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解密★帶您逐一破解真愛聯盟網站上的所有謊言!

張貼日期:2011/6/2 下午 01:49:35

出處:台灣真相聯盟

★終極解密★

帶您逐一破解真愛聯盟網站上的所有謊言!

(歡迎任意轉載本文章)

【事件經過簡述】

基督教/天主教保守教派對性別充滿歧視的基本教義向來都是全世界同志歧視的最主要來源。由於教育部於今年要開始在性別平等教育中加入認識同志的議題,挑動著保守教會的敏感神經,於是今年四月間,台灣的保守教會聯合發起了『真愛聯盟』,並對外謊稱這是一個由家長教師自行發起、與特定宗教無關的團體,使用自行斷章取義、移花接木、無中生有、惡意扭曲後的教材,引發家長與社會大眾的恐慌,然後再以不公義的連署手法,廣為騙取群眾支持。同時間,教會廣發信給教友,要求其以寫信、打電話的方式轟炸立委,為其之後找立委關說鋪路。稍後,真愛聯盟再將這些連署包裝成都是民意所驅,向立委要求修法,使其自身可以介入性平法的的修訂與實施過程,好讓他們可以任意的把性平法改成教會想要的樣子。

截至目前,真愛聯盟已成功造成您小孩未來要上的性別平等教材,必須通過該性別歧視宗教團體的審核修改後才能上路。

如果您與我們一樣不認同真愛聯盟此等行為,請您別再默許,到這裡與我們一同表達對真愛聯盟之抗議!一起遏止這場近年來最大規模的宗教騙局與人權侵害事件。

以下黑色及紫色文字為『真愛聯盟』官網之內容

其他為台灣真相聯盟對其內容之回應

(如果讀者對於多元性別及同志的概念尚不清楚,建議可以先到這裡快速瞭解一下)

強烈建議可以配合這份投影片一起閱讀會更清楚

台灣真愛聯盟

性教育≠性解放

網路:96865 紙本:75691

連署總人數:172556

→ 站在性別平等的觀點上,我們著實無法認同貴宗教團體對於只有異性戀的愛情才算真愛的狹隘價值觀。貴團體從名稱就已經清楚反應出貴團體對其他性傾向的明顯歧視。

→ 貴宗教團體的連署灌水情況嚴重,且連署訴求一變再變。請記得在每次變更連署訴求後重新計算連署人數,而非一路累加。

反對教育部在國小、國中性別平等教育中鼓勵性解放

同志教育沒有要教導小朋友性解放(濫性),請停止誤導大眾。

教育部即將於今年八月(100學年)在國民中小學原有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中,另外加入「認識同志」的議題,其目的在幫助國中小學生學習尊重、接納不同性別認同、性取向者。 97年教育部編印《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已發至各國中小作為教師教學手冊),98年又編製《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國小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材專書)、以及《性別好好教》(國中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材專書),這兩本專書將發放至國中小各校提供教師教學使用。

→ 《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是供中學到大學以上教師使用,並未發放至小學。

→ 上述三本手冊主要是提供學校教師認識同志青少年議題時的參考用書,以增進他們的相關知能,並非上課內容。

然而,檢視上述三本教材及手冊內容,卻不禁令廣大父母、教師怵目驚心

→ 此乃因貴宗教團體為了達成你們的宗教私慾,刻意扭曲教材,故意引起社會大眾恐慌,藉機誤導群眾參與連署。

其中多處內容已違背「消除性別歧視與偏見,尊重社會多元化現象」之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目標,

→ 未遭扭曲的教師資源手冊原始內容並未違背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目標,違背的是貴宗教團體(基督教/天主教保守教派)狹隘且充滿性別歧視的基本教義

進而可能混淆兒童性別認知,鼓勵青少年發生性行為,並引導其發展多元情慾(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甚至不確定),以及多元家庭(男男婚、女女婚、性愛分離伴侶等)。

課程並未鼓勵青少年發生性行為,請停止造謠誤導大眾。

→ 課程的目的在於『認識』多元的性取向後,進而『瞭解』自己的性取向、『尊重』個人與他人的性取向。多元家庭的部分亦同。並非要他們去嘗試、發展各種不同的性取向或多元家庭型態

→ 性傾向的自我認同本來就會有少數人有時候會處於一個還不確定的狀態,為何要說『甚至』?不確定很糟嗎?

