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班要點實施

103學年度台中市外埔國小二升三、四升五年級編班實施辦法

本辦法於100年6月30日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 公平、公正、公開。

  • 一年級新生(採亂數編班)、各年級採常態編班。

  • 男女合班。

  • 各班學生數均衡。

  • 適性教育。

  • 成立編班委員會,其成員由各處室主任、相關處室組長及教師代表若干人組成,由校長擔任召集人,負責籌劃及執行有關編班事宜。

編班方式:

  • 本校學生升上三、五年級時委託教育局實施編班。

  • 各班男、女生分開排名。

  • 依照智育成績高低,採亂數編班。

編班流程

  • 至本校學務系統下載二、四年級學生之智育成績排序。

  • 由教務處註冊組核對各班學生人數是否與在籍學生數相符。

  • 將二、四年級之學生名冊、成績排序之電子檔帶至臺中市教育局做編班作業。

  • 事先召開特教生及特殊學生安置會議:

  • 1.身心障礙及資源班學生分班以平均分配到各班為原則。

  • 2.特教生可依嚴重程度酌減1-2名普通生,由鑑輔會審核。

  • 3.由各班導師提出行為偏差輔導個案學生名單並經輔導室及特推會審核,協助安置特教生及特殊生平均分配至各班,名單於委託教育局編班時提出。

  • 4.雙胞胎必須填寫安置意願表依家長意願決定同班或不同班。

  • 教育局編班作業完成之後當天將學生編班名冊公告於本校佈告欄及網站至少15日,並公開告知班群及公開抽導師之時間,邀請家長及督學至校參觀(公告15日以上)。

  • 將新編班級學生名冊及新任導師公告於本校佈告欄及網站至少15日。

  • 編班後如有轉出或轉入會隨時調整異動並做公告。

  • 編班過程及結果之紀錄應妥為保存,以備查考。

  • 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後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