析的文章是想避免那些翻錯書的讀者。此記。
我什麼時候開始寫專欄的﹐不記得了﹐如果當時知道一寫就寫這麼多年﹐那我一定會把開張大吉的日子記下來。最近有人告訴我 1996 年我去西雅圖演講時見過我一面﹐這樣一算﹐18 年前我就仗筆江湖﹐在北美也闖出一點「萬兒」﹐否則別人不會慕名請我去西雅圖演講。
我不是一個好名的人﹐尤其對「文名」看得很淡﹐其中受一件事的影響很深。
有一段不算短的時間﹐我有機會進到史坦福胡佛圖書館的書庫裡看書﹐在那裡無意中看到 1966 年我在台灣《皇冠》雜誌發表的一篇小說《青春繭》。那是我生平發表過唯一的一篇小說。那篇小說之後我封筆 30 年。書庫讀書的日子裡﹐在李敖 60 年代的日記裡看到他提到我寄給他的一封信﹐說我是最瞭解他的人。我當時心想﹕寫專欄能寫這麼多年﹐也許並非偶然。但放眼四顧﹐書庫裡成千上萬的書﹐對每本書的作者來說﹐也很可能都自認是夠資格藏諸名山。但古往今來﹐有那麼多人寫過麼多書﹐又有多少人真的 gives a damn 別人寫過些什麼﹖
從我初中因作文被記留校察看開始﹐下筆倚馬可待註定是上天給我的禮物但也是命運加給我的咒詛。我知道「我的寶貴意見」一出﹐肯定有人喜歡﹐有人不喜歡﹐但很多時候﹐他們都是基於選擇性的理解去詮釋我寫的東西。真理越辯越氣﹐何況所謂「真理」往往是名詞和定義的糾纏﹐這是為什麼從一開始我就採取「信不信由你」的「犬儒」態度﹐用謔而不虐的幽默感來談人生和社會議題﹐來指點江山﹐臧否人物。我不能否認這 20 幾年來﹐定時讀我專欄的人相當的多﹐而在上千篇文章中﹐只有一篇引起的反應最為奇怪。
我有一篇文章﹐甲君看了認同﹐乙君看了不認同﹐但奇怪的是這甲乙兩君都在罵我。
十年前我寫《三流總統﹐三流人物》評論李登輝﹐這篇文章是我評論台灣最有名的三李的第一篇。我說李登輝學王莽的偽善而得到政權﹔用牛二的無賴來管理國家﹔以歐陽鋒的狂傲而終老。這篇文章出來後在網站上流傳很廣﹐當時此間「李登輝之友」的負責人在網上寫了一篇文章說我「不入流」但又不舉例說明我為什麼不入流。他文章用「信懷南者﹐不知何許人也」開頭。我看後開玩笑說﹕「說我不入流我不氣﹐說不知我是何許人也﹐那太不給面子了。」我那時身為「世界級」的專欄作家已經十年﹐我的結論是﹕「不知我是誰不是我的錯﹐是報紙沒人看的錯。」
前些日子﹐台灣的《旺報》把那篇文章找來連載(居然不給稿費)。這下怪事出現了。
有一位叫 George 的仁兄﹐他朋友把我那篇文章寄給他並附筆說﹕「此文筆鋒很像專欄作家信懷南先生,很過癮!」下面是George 老兄寄來回他朋友的信。原文有些字我的中文軟體沒有﹐只好用括號來還原原汁原味﹐如果看不懂﹐學我一樣去請教看得懂的人﹐恕我不翻譯了。
「係 信『壞男』條友仔寫既(原字有口字邊)。this time 萛佢鬧得岩(又是口字邊)。以前在 北美世界日報登過。講起 呢隻信壞男, 好奸詐, 滑頭 , most of the time said more wrong thing than right thing (英文有點奇怪﹐好像不太靈光)。三年前 世界日報 kick his ass, 踢佢個(還是口字邊)屎忽出門, 唔再登佢既(廣東文字為何口字邊特多﹐真是天上飛的非的除了飛機﹐地上四隻腳的除了椅子都能吃乎﹖)爛文章。 Thx 4 sharing. (火星文也出來了)」
20 年來﹐來信稱呼我信掌門﹐掌門人﹐信大俠﹐信大哥﹐信老大﹐老大﹐信老﹐老信﹐信公﹐信公子﹐信夫子﹐信老師﹐信員外﹐信首座﹐信兄﹐懷南兄﹐信哥(幸好不是偉哥)﹐信博士(幸好不是性博士)﹐信掌櫃﹐信不信的都有。此兄別出心裁﹐虧他想得出一個「信壞男」。說我好奸詐﹐滑頭﹐錯的比對的多等等「不寶貴意見」﹐既然沒有舉例說明之﹐就隨他去吧。
「古調雖自愛﹐今人多不彈﹐此中有真意﹐欲辯已忘言。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誰能書閣下﹐白首太玄經」。劉長卿﹐陶淵明﹐司馬遷﹐楊雄哲人日遠。李敖「請有資格的批評﹐沒資格的閉嘴」傲氣太重。至於說到「踢佢個屎忽出門」嘛﹐一筆光寒 20 年﹐回首風雨漫長路﹐恩怨情仇總會有一些。故事我來講﹐這是「打開信懷南的墨盒子」的第一篇。
2014 年05月4 日星島日報《信懷南專欄》﹐05月7 日上網
懷南前記﹕
《打開信懷南的墨盒子》是我分析自己文字和文字緣的四篇文章。《生命的豁達與感動》是這四篇文章的第二篇﹐他們都會被歸入 In My Life 裡﹐其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之重﹐可想而知。
