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管理】澎湖縣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114年度計畫書及113年度成果報告撰寫格式及範本
一、依據志願服務法第7條規定辦理。請各單位於114年2月27日(星期四)前函報澎湖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二、請貴單位依限函報志願服務114年度計畫書、113年度成果報告至本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備查,收訖後將公告名單於本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網站,請自行查閱;未繳交者將影響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紀錄冊、獎勵表揚、志工保險補助、參加觀摩活動及重啟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帳號之權利。
三、另請貴單位應每月於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整合系統登錄志工服務時數,並更新運用單位基本資料;若因3個月未登入使用,帳號將被停用,相關系統操作問題請逕向本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洽詢,電話:(06)921-1633。
四、旨揭電子檔及收訖公告名單請至本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網站(路徑:澎湖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檔案下載/志願服務年度計畫)查詢。
👉若欲查詢114年運用計畫113年成果報告已繳交名單,請點此連結(另開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