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學及編班辦法

臺中市外埔國民小學新生分發及編班實施要點 100.6.30

本辦法於100年6月30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中華民國100年3月4日府授教小字第1000033816號函訂定

臺中市政府辦理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學生分發入學,依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六條及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五條、第八條及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第二條規定,訂定本要點。

一、新生編班辦法:

二、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原則如下:


三、分發入學規定如下:


四、學生數超額之學校依下列方式辦理:


五、入學資格


六、新生報名:


七、新生報到

依通知單所通知的時間直接到班級報到並繳交注射卡影本給該班導師。




 

八、新生編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