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否有權生育後代——論大衛・班奈特的反出生主義
H201 02 吳思昀
楊舒淵老師
「父母為什麼有權利將我生下?」不知你是否曾有這樣的疑問,事實上,世界上某個角落真的有一小群人深信自己出生是父母錯誤的決定。反出生主義者認為生育是一件不道德的事,因此人沒有權利生育。礙於篇幅,本文僅針對反出生主義研究者南非哲學家大衛・班奈特所提出的論證進行檢視。大衛•班奈特相信人生苦多於樂,生育只是製造痛苦生命,理應停止,哪怕人類就此滅亡。他提出一套完整論證來支持反出生主義的主張。班奈特的反出生主義論證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不對稱性論證」,主要著重於說明生育將對尚未出生的「潛在子女」造成的嚴重傷害。第二部分為「生活質素論證」,以心理現象說明為何人生的苦大於樂,因此不值得活。
這兩個論證乍看之下十分合理,仔細思索過後筆者卻在其中發現一些癥結點,例如對於痛苦的定義過於主觀以及責任歸屬不夠恰當,讓班奈特難以證成反出生主義論證。因此他的主張:人沒有權利生育並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