→ 性愛分離(開放式關係)僅在其中一本教師資源手冊中出現過一次,且也只有短短的一句話,目的是要讓教師瞭解同志文化與社群中的種種可能狀況、充足相關知能,並非要教導學生這麼做。在多元家庭,甚至整個教綱也從未提及此概念。為何貴宗教團體要一直刻意放大危言聳聽?

請教育部說清楚、講明白,相關教材內容是否代表教育部的立場與價值觀?

。。。透過短片瞭解教育部為孩子們預備的。。。 性教慾 。。。

→ 該影片的內容大致等同於下面網頁的內容,恕不另外回應。

我們的訴求

1、

2、

3、

4、

我們尊重且不歧視個人之性別傾向,但是反對在國中小教育階段中,加入多元情慾、多元家庭、多元婚姻之教材。

貴宗教團體『尊重且不歧視個人之性別傾向』根本是天大謊言、睜眼說瞎話!

教材中並無貴團體於下面扭曲之不當內容。讀者請自己往下看

→ 而且就算教材內容真的有少部分有問題,教學生去認識這些概念的立意還是很好的,怎麼到最後會變成全面反對加入呢?貴性別歧視宗教團體的背後意圖在這邊也馬腳露太大了吧?

立即停止發放現行不當的教師資源手冊教案、教材至全國中小學、停止辦理相關的研習活動,並重新編輯。

→ 教材中並無貴團體於下面扭曲之不當內容。

重新編輯時,應以相當的篇幅納入「不同於性解放概念」的性別教育之論述。性別教育專家不能只含括單一觀點者,並應邀請家長、青少年兒童心理發展學者,以及生命教育、品格教育、課程專家以及倫理議題方面之專業人士參與。

→ 教材中並沒有要教導學生性解放(濫性)。請停止誤導大眾。

→ 講得這麼隱晦?你們就直接明講要把你們天主教/基督教教會一起加入教材編訂小組就好了嘛~

一個對性別充滿仇恨與歧視的宗教團體要介入教育部編定性別平等教育教材,究竟多少人能接受?

至於解決性別歧視/霸凌、性別認同、性別氣質刻板印象的現實問題,應更積極的落實教導生命教育、品格教育與合宜的性教育,而非只是消極於教導性解放、安全性行為及同志教育。

→ 教材中並沒有要教導學生性解放(濫性)。請停止誤導大眾。

為何同志教育是消極解決性別歧視的方式???

→ 要求學生讀聖經大概對你們來說是最積極的方式吧?建議你們編訂教材的時候可以加入。

請問:身為家長的您,會同意對國中小的孩子教下列內容嗎?

→ 例一、例二及例四上半部皆是給老師充足知能之材料,並非給學生的教材。

→ 例五及例六是示範教案,『如果』老師有把它拿來上的話,才會是小朋友會接觸到的東西。

摘自《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 (國小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材專書)

編號

例一.

性別pp.

65

-

66

《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的不當內容

我們的質疑

問題是:

這幾幅漫畫有可能誤導孩子,造成孩子以下的困惑:

1.我覺得班上有個同性別同學很可愛,我就可能是同性戀?

→ 這幅漫畫與緊接其後P67~68的另一幅漫畫一樣,重點皆在向閱讀的老師點出一個過去常發生的不合理情況:當學生來告訴老師自己似乎喜歡同性時,老師常會認定這只是一種過渡狀態、暫時性的同性戀,以後就會自然變成異性戀,然後就轉移目標打哈哈過去了,而忽略了要去聆聽學生真實的想法與問題。相反的,如果學生來找老師討論喜歡異性的事情,老師卻不會認為學生只是暫時性的異性戀、以後就會變成同性戀。這樣的不平等其實就是一種歧視。

2.我喜歡跟同性別同學在一起吃飯、玩耍,同歡笑、同悲傷,我就可能是同性戀?

