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09月28日職業傷病防治研習會

Post date: 2018/8/16 上午 01:58:45

活動簡介:

為提升衛教職業傷病防治等相關知識、宣導職災勞工之權益及推廣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服務,以期照顧南部地區的勞工們,提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等平日於事業單位內第一線接觸職災勞工者的專業知能,建立跨單位之合作共識,爰辦理本訓練。

主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執行單位:南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協辦單位:南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網絡醫院-高雄市立大同醫院

參加對象:於職場從事勞工健康服務、職業安全衛生與本署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等相關人員,或對於職業傷病防治議題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辦理時間及地點:

1. 時間:107年 09 月 28日(五) 8:50~17:00

2. 地點: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68號(高雄市立大同醫院3樓大講堂)

報名人數:90人 (自受理報名日起至額滿為止或活動前三天截止,當天不受理現場報名)。

一、 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s://ppt.cc/f5UEZx ),報名時間自107 年8月24日上午10時起至活動前3日止或報名額滿截止,當天不受理現場報名。

2. 報名成功者若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活動前 3 日以電話向該場次之執行單位取消報名,俾利通知其他候補者參加。

3. 經該場次除第五點所列可供報名人數外,另列後補名額,若遇因故取消者,或經執行單位依報名先後順序,排除重複報名或超額報名者,再依序通知後補人員遞補。

4. 若有活動及報名相關問題或其他未盡事宜,請逕洽本活動執行單位--

「南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高醫)」

電話:07-3133604分機36-41,電子郵件:3133604@gmail.com

二、 活動相關注意事項:

1. 本研習完全免費,執行單位原則上將於研習前2日以 E-mail 方式通知上課訊息,報名時請留下有效之電子郵件信箱。

2. 全程參與本研習各該場次之人員,於研習活動結束後,依各參加人員之身分屬性,分別登錄相關時數或發給在職教育訓練證明,相關時數依認證單位核給時數為準:

(1) 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師或護理人員: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 8 條規定,於「全國勞工健康服務人員暨教育訓練系統」登錄時數 6 小時,請參與者於活動結束後 30 日至系統確認時數(現場不另發給證明)。另由執行單位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向衛生福利部認可之護理團體申請積分採認,時數依認證單位核給時數為準。

(2)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將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核發在職教育訓練紀錄(時數 6 小時,課程結束當天發給)。

3. 參加者應於報到時簽到,活動結束後簽退,事後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簽。未簽到、遲到或早退 15 分鐘以上者,不得予以採認上開時數(學分)。

4. 如遇不可抗力之特殊狀況(如颱風、地震),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作業規定為主。

訓練當日提供午餐便當,素食者請於報名時註明;另為響應環保政策,本研習會不提供紙杯,請學員自備環保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