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新社區大南國民小學學校社區共讀站使用規範
(一)社區共讀站以全體師生提供優質的學習空間及優良讀物,並開放社區居民共享學校圖書資源,以達閱讀推廣之目的,且培養良好的閱讀素養,進而營造終身學習之環境。
(二)使館藏資源得以充分利用,確實發揮共讀站功能以及圖書利用之價值,並培養學生主動利用圖書館資源之學習能力。
二、 開放對象
(一)本校教職員工、志工及在校學生。
(二)社區民眾:申辦「大南國小社區共讀站」借書證,得以進館閱讀。
三、 開放時間
(一)本校教職員工、志工及在校學生 : (1)每班每週一堂閱讀課。
(2)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1時為閱覽及借還書時間。
(3)每週一至週五課堂時間登記借用。
(二)社區民眾: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1時。
(三)週休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四)寒暑假及其他特殊情況依本館之公布。
四、 實施內容
(一) 閱覽規則
1.到圖書室借還書及閱讀者,請脫鞋入內並放輕腳步,並勿高聲討論喧譁及從事其他妨害公共秩序等事,以確保圖書室之安寧環境。
2.為維護環境和圖書清潔,請勿攜帶飲料、食物進入,也請勿隨意亂丟紙屑等雜物。
3.閲覽圖書請使用書插,圖書閱畢請置放於書架上原處,並且整齊排列放好圖書。
4.請依指示規定使用,愛護書籍,不塗擦,不撕毀。如有蓄意損毀設備及圖書,應負賠償責任。
5.課堂時間請班級按班級閱讀課課表,由導師帶班至圖書室進行閱讀活動,並維持學生閱讀的秩序管理,建立良好的閱讀習慣。
6.社區民眾需申辦閱覽證得以進館閱讀,申辦說明如下:
(1) 申辦資格:退休教職員、學生家長、畢業校友及新社區居民為限。
(2)申請人請向教務處圖書管理老師索取申請書;填妥繳交至教務處,並攜帶身分證件辦理後續作業。
(二) 借閱規則
1.借閱本館圖書皆需以向本校申辦之借書證,並由本人確實於共讀站服務台辦理,始可將書籍借出。
2.借書證申辦方式如下:
(1)本校教職員工及志工:憑身分證向教務處圖書管理老師登記申辦借書證,作業期程七天。
(2)本校在校學生:已結合數位學生證,遺失者請至教導處圖書管理老師辦理補發借書證,作業期程七天。
3.個人借出之書籍至多 3 本,每本借期為 14 天,並不得累計。
4.逾期歸還者,將依逾期天數停權借書。例:逾期 7 天,將 7 天不能借書,須等第 8 天後才可以借書。
5.還書時,務必先將書籍拿至櫃檯辦理歸還手續,才可將書擺回書架。且本站未設置還書箱,故請於開放時間內辦理借還書,其他時間皆不受理。
6.未辦理歸還手續而自行將書籍擺回書架者,視同「尚未歸還」書籍;此時需自行至圖書室將書本找出,交給櫃檯辦理還書;若找不到,視同「書本遺失」。
7.「書本遺失」須賠償以原價賠償;得自行購買書籍歸還學校,並告知教務處圖書管理老師或班級導師。
8.本校學生轉出或畢業時,所借圖書須一併還清後,始得離校,畢業生六月份不提供借書服務。
五、本辦法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