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13年4月18日衛部救字第1131361323號函辦理。
二、 近來志工疑似為非弱勢家庭提供免費家教,導致志工權益受損,為避免運用單位濫用志工事件發生,澎湖縣政府擬訂澎湖縣志工申訴處理流程圖(範例),以提供志工就運用單位志工管理措施表達意見之機會,維護志工權益。
請各運用單位依志願服務法相關規定宣達志工相關權利,並請各運用單位參照本縣志工申訴處理流程圖(範例)訂定志工申訴方式及管道。
●澎湖縣志工申訴流程範例【點選檔案後選下載(docx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