→ 而且漫畫中的同志講師說的是他從小學到大學一路走來喜歡的都是男生,所以他現在還蠻確定自己喜歡的是男生。到底哪裡有提到單單只要喜歡跟同性別同學在一起做事,或覺得很可愛,就是同性戀?請停止扭曲與誤導大眾。

→ 雖然大部分的同性戀的確是小時候就開始對同性別的人有好感,但漫畫中並沒有要因此表達小時候對同性別的人有好感的人,長大就一定是同性戀啊!這在邏輯上也是說不通的,類似的例子:游泳國手很可能從小時候就開始游泳,但小時候游過泳的人不一定都會成為游泳國手。請貴聯盟準備文宣的人有點基本邏輯。

(我們的共同經驗:同性群友期,小學約6-11歲;同性密友期,中學約12-17歲,結交同性死黨 )

→ 貴宗教團體所提的『同性密友期』理論,乃是個無學理依據,在國際學界不被採信的斷頭學說

大部分的同性戀/異性戀朋友從國小/國中就開始有同性/異性的愛戀對象才是我們的共同經驗!

3.我對異性不感興趣,很喜歡跟同性同學打球,就可能是同性戀?

→ 您的1、2、3點是重複的,我們在上面已經解釋過了。漫畫中並沒有您所陳述的東西,而且這篇漫畫的重點也不在這裡。

而且以後我也不可能變為喜歡異性?

→ 這兩頁的漫畫也沒有提到這點啊!請您說明您是從哪裡看到的?

(個別差異需要被尊重,但不是全體學生都需要去嘗試。我們面對是小學教育,不是性別研究所。而且事實上確實有很多同性戀者轉為異性戀的實際案例。)

→ 課程的目的在於『認識』多元的性取向後,進而『瞭解』自己的性取向、『尊重』個人與他人的性取向。並沒有要學生去嘗試各種性取向!請不要自己亂捏造誤導社會大眾!

→ 很多?同志的人口根據調查有10%以上,所以您的很多是多少?可以舉出一些數據及例子來證明您所謂的『很多同性戀者轉為異性戀者』嗎?

→ 更根本的是,為何貴宗教團體要不斷提出把同性戀變為異性戀,而不是把異性戀變為同性戀?!這只是一再凸顯貴宗教團體認為所有非異性戀族群都是不好的、罪惡的、該被矯治的歧視本質!請尊重每個人本來的樣子!

教材中說 :如果你有同性戀傾向,你是有可能一輩子都不會改變的。

→ 同上,教材中沒有,請不要自己無中生有!

這種毫無根據的確定性強迫式教材,是「多元」還是「一元」呢?

→ 就算有,怎麼會毫無根據呢?這乃是幾乎所有人的共同經驗!難道有人常常感受到周遭朋友出現性傾向的變化嗎?我們不瞭解貴宗教團體的人為何沒有體驗到一般人幾乎都有的生活常識。(還是為了達成貴團體的宗教私慾而故意選擇性的忽視?)

例二.

性別pp.

19

-

20

■性別平等社會的圖像《教材》

性別平等社會的圖像:……父權體制下的性別定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多元的社會,婚姻也不再侷限於一男一女的構成,可以是男生跟男生、女生跟女生……

……當無預期的懷孕,當事人也可享受自己對生命選擇的自主權……墮胎是一項合法、合理的選擇。……

→ 這段文章是在向閱讀的教師闡述一個完全性別平等的社會可能會長成什麼樣子。請讀者自行閱讀關於這兩段的原文:

如果這是一個性別平等的社會,則不管女人、男人、同性戀、異性戀、跨性別者走在路上皆無需擔心,因為這會是個性別友善的空間和環境,也沒有人會強調「同性戀」這詞,因為父權體制下的性別定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多元的社會,婚姻也不再侷限於一男一女的構成,可以是男生跟男生、女生跟女生,跳脫傳統兩性社會的性別框架的家庭組成。家務分工依照個人的專長、興趣,在彼此對等尊重下所達成的協議,負責擔任家務的人也不被視為對經濟產值無貢獻的人,在家裡看電視時,也可看見多元家庭的範本,不僅除了一男一女的父母親且育有一兒一女的「以往的理想家庭」,更可能出現單親家庭,出現兩個非異性戀所共組的家庭,當大家看電視時,不覺得奇怪或噁心,而是同喝開水般自然的接受現狀的存在。

