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外埔國小榮譽制度實施辦法
壹. 目的:
1.透過行為改變技術「正增強」原則,塑造兒童正向行為發展。
2.加強學生的生活教育,注重五育的均衡發展,以提升教學品質。
3.培養學生團體榮譽感,發揚優良校風,發揮潛在課程之教育效果。
4.激勵學生向善意志,塑造和諧校園氣氛,營造良好次級文化
5.有效的引導學生由「他律階段」進入「自律階段」,而養成五育均衡發展
貳. 實施原則:
一.適度性:「勿以小好,不為之」,獎勵要適度,避免濫用與亂用。
二.適時性:獎勵之最佳時機為「優良行為表現」之最快時間內給與肯定,其效果最佳。
三.普遍性:全校教職員工,任何時機、地點,均得行之;各班亦得配合本辦法,自訂班級經營常規,靈活運用。
四.公平性:針對兒童行為事件為之,而非對學生個人之好惡。
五.鼓勵性:儘量對學生正向行為的鼓勵,減少負向行為的懲處。
六.各處室均可於舉辦各項活動時,搭配「榮譽卡」來鼓勵小朋友。
七. 簽「榮譽卡」的時機、尺度宜客觀掌握,不宜於要求學生份內工作時,給予獎勵。
叁、實施方法:
一. 設計「榮譽卡」供小朋友收集保管,每張背面有十點,每當優良行為出現時,請老師給予簽名或蓋章,寫上優點代號或日期,每簽一次即獲得一點。
二.榮譽卡請每位學生隨身攜帶,全校每位教職員工皆可登記任何一位同學 的優點。
三、榮譽卡積滿後的換發或遺失的補發,均由輔導室統籌辦理。
四、獎勵方法:
初級獎:榮譽獎狀--學生積滿三張榮譽卡時於當月月底前,至輔導室填寫「好兒童榮譽獎狀登記表」,請老師及家長簽章後,於隔月月初升旗時請校長頒發榮譽獎狀與禮券,並公告於學校網頁。
晉級獎:最高榮譽獎狀--學生積滿三張榮譽獎狀時,可與校長一起合照,請校長擇期公開表揚以資鼓勵,並公告於學校網頁,另贈送學生一張5×7與校長合照的覆貝相片。
五.獎勵行為之具體事項:有禮貌、負責任、勤讀書、守秩序、愛整潔、孝順父母、友愛同學、其他。
六.榮譽卡使用注意事項:
﹝一﹞同一天、同一位教職員工給同一位同學,不超過二個優點,若超過二個請加註說明。
(二)同一天當中已得到登記之優點,其他教職員工不再重覆給之為原則。
(三)參加校外各項競賽,個人已獲頒獎狀者不再重頒。
(四)依本辦法所定之各項獎勵,在本校就讀其間均可累積晉級。
肆、本辦法由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經校長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