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團體活動

以活動課程方案小組針對全校共同安排課程、活動之進行為主,著重團體精神之陶冶,提供學生共同參與及人際互動之機會,如:以實踐民主議事程序之班級自治及學生自治會活動、團體輔導及生活教育之週會講座活動、利於性向興趣發展之社團活動、發展校園共同文化需求之班際聯誼活動及特色活動、因應學校及社區需求之學生服務活動…等,藉以養成學生溝通合作、自律負責的核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