【沒有人試圖宰制別人】在親密關係的性生活中,沒有人會被強迫性交、口交,而是都能被受尊重愉快的享受性生活,當無預期的懷孕,當事人也可享受自己對生命選擇的自主權,不會有人譴責對或錯,取而代之的是呵護照顧與祝福,墮胎是一項合法、合理的選擇,家庭資源分配平均,不會出現重男輕女的情形,不因性別使享受的權利義務不平均,女生一樣要搬重物,男生一樣要煮飯洗碗…

→ 因此,上面的文字並不是要描述墮胎在台灣已經合法(又一個斷章取義想造成群眾誤解)。墮胎目前在台灣是有條件的合法,儘管這個條件相當寬鬆。我們瞭解墮胎違反了貴宗教團體的基本教義,但當符合法律要件時,請尊重每位當事者可以有他們自己的考量與選擇!

教材中宣稱:人人都可追求自己的自由、權利,包括婚姻以及情慾的表達方式,不必在意其他人。

問題是:

這樣的社會圖像並沒有獲得全體社會成員的共識!教育部怎麼能透過教材強迫師生接受這樣的社會圖像?

尊重人權乃是社會共識,亦是普世價值

    • 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 中華民國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摘自《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 (已發至各國中小作為教師教學手冊)

→ 《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是供中學到大學以上教師使用,並未發放至小學。

編號

例三

手冊p.

18;

p.

20

例四

手冊pp.35

-

36

p.

81

例五

手冊

pp.

122-

124

《認識同志—教育資源手冊》的不當內容

■同志指的是誰?

1. 女同性戀(Lesbian)

2. 男同性戀(Gay)

3. 雙性戀(Bisexual)

4. 跨性別(Transgender)

5. 直同志(Tonzhi-friendly Straight)

6. 酷兒(Queer)、

7. 不確定者(Questioning)

第五種性別「直同志」指對同志社群友善的異性戀者 。

性別的認定是:「不以標準化的工具來判定……,而以個人自我認同自己是同志的一份子,就是同志。」

→ 這段文字想說的是,性別的自我認同,就是『自我』的認同,無法也不需要用工具來判定。就像有人說他自己是個異性戀,我們也不會要求他必須通過某個機器或量表的測試,才能認證他是個異性戀。

「認同可能是終身發展的歷程,並不一定是有一個終點的,也不一定是固定不變的。」

→ 這段文字是要告訴老師,有少部分人的性別認同可能不是這麼快就確定下來或終生不變的,有可能會隨著時間或是一些新事件的出現而有改變。例如一位已建立同性戀認同的人,他可能因為新的情感經驗,而修正他原有的認同(也許是雙性戀)。

■同志的情慾展現

.有些同志伴侶間會協議在伴侶關係之外容許跟他人發生性關係,將性需求與情感需求分開來滿足。情慾的展現也影響自我身體的打造計畫。藉由扮裝,同志展現自己的情慾,無論是娘T、悍婆、不分或是熊猴、哥弟,都得以藉由身體打造、裝扮並再次確立自己的身分認同。對跨性別來說,身體的塑造更是超越二性規範的範疇,跨性別得以藉由變裝、異服、扮異性、注射賀爾蒙甚至變性手術等方法改造身體的,擾亂二性世界中身體與情慾的界線,讓靈魂中的自我與身體達成一致性。

→ 上面這段文字出現於教師資源手冊的『知識篇』的『從社會、家庭、個人 三個層面探討同志議題』的『個人』部分,且前文為『愛戀與情慾在同志文化中具有相當的影響,同志間對於情慾也有不同看法,例如有些同志伴侶間會協議在伴侶關係之外容許跟他人發生性關係…』,目的是要讓教師瞭解同志文化與社群中的種種可能狀況、充足相關知能,並非要老師教導學生也要這樣做!