我為什麼要寫這四篇文章呢﹖理由很簡單﹕有一天當《信懷南專欄》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之後﹐有人問起這《信懷南專欄》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我的答案在這裡。
用《打開信懷南的墨盒子》做總標題是有原因的。我曾經寫過一本書叫《打開潘金蓮的紅盒子》﹐大陸版叫《假如克林頓是龍的傳人》。台灣版上市的時候我正在台灣﹐到金石堂書店去逛的時候﹐注意到一位中年男子把《打開潘金蓮的紅盒子》翻開一秒鐘後就關上。我想他老兄看到書名以為是色情書籍﹐翻開後沒 Ms Jenny Pan 的清涼照﹐大為失望。坦白說﹐我這四篇自我分析的文章是想避免那些翻錯書的讀者。
最近有機會回到 In My Life 去看裡面的文章﹐發現入選者幾乎 100% 都是屬於感性的散文。意外嗎﹖不﹗
天下寫政論文章的人很多﹐能寫感性文章的人也很多﹐但能左右開弓﹐硬軟兩功一齊上的人並不太多。寫理性的文章是用頭寫的﹐要再來一篇不難。感性的文章是用心和靈寫的﹐可遇而不可求。這是兩者最大的區別。
偶爾有人把我的文章和一些有名的作者相提並論﹐《打開信懷南的墨盒子》本來是五篇﹐其中一篇是分析我的文風和李敖﹐柏楊的區別﹐但後來一想﹕何必呢﹖別人是好意在捧我﹐我又何必解釋顯得驕傲和不識抬舉。但如果要我見賢思齊焉的話﹐我希望我感性的文章有 Charles Kuralt 的影子﹐幽默的文章像 Art Buchward 的風格。至於在老中裡挑嗎﹖聽過或看過高克毅(喬志高)先生的專欄嗎﹖高先生活了 90 幾歲﹐晚年頗為寂寞﹐他學問和英文比我好太多﹐是我心嚮往之但無緣識荊的長輩人物。
前陣子收到一封讀友的來信﹐說他偶爾靈機一動﹐上「谷歌」去找信懷南﹐意外發現仍然在報上和網上可以看得到我的專欄﹐他原以為我得罪了什麼大人物﹐搞得「世界級」的專欄作家做不成了。他用「老友重逢」來形容每星期又能看到《信懷南專欄》的心情。
基於好奇﹐於是我也輸入「信懷南」三個字到「谷歌」去瞄瞄。這一瞄﹐瞄出一個意外的喜悅。
台灣有個第一流的出版社叫「天下文化」。十幾年前我在「天下文化」出版了我的「假」(pseudo) 回憶錄《旁觀者的旅程》(Journey of A Bystander)。那是我的留學時期和人到中年﹐闖蕩江湖的劄記。我曾經說過﹐如果只讓我有一本書留下來﹐我會留這本書。
為了慶祝創立 30 週年﹐「天下文化」把它出版過的書歸納成12 大類﹐每一類都有一個非常響亮的標籤。其中有一類的標籤是「塑立社會中堅風範的作者群」。名單上的作者﹐包括四個團體﹐像世界女記者及作家協會﹐中國時報製作團隊﹐和其他兩個律師事務所﹐大約是 40 位。我和我的《旁觀者的旅程》名列其中。
能和一些思想家﹐學者﹐出版界的領軍人物﹐民進黨裡面最有文化氣質的女士﹐「飛躍的羚羊」﹐坐了 10 年冤獄的「女匪諜」﹐名記者蕭乾﹐社會賢達﹐名律師﹐和幾個做大官的並列「塑立社會中堅風範的作者群」﹐坦白說﹐心情有點複雜。但我前面提到「一個意外的喜悅」和與大咖同列無關而與《天下文化》用「生命的豁達與感動」8 個字來介紹我那本書有關。能用這8 個字來形容我那本書﹐表示這個編輯看懂了我文章感性的那一部份。
我的文章基本上是東方的感性和西方的理性的結合。感性來自我從小對中華文化中的唐詩宋詞﹐古典文學﹐和哲學思想的喜愛。而理性則是受大學時代看《文星》﹐半輩子又靠系統分析為業的西方影響。
一個系統分析師應該有兩個最重要的核心能力﹕一個是能夠把一個很簡單的東西﹐像洋蔥那樣一層層的剝開﹐最後看到別人看不到的地方。另一個能力則是要能夠把一堆像意大利麵一樣糾纏不清的東西﹐整理出一個簡單明瞭的頭緒出來。東方的感性給予我文章一些深度和「味道」﹐而西方的理性則幫助我在談論比較嚴肅的議題時不至於言不及義味同嚼蠟。
這些年來﹐我文章中感性的那部份比理性的那部份容易討好﹐討好的原因是這部份多少帶些「神秘感」並且爭議性不大。雖然如此﹐但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像「天下文化」那樣只用了「生命的豁達與感動」8 個字就畫龍點睛地把我文章中感性部份的精神點了出來。
「豁達」翻譯成白話就是「想得開」。想得開的基礎來自對生命的看法已經趨於成熟和自信。「成熟」怎麼衡量﹖「自信」從何而來﹖對我來說﹐能接受對別人的失望就是成熟﹐能面對自己的不如人而不自卑就是自信。豁達和自信的具體表現就是「幽默感」。我們常常誤解什麼是幽默感﹐以為一個人會講笑話就是有幽默感。如真如此﹐那幽默感和牙尖嘴利的區別在那裡﹖我認為區別在你取笑的對象是誰。回頭去看我的文章﹐數數我取笑的對象是自己還是人家﹖
