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Jan 01, 2012 8:32:14 AM
函
發文日期:2011年12月28日
發文字號:裕總字第100號
受 文 者:各扶輪社(社長、秘書、幹事)
副 本: 地區秘書長、地區副秘書長、地區執行秘書、地區服務計劃委員會主委、地區新世代委員會主委暨委員、地區助理總監、分區助理總監暨副秘書長
主 旨:函文通知由3520地區主辦之『愛在台北』扶輪家庭未婚單身聯誼活動日期變更,詳見說明,請查照。
附 件:
一、 公文。
二、 附件-3520地區來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