.教師要正視青少年性經驗,在性交過程中,青少年學習作身體的認識與探索,並且學習尊重彼此的身體,隨時關心彼此的感受,讓性愛成為愉悅的事,才不會讓做愛只帶來無知造成的傷害與大人的責怪。

……積極教導學生如何正確使用保險套、指套、製作口交膜,及使用水性潤滑液;所有 性玩具也保持乾淨,不與他人共用性玩具。唯有安全的性是更好的性。」

→ 請注意,這本教師資源手冊是供中學到大學以上教師使用,而青少年的定義大約是12~24歲,所以有一半已經是成年人了

→ 上面這段文字出現於教師資源手冊的『教學篇』的『青少年同志的情感教育與性教育』中的『性教育』部分,且前文為『同時,我們應正視青少年也有性行為的事實,強調正面、健康的性生活,承認青少年對於生育與性方面的健康照護需求。教師要正視青少年性經驗…』,後文為『缺乏有效的情感教育與性教育,將使性傳染病更容易傳播,使青少年無力拒絕性邀約,或將性交成為關係中的工具,更容易讓青少年同志感到孤立與罹患憂鬱…』。

認識同志教學活動示範教案(六)

主題:我們都要幸福,當中有兩個討論題目…

三、 我覺得要愛一個人,是需要有條件的嗎?為什麼?我覺得性別會是愛人的條件之一嗎?為什麼?

四、 如果我是Snow,我會不會想要和Paul一起當同志父親?為什麼?

最後提供臺灣同志家庭權益會網站(http://lgbtfamily.org/)及拉媽報電子報(http:// blog.yam.com/la_ma_news/)供同學們參考,勉勵同學們,無論是一個人,二個人,還是很多人,我們都要幸福。

我們的質疑

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有關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的【分段能力指標】1-3-3認識多元的性取向及1-3-4理解性別特質的多元面貌以及1-4-5接納自己的性別特質。

問題是:

國中小本為確立性別認同的重要階段,教材中卻刻意將多元的「性別特質」引導為「性別多元」,恐怕造成國中小學童對自己及別人的性別模糊化與不確定感。甚至可能進而引發孩子的好奇並模仿各種性別形態。

→ 課程的目的就在於『認識』多元的性取向後,進而『瞭解』自己的性取向、『尊重』個人與他人的性取向。所以反而是更清楚自己的性別認同與定位,不是模糊與不確定

→ 學生在『聽了』其他性取向的定義後,並不會因此就改變了自己的性取向。性傾向真有這麼容易改變的話,那這個世界早就只剩異性戀了。而且若是根據這個邏輯,我們可不可以幫同志學生抗議只教異性戀的知識誤導了他們?

→ 教育專業的道德不是在把學生教成什麼樣性傾向認同的主體,而是企盼透過多元性別觀點的教育行動,讓每個學生可以喜歡自己、認同自己,更無須因為自己的獨一無二而焦慮或自貶。

→ 性別敏感度(gender sensitivity)的教育能讓學生培養尊重差義的寬闊視野。中小學實施同志教育並非打壓或否定相對多數的異性戀價值,而是要跳脫單一的異性戀情感關係,讓學生看見更多的可能性。

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有關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的【分段能力指標】中,性別的人我關係:五、六年級要教「釐清性與愛的迷思」(2-3-6)。

→ 根據課綱P26,「釐清性與愛的迷思」(2-3-6)這部分的教學概念如下:

青少年階段是探索性與愛的關鍵時期,面對「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嫁雞隨雞」、「用性來換取對方的愛」等迷思,必須要學習檢視、反思、澄清或批判這些不平權的觀念。在性與愛的關係中,應該是尊重天生性別上的差異,並且不被錯誤的性別刻板印象局限,而依此發展出和諧、平等的關係。

問題是:

教師資源手冊中只強調「性需求與情感需求可以分開來滿足」。該教材不但沒有告訴學童,在心性未成熟之前,異性性行為、同性性行為都會嚴重影響身心健康,也完全沒有提醒學生同性性行為的高危險性,該教材竟然反而暗示「國中小」學生在性交過程中,學習作身體的認識與探索。

