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包括共同就學區)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062540號函暨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5條規定辦理。

二、經教育部核定之各就學區「113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就學區及共同就學區劃定範圍結果表」,各就學區之劃定範圍規劃,均與112學年度相同。

三、113學年度各直轄市、縣市就學區 包括 共同就學區 劃定結果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