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臺灣布政使司衙門

悠悠古蹟情-臺灣布政使司衙門

資料來源:佛光大學宗教學系/羅永昌(佛大電子報第12期/2009年6月12日)

清康熙23年(西元1684年),臺灣納清版圖,置福建省臺灣府,轄臺灣縣、鳳山縣、諸羅縣及澎湖巡檢司,府治設於東安坊(今臺南市)。

光緒11年(西元1885年)臺灣建省,劉銘傳為首任巡撫,暫駐臺北。劉氏鑑於臺閩形式密切,且臺灣仍須福建奧援,乃循甘肅、新疆之例,奏改臺灣巡撫為福建臺灣巡撫。

光緒13年(西元1887年),清廷設置臺灣布政使司,隸屬福建臺灣巡撫之下,執掌財政大權。臺灣布政使司初設時,正值臺灣省城建城,省署未及建成,為使布政使司有臨時辦公之所,遂於光緒14年(西元1888年)於臺北府城西門寶城門內西門街北側建「藩司行署」(臺灣布政使司衙門前身),做為全臺最高行政機關。

光緒20年(西元1894年)臺灣省城停建,臺灣巡撫邵有溓於是將臺灣省會由橋孜圖(今臺中)移至臺北,政權中心北移,藩司行署正式陞為「臺灣布政使司衙門」。

布政使司又稱「藩司」,其行政長官為布政使,綜核全臺錢糧、兵馬、清賦、戶籍等民政事務,官秩從二品,地位僅次於臺灣巡撫。其衙署為一省級建築,宏偉氣派,為清代臺灣最龐大之官式建築群,建築之精美實令人讚嘆。

光緒21年(西元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日人發兵臺灣,巡撫唐景崧設籌防局於布政使司衙門西畔房屋,組織「臺灣民主國」以抗外敵,惜臺灣民主國不敵外力,終告失敗。日人據臺之後,佔布政使司衙門為總督府辦公之所,布政使司衙門於是成為日本政府在臺之最高殖民統治機關。

日治大正9年(西元1920年),臺灣總督府新廈(今總統府)落成,總督辦公之所於是自布政使司衙門遷出。為便於區別,乃稱前清臺灣布政使司衙門為「總督府舊廳舍」。

日治昭和3年(西元1928年),日本政府藉口為紀念日皇裕仁天皇登基,擇前清臺灣布政使司衙門一地興建臺北公會堂(今中山堂),欲將衙門建築拆除,後引發衙署建物存廢爭議。昭和6年(西元1931年),日本政府決議將布政使司衙門衛門籌防局門廳、布政使司大堂、儀門、部分左右廂房、通廊及一座古園林景點(今已不存)等建物移築於今植物園內保存,花廳建築則移建於圓山舊動物圓中(今已不存),其餘建築悉數拆除。

臺灣布政使司衙門移築於植物園內後,成為林業事業所辦公場所。光復後,由林業事業所接管,做為林業陳列館之用。後因建築有年,損毀嚴重,經多次大規模維修使有今貌,民國74年,獲內政部評列為台閩地區第二級古蹟保存。

移築於植物園內之前清臺灣布政使司衙門為舊衙署建築群36幢中之局部。現存建物為一座七開間三進縱深式田字形平面閩式傳統建築,茲因布政使司衙門為前清省級衙署建築,故整座建物規模宏大,建築精美考究,格局宏整、高敞,處處雕琢細膩,古樸莊重。

布政使司衙門第一進頭門,為昔日官吏進出之主要門戶。門前門神、螭虎圍爐彩繪及門枕、抱鼓石雕均為藝術佳品;內部左右各建有廂房與儀門相連,其廂房竹節石窗亦為石雕佳作。二進儀門,為訪客下轎待見主官布政使之所。門前亦有門神、螭虎圍爐彩繪;左右與中廊相通,中為天井。三進為大堂,為整座建築中最主要之部份,為當年官府論斷辦公之所。內部几淨寬敞,其支摘窗櫺別具特色。堂後則為一照牆建築。

臺灣布政使司衙門為臺灣碩果僅存的古衙署建築,不僅具有劃時代的歷史意義,同時見證了外權統治、不堪回首的殖民歲月。隨著文化意識的抬頭,臺灣布政使司衙門的保存,更顯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