→ 關於有些伴侶可能會採用開放式關係來經營他們的關係,亦即「性需求與情感需求分開來滿足」,手冊中就只提到這麼一句,沒有『只』強調,甚至沒有要『強調』!左側的兩個段落亦是出自書中功能性不同的兩個章節,是你們惡意斷章取義,然後移花接木,並扭曲放大,刻意想讓讀者有這樣的感覺

→ 『高危險性』是指愛滋病嗎?拜託貴宗教團體停止這種不符合科學、誤導又歧視人的說法。愛滋病的感染和你有沒有進行安全性行為有關,和對象的性別無關。這樣的說法只會造成性病防制上的漏洞!(再度證明性教育的重要性)

資源手冊中並沒有要教導「國中小」學生性交,是貴團體誤讀,又誤導了大眾。

事實上,依據目前的法令,與未成年人進行性行為是犯法的。

→ 同上,並沒有要教導未成年人進行性行為

當學校全面公開教導兒童及青少年學生的性教育、情感教育時,不應該只是著重在「安全性行為」的性教育,任其各種情慾嘗試,而是更應該教導「負責任」、「成熟的情感基礎」之下的性關係。

→ 在『青少年同志的情感教育與性教育』該章節開頭就已開宗明義指出:

美國教育心理學家Havighurst提出的「發展任務」的概念,結合了社會對青少年的期待﹑社會角色,瞭解青少年的個人需求;指出青少年在成長過程所須養成的適當合宜行為與態度,以符合社會期望與要求,其中包括「青少年接受自己的身體與容貌特徵」、「接受與認同個人性別角色」、「與同性及異性同儕發展新且更成熟的關係」、「在友誼與愛情上更有能力形成與維持穩定的關係」、「學習變成獨立個體,建立個人價值觀」、「為未來生涯婚姻與家庭生活作準備」,著實可見情感教育與性教育在青少年期的重要性與不可缺少。

清楚可見青少年情感教育/性教育並不是『任由孩子做各種情慾嘗試』,反而是培養青少年在這方面成熟負責任的態度。不知道貴宗教團體到底是從哪裡掰出來的?

(不論學生可能自認是何種性取向的學童及青少年皆該如此。且多數同性戀伴侶間也不一定同意將性需求與情感需求分開來滿足。)

→ 本來就『不一定同意將性需求與情感需求分開來滿足』阿!原文本來就是這個意思,是你們斷章取義又亂下註解才會讓人誤以為『都是這樣』或『只強調這樣』!

→ 我們瞭解貴宗教團體的教義提倡所有人都要守貞、拒絕婚前性行為,但是台灣不是基督教國家,而且請睜開眼睛認清現實,時下的年輕人幾乎沒有人吃這套的!與其讓學生從A片、黃色書刊等不正確的資訊來源做學習,正確的性教育的確有其急迫與必要性!

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有關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的【分段能力指標】中:2-4-14尊重不同文化中的家庭形態。

→ 這個主題依據目前的教綱設計是放在國中來教,其主要概念為:

隨著社會的變遷,家庭型態也趨於多元化,雙親家庭、單親家庭、再婚家庭、同居家庭、隔代教養家庭、離婚、單身、異國婚姻、頂客族、外派、假日夫妻、老人獨居等不同的家庭型態相繼產生。

個人都有權利依據自己的價值觀、喜好等,來選擇自己想過的生活,認識多元的家庭型態,瞭解其組成各有其背景與因素後,有助於個體包容及尊重他人對家庭型態之選擇。

問題是:

所有學生都需要思考討論左列這兩個在目前法令中仍然不合法、又不合乎倫常的問題嗎?