如果說「豁達」來自與思想和哲學上的領悟﹐那「感動」則是藉文字表達感情的方法。我們常常把「感情」的對象人物化﹐而人物話的感情中第一個想到的是愛情﹐然後才想到親情和友情。我的筆下幾乎不談愛情﹐很少談友情﹐談的較多的是親情。我們常常忽略了世上還有一種感情更能令我們感動﹐而我筆下談這種感情談得最多。這種感情是對人生行旅過去的回味和未來的好奇。寫任何感情要寫到「感動」的地步﹐三個原則很重要﹕真摯﹐不肉麻﹐有格調。李敖自認文章天下第一﹐但他在寫情這方面的風格我並不佩服。
在「塑立社會中堅風範的作者群」名單中與信懷南同列的還有目前台灣聯合報老闆的祖父王惕吾先生。此間的世界日報是聯合報的子公司。如果說信懷南真的被王先生孫子部下的部下的部下「踢佢個屎忽出門」﹐掌門人若沒有點豁達和幽默感﹐那還能活嗎﹖
懷南補記﹕
把我放在「塑立社會中堅風範的作者群」裡有張作錦﹐王力行﹐方勵之﹐陳長文﹐王惕吾﹐許倬雲﹐徐佳士﹐紀政﹐陳郁秀﹐崔小萍﹐金溥聰﹐胡志強﹐蕭乾 。。。等各路名人。和他們並列覺得很怪。我猜他們真不知道該把我放在哪一類。一個旁觀者怎麼可能是「塑立社會中堅風範」的人物﹖
信門四大護法 - 《打開信懷南的墨盒子》 ﹕四之三
2014 年05月11 日星島日報《信懷南專欄》﹐05月14 日上網
懷南前記﹕
《打開信懷南的墨盒子》是我分析自己文字和文字緣的四篇文章。《信門四大護法》是這四篇文章的第三篇﹐他們都會被歸入 In My Life 裡﹐其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之重﹐可想而知。
我為什麼要寫這四篇文章呢﹖理由很簡單﹕有一天當《信懷南專欄》從這個世界上消失了之後﹐有人問起這《信懷南專欄》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我的答案在這裡。
用《打開信懷南的墨盒子》做總標題是有原因的。我曾經寫過一本書叫《打開潘金蓮的紅盒子》﹐大陸版叫《假如克林頓是龍的傳人》。台灣版上市的時候我正在台灣﹐到金石堂書店去逛的時候﹐注意到一位中年男子把《打開潘金蓮的紅盒子》翻開一秒鐘後就關上。我想他老兄看到書名以為是色情書籍﹐翻開後沒 Ms Jenny Pan 的清涼照﹐大為失望。坦白說﹐我這四篇自我分析的文章是想避免那些翻錯書的讀者。
我開始寫政論文章是在台灣的商業週刊上。那時候正趕上台灣 2000 年總統大選﹐連﹐宋﹐陳﹐李﹐許五人捉對兒撕殺 (李敖最絕﹐把自己的那票投給了老宋)﹐好不熱鬧﹐能寫的議題也很多。
從一開始我就確定了兩個寫作原則﹕
第一﹐「我的寶貴意見」信不信由你。由於咱們不是什麼大師﹐學者之類的人物﹐發表寶貴/不寶貴/%^$%#$ 意見既非為名﹐更沒什麼利﹐哪有閒功夫跟人「真理越辯越氣」比牙板勁。
第二﹐咱們不沾鍋﹐不靠邊﹐不交友﹐不樹敵﹐不搶別人的風頭﹐不威脅別人的地盤﹐不隨便與人同臺﹐不和任何團體﹐組織掛鉤﹐不怕得罪自以為「和我一國」的「自己人」。對過份熱情的人皆視為因愛生恨的可能人選﹐保持距離﹐以策安全。換句話說﹐打定主意謹守「懷南筆下無敵友﹐掌門眼中無踏繪」的遊戲規則。
「踏繪」是啥名堂呢﹖1612 年日本的德川家康開始禁基督教﹐到了 1629 年想出一個修理日本基督徒的絕招。在地上畫些耶穌﹐聖母﹐十字架的像﹐誰不敢從上面踏過去﹐誰就是基督徒﹐用這種方法來分辨人的信仰。信某乃大「瞎」之輩﹐就是把天皇老子畫在地上我也看不見照踏不誤。理由很簡單 (其實也不簡單)﹕掌門人垂垂老矣﹐陞官發財的機會早就隨風而逝﹐到大江快入海了﹐難道還要咱們突然像是迷途知返的樣子﹐吹牛﹐拍馬﹐把腦袋瓜削尖了猛鑽﹖幹嘛呢﹖
至於懷南筆下無敵友嘛﹐良藥苦口﹐「我的寶貴意見」自認對紅黃藍綠橘諸色皆利﹐但有色之人老是認為我對紅黃藍綠橘諸色皆不利﹐這是我本將心托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的無奈。結論是﹕我的遺憾﹐你的損失﹐這也是「莫法躲」的事。
《觀點 -- 旁觀者的良心與選擇》是我寫的一本書﹐現在有錢也買不到了﹐提它的名字不會有「打書」的嫌疑。
如果說《旁觀者的旅程》代表信懷南感性方面的文章﹐那《旁觀者的良心與選擇》則是代表信懷南理性方面的文字。我用旁觀者來作我兩本代表作的書名是受彼得杜拉克 (Peter Drucker) 的影響。杜拉克在他的自傳 《Adventures of A Bystander》裡說﹕「我不是學者﹐更不是什麼了不起的管理顧問。有名的學校﹐像哈佛之類﹐在我垂垂老矣的時候才開始肯定我這號人物。。。我會是一個很差勁的經理人﹐因為就管理別人來說﹐實在是件非常乏味的事。。。我一直是個不合時宜的人﹐大圈圈裡沒我﹐遑論小圈圈了。。。不錯﹐我是個外人﹐我是個孤獨者﹐我自己幹我自己的。」
