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至 星期五 13:00 - 21:00
星期六 至 星期日 10:00 - 21:00
①星期二至星期五 下午13:00至晚上21:00 ②星期六至星期日 上午10:00至晚上21:00
※星期一為清潔維護日停止使用,遇特殊狀況須停止或變更開放時間,另行公告
①限央北社宅承租人、同住之住戶。
②12歲以下孩童禁止入內,13~16歲應由成人陪同進入本區,安全請自行負責。
(一)採計扣點數制(每戶每月依坪數得到相應點數,如套房11.5坪=12點),每月未盡之點數不累計至隔月。
(二)每人每次使用記點:1點/時(逾10分鐘以上以2小時計算),總使用時間以2小時為限。
(一)每位使用人進場前,請先至管理中心登記使用時段,以證件或房門 磁扣換取進場磁扣,用畢歸還換回證件,本空間最多限制12人同時使用。
(二)在使用健身器材前,請做暖身運動,以免運動傷害;健康不佳、心血管疾病、高血壓、糖尿病、氣喘、法定傳染病、酗酒喝酒等人員禁止使用運動設施,請注意體能狀況適量運動,以免造成運動傷害。
(三)基於使用者安全考量,請穿著乾淨運動鞋、運動服裝,禁止赤膊、赤腳或穿著拖鞋、高跟鞋、皮鞋或其他硬底鞋(例如高爾夫球鞋、足球鞋、釘鞋等)進入。
(四)使用者應詳閱並遵照使用說明來操作各項運動器材,如因使用不當而造成器材損壞時,使用者需負賠償責任。
(五)使用健身器材時,不得有妨礙他人健身之行為。
(六)使用後請將設備歸回原位,並將設備之汗水擦拭乾淨。
(七)各項器材不可攜出室外使用。
(八)除飲用水外,禁止攜帶飲食入內,並不得抽菸、嚼食檳榔及攜帶寵物、大聲喧嘩、嬉鬧。
(九)如發現有損壞或故障情況(如:螺絲、繩索等鬆脫情形),應立即停止使用,請告知管理人員聯繫廠商維修。
(十)使用設施完畢,現場如無其他人使用,請隨手關掉電燈、相關電器設備之電源及門窗,冷氣由管理中心負責開關
(十一)未遵守使用規則而導致任何身體遭受傷害者,需自行負責相關責任。
(十二)本辦法如有增減、修改之必要,管理中心修正後會報城鄉局相關單位通過後修訂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