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潭子區頭家國民小學115學年度新生入學相關問題與解答
(一)小朋友幾歲的時候可以進入頭家國小就讀?
答:今年之一年級新生為108年9月2日至109年9月1日(含9月1日當天)以前出生者。
(二)頭家國小的學區範圍包含哪些鄰里?
答:潭子區頭家里、頭家東里、家興里、家福里,其中頭家東里為自由學區(頭家國小和僑忠國小學區)。
(三)小朋友戶籍在頭家國小的學區,是否就能進入頭家國小就讀?
答:依據「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分發入學實施要點」,
1. 國民中小學學生入學就讀,以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學區內之學齡學生為對象。
2. 學生數超額之學校,入學新生由學校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其餘由原校協調轉介學校就讀。
3. 學生入學資格審查時,應核對房屋所有權狀正本、經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正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實際居住之文件。
所以,為維護有實際居住事實小朋友的就學權益,凡是以「寄戶口」的方式設籍在本校學區內,或沒有居住事實的小朋友,都無
法分發至本校就讀。且本校在新生入學時,會進行資格審查,小朋友需要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以依設籍先後分發入學:
1. 小朋友與其直系血親(例如: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或監護人,共同設籍在本校學區內同一戶籍。
2. 小朋友實際住在設籍地,而不是寄戶口(寄居)。
3. 具備下列其中一項證明文件:
(1)小朋友與其直系血親(例如: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或監護人持有學區內同戶籍地址之房屋所有權狀或公家配住證明。
(2)承租人為小朋友的直系血親(例如: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或監護人且住址同戶籍之法院公證租賃契約。
(3)小朋友的直系血親(例如: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或監護人且住址同戶籍之足資證明實際居住之文件,如:水電、瓦斯、市內電話費(不包括行動電話)收據任一件,證明文件需與入學新生共同設籍之直系血親或監護人戶籍、姓名相符之繳費單據。
(四)設戶籍的時間先後如何計算?是以父母或學生為基準?必須全家人設籍在一起嗎?
答:設籍時間以該名學童至戶政機關辦理設籍為計算基準日(不含寄居),不需全家人設籍在同一戶籍地址,可與學童之直系血親或法定監護人設籍即可。
(五)頭家國小新生入學資料審查應準備哪些證件?
答:新生入學資料審查時(115年1月8至1月10日),應攜帶以下證明文件之正本、影本各乙份,正本驗畢退還,影本(務必要清晰可辨)留存本校概不退還:
1. 戶口名簿正本、影本各乙份(需學童與其直系血親或監護人共同設籍)。(設籍時間為排序錄取之依據,請參閱戶口名簿,設籍地址
更動以學區內連續遷移為準,若有疑慮,請務必於審查當時立即提出戶籍謄本含全戶遷徙記事)
2. 下列其中一項證明文件:
(1)小朋友的直系血親(例如: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或監護人持有學區內同戶籍地址之房屋所有權狀或公家配住證明。
(2)承租人為小朋友的直系血親(例如: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或監護人且住址同戶籍之法院公證租賃契約。
(3)小朋友的直系血親(例如: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或監護人且住址同戶籍之足資證明實際居住之文件,如:水電、瓦斯、市內電話費(不包括行動電話)收據任一件,證明文件需與共同設籍之直系血親或監護人戶籍、姓名相符之繳費單據。
3. 以上證明文件之地址若經鄰里整編後而與戶口名簿不同者,需至戶政事務所申請門牌整編證明書。
(六)設籍日應如何計算?
答:設籍時間為排序錄取之依據,資料審查時將核對設籍日,如果新生的設籍日與戶政機關提供的日期不符,請務必持戶籍謄本含全戶遷徙記事提出更正,以免影響就學權益。若上次「設籍地」也是在本校學區內,可持相關証明資料,將可採計在本校學區最早之設籍日(但幾次遷徙地必須在同一學區內,且日期是銜接的)。
(七)房屋租賃契約公證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答:1. 出租人、承租人本人均應到場
2. 攜帶填寫完的房屋租賃契約書
3. 最近一期的房屋稅單
4. 出租人、承租人雙方的身分證正本和印章
5. 如果委託他人的話,需辦妥託書和委託人的印鑑證明
6. 備註:
(1)相關事項請直接電話詢問臺中地方法院公證處
地址: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139號
潭子贓證物檔案大樓1樓(慈濟醫院正對面)
電話:04-25394305
(2)亦可委由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辦理公證事宜
(八)小朋友的哥哥、姊姊已經在頭家國小就讀,小朋友可以直接進入本校就學嗎?
答:不行。依據『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無論哥哥、姊姊是否已經就讀本校,還是必須依照規定辦理。
(九)如果小朋友設籍時間太晚,無法分發至頭家國小就讀,是不是就不能唸小學了?
答:不是。本校錄取至額滿之後,還沒有被分發的小朋友,將會協助轉介到其他鄰近的未額滿學校,附件五之轉介學校請家長務必依意願填寫。
(十)何謂「寄居」?
答:學童倘與戶口名簿上之「戶長」無血緣關係,其於戶口名簿上之稱謂別即顯示「寄居」,本校將不予審查。
(十一)入學通知單上的號碼是入學順位嗎?
答:不是,那只是便於查詢歸檔的流水號。入學順位是以設籍並實際居住於學區內之學齡學生為對象,依設籍先後分發至額滿為止。
(十二)新生資料審查或新生報到當天需要帶新生來嗎?
答:不需要,家長一人代表前來即可。
(十三)可否委託朋友代為辦理資料審查或新生報到?
答:原則上家長親自辦理較妥當,若缺文件或填寫錯誤,可立即更正、補齊。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填寫委託書。
(十四)未實際居住之學童應如何處理?
答:已遷居學區之外、或為空戶,或未實際居住之學童,應即辦理戶籍遷移或轉往居住地之校就讀,以免喪失原學區入學機會。
(十五)若學童另有就讀他校之安排,應如何處理?
答:若學童另有就讀他校之安排,請來電本校告知並填寫放棄入學同意書。填寫完後,郵寄或傳真至本校註冊組,以避免將來入學委員會必須進行強迫入學之中輟通報。
(十六)其它入學相關問題:
請電洽:頭家國小教務處(04)2532-5532分機 71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