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Jan 30, 2012 12:56:1 PM
函
發文日期:2012年01月30日
發文字號:裕總字第124號
受 文 者:各扶輪社(社長、秘書、幹事)
副 本:地區助理總監、分區助理總監暨副秘書長、地區秘書長、地區副秘書長、地區執行秘書、地區財務長、親睦委員會主委、服務計劃委員會(副)主委、新世代委員會(副)主委、攝影美學會(副)主委
主 旨:為增進社友子女與扶青團成員的交友圈及擴大人脈,並期望於2011-12年度促成扶輪親家,敬邀各社菁英領導人踴躍鼓勵小扶輪參與。
附 件:
一、 公文。
二、 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