最近接到兩位讀友的來信﹐一位說很為我高興因為他認為我終於信神了﹐同時﹐他也很奇怪我是國民黨的官二代﹐居然對兩蔣並不怎麼佩服。還有一位來信對余胤良致敬﹐希望我為華人後代的權益﹐務必要挺他。
我看了這些信後一方面非常感謝這兩位「粉絲」多年來的厚愛﹐但也很遺憾他們在練信門秘笈的武功時﹐仍然過不了要登堂入室信家莊前那四大護法把守的大門。
第一個大門護法是「先把定義搞清楚」。天下 90% 以上的爭論都是定義上的夾纏。就以信神和信教來說吧﹐我的文章中從來沒否認過我是個有神論者。信神和信教根本是兩碼子事。區別在哪裡﹖信神是相信宇宙有一個創造者﹐萬事有個主宰。尋求與這個創造者和主宰者之間的親密關係是人生的大奧秘。基本上信神是個人的行為。
信教是奉行一種有組織的信仰方式﹕任何宗教都有教主﹐有教條﹐有教義(聖經) 有教規。信神像是信馬克思﹐信教就像加入共產黨﹐基本上信教是群體的行為。所以﹐如果要談信仰或辯論任何一件事的時候﹐釐清定義是首先要做的事。
替信家莊把門的第二個護法是「凡事沒必要全盤接受」。我常常以自由派自居﹐直到有一天我兒子對我說﹕「老爸﹐哪有主張死刑的自由派﹖」我一想﹕我不但主張死刑﹐並且主張「統統給我關起來」的法律和秩序。這不是保守派是啥﹖但我這個保守派又不歧視同性戀者﹐也認為政府有義務照顧無力照顧自己的弱勢。這樣一想﹐我又像是個自由派。到今天我還搞不清我究竟是民主黨還是共和黨。我常開玩笑說﹕我的政治主張就像我打高爾夫球﹐球出去一下子中間偏左﹐一下子又中間偏右﹐勉強算是個有「心腸」的共和黨和有「頭腦」的民主黨吧。當年李敖主張全盤西化我就想不通為什麼非要全盤接受﹖為什麼不能選項﹖
信門第三個護法是「別用二分法看問題」。如果全盤接受的思想模式是接受 A 就無條件地接受 A1﹐A2﹐ A3 ... 。二分法就是非 A 則 B﹐非白則黑﹐非對則錯﹐非0 則 1 的思想模式。記得我們小時候看電影最喜歡問大人﹕這個人是好人還是壞人。長大後發現好人和壞人之間﹐還有不好不壞的人﹐和有時好時壞的人。到了最後又發現有的人看起來像是好人但卻是壞人﹐有的看起來像壞人但事實上是好人。如果我們對任何事物的判斷仍然停留在一分為二﹐不是這就是那﹐而不能分辨白跟黑之間有灰色﹐0 和 1 之間可能會無限大﹐那我的文章恐怕並不適合你。
替信門把關最後一個護法是「真理之前六親不認」。評論人物或判斷是非的時候﹐最難做到的是撇開本身的喜惡和利害關係。沒錯﹐我是吃國民黨奶水長大的﹐這和我有話直說評論兩蔣有啥關係﹖有人因為是蔣家的後代或部下﹐到現在還會捧兩蔣捧到肉麻的地步﹐但也有人為了突現自己的獨特風格而刻意與兩蔣劃清界限﹐或詆譭他們。我對余胤良的態度也是一樣﹐不能因為他是華裔就只認黃面孔不問黑白是非。何況越來越多的報導說老余對老中並不是那麼夠意思。
William Blake 是英國19 世紀初期過世的一位詩人兼畫家。他生前默默無名但留下一句擲地有聲的名言﹕When I tell the truth, it is not for the sake of convincing those who do not know it, but for the sake of defending those who do (不信者恆不信﹐唯信者吾當捍衛之). 這也許是為什麼像我這樣一個沒什麼名的旁觀者﹐會花上 20 年光陰寫專欄的真正目的。
懷南補記﹕
這些年來﹐偶爾我也聽到一些名詞﹐像師父﹐徒弟﹐信家軍﹐信一軍﹐二軍﹐三軍﹐四軍﹐雜牌軍 等等。受之有愧﹐卻之不恭﹐這種事﹐當不得真。
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是敬告(也可以視為警告)各位有心成為信門中人﹐練《信門秘笈》有點像練《葵花寶典》-- 欲練神功﹐引刀自宮﹐在進信家莊之前﹐要有成為副作用亂多「獨孤求敗」 (不是真正練《葵花寶典》的東方不敗)的心理準備。今試舉例以說明之如下﹕
過了「先把定義搞清楚」這第一關後﹐閣下面臨的問題是會發現天下極大多數的辯論都是雞同鴨講﹐鬼扯蛋一通。副作用是給人孤芳自賞﹐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印象。沒有耐性﹐動不動就說﹕I am getting out of here 會得罪人。
