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核指標 9:
學校模擬考能於國中三年級開始辦理,且未在寒暑假結束後第一週實施,辦理日期列入學校行事曆。 另每學期辦理次數未超過2次(全學年不得超過4次)。
佐證資料 :
該學期行事曆(標示定期評量、模擬考舉辦時間)。
對應法規 :
國民中學及其主管機關辦理升學或國中教育會考模擬考試處理原則第3及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