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常年會費繳費公文

張貼日期:Jan 03, 2017 2:34:12 AM

受文者:本會會員

發文日期:105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新北物生字第20160054號

速 別:普通

密 等:普通

附 件:劃撥單

主旨:繳費通知-請繳交民國106年年度常年會費。

說明:

    • 一、依據物理治療師法第十一條規定物理治療生執業,應加入所在地公會。

    • 二、依本會章程第八條、第四十條規定:會員應繳交每年之常年會費肆仟元整

    • 三、會員請於民國106年1月1日至106年1月31日之前完成繳交民國106年之常年會費,若會員已無從事物理治療之業務,請於民國106年1月31日之前辦理退會手續完成,若未完成退會手續,將視為同意維持會員身份,日後(民國106年1月31日之後)要辦理退會,必須繳清本年度(民國106年)及積欠之會費才能退會。

    • 四、歇業不等於退會,歇業仍保有會員資格每年仍須繳交會費。辦理退會時若有積欠會費則須繳清才可辦理退會。

    • 五、劃撥帳號:50161610 戶名:新北市物理治療生公會,並請於劃撥單之通訊欄填寫會員編號、姓名及公會所開立的收據抬頭所需之名稱

    • 正本:本會會員

    • 副本:本會行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