過了「凡事沒必要全盤接受」第二關後﹐副作用是別人搞不清你究竟是朋友還是敵人﹕今天給老馬 100 分﹐明天又給他零分。一下批評他能力非治國之才﹐一下又稱讚他行為足以為國人的表率。雖然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別人會覺得你是個洋人所謂洋製的 unguided missile 或土製的自走炮。
過了「別用二分法看問題」的第三關後﹐副作用是「黨性不強」﹐「靈性不高」﹐「抗爭性不大」﹐「意志不堅定」。最後變成帶頭嘛﹖沒那股理不直而氣壯的霸氣﹐跑龍套嘛﹖咱們可不是閉著眼睛搖旗吶喊的料。結果分糖時閣下靠邊站﹐鐵沒你的份。
最後「真理之前六親不認」那關一過﹐閣下從此可能(嚴重點)被貼上不忠不孝﹐無情無義的標籤﹐(有那麼嚴重嗎﹖)也會被認為不通人情世故﹐不講究人際關係。結果是立功年齡已過﹐立德年齡未到﹐立言嗎﹖立言多少錢一斤﹖比牛肉麵如何﹖
掌門人的勸告是﹕如果不練神功﹐何需引刀自宮﹖從此吃香喝辣﹐倒也風流快活。切記﹐切記。
水清石自見
2014 年05月18 日星島日報《信懷南專欄》﹐05月19 日上網
懷南前記﹕
70 歲生日﹐我小孩送了我一本紀念冊做生日禮物。翻開紀念冊的第一頁﹐我兒子引用的是﹕
這是《打開信懷南的墨盒子》的最後一篇﹐也是最難寫的一篇。
難寫的原因是會牽涉對人和事的評論﹐該不該提人名﹐在拿捏上需要考慮。同時﹐也不能把自己寫成老信賣瓜﹐自賣自誇。
後來我想起漢朝《艷歌行》裡的一個故事﹕有個漂泊在外的路客﹐租屋而棲﹐屋主的妻子看他衣服破了﹐自動替他補。婦人的丈夫回家看到這個場景﹐有些疑心。原文用的兩句是「與卿且勿眄﹐水清石自見」。意思是說﹕別斜著眼睛看我﹐真相終會大白的。真相只有一個﹐是什麼就講什麼﹐也沒什麼難寫的。
那年在台北做管理顧問的時候﹐偶然遇到《經理文摘現改名 EMBA》雜誌的老闆黃宏義先生。交談之下﹐他告訴我三件事﹕
1﹐他贊成臺獨但雜誌是 100% 管理雜誌。
2﹐他要我替他雜誌寫文章。
3﹐我回美國後繼續寫。
就這樣﹐就開始用信懷南和我的本名左右開弓﹐大寫特寫起管理文章來了。
寫啦寫的給我寫出相當奇特的事。
一是郭台銘先生因看到我的文章請我去鴻海做「執行顧問」。
二是台灣中國生產力中心評估請人講授專案(項目)管理課程﹐評估者推薦兩個人﹐一個是我﹐一個是信懷南。
三是台灣的《天下雜誌》每個月一篇的《哈佛商業評論/Harvard Business Review》翻譯轉載﹐老是被一個名不見經傳的信懷南給搶了風采﹐於是要求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簽獨家轉載權。
我回美前﹐朋友阮大仁先生介紹我認識《商業週刊》的金惟純先生﹐他二話不說就邀請我回到美國後替《商業週刊》寫專欄。那個專欄寫了近兩年﹐後來因為陳文茜也加入《商業週刊》專欄作家群﹐我和她的專欄內容有重疊性﹐《商週》新總編輯希望我改寫管理文章。我當時對「管理」已經興意闌珊﹐比較喜歡談「人生」。既然《經理文摘》都不寫了﹐沒理由在《商週》重作馮婦。
這時候美國《世界日報》的魏碧洲先生將我的《老美看招》擇要刊登﹐同時請我寫《舊案新評》專欄。世界書局的副理 Jeffrey 和我從小一起長大。有次他和《世界週刊》的主編蘇裴玫女士同車﹐蘇問 Jeffrey 世界書局有信懷南的《老美看招》嗎﹖Jeffrey 問﹕「妳知道信懷南是誰嗎﹖」這樣就開始了我在《世界週刊》上寫《坐看雲起時》的人生行旅。
那十幾年看雲的日子成就了北美報紙專欄很可能是空前絕後的一件事﹕由 100% 信懷南讀者群捐款的群德基金會在四川大涼山區完成了群德﹐群義﹐群力三個項目。在台灣也做了些善事。我原以為《坐看雲起時》是我寫專欄的終站﹐連最後一篇專欄的結尾都想好了﹕「Every trip has to end. Good-bye.」 沒想到世事難料﹐峰迴路轉的事發生了。
我和當時《世界日報》舊金山的總編輯陳裕如先生並無私交﹐因惺惺相惜在一起喝過兩次咖啡。陳先生早年受王惕吾先生賞識﹐在報界的資歷極為完整﹐作風為人我很欣賞。後來舊金山《世界日報》改組﹐陳先生「被要求榮退」﹐新手林少予先生接任總編輯。林先生上任後沒先打個招呼就把《坐看雲起時》停了。反而我要去信問才被告知是為了節省篇幅。連「我不喜歡」都沒膽說﹐當信某人昨天才出娘胎的﹖《世界週刊》建議我繼續寫﹐專欄在其他城市照登﹐如意算盤被我拒絕﹐他們也太小看信懷南了。
我後來寫了一封電郵給《聯合報》的王文杉先生﹐稱他「世兄」因我和他伯母張寶琴女士是大學時的舊識。這封信寫得很客氣﹐網上看得到﹐但講白了是問﹕ 這種決定能由舊金山菜鳥總編輯一個人決定嗎﹖What the hell is going on?
