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時期

第二時期(公曆一五○○年至一六七○年)

經過歐洲黑暗的中世紀,教會完全變了質,教皇專橫,教廷代表在德國濫發贖罪券,惟利是圖。牧師神甫,竟巴結權貴,對於領人歸主傳揚福音,卻完全漠不關心。一五一七年,馬丁路德揭開了宗教改革的序幕,在以後的世紀中,這個運動在歐洲各地就普遍的展開。

這個時期中最著名的詩歌作者首推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當宗教改革運動展開的時候,他自己寫了有力的詩歌來領導會眾唱。一五二四年第一本詩歌集問世,共有八首,內中有四首是他自己作的。「我神是我大能堡壘」(詩歌第六三八首)就是其中之一。

差不多與路德同時,在法國、瑞士亦掀起宗教改革運動,它的領袖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也是一位主要的詩歌作者。他對詩歌的態度與馬丁路德迴然不同,他主張應完全取材於聖經,而摒棄一切從羅馬公教遺傳下來的拉丁詩。如此便創立了格律詩篇,成為基督教詩歌的直接先祖,也曾留給人們以深刻印象;但是在我們詩歌集中並沒有選用。

十七世紀中葉以後,格律詩篇漸趨於陳腐的形式化,詩歌的寫作乃開始取材於有關聖徒對生命的經歷與認識方面,這種嘗試是具有冒險和突破性的。而這些詩歌不久竟被當時的教會接受,並且從此會眾獲許可以在聚會中唱詩。在此要特別題到一位英國弟兄史登涅約瑟牧師(Joseph Stennett 1663-1713),他為擘餅聚會寫了一些記念主受死的詩歌,這些寫作日後對英國詩歌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以撒華滋(Isaac Watts 1674-1748)後來能不受格律詩篇的束縛而創作出新風格的詩歌,就是受了史登涅弟兄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