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核指標 4:
依據規定辦理分組學習,國中二年級得實施英語文、數學,國中三年級得實施英語文、數學、
自然科學,分組學習計畫並陳報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
公告資料 :
1. 學校分組學習計畫。
2. 報縣市政府備查公文。
對應法規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