「世兄」是對晚輩客氣的稱呼﹐不是很多人都懂的禮貌。做過兩蔣秘書﹐主管過台灣文宣的楚崧秋楚伯伯知道我就是信懷南後﹐來信稱我「世兄」而非「世姪」。王先生把我的信轉給紐約的《世界日報》﹐社長張漢昇回了一封電郵。一開頭也稱我「世兄」﹐這笑話鬧大了。
陳裕如先生任《聯合報》專欄主編時﹐沈君山投書﹐《聯合報》不能用。陳先生轉給《中國時報》刊出。無私薦才陳先生有前例﹐《信懷南專欄》是陳先生推薦給《星島日報》的梁建鋒先生的。
眾裡尋它千百度﹐驀然回首﹐燈光下是黃宏義﹐金惟純﹐魏碧洲﹐蘇裴玫﹐陳裕如﹐梁建鋒六位識貨的陌生人。
懷南補記﹕
如果我說我寫這篇文章和補記﹐既不是為了逞李敖式快意恩仇的一時之快﹔也不是傚法老美所謂的 keep beating the dead ass (pun intended)﹔更不是無知和自我膨脹到認為我的專欄沒人能停﹐世界上一定還是有人不會完全相信。但如果我說我不會單單為了這三個理由就寫這篇文章和補記﹐這話應該是可信的。
《打開信懷南的墨盒子》本來就是在寫我這生的文字緣。文字緣中該感謝的人很多﹐我從沒有公開謝過他們﹐現在是時候了。同時﹐文字緣中若不提從「世界級」到「宇宙級」(I'm kidding and trust you know that) 的來龍去脈是不可能的。
在《坐看雲起時》結束﹐《信懷南專欄》繼起四年半之後﹐我對一件事始終不能夠有一個了結 (closure) 的失落感﹕這種不能了結的失落感有點像 MH370 班機乘客的家屬﹐他們可以接受他們親人的命運已經一去不回的結果﹐但是他們想知道是什麼原因造成這個結果的心態和外人有異。外人想知道是為了好奇﹐他們想知道是為了有個了結 closure。
我想知道為什麼一個舊金山世界日報剛上台的總編輯﹐居然能把像《坐看雲起時》這樣連載了15 年﹐有廣大讀者群的專欄說停掉就停掉。弔詭的是此人辦公室的椅子都沒坐熱﹐自己也捲了鋪蓋﹕不但離開舊金山世界日報﹐聽說也離開了世界日報系統。他在位短短幾個月﹐幹了一件對僱主(世界日報)﹐對顧客(讀者)﹐對別人(信懷南)﹐對自己(驢)都沒好處的事﹐究竟是為了什麼呢﹖總不能說是發神經吧﹖
我花了不少時間打聽這個菜鳥的動機是什麼﹐根據世界日報內部透露出來的「馬路社」消息﹐原因可能有二﹕
其一﹕此人認為信懷南﹐李文中和原來的總編輯是一掛的。要整肅李文中﹐原總編輯﹐信懷南陪斬。
其二﹕不管是什麼原因﹐此人就是不喜歡信懷南。
如果這兩個傳言屬實﹐我說此人是驢 (ASS=Absolutely Super Stupid) 並沒冤枉他。身為總編輯﹐難道對自己報上的各種專欄受歡迎的程度完全沒譜或根本不在乎﹖就算恨信懷南入骨﹐也應該看在市場價值的份上外舉不避仇啊﹗怎能置付你薪水僱主的利益於不顧﹐無知到買櫝還珠﹖這種人憑什麼有資格當總編輯﹖
此人雖驢﹐但看在他來美不久﹐沒進入狀況﹐東南西北都沒摸熟的份上﹐情有可原。我更想對美國世界日報當時的管理階層的失責及造成失責的心態﹐站在一個曾在世界日報母公司聯合報的出版社(聯經)﹐出過兩本管理書籍﹐和連鴻海郭台銘那樣大陣仗都見過的過來人身份﹐坦率地發表點寶貴的﹐不寶貴的﹐或有些人認為是 /^%$^&% 的意見。 諷刺的事是﹕Once upon a time,世界日報還買飛機票請我去紐約替他們的員工上管理課。唉﹐大水沖翻龍王廟啦﹗
美國世界日報的組織﹐雖說是諸侯各擁山頭的架構﹐但《世界週刊》則是由紐約總部主編。一個地方諸侯手下﹐和《世界週刊》無關的新手﹐上臺三把火要燒掉《坐看雲起時》﹐其他諸侯和所謂的紐約「共主」﹐居然沒人提醒他一聲﹕「老兄﹐要砍也得先搞清狀況﹐做點市場調查的功課啊﹗」為什麼沒人提醒他一聲﹖我告訴你為什麼。
報紙是夕陽工業﹐世界日報的黃金時代已過﹐從新聞報導的深度看﹐簡直不能和星島日報比。世界日報是靠我們這輩讀者群撐在那裡﹐換句話說﹐看世界日報的讀者群﹐極大多數會喜歡信懷南的專欄的。他們的忠誠度﹐放眼四顧﹐有哪個專欄作家能號召那麼多人捐錢做善事和建小學﹖世界日報當局居然連這點社會價值都看不出﹐這不是目光如豆兼失責是什麼﹖由於上網看新聞的人會越來越多﹐任何報紙如果沒有能招徠顧客的特點如吸引人的專欄﹐讀者只會越來越少﹐不會越來越多。平面媒體的經營會越做越難﹐世界日報也不會是例外。
現在替美國世界日報做事的那批資深員工和經理﹐很多都是台灣坐直升機外放出來的。這些人是關起門來﹐在老中的圈圈過土皇帝的日子。他們在家一條龍﹐在外一條蟲﹐收到一封阿貓阿狗從律師樓寄來的信就嚇得 PGNL。這票人如果離開世界日報﹐在美國想另外找事的機會微乎其微。他們的心態是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鐘﹐如何自保﹐能撐到退休就阿彌陀佛了。他們不但沒有早先報人的學養﹐更沒有老一輩那種敬業的精神。他們通常把個人的利益遠放在報紙的利益之上﹐標準末代王朝打工仔的心態。世界日報有沒有信懷南的專欄﹐對他們個人沒有直接的影響﹐這是為什麼一位分社的總編輯居然可以做出損所有的人﹐但又沒利到己的驢事而沒有人吭聲的原因。他們全是些懂得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沒有脊椎骨的人。
再說一次﹐大家別以為我這些話是挾怨報復世界日報停了我的專欄。如果他們付我 600 塊大洋一篇而不是 60 塊大洋一篇﹐專欄停掉了﹐我挾怨報復還有點道理。讓我火大的是﹕雖說上我網站看我專欄的人數目前已經近 54 萬人次﹐但那些從前看世界週刊從後面《坐看雲起時》看起﹐現在不會上網或不知道上網可繼續看我專欄的世界日報老讀者呢﹖是誰﹐為了什麼原因要剝奪了他們生活的一點享受和權利﹖為什麼沒人交代一聲﹖怎麼可以根本不把他們放在心上﹖看在眼裡﹖Is this how you guys run your store?
