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高中辯士來說,辯論生涯中的最高殿堂莫過於是高中菁英盃了!每年都有近百間學校參與本場賽事,想與全國好手共同來場辯論賽的極致盛宴。而我們這次由兩位高二幹部與兩位高一社員們攜手共赴挑戰!雖然很遺憾地止步於12強,但在過程中收獲得課外知識及與對校激情辯論的快意卻是十分可貴的經歷。
高菁盃
比賽制度:新式奧瑞岡四四四制
比賽時間:民國115年1月26日31日
比賽地點:臺灣大學
【初賽】一、我國應禁止舉辦賽鴿賽事
賽鴿活動起源於歐洲,並逐漸流傳至亞洲。1930年代,日本政府在台灣舉辦第一場賽鴿比賽,養鴿作為一項休閒活動正式進入台灣。時至今日,臺灣的賽鴿活動發展出屬於自己的一套賽制,有別於其他國家的「陸翔」,臺灣賽鴿採行「海翔」的賽制,每年春、夏、冬季,在基隆港、高雄港外海舉辦海上競翔賽事,賽鴿需飛越茫茫大海,以強悍的歸巢性尋覓回到鴿舍的路徑。另外,為了追求公平與競技性,賽制多要求鴿子必須完成多關且不被淘汰才能進入下一關,且一羽合格的賽鴿通常僅為單獨一次的賽事而生。然而,賽鴿賽事也圍繞許多爭議。2012年,監察院針對內政部提出糾正案,表示我國的賽鴿行為屬地下經濟,存在已久且活動頻繁,涉及龐大金額,但因未地上化而未能輔導、監管,造成有稅收減少、恐危及民眾健康等問題,點出我國賽鴿當中存在的賭博產業。2014年,美國善待動物組織(PETA US)臥底調查臺灣的賽鴿活動,揭露我國海上賽鴿的慘況,指出每年有數百萬隻賽鴿於海上競翔中死去,引發各界譁然。2024年,台灣鳥類救援協會與台灣動保行政監督聯盟共同發起「禁止海上賽鴿」公投,雖然該公投案最終中選會駁回,但也開啟我國針對賽鴿議題的公民討論。支持者認為,賽鴿賽事嚴重違反動物福利與生命權,部分長距離比賽的歸返率不到五成。台灣動保團體指出,每年有數十萬隻賽鴿參與大型賽鴿賽事,最終順利歸返的不到2%,其他全都落海或因其他因素死亡。在殘酷的「幼鴿海翔多關制」賽制下,一隻合格賽鴿通常只有4至8個月大,一生只能參賽一次,若被淘汰,恐面臨遭殺害或斷翅、剪羽棄養的命運,顯然違背《動物保護法》之精神。其次,在訓練或比賽過程中迷途或飛失的賽鴿,抑或是遭棄養的陪飛鴿,皆可能淪為外來種鳥害,與原生鳥類競爭生態資源,並具備傳播疫病之風險,衝擊本土生態與原生種。
此外,我國賽鴿活動與地下博弈產業結構密不可分,每年獎金動輒上億元,產值甚至曾高達新台幣700億元,其中部分甚至遭黑幫勢力把持,常有以合法賽事掩護非法賭博的亂象。然而,反對者認為,賽鴿並非單純的博奕、賭運氣;而是透過細心的研究、培養、訓練的一連串投入,讓賽鴿這樣的活動,成為了只要努力,就有機會得到回報的「運動產業」,而非賭博。此外,賽鴿活動已深植於台灣民間,從鴿舍建設、飼料供應、獸醫服務到網路交易,皆已構成完整的產業鏈,全面禁止不僅會使數萬名從業者失業,也恐導致地下賽事更加猖獗,讓問題存在於黑市中,政府更難追蹤管理。亦有論者主張,全面禁止將導致政府失去監管機會,故政府可試圖將賽鴿活動納入「運動彩券」管理架構,如同賽馬活動般,建立公開透明的稅收制度,既能規範賭金流向,又能防止黑道介入,使我國賽鴿賽事去污名化,成為具有一定規模的競技賽事。綜上所述,賽鴿賽事在臺灣帶來了龐大的經濟效益,但在動物保護的角度來看卻有極大的爭議。究竟在文化、經濟、生態、動物權益等利弊權衡的考量下,應該如何面對賽鴿賽事這項活動呢?有待場上辯士為我們解答。
【複賽】應支持以人工智慧實踐數位永生/不應支持以人工智慧實踐數位永生
近年來,人工智慧技術的發展,使數位永生(Digital Immortality)不再只是科幻小說的題材,而成為真實存在的科技與倫理爭議。所謂數位永生,指的是透過AI、大數據與語言模型,保存或重建一個人的語言、記憶、人格與行為模式,使其在死亡後仍能以數位形式與人互動。
目前,國外已有多家公司嘗試實踐,例如 Replika、Project December、Herefter AI 等,皆利用聊天機器人模擬已故者人格,讓親友可持續對話。這項技術讓人類首次有機會挑戰「死亡的絕對界線」,卻也引發社會倫理的爭議。
支持者認為,AI所重建的虛擬人格,能成為悲傷者的情感出口,協助面對失落。根據 Dalhousie University 的研究,所謂「Griefbots」(悲傷聊天機器人)可作為哀悼輔助工具,減少孤獨與焦慮。日本一項關於數位永生態度的調查亦顯示,部分高齡受訪者認為虛擬復活能幫助家人減輕喪親痛苦,並提升情感聯繫感。
進一步從社會的角度而言,數位永生能保存人類的思想與記憶,使知識與精神遺產得以延續。學者 Daniel Cebo 指出,人工智慧能模擬個體語言與行為模式,象徵人類「以科技克服死亡」的嘗試。另一篇研究則從教育與文化角度出發,認為虛擬重建的思想家與藝術家能促進知識民主化與文化傳承,提供後世與過去對話的新形式,更是一種對「人類記憶共同體」的延續。
然而,反對的聲音指出,AI再先進,也只能生成模仿,無法複製意識與主觀經驗。AI模擬僅是資料再現,並非「存在延續」。Rudra 等學者也提出,數位人格(digital me)缺乏意識的連續性與道德主體性,因此稱其為「人」或「永生」皆屬誤用,這只是一種「幻覺永生」,真正的自我早已不在。
更不用說,現有的多項研究指出,與已故者 AI 長期互動可能延宕悲傷的自然恢復過程。Dalhousie University 的研究警告,若人們依賴 griefbots 來獲得慰藉,可能陷入「虛擬依戀循環」,無法接受現實死亡。此外, Krämer 等人也發現,當使用者失去 AI 伴侶(例如平台停運或刪除資料)時,會產生類似喪親的焦慮與創傷反應,顯示這種情感延伸可能帶來新的心理風險。真正的哀悼需要放下,而非永無止境的對話。同時,Han 等人亦警告,「AI 死者」的生成將模糊生死界線,若被濫用於政治、廣告或詐騙,後果不堪設想。因此,若無法律與倫理框架保護,數位永生恐將成為「死亡資本主義」的新工具。
綜上,數位永生的出現後,究竟AI所重建的,是生命的延續,還是僅僅一場幻影?科技的「永生」是否正在取代人類「死亡的意義」?而當死亡不再是終點,活著還意味著什麼?這些疑問,都有賴場上辯士為我們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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