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4日理事會依來函討論。
2018年6月11日收到人事室發函給本工會,提請與工會協商工作規則之修訂,經第四屆第四次理事會討論後,於2018年10月16日回覆。
本會函覆「國立政治大學約用人員及工友工作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意見予人事室如下。
(一)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第25、30、39條依修正條文同意修正;第28、28-1、35條現行條文與修正條文對照表之現行條文中有疏漏,應加回疏漏處以及依建議修正;第34條及第38條依建議修正。
(二)工友工作規則第20、24、30、32-1、34、48條依修正條文同意修正,第31、32條依建議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