1964 年﹐也就是 50 年前﹐福特推出野馬 (Mustang) 傳奇。野馬之父 Lee Iacocca 在福特總裁任上被福特二世炒了魷魚。Iacocca 問福特二世炒他魷魚的理由﹐二世說﹕「有些時候﹐一個人就是不喜歡另外一個人。」沒錯﹐我們這些在美國過的橋比很多人走的路還多的人﹐非常能夠接受這種沒有理由就是理由的現實。但最大的區別是福特二世炒 Iacocca 魷魚沒有找些荒謬的藉口。炒咱們魷魚的人連主動打個招呼或通知一聲的基本禮貌和勇氣(種﹐guts) 都沒有。他們的水準和我一路行來遇到﹐在《水清石自見》文中提到那六個人比起來﹐的確是差了些。
今天﹐野馬﹐Iacocca 在歷史上有他們的地位﹐他們的傳奇被人津津樂道。福特二世呢﹖你又在哪裡﹖
2014 年10月12 日星島日報《信懷南專欄》﹐10月15 日上網
人生如流水﹐流水有滾滾長河也有清溪細流。在不同的人生階段﹐水流經過的風景大不相同。
長河大起大落﹐氣象萬千﹐有時水波不興﹐但有時卻暗潮洶湧。細流雖沒有大江東去的氣派﹐但蕩漾空沙際﹐虛明入遠天﹐秋光照不極﹐鳥影去無邊的景緻﹐也是另有一番境界。
但滾滾長河和清溪細流都有一個共同點﹕「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捨晝夜」。光陰不會倒轉﹐水過其實並非無痕﹐只是需要我們駐腳水濱﹐俯視流年﹐那個水裡的倒影﹐把我們帶回此生不同的年代。
好幾年前﹐我曾經寫過《 1965》和 《1968 》兩篇文章﹐ 回首向來蕭瑟處﹐都是描述倒影中那個年輕人在那兩年看到的岸邊風景。我最近看完《歷史轉折中的鄧小平》連續劇﹐1977 這四個字老是在我的腦海裡旋轉。驀然警覺﹐1977 年是改變了我個人和中國大陸上一整代人下半輩子命運的重要一年。
1977 年冬天﹐我在威斯康辛州的陌地生寫了一封信給洛杉磯的「人頭公司」(Head Hunter)﹐請他們替我找事。後來 「人頭公司」回信說舊金山有個機會﹐問我願不願意飛去和他們面談。我說反正是他們買飛機票﹐何樂不為﹖於是在 10 月底的一個星期四﹐我飛到灣區﹐第二天的上午﹐我去公司面談。那天老闆臨時有事﹐叫他的部下﹐我未來的同事和我談。我們正經事談沒多久﹐話題扯到美式足球上去了。我在陌地生打工摸魚﹐設計了一套「賭球」(football pool) 的方法頗有特色。那位面試我的同事聽後極感興趣﹐就這樣面談結束﹐咱們回陌地生等消息。
星期天上午舊金山公司的人事經理打電話來給了 offer。包括兩部汽車的搬家費全付﹐再加上我和我太太來灣區找房子的來回飛機票﹐和上任後第一個月的旅館費用。我當時抬頭一看﹐窗外白雪暟暟﹐於是不經意地問﹕「你們那邊天氣如何﹖」對方說﹕「星期天進辦公室﹐我穿的是 Polo Shirt」。於是我當場就接受了他們的 offer.
這是我這生中少有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機會。當時那家公司的生意好到發瘋﹐急著要人。所謂面試﹐也只不過是看看我是什麼樣的人罷了。威州薪水本來就比加州低﹐給我加點薪並不困難。回頭來看﹐同樣的事情要發生在僧多粥少的今天幾乎不可能。每到冬天﹐在電視上看到美國各地天寒地凍的鏡頭時﹐心中就充滿感謝。感謝在 1977 年我有掌握自己命運的自由。
同樣是 1977 年﹐在太平洋那邊的中國大陸﹐復出的鄧小平拍板定案恢復高考﹐和允許所謂的「老三屆」高中畢業生報考大學。這個政策的改變不但改變了一代「知青」的命運﹐也改變了中國的命運。這批人回頭來看﹐在慶幸自己有翻身的機會之餘﹐難道不會問﹕一個人的命運﹐要被狂熱的運動﹐和不合理的制度掌控﹐太荒謬了吧﹗
如果我們站在歷史巨人的肩膀上前瞻和後顧﹐有幾件事對我來說是很清楚的。
第一﹐三個改變中國面貌影響最大的人是孫中山﹐毛澤東和鄧小平。這三個人中﹐我最欣賞鄧﹐最不喜歡毛﹐而孫算是 overrated.
