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10月27日97學年度第1學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議通過
89年11月09日89學年度第1學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92年10月29日92學年度第1學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93年04月22日92學年度第2學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93年10月14日93學年度第1學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2年11月06日102學年度第1學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13年11月05日113學年度第1學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聖約翰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鼓勵特殊身份學生(含身心障礙人士子女或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學生、離島地區、低收入戶學生、僑生),特訂定「特殊身份助學金」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依當學期獎助學金預算總額,分配名額及金額,每名學生以不超過新臺幣10,000元補助為限。
第三條 本校具特殊身份之學生,前一學期在校(除新生入學第一學期外),學期成績65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前學期成績60分以上)且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均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本助學金。
第四條 獲得本助學金之學生不得重複請領本校他項獎助學金(不含身心障礙學生及低收入戶學生)。
第五條 申請助學金之同學應繳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前一學期之成績單。
三、各式證明文件。
四、清寒證明文件(身心障礙學生免附)。
第六條 本辦法經獎助學金委員會審議通過,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