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掌
輔導主任
吳重德
輔導組長
鄭國隆
資料組
(兼特教組業務)
汪瑞瑀
資源班教師
陳智聖
鄭郁慈
蘇文迪
工作項目
一、秉承輔導工作推行委員會之指示,督導各組擬訂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二、擬定輔導工作實施步驟,並執行輔導工作推行委員會決議事項。
三、分配並督導輔導教師執行工作。
四、召開輔導室務會議掌握工作進展。
五、從事輔導工作改進之研究。
六、出席下列會議:輔導工作推行委員會相關會議、校務會議、日常生活委員會會議、導師會報、其他有關會議。
七、指導各項活動:輔導室工作會報、教師輔導知能研習會、心理輔導專題演講、心理衛生輔導、生涯輔導、學習輔導、生命教育、性別平等教育、職業試探等相關活動。
八、設置與充實輔導工作設施。
九、擔任協調工作與各處室共同實施輔導工作。
十、聯繫校外有關資源,並爭取其協助。
十一、升學輔導/生涯輔導課程規畫
十二、其他有關輔導工作事宜。
一、訂定學生輔導各種章則
二、訂定及執行輔導工作實施計畫事項
三、籌辦各項輔導會議事項
四、提供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家長輔導專業諮詢服務,與校外有關機關協調聯繫事項
五、實施個別輔導、團體輔導
六、推行全體教師參與輔導工作
七、蒐集並提供生活輔導、學習輔導、生涯輔導等有關資料
八、規劃並協助教師實施班級輔導活動事項
九、辦理個案研究進行事項
十、中途輟學學生之復學輔導
十一、辦理親職教育
十二、策劃輔導工作評鑑及研究發展事項
十三、出版輔導刊物、宣導輔導觀念
十四、設置輔導專欄
十五、各項輔導專案資料之建立、管理及輔導之推行
十六、整理輔導信箱
十七、班親會業務
十八、辦理性別平等教育
十九、辦理生命教育
二十、辦理生涯發展及輔導教育
二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一、各類心理測驗及問卷調查之實施及應用
二、學生資料之建立、分析、保管並提供教師參考
三、學生輔導資料之轉移等事項
四、策劃輔導活動實驗研究
五、辦理技藝教育事項
六、畢業生追蹤調查輔導事項
七、充實及管理輔導叢書、測驗資料、錄影帶及其他設備
八、輔導活動教具製作、保管及推廣運用
九、輔導學生升學及就業事項
十、輔導特教學生升學及追蹤輔導事項
十一、訂定各種特殊教育章則
十二、訂定特殊教育實施計畫
十三、辦理資優班學生鑑定相關試務工作
十四、特殊學生之個別輔導與團體輔導事項
十五、特殊教育實驗研究事項
十六、辦理特殊學生鑑定相關事宜
十七、特殊學生調查及資料建檔
十八、推動特殊教育教材編輯及教具製作事項,個別化教育方案
十九、辦理特殊班學生升學及就業輔導
二十、籌設並管理資源教室
二十一、特教學生(班)相關補助款申請請撥規劃事項
二十二、策劃資源班教學事宜
二十三、規劃辦理學校特殊教育評鑑業務
二十四、技藝教育參訪事宜
二十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連絡方式
Mail :tide02121@tn.edu.tw
Phone:06-5951181#225
Fax :06-5962199
Mail :golonjeng@tn.edu.tw
Phone:06-5951181#225
Fax :06-5962199
Mail : barbie7942bb@tn.edu.tw
Phone:06-5951181#224
Fax :06-5962199
專任輔導教師
許淑君
賴盈璁
臺南市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輔導工作須知 102年9月10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020815411號函頒
(一)國中小專任輔導教師之職責:
1、專任輔導教師負責執行發展性及介入性輔導措施,以學生輔導工作為主要職責。
2、負責教育部訂定學校三級預防輔導模式中,二、三級為主,並與專業輔導人員進行合作之輔導與追蹤。
3、重點工作項目如下:
(1)個案輔導(含派案):以二、三級個案為主,並負責轉介學生的個案管理;每週晤談六節課以上,每學期一二○人次以上為原則。
(2)小團體輔導:每學期至少帶領一至二團,每團八至十二節課為原則,並負責小團體輔導工作含規劃、執行、成果製作。
(3)班級團體輔導:評估學生或班級需求,實施班級團體輔導。
(4)個案研討會之規劃及執行。
(5)參加個案相關會議,並提出個案報告。
(6)整合並運用社會網絡資源,共同協助輔導學生。
(7)校園危機事件之班級輔導及全校團體輔導事宜。
(8)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與管教相關知能之諮詢服務。
(9)協助推動全校或班級發展性輔導措施。
(10)參與學校輔導工作的執行及評鑑。
(11)心理測驗施測與解釋及相關研究。
(12)提供學生生涯諮詢、生涯諮商與輔導之服務
(13)寒暑假期間,因應輔導工作需求,有到校服務之義務。
(14)參加專業知能研習及督導會報,每年至少十八小時。
(15)學校得依權責實際情況調整專任輔導教師服務量。
(16)其他臨時交辦學生輔導事項。
(三)國中兼任輔導教師之職責:
1、負責教育部訂定之學校三級預防輔導模式中,協助二級個案之處遇為主。
2、重點工作項目如下:
(1) 個案輔導每週晤談三節課以上,每學期六十人次以上。
(2) 小團體輔導每學期至少一團,每團八至十二節課,並協助專任輔導教師處理小團體輔導工作規劃、執行、成果製作事項。
(3)參加校內個案研討會,並提出個案研討。
(4)協助校園危機事件之班級輔導及全校團體輔導事宜。
(5)提供輔導個案家長及教師輔導與管教相關知能之諮詢服務。
(6)協助推動全校或班級發展性輔導措施。
(7)參加專業知能研習及督導會報。
(8)學校得依權責實際情況調整兼任輔導教師服務量。
(9)其他臨時交辦學生輔導事項。
資源班Phone:06-5951181#228
Phone:06-5951181#226
Fax :06-5962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