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新社區大南國民小學作業抽查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4日計畫通過
中華民國104年11月6日計畫修正
一、依據
教育部頒訂之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二、目標
(一)貫徹實施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加強正常教學了解學生作業情形。
(二)督促並鼓勵學生平時認真書寫作業,並能依上課進度按時完成,期收教學實施效果。
三、實施要點
(一)各科作業應配合教學過程,安排於準備、發展、綜合活動中。
(二)各科作業應有完整之計畫,作業方式、份量、難度等,應有妥善安排,避免過多文字抄寫。
(三)教師應重視學生作業活動,按教學進度進行並按時批閱,要求學生訂正。
(四)作文教學依課本或進行延伸教學,每學期每位學生至少四篇,依學習進程妥善安排學生書寫不同文體的文章,並指導學生於作文簿內頁寫上作文題目及標上文體。
四、作業抽查方式
(一)抽查項目:國語、數學、生活、英語、自然、社會、作文。
(二)抽查日期:每學期第一次段考前後及第二次段考前,依教學組晨會宣布為準。
(三)抽查對象:以學生班級座號單雙號區分,每學期兩次抽查對象依學生座號交替抽查,依教學組晨會宣布為準。
(四)請各班依抽查日期、科目及抽閱號碼學生作業簿及併同作業調閱送件單送至作業抽查室,並將作業簿翻開至教師最後的批閱處。
五、作業批改要點
(一)各科任課教師對該科作業應負指導、督促、催繳、批改之責任。
(二)務請加強培養學生按照進度,按時繳交作業之良好學習態度。
(三)請親自批改作業,並於學期結束前完成批改所有進度。
(四)作業如有錯誤,教師應予訂正;如僅圈出錯誤者,應指導學生重作或指導學生自行訂正至正確為止,並請能做覆核工作。
(五)每次批改後應註記批改日期、並依作業類型評比等第或分數。
(六)作業簿封面所留班級、姓名、座號等項目空格,應逐一填寫清楚,不得潦草。
(七)作文標寫文題,應自每面第一行第五格起,每段由第三格開始書寫。句逗應用新式標點符號,並一律標在空格中,錯別字經教師指出,應即訂正。
六、本計畫陳校長核准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