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選票數136張
領票張數117張
投票率86%
所有政大工會的夥伴們:
龍年新至,福氣滿滿。
今年第五屆理監事們即將於113年4月任期屆滿,本會預計於113年3月辦理第六屆國立政治大學工會理事、監事代表選舉,非常歡迎對工會事務有興趣的夥伴們踴躍參選。
過去三年,我們一起歷經新任校長遴選,透過白皮書向校長候選人傳達眾人之聲;
我們積極參與校務發展,由本會派出代表在校內各級會議對
「恢復寒暑休」、
「約用人員薪級表調整」、
「約用人員健檢給假不得減為半日」…
等諸多議題強力發聲;前述議題部分在雖不滿意但可接受之前提下開始執行;但仍然有許多議題尚待與校方進一步討論,例如
「有薪家庭照顧假」、
「約用人員子女可申請政大附中資格」…等
希望凝聚各位會員的力量共同推動。
近年我們也與友校工會(台大工會、陽明交大工會)頻繁接觸,互相交流、切磋,吸納各校勞資議題協商的經驗,在勞權的路上共同成長。
所有的付出不盡然會有相應的成果,但所有的努力必然留下足跡。感謝有您的參與,工會的每一份子都是彼此的後盾,今後也請繼續支持與關照。
祝 新年快樂!
國立政治大學工會 敬上
最重要的角色為工會對外代表人(aka人事室黑名單之首位),法定職權為召集理事會或大會,舉凡工會對外文書,均須以理事長名義為之。
工會內部體制為合議制,理事長對外所為之一切代表作為,均須於內部依程序完成適法決議方可為之。
為工會行政之核心組織,工會法第 18 條第 1 項明定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由理事會處理工會一切事務。
理事會為合議制,都須經由法定召集程序且達出席額數宣布開會,並依議事程序做成決議方屬完備。
又理事會每三個月至少開會一次。定期會議中,就前次會議決議事項執行情形、會務工作情形應提出報告外,對於當前會員入出之會籍清查成果、各項經費收支結算等,均為每次會議應審理確認之必要提案。
工會法第18 條第 2 項明定監事的職權為審核工會簿記帳目、稽查各種事業進行狀況及章程所定事項,同法條第 3 項又定監事之職權於設有監事會之工會,由監事會行之。
監事個人若要行使監事職權,須召開監事會議,經合議來行使監事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