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至管理中心或線上填寫報修單。
(二)管理中心初判後通知修繕單位。
(三)修繕單位24小時內聯絡住戶安排會勘確認是否屬於保固範圍:
1. 有備品:立即安排修繕事宜。
2. 無備品:另外擇期安排修繕事宜。
(四)管理中心會同修繕單位配合承租人時間3天內完成修繕作業。
(五)承租人確認簽名結案備查。
倘24小時內未收到管理中心的聯繫,還請主動聯繫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