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服務
社會服務
社會服務卡
(高中部學生)
一、本著關懷社會之精神,增進學生關心自己、關懷生活環境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與熱忱。
二、服務之範圍
1. 各處室之校內服務性活動。
2. 參加政府立案之法人、服務機關辦理之服務學習活動與各項志工
3. 服務之非政治性、非商業性、非營利性服務學習活動。
三、參與活動之項目及服務時數,請服務單位簽章,作為核算依據。
四、凡時數滿二十小時以上者,可至輔導處申請認證,並頒發服務獎狀乙張。
五、社會服務時數經認證,可配合心得上傳學習歷程檔案中的多元表現。
六、服務卡遺失者,請向輔導處申請新卡,原有服務時數,請向原服 務單位申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