第二﹐能容許像文化大革命這樣的事情發生﹐像劉少奇﹐彭德懷這樣的人物的下場得如此悽慘﹐我認為這暴露了老中民族性中有臣服於威權的奴性﹐因奴性而對自己人殘酷無情以求自保的醜惡面。「四人幫」其實是「五人幫」。
第三﹐六四天安門事件會被重新定調。在《歷史轉折中的鄧小平》劇中﹐趙紫陽其實已經出現﹐不過要明眼人才看得出罷了。劇中和趙齊名的胡耀邦和萬里都是重要角色﹐觀眾豈能看不出中共中央對趙的態度已經開始軟化的玄機﹖要我為天安門事件定調很容易﹕娃娃們大規模上街要處理﹐派坦克車來壓是處理失當。中國之所以有今天這種「大國崛起」﹐百年盛世的局面﹐六四沒有變成不可收拾的社會動亂是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像台灣﹐香港學生動輒鬧事能對國家社會有正面影響嗎﹖
比起 1965﹐ 1968﹐1977 世界上並沒什麼石破天驚的大事發生。但對中國上千萬的下鄉知青﹐和一個窩在威斯康辛孵豆芽的老中來說﹐這一年卻改變了他們的下半生。我今天偶爾駐足水邊﹐看到水中你和我在 1977 年的倒影﹐逝水流年﹐浮雲往事﹐1977﹐ WOW! It was A Good Year﹗
懷南補記﹕
1977 你在哪裡﹖在做什麼﹖
下面這封信是兩位從世界到星島﹐風雨如晦﹐雞鳴不已的讀友來信﹐和我的回信。這篇文章會被放在 In My Life 裡去 (等我找到適當的背景音樂時)。
Hi, 信老大:
我們夫婦倆是你的忠實讀者已20年有餘。你是中西合璧的典範,尤其使我們驚奇的是你對大陸瞭解的程度。 今天讀了你的1977, 我們覺得必須給你寫信, 因為你寫得超好。 不僅因為我們總是認同你的政論觀點與人生態度,我們也是被鄧小平解放的一代。
文革時我們在醫學院就讀,從1966 起,毛就硬把我們拖入他的革命滾滾泥流。 我們白天讀書,晚上要去上街遊行----反美帝,反蘇修。精疲力盡,莫名其妙。 到了1969,把我們這些「臭老九」統統趕到大西北,大西南的最貧窮落後的地方去做赤腳醫生。一去就八年, 直到1977,鄧恢復研究生考試制度(Post-graduate education),我們才黃魚反身,重回醫學院。 以後走進美國, 今天才能給你寫信。
所以,在1977,鄧不僅讓上山下鄉的初中和高中生有回校的機會而且讓上山下鄉的大學生有回校以及之後出國門的機會。我們對鄧是敬佩,感激的。然後我們也感激你真實的寫出了這一段歷史。 尤其敬佩的是你在寫你本人事業轉折點時,竟會聯想到1977 的大陸知識分子。 我們深受感動。 孫與陳 (10/12/2014)
Dear 孫與陳賢伉儷:
謝謝你們的來信,也感謝你們多年來的支持。
我們「最後一代的內地人」和你們那代"知青",是同一時代但不同命運,在兩條平行線,隔了一個海峽生活的兩群人。我對你們那代人的遭遇一直很佩服也很同情。如果我那篇短文能讓你們和你們的朋友得到一點安慰,是我的榮幸。也達到了我小小的一點心願。
By the way, 我覺得你用「莫名其妙」四個字來形容當時被迫參加的運動非常傳神。那真是一個莫名其妙的時代 (也許只有毛主席知道妙在哪裡)。俱往矣﹐You two take care.
懷南敬覆 10/12/2014)
信懷南先生,您好!
我是您忠實的讀者,由世界日報到現在星島日報,記不清有多少年了,看世界日報己三十幾年了,星島日報近年由於您過來投稿,近年每週都必閱讀,我喜愛您的文釆,是事論事,開始看世界日報也不太習慣,逢中必反,這幾年稍比較公允些。
我青少年在中國度過,雖然苦,但少年也鍛鍊了些吃苦的精神,現在回憶起來也滿有滋味的,後來到了香港,當然高興之極,那時香港個個都有拚搏精神。
您今天看您專欄「1977」,1977年那時我還在香港,您後來也在香港工作過,我現在不去討論今天香港亂局,我與大部分中國人一樣贊同您對鄧小平的評價,的確是個偉人,我有機會回憶幾次鄧公報告及接受西方記者訪問,,那種自信,機智,我看今天世上領袖無人能比,中共及毛澤柬的確做過很多錯事,但有件事做對了,就是夠膽跟西方對扛(平心而論是不對的,但我們上了年齡的人知道中國人百年來受人欺凌,這樣也可理解的)
您今天提及六四事件,我經常返回大陸也有一些瞭解及查訪,及當年一些參加鎮壓的解放軍,他們大部分結論都說已失控了,搶劫火車,無法無天,我有一個好友也曾參加學運領袖,也淂同樣結論,我現在不討論誰是誰非,我在想如果當年六四不壓下來,今天中國會是怎樣?中國在變,領導層也在變,共產黨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我經常接觸中層領導,他們的效率及文化領導水準還是不錯的。又回頭看今天香港及台灣,您是否認為一批小毛子可以做出什麼名堂來呢?我們在美國住了幾十年,都瞭解民主及法律及選舉程序,民主不是無限上綱,我們不會鼓勵自已子女去撞白宮國會,您說對嗎?
Wilson 朱 謝謝您 (10/12/2014>
Dear 朱先生﹕
謝謝你的來信。
台灣來的看世界﹐香港來的看星島﹐壁壘分明﹐先生是少數願意從世界傳為星島的信文鐵桿粉絲﹐懷南感謝。
以內容論﹐星島比世界充實太多﹐以前沒機會看星島還不知道﹐不過星島的文字﹐尤其是洋人名字的翻譯﹐在我們台灣來的人眼中﹐覺得怪怪的。
不知道大陸來的看哪份報﹐在美大陸來的現在遠比台灣或香港來的人數為多。我一直以為世界遲早會被大陸的財團買去自己辦。還沒有﹐奇怪。
鄧小平是個了不起的人。
懷南敬覆 10/1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