→ 目前同志婚姻已經在許多國家立法保障(英國、丹麥、瑞典、挪威、冰島、西班牙、荷蘭、比利時、瑞士、南非、法國、德國、加拿大部分省分、美國部分州別…),台灣尚未跟進的重大原因之一,就是同性婚姻法06年於立法院提案時,貴宗教團體私底下聯合數位立委兩次未提供理由或說明便提出反對與阻擋,連討論的空間都沒有,導致最後提案無法排入議程。

→ 同志婚姻僅是尚未立法保障其法律權益,同志家庭存在於台灣也是個事實,並無不合法/違法(貴團體於下面的文字中使用),這兩者有很大的差別!您有看到先前台灣哪對同志伴侶舉辦婚禮之後被警察抓去關的嗎?請不要一直惡意使用違法這個字眼誤導社會大眾以為同志教育都是在教一些作奸犯科的事。

→ 同志婚姻/家庭沒有不符合倫常,不符合的是貴宗教團體狹隘且充滿性別歧視的基本教義!請別把不在聖經規範內的事都稱做不倫常好嗎,霸道!

→ 又,合不合法跟能不能討論有什麼關連?討論又不是要你去做。如果不合法就一定不能討論,那哪來的修法?法律不是就整個停止進步了嗎?此外,像代理孕母之類的爭論性議題不也都不能討論?貴團體這麼恐懼同志的話,要不要去申請立法把只要有同志劇情的電視電影都禁播或設定為限制級?還是要把你們在烏干達做的事搬來台灣,立法把同性戀通通殺死還有所有宣傳相關活動以及知情不報的人通通定罪?

對大部分的人來講,性別當然是戀愛與婚姻的條件之一。

→ 沒有人說一定是或不是啊,貴團體沒看到後面接了一個問號嗎?就算是對大部分的同性戀而言,性別也是戀愛的條件之一啊!

但是教材卻將多元家庭的形態課程的焦點完全放在「同志婚姻」,

多元家庭課程的焦點並沒有要完全放在『同志婚姻』!教綱中甚至沒有提到要使用您左邊提的這個示範教案,完全不知到貴團體怎麼得到這個結論的。不能說資源手冊裡有一個『同志婚姻』的示範教案符合多元家庭的議題,就說這個議題只把焦點放在同志婚姻上吧。請停止誤導社會大眾。

甚至暗示多男或多女結合的婚姻形態,都可以是幸福的。

→ 作者並沒有明確指出『很多人』是什麼意思,『多男或多女結合的婚姻型態』僅是貴團體之臆測。事實上:

    • 根據前文脈絡,這裡的很多人指的可能是包含了小孩的家庭。
    • 因為一個人顯然不是種感情或婚姻型態,所以很多人指的也可能是某種與婚姻無關的多元家庭形式,例如一群單身的朋友住在一起互相照應。
    • 當然作者也有可能是刻意不做太多限制,認為無論是幾個人,只要彼此溝通好、能幸福、不影響到其他人,都是值得被人尊重與祝福的。

教材中所提供的網站資訊也都是同志運動者推動的網站,完全沒有推動傳統家庭觀點的網站或書籍資源,

→ 傳統家庭觀點指的是異性戀家庭的部分還是貴宗教歧視非異性戀家庭的觀點呢?若為前者,請搞清楚左側的這個示範教案主題是同志家庭耶,為什麼要放異性戀家庭的資源網址啊?那要不要把靈糧堂和蠟筆小新的網址也放上去啊?更何況,異性戀家庭的資訊在其他課程灌輸得還不夠多嗎?社會上絕大多數充斥的也都是異性戀家庭的相關資源啊。

僅鼓勵同學們上網進一步認識這種違反當前法令及傳統家庭倫理的婚姻形態,完全沒有介紹其他的觀點。

→ 看到這裡,突然又覺得貴團體想放上去的其他觀點指的是後者。所以貴團體想放上去的是類似貴團體發言人齊明以前講的:『我們一再強調接納同性戀者,但不接受同性戀的罪行』、『基督徒知道這些都是罪,違反聖經真理及社會應有的道德倫常。教會的立場是接納、憐憫這些人,但不應當合理化正當化這些行為』之類的觀點嗎?這些就是貴團體所謂的『我們尊重且不歧視個人之性別傾向』嗎?拜託這裡是性別平等教育耶!

摘自《性別好好教》 (國中性別平等教育課程與教材專書)

編號

例六.

好好教 pp.

