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一、本章程跟屬學生社團組織活動準則之規定。
二、本社定名為文華高中辯論社(以下簡稱本社)。
三、本社以
1.訓練穩健的台風與口才
2.建立公民獨立思考、自我批判的態度
3.創造辯論機會和舞台
4.推廣辯論教育、營造關切社會時事議題的風氣為宗旨。
第二章 社員
一、凡本校學生均得經報名參加本社社員。
二、社員之招收於每學期兩週內。
三、本社社員參與本社社務與活動須遵守本社規則,並爭取發揚社譽。
第三章 組織與職掌
一、本社最高決策機構為幹部大會,由本社幹部組成。
二、本社幹部為社長、副社長、副社執秘、總務、美宣、教學、公關、網管、賽務、文書、活動。
三、本社幹部由本社現任幹部選舉產生。
四、本社幹部之任期均為一學年,屆滿即卸任並始任用下屆幹部。
五、各幹部之執掌分述如下:
1. 社長:領導社團方向,規劃、統整社園事項,分配幹部職責,代表本社參加
各種會議。
2. 副社長:社長缺席之當然代理人。處理社團內外公文、保險、報名表、同意書等行政事務。
3. 副社執秘:協助副社長處理行政相關事務。
4. 公關:分為內外公。外公關負責與友校聯繫、對接練習賽等;內公關負責與大學學長姐保持聯繫、邀請學長姊回來參與各項活動。
5.教學:安排規劃社課內容,教授學弟妹基本辯論知識、技巧等應學知識。
6.美宣:負責製作社團宣傳海報、道具等美工傳單,並影印社課及開會相關文件。社課與會議時協助記錄。
7. 總務:負責本社的大小支出並詳細紀錄、保管社產,以及協助場地、伙食、設備與器材等相關庶務。
8.賽務:負責處理一切賽務相關事宜
9.文書:負責管理社團網站、更新社資訊於網路,製作社團評鑑。
10.活動:負責宣傳社課外之辯論相關活動及資源,辦理社課外辯論活動
11. 網管:負責管理社團帳號、更新社資訊於網路
第四章 任期與改選
一、由現任社長負責召集現任幹部組成選舉委員會,選舉新任幹部。
二、各新任幹部得由自薦方式填寫志願序,經幹部大會同意後任命之。
三、幹部之改選得依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
四、若無候選人,則由幹部大會推舉參選。
第五章 經費
一、本社經費向全體社員徵收。每學期收受一次,金額由幹部商定。
二、本社各項活動,參賽經費由社費支出。
三、本社各項活動經費應於初期編列預算,經幹部大會通過得以運用之。
第六章 會議
一、本社最高決策會議為幹部大會,於每學期期初、期末各召開一次為原則,可視情況增加會議次數。
二、年底與各活動、比賽結束後應獨立召開檢討會議。
三、會議中須由美宣詳記其紀錄各項決議。
四、會議職權:
1. 檢討社務及各項計劃,並議決提報社團會議之召開事項。
2.討論社團財務與規劃下學期之預算使用。
第七章 指導老師或顧問之聘請
一、指導老師之指導事項如下:
1. 社團活動之規劃。
2. 社團活動之授課。
3. 社團各種會議。
4.社團經費之運用。
5.校內外社團活動、競賽之領隊。
二、指導老師任期為一年,期滿後經學校同意方可續任或改任。
第八章 通過章程及修正章程之程序
一、本章程末定之事項依學生社團組織準則辦理之。
二、本章程經幹部大會通過後,呈請校方核准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