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描探針顯微鏡

使用資格考核

使用資格考核

操作執照共分三等級

1. C 級使用者:參與儀器操作訓練課程,瞭解儀器構造並通過筆試考核者,領有 C 級執照,得預約使用儀器,唯使用時技術員陪同,不可單獨使用儀

器,違規者則吊銷使用執照,三個月內不得參與筆試考核。

2. B 級使用者:C 級使用者經技術人員陪同使用儀器連續零缺失時數達到 10 小時,經技術員考核通過,即領有 B 級執照,可於日間單獨操作儀器。操

作儀器其間若出現違規行為,則降級為 C 級使用者。

3. A 級使用者:B 級使用者單獨使用儀器連續零缺失累積時數達到 10 小時,經技術員考核通過即領有 A 級執照。A 級執照者可預約自行操作以及使用

夜間時段,並可擔任委託操作服務工作。操作儀器其間若出現違規行為,則降級為 B 級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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