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公開授課推動實施計畫

臺中市潭子區頭家國民小學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推動實施計畫

108年10月2日課程發展委員會通過

壹、依據:

一、中華民國108年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實施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參考原則。

二、臺中市政府108年1月17日中市教課字第1080005352號函訂定。

貳、目的:

一、建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營造正向支持與合作分享文化,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二、 體現以學習者為主體,精進教師課室教學品質,提升學生學習成果。

參、實施對象:

   本校校長、校內正式編制教師(含校長、主任、組長、教師及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 自108學年度一年級授課教師起,逐年實施。

肆、辦理時間:113學年度各學習領域授課時間【依實際排課檢附日期資料或課表】

伍、實施原則:

ㄧ、校內正式編制教師(含校長、主任、組長、教師及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每學年須辦理1次公開課,每次至少邀請1位同儕教師參與觀課;每學年每位教師至少需參與同儕觀課1次。

二、公開課須於領域學習時間辦理,觀課教師以選擇無課務之節次為原則。

三、授課人員於公開授課前,應共同規劃;其規劃事項,得包括共同備課、接受教學觀察及專業回饋;觀課人員,以全程參與為原則。

四、學年度內經臺中市教育局、各師資培育機構等委託辦理之公開授課,或參與教育局、各級輔導團辦理之教師專業研習,期間進行公開授課並做成紀錄者,視同完成公開授課一次。

五、公開授課,得結合學校定期教學觀摩、教師專業研習、課程與教學創新或教育實驗與計畫等辦理之。

陸、實施方式:

一、每學期初由教務處將「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登記表」交由各學年主任及科任主任,協助召集教師自訂公開課及觀課日期,並由教務處彙整公開授課登記表。

二、教學前準備:教學者進行公開課前須先與觀課教師進行會談(由觀察者填寫教學觀察前會談紀錄

表)(表1)。

三、共同備課:得於公開授課前,與各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議合併辦理;並得於專業學習社群辦理。

四、教學觀察:授課人員得提出教學活動設計或教學媒體,供觀課教師參考。

五、專業回饋:得由授課人員及觀課教師於公開授課後,就該公開授課之學生課堂學習情形及教學觀察結果,進行研討。

六、觀課時程:觀課教師以選擇無課務之節次為原則,若需調課,請洽教學組。

七、觀議課結果:觀課教師依據教學觀察結果作成觀課紀錄表一份(表2),並邀請觀課教師進行回饋會談(由授課者填寫教學觀察後會談紀錄表一份)(表3)。

八、觀察前、後會談紀錄表、觀課紀錄表以電腦繕打,於公開觀課後兩週內繳交至教務處教學組(電郵信箱:cur@tjes.tc.edu.tw)。

柒、本計畫經課發會同意,奉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計畫及其附件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登記表公告                              

 110學年度第學期校長及教師公開授課登記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