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廁所 淋浴間

民國95年D棟改建無障礙廁所乙案,96年提出申請,97年竣工。

民國104年爭取進行A棟無障礙小便斗修繕工程竣工。

在通道、出入口及廁所前面等處設置「無障礙標誌」,清楚易見。

出入口為單片拉門式,門口有效寬度為l06cm。門把手需為方便使用之U型把手和五金鎖扣。門把手設置於高約為85cm處

廁所空間大小為200cmx200cm,確保輪椅能迴轉,並由入口直接到達便器,馬桶座面的高度45cm,輪椅座面高度與馬桶座面高度相近,移坐較容易,馬桶兩側設置垂直扶手與水平扶手,垂直扶手固定於牆壁上。水平扶手的高度為70cm,約與輪椅之手擱同高。水平扶手可移動,平時將扶手靠者牆壁,使用時可將扶手垂直移動,固定於馬桶旁。緊急呼叫設備位置設於坐在馬桶上伸手可及範圍內,而且行動不便者跌倒時,也能操作 。

地面裝修採用適合用水沖洗但並不滑的止滑石紋磚。針對坐輪椅者,洗面盆強方無高低差,上緣距離地板不得超過80公分,洗面盆下面具面盆邊緣20公分範圍,由地板面量起高65公分及水平30公分內淨空。周圍裝設扶手,扶手高於面盆1-3公分,且扶手與洗面盆邊緣之水平淨距離2-4公分。

淋浴間長度不得小於150公分,寬度不得小於80公分,前方之無障礙淨空間亦同。

應設置兩處緊急求救鈴,且明確標示並亦於操控。

無障礙小便器應設置於廁所入口便捷之處,前方不得有高低差,靜空間不得小於便器中間線左右各50公分。小便斗應有一處加裝扶手,前方平行牆面之水平扶手上緣與地板面距離為120公分。下方突出端距離地板面之高度降至35-38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