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專優免服務學習積分

五專優免服務學習積分(單項積分上限為 15 分,超過者仍以15分計)


1.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

幹部或小老師必須做滿一學期,九下任期應到5月14日之後,中途接任或被解職不能採計。

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 2分,同一學期同時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仍以 2分採計。

範例:小明在七上擔任外掃股長、公民小老師,又擔任童軍團聯隊長,七上這學期的積分仍只能算2分。


2.校內服務學習課程或活動:

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有拿到服務學習證明文件者,滿 1小時得 0.25 分。

範例:小花從國中入學到九下5月14日,做滿72小時,換算為18分,但超過15分以15分計。


依學校及各班導師的規劃,每學期每位學生最少都會做滿6個小時,若學生確實依此規劃,6個學期最少會做滿36個小時。請學生計算自己的服務時數需要多少小時才能滿到滿分。

計算自己服務學習積分滿分範例:【15-(A*2)】/0.25。A為擔任幹部、小老師的學期數。

如丙生擔任滿2個學期的幹部、小老師,

【15-(2*2)】/0.5=【15-4】/0.25=  11/0.25=44,服務時數需要22個小時。


例如:

小強在七上、八下、九上,3個學期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3*2=6,得到6分;

在國中入學後至九下5月14日的服務時數共有36小時,換算積分為9分;6+9=15。

服務學習積分為15分。(超過15分以15分計)

小明在七上、九上,2個學期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2*2=4,得到4分;

在國中入學後至九下5月14日的服務時數共有36小時,換算積分為9分;4+9=13。

服務學習積分為13分。


其他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