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會員,您好!
關於本校人事室提『每週上班四天,分別為星期一到四及星期二到五兩組,上班時數為11小時(包含不計工時的1小時午休)』變形工時乙案,本會獲得訊息後,討論時間十分有限,且未收到校方對勞工影響之相關說明,考量各單位業務性質、管理風氣及同仁身心負荷,故發放線上問卷詢問全體會員意向,有效問卷84份,65.5%表示不同意本案,經理事會討論並多方衡量利害關係後,決定不同意此案,相關事件始末如聲明稿內容。
以下說明本會建議及會員未來可能之因應方式:
具體建議校方以保有部分健康的行政人力,能夠順利執行學校行政業務為主要思考目標,將各單位分成到校辦公及居家辦公兩組,並定期輪替到校及居家辦公。
若同仁考量單位辦公時間及環境較為特殊,難以居家或異地辦公方式達到減少通勤天數之目的,又需較長工作時間以完成業務,建議可採用加班補休,並自行排定一日休假。
若工會成員有其他特殊情形,請與工會聯繫,本會將偕同您研議適合之方案。
疫情變化、人心動盪之際,工會服務不停擺,我們仍將堅持與您同在。若有任何相關問題、建議,歡迎找任何一位理監事討論、在FB工會粉專發聲、或來信本會unionnccu@gmail.com,本會將竭力協助。
祝福每位政大人闔家平安、疫情退散!
國立政治大學工會 敬啟
近日我國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升溫,昨日(5/21)更見文山區成為萬華區以外最高本土案例之行政區,在此情形下仍需出門前往職場工作的教職員工,內心必定充滿恐懼與憂慮,為此,本會也為積極尋求在疫情下最符合教職員工需求之工作型態而努力。
教職員工的健康與安全為校務永續經營之本,現疫情情勢嚴峻,本會認為應確實落實分組居家辦工、彈性延長上下班時間或分組異地辦公。在校方積極運營下,早在去年已有成熟的試行經驗,如此,若同一辦公空間有教職員工確診或接觸確診者,仍保有部份健康的行政人力,順利執行學校行政業務,此為校務永續經營上上之策。
為保障勞工權益,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規定(註1),僱主欲變更勞工正常工時皆需經工會同意,過去校方對於工作日與休息日對調之工時變更提案,皆與本會有密切溝通且獲同意。近日在現行防疫方案中,校方再增加『每週上班四天,分別為星期一到四及星期二到五兩組,上班時數為11小時(包含不計工時的1小時午休)』之變形工時提案,本會為維護勞工權益並快速回應校方防疫措施,立即在有限時間內研究方案內容、收集各方意見,就防疫需求、勞動條件變更與勞工身心負荷之間的權衡進行討論,在不到24小時下取得過半數會員回覆,並以65%的不同意比例,回覆校方不予同意。
在疫情瞬息萬變的壓力下,校方反應快速、為減少人員通勤次數以降低染疫風險而有上開提案,立意良善,然而學校人員類別眾多、工作態樣多元等諸事繁雜,過程中或有疏漏了與工會協商溝通,而逕行發布執行(註2),但在本會基於避免學校違反法令致電提醒,亦獲校方理解而暫緩執行,對於校方尊重勞工所提之意見本會代全體勞工同仁表示感謝。
防疫為長期抗戰,在現行分組辦公的舉措下,若有工作樣態無法執行現有防疫方案,且工作業務需較長工時,可以加班補休並自行休假一日達到減少通勤次數之防疫目的。兼顧同仁權益,亦是職員群體所樂見,本會亦將積極爭取與校方一起研商更佳之方案,確保每一位教職員工於校園場域工作的衛生安全,並勿輕忽現有防疫指引,讓我們一起努力,攜手渡過疫情艱困時刻。
中華民國110年5月22日
[註1] 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周不得超過四十小時。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註2] 變更工時決議經過
110年5月18日上午10時許,人事室發文給各單位一級秘書
110年5月19日致電人事室提醒
下午四時許人事室發文暫緩執行
110年5月20日統計結果
110年5月20日上午11時許回覆人事室本會決議結果
110年5月20日持續統計後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