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筆遺囑

代筆遺囑的方式,就是找其他人來書立遺囑的方式。

代筆遺囑應注意事項如下:

1.遺囑人必須要先找三位見證人,三位見證人是各種遺囑方式中最多的,故較為不便。

2.遺囑人須在見證人面前口述遺囑意旨,並指定其中一位見證人將遺囑主要意旨記錄下來,之後由代筆見證人當場宣讀、講解一次,以確認內容是否正確無誤。

3.見證人代筆的方式,不限書寫,用電腦打好再列印出來也可。

4.內容經遺囑人確認後,記明立遺囑日期及代筆人姓名(常遺漏),最後由全體見證人和遺囑人一起簽名,若遺囑人無法簽名,可以用指印代替,但不能用印章代替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