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屯區文心國民小學專科教室管理辦法
壹、宗旨:
一﹑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增加學生學習的興趣。
二﹑多元化的教學,讓學生學得更多的知識與技能。
三﹑實際操作,進而使學生能有豐富的實作經驗,應用於生活之上。
貳、組織與職責:
一﹑設備組長掌管專科教室業務,負責辦理添購軟﹑硬體設備及各項使用計劃。
二﹑管理教師一人,其職責如下:
(一)負責管理及借用登記等事宜。
(二)定期檢查各項設備,遇問題立刻向設備組反應。
(三)每天檢查設備的使用狀況,讓教學設備隨時保持良好狀況。
(四)放學後應檢查門窗﹑電源是否關好,設備是否歸位。
參、設備之選擇與充實:
一﹑由上課老師就教學上之需求,提供意見給管理教師,再由管理教師向設備組反應。
二﹑設備組應配合學校教學之需要,並依請購手續辦理補充事宜。
肆、教室之管理與維護:
一﹑借用專科教室,應事先向管理教師登記,使用完後將門窗鎖上,鑰匙還給保管教師。
二﹑各專科教室的使用時間,應妥善分配排定,避免使用時間衝突。
三﹑專科教室需分配學生負責清掃,隨時保持教室之整潔。
四﹑定期實施安全檢核,確實做好教室安全維護工作。
五﹑專科教室內之設備,以不攜出為原則。如需攜出,應向管理教師登記並於使用後即刻交回。
六﹑班級上完課後,由教師指導學生將所有東西歸還原位。
伍、訂定使用規則:各專科教室訂定使用規則。
陸﹑管理教師之產生:
一﹑原則上由相關科目的任課老師互選一位擔任。
二﹑管理教師之選任每學年一次。
柒﹑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