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盃是由東吳大學所舉辦的辯論賽,本次比賽由一字學長帶領七位三字學弟妹參賽,在準備與討論的過程中,團隊逐漸完成磨合。初賽以六清北一板橋的成績晉級,複賽對上雄中,順利挺進八強。進入淘汰賽後,面對更換辯題與賽制的挑戰,最終不敵麗山,止步八強並獲得優秀辯士的肯定 。這場比賽,成為一字傳承經驗、三字累積實戰的重要一站。
蘇州盃
賽制:新式奧瑞岡四四四制、國際賽三人制。
比賽日期:民國114年7月5日(六)至7月10日(四)。
比賽地點:東吳大學
初賽辯題:我國應廢除民法第1085條父母對子女懲戒權之規定
在過去年代中「棒下出孝子」的觀念已經日漸薄弱,大家逐漸相信「愛的教育」才是適合對待小孩的方式,而在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五條即規定:「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但在如何的情況下才是在必要範圍的懲戒?在法條無詳細敘述的前提下,一般而言需要依靠家庭背景、小孩年齡、性別、個性、健康以及過錯的輕重等,種種原因決定施以何種處罰,而其包括但不限於採用告誡、體罰、禁閉或者減食的方法,都是在可以允許的範圍。而修改條文的目的則在於父母在管教孩童時,應更注重孩子的身心發展,避免造成不可抹滅的傷害。
不過,對反對廢除懲戒權的家長而言,《民法》刪減懲戒權力是為一種剝奪合理管教權的體現,由於條文的施行會使得家長無法再以過去的方式管束小孩子的行為,搞得無所適從、小心翼翼怕觸犯到法律。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輔導理事長彭淑燕即表示,刪除「懲戒」條款的修法,可能削弱家長必要的管教權力。在政府無法替代家長角色的前提下,卻要剝奪家長對子女適度懲戒的權利。
另一方面,衛福部強調,未來並非父母親無管教小孩的權利,而是希望能採取更正向方式,營造健康的成長環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務校安組專委薛承祐則補充:目前全國各縣市均設有家庭教育中心,若家長在親職教養上遇到困難,可隨時尋求協助。在避免以過度管教的方式傷害孩子們的成長環境下,唯有藉由民法介入的情況下,使家長們更可以警惕自己,不得施行過於苛刻的處罰。
在日本、法國、韓國、德國等多國都已修正家長對管教子女的權利,懲戒權是否需保存下來,有待場上辨士為我們解答。
複賽辯題:在奮鬥路上遇到好對手/好夥伴更重要
漫漫人生裡我們會遇到好多想追尋的目標或不願屈服的環境,帶著滿腔熱血踏上一條條獨屬於自己的奮鬥路,可能是一場有明確勝敗的追尋,也可能是一項遠大而模糊的願景,每個人、每條奮鬥路上、每次追尋的意義都因你我設定的不同目標而異,但相同的是,當我們獨自上路後這條路辯不再只屬於我們自己,我們會遇見夥伴、遇見對手、也再次遇見自己,然後持續向前去追尋奮鬥的意義。
隨著我們動身踏上這條路,有幸遇見朝同一目標向前的夥伴,或許伴我一程,或許陪我整路,無論時間長短,這份陪伴都使這條路不再孤單,好的夥伴在我享受勝裡時陪我歡笑,在我感到挫折時陪我哭訴給我鼓勵,攜手對抗挫折去打敗對手,因為擁有羈絆而變得更加強大和堅強,無論收穫的結局是勝是敗都能因彼此的存在而欣慰,以相伴去克服、去前進、去試著更貼近目標。
好夥伴帶來的溫暖能療癒內心,也可能在一片暖意中鬆懈停滯,但奮鬥的路上除了溫馨的陪伴帶來的美好,我們依然會對終局的目標滿心渴求,更會因不可得而痛苦,而只有在我們走向那個夢想達成的目標時,這份灼熱的渴望才能得到真正的緩解,也才實現了自己當初預設的奮鬥的意義。
因此,追尋目標的過程中,也需要一個讓我們時刻記得努力向前的對象,而血淋淋的慘敗往往能帶來深刻又龐大的動力吸引我們更加向前,來自對手的刺激便是這樣的存在,一個勢均力敵的好對手為我們提供奮鬥的方向,在實質的打擊和不停的切磋較量中我們可以獲得養分,更因為好對手的存在,提醒我們不要鬆懈、不要放棄,建立內在動力陪我們打敗奮鬥路上原本不完美的自己,將我們磨練的更加堅強。
奮鬥的過程並不輕鬆,我們需要溫暖的陪伴,也需要殘酷的打擊,好對手和好夥伴都是奮鬥路上給與我們養分的,究竟這條路上誰的存在是更加重要的呢?
比賽照片
比賽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