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功能可標註任何以細部線(非模型線),也可初步車道檢討、圍牆長度等,利用線段長度總計都可用此功能進行檢討。
本案例為檢討步行距離
1.以"細部線"畫好線段選取後,開啟「線段距離標註」。
2.按下「標註」,並在工作列視窗按「完成」。此時線段旁出現每一段線之長度(單位:M),「線段距離標註-訊息」出現線段之總和及樓層位置。
3. 此「線段距離標註-訊息」可在「 設定檔」開啟、存檔。
4.「線段距離標註」之xml檔,可以匯入至法規面積檢討3.0,運用在各層面積檢討之額外檢討√ X ,讀取此檔進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