189-

191

《性別好好教》的不當內容

■多元情慾與性別人權

【第四節】異/同走向「自由大道」

活動二:同志大遊行

讓同學看同志大遊行的相關報導與照片…【評量重點】:…進而評估其將 公平正義的認知轉化為具體行動參與的可能性。透過情境的翻轉,思考參與或不參與背後的焦慮與污名。

→ 這個20分鐘的活動在資源手冊的原文如下:

【學習目標】

透過同志公民權爭取運動,思考每個人可以採取的友善行動。

【活動流程】

1.同志大遊行的相關報導與照片。

2.遊行不只是嘉年華會的熱鬧,更是一種公民運動的實踐,遊行的訴求是什麼?這樣的方法是否有效?是否參與同志大遊行的考量是什麼?

3.如果將來有異性戀大遊行,你會不會參加?想像這個遊行的訴求與目的會是什麼?

【評量重點】

從文化的脈絡與社會的結構來瞭解性別友善的程度,提供學生從個人到社會文化結構面向的思考觀點與敏感度。進而評估其將公平正義的認知轉化為具體行動參與的能性。透過情境的翻轉,讓學生思考參與或不參與背後的焦慮與污名。

我們的質疑

問題是:

整份教材明顯引導孩子到唯一的答案,不允許孩子有不同選擇的可能性。

→ 在該活動P189的『教學小叮嚀』中清楚提到:

不論是同志還是非同志學生,每個人都有自己選擇是否表態或是參與遊行的權利,老師在引導討論的過程,要避免讓學生有表態的壓力…

到底哪裡有只允許唯一答案不允許不同選擇?為何貴團體要故意忽略這段文字誤導社會大眾?

12-15歲的國中生不去參與這樣的遊行,就算是有「焦慮」與「汙名」嗎?

該活動並未要求學生實際參加同志大遊行,而是要學生假設性的思考如果有這樣的遊行,他們參與的可能性與背後動機,與貴宗教團體這裡刻意斷章取義的文字以及影片,想誤導大眾認為是強迫實際參與大遊行有很大的差別!且教材中亦無提供或要求教師使用貴宗教團體在『性教慾』影片中使用的不當照片。

沒有參與或不認同的學生,是否就是被歸類為對同志不友善嗎?

→ 教案裡面有這麼說嗎?最後一句明明是說去探討『參與』或『不參與』背後都可能有各自的焦慮與污名。為何貴宗教團體要選擇性的閱讀與曲解上面的文字呢?

→ 透過假設性的思考,更容易排除一些不重要的因素,例如『我剛好沒空』、『我今天很累』…等等,進而去探討參與或不參與背後的實際動機,而這些動機的確有可能(但並非一定)是連結到與性別有關的焦慮與污名的,例如『這樣朋友可能會覺得我是同性戀,可能因此招來異樣眼光』等等。

既然要求「多元」,同志人期盼被尊重,是否也應同時尊重其他學生個人與家族的文化與傳承,以及其宗教信念?

教導學生尊重他人是一種不尊重?貴宗教團體的邏輯真的很特別。

→ 還是說,如果有一個家長到學校跟老師說他們家堅持地球是平的、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學校就不能教他們的孩子當代天文學?父母是慣竊認為偷竊沒有錯,學校就不能教他們的小孩不能偷東西?家長歧視原住民,學校就不能教他們不要歧視原住民?如果一個家庭信的是基督教(一神論),學校就不能在課堂上提起任何的其他宗教?否則就是不尊重他們的家族文化傳承及宗教信念?

參考法令:

教育基本法:(修正日期 民國 95 年 12 月 27 日)

第 8 條

第 10 條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直轄市及縣 (市) 政府應設立教育審議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前項委員會之組成,由直轄市及縣 (市) 政府首長或教育局局長為召集人,成員應包含教育學者專家、家長會、教師會、教師、社區、弱勢族群、教育及學校行政人員等代表;…。;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

第四條 家長為維護子女之學習權益及協助其正常成長,負有下列責任:

一、

二、

注重並維護子女之身心及人格發展。

輔導及管教子女,發揮親職教育功能。

如果您與我們一樣不認同真愛聯盟此等行為,請您別再默許,到這裡與我們一同表達對真愛聯盟之抗議!一起遏止這場近年來最大規模的宗教騙局與人權侵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