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臉書市集」記者會
《11/4 臉書市集記者會》
《11/4 臉書市集記者會》
《11/4 臉書市集記者會》很感謝有「無懼被祖」的委員,關注臉書市集的陷阱並提出立法監督~
《新聞稿》
社群平台Facebook(臉書)市集Marketplace雜亂無章,多刊登不實廣告,低價販售各類商品,甚至明目張膽上架藥物或具迷藥效果之產品。立法委員 #林楚茵、#李昆澤、#張宏陸、#陳素月 今(11/4)日召開記者會點出臉書市集四大罪狀:暗示性圖文引誘犯罪、不合理低價標售、賣家來源不明、非法賣藥。林楚茵怒批,臉書市集處處是交易陷阱,受害者無所不在,在要求臉書實質落地前,政府部門也不可以變成詐騙幫兇,繼續花公帑買臉書廣告。
#林楚茵 認為,購物網站PChome、momo、露天拍賣等電商平台都會驗證買、賣家身分,也透過第三方支付保護機制,確保買賣雙方交易安全。然而,臉書市集卻是透過私下交付款、私下交易或貨到付款等方式,因此平台內充斥不實、違法廣告,對消費者毫無保障。林楚茵補充,針對此事件也曾向台灣臉書公司溝通卻毫無回音。
#李昆澤 表示,因為疫情及科技演變,網路購物越來越普遍,但是相關的管理制度沒有跟上,導致網路詐騙越來越多,目前雖然網路沒有明文規定主管機關,但是在組織分工上,未來相關業務主管機關就是NCC,所以NCC應該要拿出具體作法,即使短時間內沒有辦法有實體法,也應該提出具體能夠因應的作為,不能讓消費者一再的在網路購物過程受到損害。
#張宏陸 認為,臉書市集採低度管理,民眾若被詐欺常求助無門,臉書收取廣告費負有企業社會責任,應建立更有效的防詐機制。未來進入元宇宙時代,用戶購買數位服裝、數位工具等不同體驗,更需要預立相關管理規範,保障民眾權益。
#陳素月 指出,根據瑞士洛桑管理學院(IMD)公布的「2021年IMD世界競爭力排名」台灣4G及5G行動寬頻占手機市場比例全球排名第1,加上台灣擁有超過九成的智慧型手機普及率,「人手一機、人人上網」已經是台灣人生活的日常,臉書更是國人最常用的網路社群平台之一,但越來越多鄉親經由臉書廣告被詐騙,無論臉書如何改名,除了對用戶投放精準的廣告之餘,更應該建立機制,屏蔽不實的消費購物訊息,保障臉書用戶的權益,建立跨國企業對各國消費市場社會責任的典範。
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 #江雅綺 表示,數位平台自律無效,必須立法介入。臉書這種境外平台不需要落地、不須接受台灣法律規範時,在監管上就有落差,造成不公平競爭,因此希望有合適的主管機關來規管。
NCC綜合規劃處處長 #王德威 回應,正在草擬數位通訊傳播法,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SA),臉書要設台灣的法律代表人,配合國內主管機關指令,也會設計快軌機制,要求快速下架不適當內容。經濟部商業司專門委員 #許福添 則表示,臉書市集很多是個人賣家私下交付款,不適用消保法保障,消費者在下單前要再三確認。
林楚茵等人提出訴求,要求網際網路零售服務平台業之主管機關經濟部應修法監管臉書,不得放任刊登不實廣告;此外,網路內容監理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盡速修法,盡速指導臉書建立賣家身分驗證機制,確保交易雙方可以讓主管機關找到人,才能確保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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