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6.17 轉知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最新公告】

請機構檢視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機構登錄之服務人員是否登錄2處以上,並於112年9月1日前依法辦理註銷事宜(相關清冊參考https://care.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400&s=92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