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退費辦法

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開始實施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免費營養午餐政策,故學生午餐不做退費!

依據桃園市建國國民小學102學年度上學期午餐推行委員會102年12月2日會議通過午餐退費標準:

(1)班級是否須退費(以整班為單位):

(2)個人部分(參考他校自辦午餐學校作法):
    本校師生請假未至學校,須連續5天以上不用餐且於1週前告知,始予退費,如:老師請產假,因產假

    有42天,且有提前告知,可予以退費。 事後告知者,因已經供應該份午餐,不予退費

  (3) 本校為自辦午餐學校,每餐約35元需包括所有開銷(除食材外,尚有廚工薪資、柴油瓦斯燃料 

    費、  各項廚房設備維修費等),即使當次午餐未食用,仍有固定開銷支出需分攤,故扣除人事及燃

   料成本後,每餐僅退費30元整。

  (4)表列中需兩週前提出不用餐之事宜,若逾期未告知,則無法給予午餐

     退費。

註:(1)感染腸病毒屬不可抗拒之因素,若該班停課即可提出申請。

       (2)表列中所指『數班』意指兩班(含兩班以上)之意。


依據桃園市建國國民小學105學年度上學期午餐推行委員會106年1月9日會議通過午餐退費標準:

建國國小退費辦法於100年10月3日的午推會訂定,與他校比較下標準相對寬鬆,所以仍繼續沿用舊有的退費標準,

也強調六年級的感恩餐會提出申請後可辦理退費,其餘個別辦的活動皆不退費。

 

依據桃園市建國國民小學107學年度下學期午餐推行委員會108年5月6日會議通過決議:「當日未用餐是否保留乳品及水果」事宜。

   決議:(1)因考量乳品保存不易與衛生安全,故如遇週二停餐且不退費時,當日不保留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