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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之間的不平等是各國普遍面對的問題,然而,臺灣一方面因受到傳統父權意識形態的影響,另一方面則因民主化的發展較慢,這類的議題一直以來並未受到重視,因此,到現在仍普遍存在男尊女卑的差別待遇與歧視現象,使得許多女性的基本權益受到剝奪。
有鑑於此,教育部於民國八十六年成立「教育部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從事各項與兩性平等議題相關工作之策訂、推動、督導及處理,以建立不具性別歧視之學校教育及社會文化環境,達成兩性平等的最終目標。而臺灣也於民國九十三年頒布「性別平等教育法」,總則的第一條即說明了此法訂定的目的:「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制定本法。」而在法條中也將性別平等教育定義為:以教育方式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除此之外,九年一貫課程的教育改革就是根基於多元化的、民主化的概念之上所發展出來的,而性別則是多元文化教育的一個重要面向,推動多元文化教育的目標之一就是要促進性別的平權。一般我們所說的「性教育」,就狹義來說,是指有關性生理方面知識的傳授,但廣義而言,還包括了性別角色的心理發展、對兩性關係的正確觀念等等。在教育的過程中,應鼓勵學生認識性與性別方面多種差異的存在,並思考其他的社會差異,如種族、年齡等在性別上的表現。
性別角色的形成並非與生俱來,性別刻板印象與表現是社會化的結果。而所謂的「性別平等」不是指爭奪「權利」與「義務」的平等,而是要爭取「立足點」的平等,減少刻板印象的負面影響,以促使兩性的和諧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