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免條件與限制請依據本校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要點規定辦理。
申請時間:開學後一個月內向師資培育中心提出申請。
非師資培育系所開設的課程不能抵免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
學分抵免原則及範圍如下:
(1) 科目名稱及內容均相同。
(2) 科目名稱不同而內容相同。
(3) 科目名稱及內容不同但性質相同。
(4) 「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分科/分領域教學實習課程」不得抵免。
(5) 申請抵免之課程,成績不得低於70分。
(6) 以提出教育專業課程學分抵免之申請日,向前推算至多十年內所修習之科目及學分為限。
(7) 推廣教育學分擬採認為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以報經教育部專案核定者為限。
必須至少要有四個學期有修習教育專業課程,不含寒暑期修課。
每學期至多可修五門課程。申請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時,僅採認10年的教育專業課程(提醒:教育學程不能修超過10年)。
教育學程是日間部的課程,因此包含在大學部同學們每學期的學分上限裡。例如:大學部上限為25學分,則僅能在25學分規範內加選教育專業課程。
其餘規定請依本校教育學程學生選課規定辦理。
必修課程分三階段修習,第一階段為教育基礎課程及教育方法學課程;第二階段為教材教法;第三階段為教學實習;
修習階段先後有關聯,未修習前一階段課程不得先修後一階段課程。
108級至112級入教育學程師資生的規定
第一階段:教育基礎課程類別擇1門,及教育方法課程類別擇2門修習,並提交預作專門科目認定申請。
第二階段:「分科/分領域(群科)教材教法」課程,需依據專門課程認定群領域專長別選課。注意不能選錯!!
第三階段:「分科/分領域(群科)教學實習」課程,需自覓試教學校,進行教學實習。
113級(含)之後入教育學程師資生的規定
第一階段:教育基礎課程類別擇1門,及教育方法課程類別擇1門修習,並提交預作專門科目認定申請。
第二階段:「分科/分領域(群科)教材教法」課程,需依據專門課程認定群領域專長別選課。注意不能選錯!!
第三階段:「分科/分領域(群科)教學實習」課程,需自覓試教學校,進行教學實習。
提醒: 教學實習是”課程”,請依授課老師規定。非半年的教育實習。
法規第 24 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將職業教育與訓練、生涯規劃相關科目列為必修學分。
106級至112級課程版本:師資生應另行修習"生涯規劃"相關課程。若於本校已修習通識教育中心開設的博雅課程"生涯發展與選擇"的同學,請於教育學程畢業檢核同時一併提出成績單證明。若尚未修習生涯規畫相關課程的同學,請把握機會於選修通識教育中心開設之博雅選修"生涯發展與選擇"(本中心蔡佩珊老師授課),或以校際選課方式至他校修習"生涯規劃"課程,以符合規定。生涯規劃相關課程,若於他校修習者(課程成績列在非北科成績單上),請填寫教育學程科目學分抵免申請表,附上成績單,至師培中心申請抵免。
113級含以後課程版本:職業教育與訓練暨生涯規劃必修2學分為教育專業課程,無需額外修課。
分科分領域教學實習課程:需依照預作專門課程認定的領域群專長別選課,為2學分4小時的課程,原則上包含教學參訪1次,校外教學現場觀摩、實習、試教1個月、每週至少4小時,請依”授課老師”規劃執行。
半年6個月教育實習:師資生應先修畢本科系所畢業學分+教育學程課程學分,且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始得至教學現場參與全時教育實習。教育實習申請的時間為每年11月,申請隔年8月或再隔一年的2月。如有跨區教育實習需求,須提前至每年10月提出申請。