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價申請辦法
比價申請辦法
比價相關規定
1.藥品比價須經專科醫師同意後始得參與比價。
2.藥品比價按申請品項數收費,每件新台幣伍仟元整。
3.比價後經本院採用之藥品,本院得隨機取樣檢測成品品質。因檢測所需之費用應由提出比價申請之廠商(銷售商或藥廠)負擔。
4.經檢驗且品質穩定之比價藥品才符合本院續用標準;否則本院可隨時終止藥品進用。
5.未能於當次委員會前齊備送審資料之申請案,將於資料備齊後,列入最近一次委員會討論。
比價申請流程
廠商提出比價申請並填寫比價申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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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藥醫師簽章/科部主任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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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劑科主任(兼執行委員)過濾、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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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秘書 收件/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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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出納組繳交比價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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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藥事委員會議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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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採購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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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購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