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僱有員工1人加就保,以免受罰又賠償

Post date: 2016/8/11 上午 02:50:23

依照現行規定,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是勞工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但只要僱用員工1人,即為就業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所以,不是勞保強制投保的單位,如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補習班、私人診所、人民團體、僱用員工4人以下的公司行號等,如果不願參加勞保,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

勞保局再進一步說明,只要是15歲以上,65歲以下,受僱的本國籍勞工以及依法在臺工作的外國籍配偶、大陸配偶和港澳地區配偶,除參加公教人員保險或軍人保險、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者外,都是屬於強制參加就業保險的對象。

雇主沒幫員工加就保,除了被核處應負擔就保保險費的10倍罰鍰,如果勞工因此無法向勞保局請領相關就保給付,如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等,雇主還要賠償給勞工。所以,勞保局籲請事業單位務必確實遵守相關規定,以保障員工權益。

資料來源:勞工保險局

http://www.bli.gov.tw/news.aspx?sys=news&id=JNdjejjcIH0%3d

衍伸閱讀

Q:王小姐上個月新設立了一間投顧公司,僱用員工5人,員工上班第一天,王小姐立即幫他們投保勞工保險。本月底,王小姐收到了勞保局第一次寄來的保險費繳款單,發現除了要繳交勞保保險費外,還要繳交就保保險費。王小姐不瞭解已經幫員工投保勞保了,為何還要保就保?

A:

勞保與就保是兩種不同的保險種類

就業保險簡稱就保,與勞保是不同的保險種類,各有其適用對象及給付項目,保險費率也各不相同。勞保是為了促進勞工工作安全,維持勞工老年退休、失能及身故時遺屬基本生活的保障,給付項目包括生育、傷病、職業災害醫療、失能、老年及死亡給付,目前保險費率為7.5%(備註);就保則是為了提昇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保障勞工職業訓練及失業一定期間基本生活,給付項目包括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全民健康保險保費補助,目前保險費率為1%。

勞工受僱加就保,失業才能免煩惱

就業保險除了在勞工遭遇非自願性失業時,提供失業給付保障外,對於積極提早就業者給予再就業獎助津貼,對於接受職業訓練期間的失業勞工,也會發給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提供失業被保險人及隨同被保險人加保的眷屬健保費補助,以安定勞工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並協助其儘速再就業。另外,被保險人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還可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勞工朋友受僱從事工作,應特別留意雇主是否幫自己加保,才能確保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