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道入口處以及車道沿途轉彎處接設置明顯之指引標誌,引導無障礙停車位之方向與位置。入口引導標誌接與行進方向垂直,以利辨識。
車道入口處設置明顯之指引標誌。
室內停車位鄰近牆柱張貼標誌,且尺寸應大於30*30公分以上,下緣聚地板高度不得小於190公分。
停車位地面上應設置無障礙停車位標誌,標誌不得小於90*90公分,停車格線之顏色櫻為藍色或白色,與地面具有辨識性反差效果,下車區需為白色斜線及直 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